写借条的注意事项(附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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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借条的注意事项(附范文)

一、为何是写借条而不是欠条?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反映的是借贷关系。

但为何要写借条,而不写欠条呢?虽然现实生活中欠条也是民间借贷中常用的一种凭证,但是欠条和借条的法律效力有着很大的区别。

第一,借款一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因为欠款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买卖合同的货款未支付、劳动合同的工资未支付、代理合同的代理费未支付等,都可以写欠条。

《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第二,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并不相同。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一致;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有区别。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或约定不明确的,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当债权人将自己的钱款出借给债务人时,其权利暂未受到债务人侵害,只有当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时,债务人拒绝返还时,债权人权利才受到侵害,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拒绝之次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三年。

欠条如未约定还款日期的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2020修正):“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应认定诉讼时效

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起重新计算。”

由此可见,欠条出具之次日时,债权人的权利就已受侵害,诉讼时效期间从欠条出具之次日起计算。

因此,借条应注明借款用途,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抗辩。

二、写借条的注意事项

1.今借、今借到

这两组词,很多人乍一听,好像没什么区别,其实不然。“今借”,在法律层面上并不能表明收款人已收到该款项,而“今借到”就清晰表明出借人将自己的钱款给了借款人,借款人已收到该款项。

2.金额的大小写

金额大写和小写都需要清楚,方便核实钱款,也防止合同双方私自修改数额。在司法实践中,借条上的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时,一般是以大写金额认定。因此,千万不要嫌大写麻烦,如果写的时候嫌麻烦,到了催债时就更麻烦了。

3.借款时间和还款期限(时间)

凡事都讲究有始有终,写明借款时间和还款期限(时间),第一是保证借条的真实性,第二是期限届满可以要求还本付息,逾期可以计算逾期利率、违约责任等。

如果借条未写明偿还期限(时间),一般对债权人更有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写明还款期限(时间)的,债权人可随时请求债务人偿还,请求还款被拒绝之次日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4.利率

《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第二十四第一款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逾期利率、违约金

《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担保人

《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标明担保人这一条款才能明确保证人以及承担何种保证责任。

7.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有了具体的违约条款的话,向法院请求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有事实依据了。

8.身份证复印件、送达

发生诉讼时,可能会有双方(借款人、担保人)身份信息不明、地址不真实的情况,引发无法提起诉讼(被告不明)、无法邮寄送达(原址查无此人、原写地址不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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