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消防行政处罚复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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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消防行政处罚复盘报告
案例一:
3月1日消息,北京市均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均豪物业深圳分公司”)于2月6日被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黄圃大队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山E(消)行罚决字﹝2022﹞0003号。

据查,处罚事由为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均豪物业司深圳分公司罚款1.5万元整的处罚。

据乐居财经查阅,均豪物业成立于1996年6月,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于庆新,经营范围含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专业承包等。

目前,该公司大股东为于庆新持股46.8333%。

案例二:
11月26日,据企查查,北京中弘文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弘文昌物业”)新增1则行政处罚。

该处罚源于2021年11月3日,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常营乡五里桥二街中弘文昌物业负责的北京像素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南区消防主机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

因此,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对中弘文昌物业做出罚款3.65万元的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朝(四)(消)行罚决字﹝2021﹞0636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11月18日。

据乐居财经了解,中弘文昌物业成立于2006年4月10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人代表为黄亚辉,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除外);商务咨询等。

目前,其由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弘股份”)100%持股。

中弘股份的大股东为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8.05%。

后者由王永红100%持股。

案例三:
月13日,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森物业”)因室内消火栓无水、湿式报警阀无法联动遭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晋中市榆次区消防救援大队。

处罚金额0.5万元,决定文书号为榆(消)行罚决字〔2022〕0008号。

企查查显示,田森物业成立于2005年8月9日,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杜吉仁。

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物业服务、停车服务、清洁服务、家政服务等。

山西田森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该公司股份90%,杜吉仁持该公司股份10%。

田森物业曾涉法律诉讼23起,其中司法案件13起。

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7条,案件总金额为0.19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71.43%,
涉案案由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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