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谈儒家和谐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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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从1896年第一把圣火在奥林匹亚山上熊熊燃烧至今,一直是雄踞在遥远的东方文明圣土上的中华民族的百年梦想。2008年8月8日,这一梦想终于实现了。当鸟巢上空圣火点燃时,奥运会徐徐拉开帷幕!这不仅仅是中国为世界悉心策划的视觉盛宴,更是精心锻造的文化盛典,使华夏民族波澜壮阔、博大精深的5千年文明当中的文化艺术、典籍哲理、医药养生、官经兵法,以及武术和汉字等经世不朽之软实力,在跨越千年时空之后再现辉煌。奥运会开幕式,充分体现了以儒家文化思想为主流和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凸显了人文奥运的基本理念。它的美,充分体现在“和谐”二字上。奥运会开幕式不仅展示了体育健与美的和谐,灵魂与肉体的和谐,更蕴含着奥林匹克运动与人类文明的和谐,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的和谐。
如果说,延绵数千年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首推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学说体系,那么,“和谐”则是儒家学说的基本格调和主旨所在,也是儒家的最高境界。宋代著名理学家张载认为:“为天地立心,为民生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实道出了儒家的根本精神。显然,在这里张载不但是要确立人作为能动性的主体存在与天地之间,更企图以伦理型人格主体为核心,力图沟通天、地、人之间的统一协调关系,创建万世太平的东方乌托邦。这种民胞物与的和谐精神,就思维向度而言,既要达到空间的超越,也要趋向时间的永恒。因此,儒学从其本质来看,是试图构建和阐明一个伦理本位主体的人格为轴心,与宇宙天地相互融合的统一体。与此同时,人与社会、个体与类之间也要造成充分的有序性和协调;而儒家的整个方法论体系以及对于理想人格的诉求,也无非是这个主体的展开和表征。那么奥运会开幕式,正是通过对高科技及未来宇宙的探索、彰显千年古国神韵的山水长卷、盛大的团体表演中人的角色扮演,分别将天、地、人之间的和谐统一,演绎为跨越时空的人文奥运精神,而这一精神核心就是儒学的“和谐”思想体系。
一、和融天人之际
儒家学说确立天、地、人一统的和谐体系,首先在于他们对于人的主体的确立,即以人为本。也即:立人极。中华民族伦理道德始终贯穿着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他们认为,人是一切价值的核心,是万物的灵长,而人立于天地宇宙之间,自有其根本不易之重要地位。人文,即从注重人出发,进而注重建构人的精神,对人进行文化、教育,做到“文明以止。”中国古代人文精神早在炎黄时代就已萌芽。陕西黄帝陵墓碑上刻有“人文初祖”。商周时期进一步有了“重人”,“敬德”的观念。对于此,历代儒家均有论述。例如“天之所生,地之所养,惟人为大。”(《四书集注·孟子·滕文公下注》)“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礼运》)“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食味别声被色而生者也。”(《礼运》)“自然者天地,主持者人。”(王夫之《周易外传》)“上是天,下是地,人居其间,须是作得人方不枉。”(陆九渊《语录》)儒家学说肯定人在宇宙天地间地位,不仅在于人生是钟天地之精,得五行之秀,成万物之灵,更重要的是,人作为类的存在和社会秩序的形成的伦理道德价值,这确实人与动物区别开来的根本与关键。对此,旬况有极明确的描述,他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志》)这里,只有人知情义兼而有之,所以为天下最珍贵。儒学思想家进一步认为,人不仅懂得道德伦理的“应当”,而且人能发扬宏大天地之道,肯定人作为伦理本位主体的主观能动作用。孔丘提出:“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论语·卫灵公》)的命题,对此,朱熹注曰:“弘,廓而大之也。人外无道,道外无人,然人心有觉,而道体无为,故人能大其道,道不能大其人也。”(《四书集注·论语·卫灵公注》)因此,孔子确认,经过人的主观努力,不仅能对自我的人格进行重新塑造和完美,而且能“博施济众,兼济天下”,由“闻道”、“适道”、“弘道”,亦即按天地之道重新改铸整个社会,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儒家思想对“人极”的确立和人在天地宇宙间的地位的规定,是以人为中心,构建人与宇宙天地之间的“和谐”统一的人天合一系统。这种人天合一的“和谐”系统在理论上的表现,则是历代
儒学思想家所反复阐述的“天人相通”、“天人合一”、“天人协调”的观念。这一观点,实则指出了天人合一的关系以及追求天人合一这一哲学命题的最终归宿。
“究天人之际”作为中国古代哲学的根本主题,自古代哲学发轫萌生以来,就一直成为历代思想家讨论的重要问题。“天人之际”不但是对天地宇宙的必然性、规律性的洞见,从而“知天达命”,更是通过主体人格的内省修养,使自身的道德信念与力量不断深化、净化和扩大,从深度和广度都达到无限,于是主体人格也就与天的至上道德本体合为一体,无所分别。
总体上讲,儒学思想家注重人的价值的实现,个体道德精神世界的提高,并将之寄托于天地人和谐一统的良性互动平衡之中。从而“赞天地之化育”,达到主体人格与宇宙道德本性融而为一。
二、和达天下之道
儒学思想家在论述天人“和谐”、天地人合而一统的同时,也寻求探索社会的有序性。即人与社会、个体与类之间也应是协调关系,而其基本理论是“和而不同”的“仁——礼”结构,在先秦儒家的社会思想中,个人是一个社会性的范畴。个人的道德修养与社会交往中形成的人际关系密不可分。“礼”最基本的作用就是讲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都纳入“类”的规范,使每一个个体都符合“礼”的要求。而儒家所说的“和”则是寻求各个类之间的协调关系,达到社会各个等级的有序性、平衡性。“和,谐也,协也,适也。”(《经籍纂估》)《中庸》说:“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孟轲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人类社会既要谐同与“和”,又要束之于“礼”,此即孔子所谓:“和为贵。……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学而》)所以儒家的“和而不同”,一方面承认以血缘和政治伦理关系为依据的尊卑等级礼制的至上性,另一方面有尽力沟通不同等级之间的心理感情,达到互相友爱,协调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