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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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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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吸引国内外优质生源到我校攻读博士研究生,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的生源质量,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我校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断探索高级科研技术人才的选拔方式;自2016年起,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

一、“申请-考核”制基本条件

1、申请者须满足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2、申请者须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的兴趣,具备突出的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和扎实的专业基础,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领域内已获得出色的科研成果。

3、申请者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未有不及格的必修课程。

4、申请者还须满足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中所要求的其他报考条件。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0日—12月31日。届时考生可登录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网址:http://59.78.108.51/bsbk/

3、网上缴费

考生需缴纳报考费250元/人次;缴费时间为2016年1月4日—2016年1月10日;缴费网址将在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址:)上另行通知。

未按时缴纳报考费者,网上报名无效;已网上缴费,但未参加考核者(含未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所缴报考费概不退还。

4、注意事项:

(1)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和定向两种。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华东理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考生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

(2)各学院招收的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研究生人数(即报考类别为定向)原则上不得超过学院博士招生总人数的5%。考生报考时请自主选择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规定,“考生须征得委培、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委培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3)在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资格,已被录取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提交申请材料

完成网上申请的考生请于2015年12月31日前向报考学院提交以下材料(邮寄地址见附件1):

1、《华东理工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后打印1份并签字);

2、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

(2)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考生的最后学历学位如果是境外获得的,必须先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1份;

注意:无法直接在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请提前两个月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完成认证后,请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认证办法详见/xlrz/。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5、硕士学位论文1份(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内容);

6、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各1份,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个人陈述1份(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拟定的研究计划,已获得的科研成果,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8、在校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9、与报考学科领域相关的2位正高级专家的推荐信(格式见附件2);

10、五年内外语成绩证明的复印件1份;

11、体格检查表1份(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有效期为2015年10月-12月);

1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批表等材料;

考生需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上目录;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材料快递至报考学院。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按放弃处理。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不得伪造申请材料。

文章来源:文彦考研旗下华东理工大学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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