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电压--新版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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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保护处修订版第四稿)【范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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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二○一一年十二月目录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4)3 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 (10)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16)5 防止变电站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 (18)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23)7 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 (30)8 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 (31)9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 (38)10 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 (45)11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 (51)12 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 (55)13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 (62)14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67)15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72)16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与电力通信网事故 (87)17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事故 (94)18 防止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 (96)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应认真贯彻《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关于印发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11]139号)、《关于印发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11]137号)、《关于印发<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防人身事故十二条措施(试行)>、<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安全危险点辨识与预控手册(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11〕237 号)、《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020号)、《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74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8]696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安(Q/GDW250—2009)监[2008]891号)、《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及其它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1。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二〇〇五年十一月目录1总则 (1)2规划、设计与配置 (1)3线路保护 (2)4母线与断路器失灵保护 (3)5变压器与发变组保护 (4)6二次回路与抗干扰 (6)7运行与检修 (8)8与相关专业的配合和要求 (9)附录:《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相关专业条款摘录..............................................................................。

(12)1总则1.1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生技[2005] 400号文〕,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以下简称《重点要求》)。

1.2《重点要求》是在《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基础上,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等反事故措施文件,汇总近年来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经验制定的。

1.3《重点要求》强调了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的原则和重点要求,但并未涵盖全部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也不是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应有的全部内容。

有些内容在已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有关内容再次重复列出。

因此,在贯彻落实《重点要求》的过程中仍应严格执行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1.4《重点要求》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中继电保护相关专业条款摘录附后.1.5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重点要求》。

对变电站、发电厂已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改进,其余的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更新或改造,不能满足要求的应结合设备大修加速更换。

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电网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了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避免发生重大事故,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措施来应对潜在的风险。

下面是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1.完善电网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标准。

2.加强电网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安全稳定性。

3.对电网进行定期巡视和检测,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4.加强电网线路的巡视和检测,及时发现并修复线路的故障。

5.进行电网故障预测和预警,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6.加强电网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7.加强电网系统的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和修复系统中的故障。

8.建立电网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职责。

9.加强电网事故的监测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10.加强电网安全标识和警示标识的设置,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11.定期组织电网的演练和应急处置训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12.建立电网故障报警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电网运行情况。

13.加强对电网的监督和审查,保证其合规运行。

14.加强对电网承载能力的评估和调控,确保电网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15.定期进行电网的安全评估和安全生产检查,消除隐患。

16.加强对电网运行数据的分析和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17.提高电网的抗干扰能力,防止外界因素对电网正常运行的影响。

18.加强对电网的应急备件和设备的储备,确保应急情况下的可用性。

以上是针对电网重大反事故的十八项措施,这些措施可以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同时也提高了对事故的应对能力。

但需要注意的是,电网的安全运行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需要各个环节的协同配合才能实现。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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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为防止输电线路事故的发生,应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预防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事故措施》(国家电网生[2004]641)、《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规定》(国家电网生技[2005]174号)及其它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6.1 设计阶段应注意的问题6.1.1 加强设计、基建及运行单位的沟通,充分听取运行单位的意见。

条件许可时,运行单位应从设计阶段介入工程。

运行单位应从设计阶段介入工程。

6.1.2 充分考虑特殊地形、气象条件的影响,尽量避开重冰区及易发生导线舞动的地区,并合理选取杆塔型式及强度。

对易覆冰、风口、高差大的地段,宜缩短耐张段长度,同时杆塔设计应留有裕度。

6.1.3 线路应尽可能避开矿场采空区等可能引起杆塔倾斜、沉陷的地区。

6.1.4 220kV及以上新建线路在农田、繁华地段不宜采用拉线塔。

110kV及以上新建及改造线路不再采用拉线杆塔,无特殊要求时宜选用角钢自立式铁塔。

新建35kV及以下电力线路,根据杆塔承受荷载情况,宜选用无拉线的混凝土电杆、角钢自立式铁塔或钢管电杆。

6.1.5 45度及以上转角塔的外角侧宜使用双串瓷或玻璃绝缘子,以避免风偏放电。

必须重视风偏闪络问题,从源头做好风偏闪络防治工作,勘测设计时,当线路通过特殊的强风口地带(如山区峡谷、河道或位于暴露的山脊、顶峰、沿迎风坡及垂直于无屏障的山口、无屏障的山沟交汇口等)时,宜适当提高设计风速。

强风区线路杆塔的选择要特别注意校核风偏角,并留有一定裕度,确保实际风偏角小于设计风偏角,必要时采用V型串。

对于存在上拔或垂直荷载较小的塔位,避免采用直线杆塔加挂重锤的方式,应考虑选用直线耐张杆塔。

新建500kV输电线路的直线塔,大风条件下,全线风压不均匀系数按现行规程取0.61设计,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的最小间隙按风压不均匀系数0.75进行校验。

国网公司十八项反事故措施12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国网公司十八项反事故措施12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国网公司十八项反事故措施12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为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应认真贯彻《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1997)、《接地装置工频特性参数的测量导则》(DL/T475-1992)、《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620-1997)及其它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12.1防止接地网事故12.1.1设计、施工的有关要求12.1.1.1在输变电工程设计中,应认真吸取接地网事故教训,并按照相关规程规定的要求,改进和完善接地网设计。

12.1.1.2对于220kV及以上重要变电站,当站址土壤和地下水条件会引起钢质材料严重腐蚀时,宜采用铜质材料的接地网。

12.1.1.3在新建工程设计中,应结合所在区域电网长期规划考虑接地装置(包括设备接地引下线)的热稳定容量,并提出有接地装置的热稳定容量计算报告。

12.1.1.4在扩建工程设计中,除应满足12.1.1.3中新建工程接地装置的热稳定容量要求以外,还应对前期已投运的接地装置进行热稳定容量校核,不满足要求的必须在现期的基建工程中一并进行改造。

12.1.1.5变压器中性点应有两根与主地网不同干线连接的接地引下线,并且每根接地引下线均应符合热稳定校核的要求。

重要设备及设备架构等宜有两根与主地网不同干线连接的接地引下线,并且每根接地引下线均应符合热稳定校核的要求。

连接引线应便于定期进行检查测试。

12.1.1.6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预留设备、设施的接地引下线必须经确认合格,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在此基础上方可回填土。

同时,应分别对两个最近的接地引下线之间测量其回路电阻,测试结果是交接验收资料的必备内容,竣工时应全部交甲方备存。

12.1.1.7接地装置的焊接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各设备与主地网的连接必须可靠,扩建地网与原地网间应为多点连接。

12.1.1.8对于高土壤电阻率地区的接地网,在接地电阻难以满足要求时,应采用完善的均压及隔离措施,方可投入运行。

十八项反措教材第十四章

十八项反措教材第十四章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为了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根据近年来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以及近几年的一些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情况,修订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的反事故措施。

原文中所有引用电力行业标准《接地装置工频特性参数测量导则》(DL/T 475—1992)之处,全部按最新标准修改为《接地装置特性参数测量导则》(DL/T 475—2006)。

另外把正文中引用的标准《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DL/T 393—2010)(执行状态检修的地区)、《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1996)(未执行状态检修的地区)提至前言部分说明,各地根据具体情况相应参照标准中具体条款执行。

本次修订将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措施分为六部分,即防止接地网事故、防止雷电过电压事故、防止谐振过电压事故、防止变压器过电压事故、防止弧光接地过电压事故、防止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事故,反事故措施尽量按照设计、基建、运行三个不同阶段分别提出。

原反措中有关防止并联电容器组的过电压的内容调整至第10章(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

根据目前电力系统的实际情况,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基本完全取代阀式避雷器,因此,条文中取消了有关对阀式避雷器的反措要求。

条文为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应认真贯彻《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21—1997)、《接地装置特性参数测量导则》(DL/T 475—2006)、《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0—1997)、《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DL/T 393—2010)、《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1996)及其他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接地装置是保证电气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部件,准确测量变电站的接地阻抗是非常重要的,试验必须严格执行《接地装置特性参数的测量导则》(DL/T 475—2006)中所规定的测量方法和要求。

在测量运行中的大、中型接地网的接地阻抗时,应尽可能消除地网中电压和电流的干扰,近几年变频技术的应用可有效地消除系统中干扰电压和干扰电流的影响,可准确的测量大中型接地网的接地阻抗。

十八项反措--发文[1]

十八项反措--发文[1]
1.1.2根据工作内容认真做好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并据此做好各项安全措施。要定期检查危险点分析工作,确保其针对性和有效性。
1.1.3在作业现场内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地点,设立安全警示牌,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对交叉作业现场应制订完备的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2加强作业人员培训
1.2.1定期对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规程、制度、技术等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各自安全职责,提高安全防护的能力和水平。对于临时和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强化安全技术培训,必须在证明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并在有工作经验的人员带领下方可作业。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情况下指派临时或新参加工作人员单独从事危险性工作。
做好防止电网生产重大事故的措施,是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条件,是制造、设计、安装、调试、生产等各个单位的共同任务。因此,各有关方面都应认真贯彻落实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本重大反措并不覆盖全部反事故技术措施,各单位应根据本重大反措和已下发的输变电设备预防事故措施,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3.2加强发电机组一次调频的运行管理。并网发电机组的一次调频功能参数应按照电网运行的要求进行整定,一次调频功能应按照电网有关规定投入运行。
3.3加强发电机组的参数管理
机组并网调试前三个月,发电厂应向相应调度部门提供电网计算分析所需的主设备(发电机、变压器等)参数、二次设备(CT、PT)参数及保护装置技术资料以及励磁系统(包括PSS)、调速系统技术资料(包括原理及传递函数框图)等。发电厂应经静态及动态试验验证定值整定正确,并向调度部门提供整定调试报告。同时,发电厂应根据有关调度部门电网稳定计算分析要求,开展励磁系统(包括PSS)、调速系统、原动机的建模及参数实测工作,并将试验报告报有关调度部门。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继电保护重点要求)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继电保护重点要求)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二〇〇五年十一月目录1 总则 (1)2 规划、设计与配置 (1)3 线路保护 (2)4 母线与断路器失灵保护 (3)5 变压器与发变组保护 (4)6 二次回路与抗干扰 (6)7 运行与检修 (8)8 与相关专业的配合和要求 (9)附录:《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相关专业条款摘录 (12)1 总则1.1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生技[2005] 400 号文〕,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以下简称《重点要求》)。

1.2 《重点要求》是在《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基础上,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等反事故措施文件,汇总近年来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经验制定的。

1.3 《重点要求》强调了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的原则和重点要求,但并未涵盖全部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也不是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应有的全部内容。

有些内容在已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有关内容再次重复列出。

因此,在贯彻落实《重点要求》的过程中仍应严格执行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

1.4 《重点要求》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中继电保护相关专业条款摘录附后。

1.5 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重点要求》。

对变电站、发电厂已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改进,其余的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更新或改造,不能满足要求的应结合设备大修加速更换。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重大反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重大反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的通知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完善各项反事故措施,进一步提高电网安全生产水平,国家电网公司通过总结分析近年来公司系统发生重大事故的特征,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订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现印发执行。

做好防止电网生产重大事故的措施,是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条件,是制造、设计、安装、调试、生产等各个单位的共同任务。

因此,各有关方面都应认真贯彻落实十八项电—1 —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本重大反措并不覆盖全部反事故技术措施,各单位应根据本重大反措和已下发的输变电设备预防事故措施,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二○○五年六月十四日主题词:电网反事故措施通知抄送: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2005年6月15日印发—2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公司二○○五年六月—3 —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2)3 防止机网协调事故 (6)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9)5 防止枢纽变电站全停事故 (11)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13)7 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 (15)8 防止直流输电和换流设备事故 (18)9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 (23)10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 (28)11 防止开关设备事故 (33)12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40)13 防止直流系统事故 (46)14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48)15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与电力通信网事故 (54)16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事故 (58)17 防止火灾事故 (59)18 防止交通事故 (62)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1.1 加强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和做好各项安全措施1.1.1 工作或作业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的有关要求。

国家电网十八项重大反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十八项重大反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1.1 加强作业场所的危险点分析和做好各项安全措施1.1.1 各单位工作或作业场所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和DL500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

1.1.2 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内容认真做好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工作,并根据危险点分析做好安全措施。

要定期检查危险点分析工作。

1.1.3 在作业现场对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地方,应设立安全警示牌,并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对交叉作业的现场应有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1.2 加强作业人员培训1.2.1定期组织对本单位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防护水平。

特别是临时、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强化安全技术培训,并在证明其具备必要安全技能情况下,指定有工作经验的人员带领下方可工作,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临时、新参加工作人员单独从事有危险的工作。

1.2.2 各单位应经常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学会安全防护方法及在发生伤害事故情况下自救和互救的方法。

1.2.3 要有针对性对各种作业人员(包括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操作监护人)定期进行安全规程、制度的培训,务使其熟练地掌握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严把安全关。

1.3 加强外包工程人员管理1.3.1 加强对各种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业主、监理、承包商的安全责任,做到严格管理,安全措施完善,并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考核。

1.3.2 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引电力设施引发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发包方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较低,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

1.4 加强安全工器具的检查在防止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灼烫伤等人身伤害事故方面,应认真贯彻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配备充足合格的经国家或省、部级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可靠性高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并根据有关标准、规程要求定期检验,淘汰不合格的工器具和防护用品,以提高作业的安全水平。

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实施细则修改版

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实施细则修改版

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5 防止变电站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7 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9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10 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11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12 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13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14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15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16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18 防止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实施细则(修改版)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应认真贯彻《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关于印发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11〕139号) 、《关于印发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11〕137号)、《关于印发<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防人身事故十二条措施(试行)>、<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安全危险点辨识与预控手册(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11〕237 号)、《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1〕1753号)、《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74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8〕696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安监〔2008〕891号)、《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Q/GDW250—2009)及其它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1.1 加强各类作业风险管控1.1.1 根据工作内容做好各类作业各个环节风险分析,落实风险预控和现场管控措施。

严格执行《江苏省电力公司生产计划管理规定》,统筹基建、技改、用户等工程,详细编制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和班组周工作计划,结合生产计划的编制认真开展班组承载力和作业风险分析,制定落实现场风险预控措施,严格执行到岗到位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控,有效防范各类作业风险。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附件6: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国家电网公司二○○五年六月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为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应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国家电网生[2003]243号文)及其他有关规定,并提出如下要求:4.1 加强防误操作管理4.1.1 切实落实防误操作工作责任制,各单位应设专人负责防误装置的运行、检修、维护、管理工作。

防误装置的检修、维护管理应纳入运行、检修规程范畴,与相应主设备统一管理。

4.1.2 加强运行、检修人员的专业培训,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并使两票制度标准化,管理规范化。

4.1.3 严格执行调度命令。

倒闸操作时,不允许改变操作顺序,当操作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调度部门,不允许随意修改操作票。

4.1.4 应制订和完善防误装置的运行规程及检修规程,加强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防误闭锁装置正常运行。

4.1.5 建立完善的万能钥匙使用和保管制度。

防误闭锁装置不能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闭锁装置时,必须履行批准手续;短时间退出防误闭锁装置时,应经值长或变电站站长批准,并按要求尽快投入运行。

4.2 完善防误操作技术措施4.2.1 新、扩建变电工程及主设备经技术改造后,防误闭锁装置应与主设备同时投运。

4.2.2 断路器或刀闸闭锁回路不能用重动继电器,应直接用断路器或隔离开关的辅助触点;操作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时,应以现场状态为准。

4.2.3 防误装置电源应与继电保护及控制回路电源独立。

4.2.4 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远方、就地操作均应具备防止误操作闭锁功能。

利用计算机实现防误闭锁功能时,其防误操作规则必须经本单位电气运行、安监、生技部门共同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备案后方可投入运行。

4.2.5 成套高压开关柜五防功能应齐全、性能良好。

开关柜出线侧宜装设带电显示装置,带电显示装置应具有自检功能,并与线路侧接地刀闸实行联锁;配电装置有倒送电源时,间隔网门应装有带电显示装置的强制闭锁。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公司目录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2)3 防止机网协调事故 (6)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9)5 防止枢纽变电站全停事故 (11)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13)7 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 (15)8 防止直流输电和换流设备事故 (18)9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 (23)10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 (28)11 防止开关设备事故 (33)12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40)13 防止直流系统事故 (46)14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48)15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与电力通信网事故 (54)16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事故 (58)17 防止火灾事故 (59)18 防止交通事故 (62)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1.1 加强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和做好各项安全措施1.1.1 工作或作业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的有关要求。

1.1.2 根据工作内容认真做好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并据此做好各项安全措施。

要定期检查危险点分析工作,确保其针对性和有效性。

1.1.3 在作业现场内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地点,设立安全警示牌,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对交叉作业现场应制订完备的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2 加强作业人员培训1.2.1 定期对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规程、制度、技术等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各自安全职责,提高安全防护的能力和水平。

对于临时和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强化安全技术培训,必须在证明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并在有工作经验的人员带领下方可作业。

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情况下指派临时或新参加工作人员单独从事危险性工作。

1.2.2 应结合生产实际,经常性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员工安全防护意识,掌握安全防护知识和伤害事故发生时的自救、互救方法。

继保专业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继保专业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目录1 总则 (1)2 规划、设计与配置 (1)3 线路保护 (2)4 母线与断路器失灵保护 (3)5 变压器与发变组保护 (4)6 二次回路与抗干扰 (6)7 运行与检修 (8)8 与相关专业的配合和要求 (9)附录:《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相关专业条款摘录 (12)1 总则1.1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生技[2005] 400号文〕,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以下简称《重点要求》)。

1.2 《重点要求》是在《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基础上,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等反事故措施文件,汇总近年来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经验制定的。

1.3 《重点要求》强调了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的原则和重点要求,但并未涵盖全部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也不是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应有的全部内容。

有些内容在已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有关内容再次重复列出。

因此,在贯彻落实《重点要求》的过程中仍应严格执行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

1.4 《重点要求》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中继电保护相关专业条款摘录附后。

1.5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重点要求》。

对变电站、发电厂已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改进,其余的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更新或改造,不能满足要求的应结合设备大修加速更换。

而对不满足上述要求又不能更改的,应组织设计、制造和运行等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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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条文说明
• 14.1.1.4 为2012 年版《十八项反措》14.1.1.5。将“主 设备及设备架构等宜有两根与主地网不同干线连接的接地 引下线”修改为“主设备及设备架构等应有两根与主地网不 同干线连接的接地引下线”。“宜”改为“应”,目前国内 变电站均已经按要求进行双接地引下线配置,为更好保护主 设备,应对双配置接地引下线强制要求。
• 依据《电力工程接地用铜覆钢技术条件》(DL 13122013)的要求进行修改,将铜层厚度由0.8mm 改为 0.25mm,并补充66kV电压等级。
二、条文说明
• 钢质材料在土壤中容易遭受腐蚀。铜质材料的耐 腐蚀性较钢质材料好,缺点就是价格较贵,但是 铜质材料的热稳定系数远大于钢质材料,因此对 于同样的短路电流水平来说所需要的材料也相对 少,总体造价不会大幅上升,因此对于220kV及 以上重要变电站要求在钢质材料腐蚀严重时,宜 选用铜质材料的接地网。
二、条文说明
• 14.1.1.5 为新增条款。在接地网设计时,应考虑分流系数 的影响,计算确定流过设备外壳接地导体(线)和经接地 网入地的最大接地故障不对称电流有效值。
• 由于最大入地故障电流的计算是发电厂、变电站接地设计 的基础,直接与发电厂、变电站安全性能有关,最大入地 电流将产生最严重的地电位升、跨步电压和接触电压,所 以对分流系数的计算准确性决定了地网能否满足投运要求 ,根据《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 500652011)提出该条款。
二、条文说明
• 14.1.1.2 为2012 年版《十八项反措》14.1.1.2。对于110 (66)kV 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改建变电站,在中性或 酸性土壤地区,接地装置选用热镀锌钢为宜,在强碱性土 壤地区或者其站址土壤和地下水条件会引起钢质材料严重 腐蚀的中性土壤地区,宜采用铜质、铜覆钢(铜层厚度不 小于0.25mm)或者其他具有防腐性能材质的接地网。对 于室内变电站及地下变电站应采用铜质材料的接地网。
• 如受条件限制则必须对连接处进行防腐涂料包裹或采用牺 牲阳极等方法控8 为2012 版《十八项反措》14.1.1.7。将“接地线 与接地极的连接应用焊接” 改为“接地线与主接地网的 连接应用焊接”,语义表达更明晰。
• 14.1.1.9 为2012 版《十八项反措》14.1.1.8。对于高土壤 电阻率地区的接地网,在接地阻抗难以满足要求时,应采 用有效的均压及隔离措施,防止人身及设备事故,方可投 入运行。对弱电设备应有完善的隔离或限压措施,防止接 地故障时地电位的升高造成设备损坏。将“应采用完善的 均压及隔离措施”和“对弱电设备应有完善的隔离或限压 措施”改为“应采取有效的均压及隔离措施”和“对弱电 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或限压措施”,语义表达更明晰。
• 目前变电站接地装置存在大量两种不同材质连接的现象, 极易在连接处发生电化学腐蚀,运行经验表明,地网开挖 检查时在不同材料连接处腐蚀往往最为严重,应在设计及 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发生,如受条件限制则应保证接地装 置地下连接部分使用同一种材质的接地材料。根据《 1000kV 变电站接地技术规范》(QGDW 278-2009)提 出该条款。
• 将“并提出接地装置的热稳定容量计算报告”修改为“并 提供接地装置的热稳定容量计算报告” 。
二、条文说明
• “ 在新建工程设计中,应结合所在区域电网长期 规划考虑接地装置(包括设备接地引下线)的热 稳定容量,并提出有接地装置的热稳定容量计算 报告。”
• 近几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电网容量不断增加 ,各地区的原设计接地装置热容量不满足实际运 行容量要求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因此要求新建工 程设计时应结合电网长期规划考虑接地装置的热 稳定容量,并应提出计算报告,以供生产单位参 考。
二、条文说明
• 14.1.1.1 为新增条款。在新建变电站工程设计中,应掌握 工程地点的地形地貌、土壤的种类和分层状况,并提高土 壤电阻率的测试深度,当采用四极法时,测试电极极间距 离一般不小于拟建接地装置的最大对角线,测试条件不满 足时至少应达到最大对角线的2/3。
• 本条款对土壤电阻率的测试深度进行明确,根据《接地装 置工频特性参数的测量导则》(DL/T 475-2017)提出该 条款。
二、条文说明
• 前言将2012 版《十八项反措》中的《交流电气装 置的接地》(DL/T 621-1997)和《交流电气装置的过 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0-1997)更新为《交 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 50065-2011)和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 (GB 50064-2014),将《接地装置特性参数测量导 则》(DL/T475-2006)更新为《接地装置特性参数测 量导则》(DL/T475-2017)。
二、条文说明
• 14.1.1.6为新增条款。 6~66kV 不接地、谐振接地和高电 阻接地的系统,改造为低电阻接地方式时,应重新核算杆 塔和接地网接地阻抗值和热稳定性。
二、条文说明
• 14.1.1.7 为新增条款。变电站内接地装置宜采用同一种材 料。当采用不同材料进行混连时,地下部分应采用同一种 材料连接。
国家电网公司 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修订版)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xxx年x月
一、总体情况说明
本章重点是防止接地网与过电压事故,针对该专业近 年来暴露出的新问题,从设计、基建、运行等阶段提出 防止由于接地网运行状况不良或过电压防治措施不当, 给人身及设备带来的安全隐患,结合国家、地方政府、 相关部委以及国家电网公司近6 年发布的法律、法规、 规范、规定、标准和相关文件提出的新要求,修改、补 充和完善相关条款,对原文中已不适应当前电网实际情 况或已写入新规范、新标准的条款进行删除、调整。
二、条文说明
• 14.1.1.3 为2012 年版《十八项反措》14.1.1.3。在新建工 程设计中,校验接地引下线热稳定所用电流应不小于远期 可能出现的最大值,有条件地区可按照断路器额定开断电 流校核;接地装置接地体的截面不小于连接至该接地装置 接地引下线截面的75%,并提供接地装置的热稳定容量计 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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