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竣工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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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作总结

在市发改委、农业委员会和县发改局、农业委员会的指导和支持下,在广灵县各相关部门的帮助下,我公司的“年加工1000吨仁用杏核扩建项目”经过一年时间的实施,现在已全面完成了建设任务。现就项目的基本情况总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加工车间1100平方米,库房600平方米,

其它配套建筑500平方米,购置设备10台(套),在现有年加工621

吨仁用杏核生产能力的基础上扩建年加工1000吨仁用杏核生产线。

每年加工1000吨仁用杏核,生产斗山杏仁350吨。

本项目新建期总投资39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42万元,

包括:建筑工程费用170万元,设备购置费用138万元,安装费用7

万元,其它费用9万元,预备费用1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8万元资金来源:(1)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130万元;(2)银行借款200万元,(3)申请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60万元。项目建成后,

实现年销售收入2408.44万元(成品销售价:75元/公斤,计算年限

20年,第一年为建设期,第二年投产产能50%,第二年85%,第三年

及以后100%),利税合计238.43万元,税后利润142.8万元。项目

建设期为一年。

二、项目的申报和批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

〔2006〕1号)精神,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立足于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发展广灵县域经济。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意见》和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安排使用的有关规定,经广灵县发改局和广灵县农业委员会等有关单位对项目的考察论证,认为项目区具有较好的建设条件和投资价值,将此项目作为申报2011年农产品加工“513”工程建设投资重点项目。按《2011年农产品加工“513”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和《农产品加工“513”工程省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程》的要求,编制了《山西白老大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吨仁用杏核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项目建设总规模为新增年加工1000吨仁用杏核生产线一条,可研申报的总资金为390万元。经广灵县发改局审查,该项目已被县农委批准立项。2011年8月20日广灵县发改局、农委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意见》和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安排使用的有关规定向大同市发改委、农委提交了“关于山西白老大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吨仁用杏核扩建项的请示”, 2011年8月22日大同市发改委下发了同发改农经发[2011]354号文件“关于山西白老大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吨仁用杏核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山西白老大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吨仁用杏核扩建项目实施。项目新增年加工1000吨仁用杏核生产线一条,项目总投资390万元,建设期计划1年。

三、项目建设任务及完成情况:

(一)、项目建设任务

按照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书,主要建设任务为:

1、土建工程:建筑总面积2200m2,;

2、设备购置:共需要十套设备。

(二)项目主要特点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项目于2011年4月开工,至2012年4月完工。工程主要特点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1、土建工程

本项目的土建工程包括生产车间、仓库、简易棚,建筑总面积2200m2,土建工程布局见附图2总平面布局示意图,项目主要建筑物

详见表6-1,项目主要用料详见表6-2

表6-1 主要建筑一览表

表6-2 主要建筑材料一览表

2、设备购置

本项目涉及的产品种类较多,共需要十套设备,主要设备及选型见表6-3。

表 6-3 斗山杏仁生产主要设备及选型表

3、建设标准

(1)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93

(2)建筑设计的防火规范 GB16-87

(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

(4)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GBJ11-89

(5)建筑结构荷载 GBJ9-87

(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J15-88

(7)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J13-86

(8)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13-87

(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96

(10)工业企业厂家噪声标准 GB12348-90

(1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GB3095-96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13)电气设备安全设计规定

(14)生产设备安全设计总则 GB5083-85

(1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95

(16)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 TJ36-89

(17)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14881-94

(18)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 TJ36-89

(三)制度执行情况

1、项目专门制订了法人责任制。明确了山西白老大食品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法人应负的责任,对项目的决策与建设实施全过程负责承担投资风险。

2、项目执行了招投标制度。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投标,招投标采取对投标竞争的报价和其它条件进行综合比较,从中选择报价低,技术力量强,

质量保障体系可靠,具有良好信誉的承包者作为中标者并与之签订承包合同,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参与并监督了整个开标、评标过程。

3、项目执行了公告制。一是对项目批准单位、承担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内容等进行了公告,并竖立了公告牌。二是专门制订了项目宣传公告、土地权属公告,利用广播、公开信等各种形式深入宣传项目实施的目的、意义,取得群众的广泛支持。

4、项目执行了合同制。招投标完成后,山西白老大食品有限公司与广灵县达鑫建安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由施工单位包工包料,按期完成合同规定的内容。

5、本项目除实行公告制度、合同管理制度、项目法人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外,还制定了审计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项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落实责任,健全管理措施,有力地推动工程建设,强化工程管理,顺利地推进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

(二)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1、资金使用和管理。根据相关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在资金使用管理和使用上做的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实行专帐,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截留,不挤占挪用,专门设立了项目的财务管理机构,设主办、出纳会计,实行收支分开;二是坚持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支出,并且做到不突破投资总额;三是严把资金流转渠道,层层转帐,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四是坚持项目资金决算制度,严格资金审计,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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