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教理四悉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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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教理——四悉檀
四悉檀四悉檀,是佛说法的四种范畴,也是佛度生的四种方法:一、世界悉檀,二、
各各为人悉檀,三、对治悉檀,四、第一义悉檀。
悉檀,古释为“宗”,即对法或对教辩明宗要;有时也解作“成”,即所说
义理无有乖反;有时也解作“理”,即诸法的理趣(见隋慧远《大乘义章》卷二
“四悉檀义”)。
嗣后天台宗依陈慧思所说,以悉檀二字为楚汉总称,“悉”的
意义是“遍”,檀的义译是“施”,四悉檀是“佛以四法遍施众生”(见《法华
经玄义》卷一下等)。
四悉檀义出于龙树《大智度论》卷一。
它的大意是:一、世界悉檀,“有法从因缘和合故有,无别性。
譬如车,辕轴辐辋等和合
故有车,无别车;人亦如是,五众和合故有,无别人。
”又“譬如乳,色香味触
因缘有,故有是乳。
若乳实无,乳因缘亦应无;令乳因缘实有故,乳亦应有。
非
如一人第二头,第三手,无因缘而有假名”。
二、各各为人悉檀,“观人心行而为说法,于一事中或听或不听。
如经中
所
说,‘杂报业故,杂生世间得杂触杂受’;更有《破群邪经》中说,‘无人得触,
无人得受’”。
前者不信罪福,堕断灭见;欲拔彼断见,是故说“杂生世间得杂
触杂受”。
后者计有我有神,堕计常中,是故不说有受者触者。
三、对治悉檀,“有法对治则有,实性则无。
譬如重、热、腻、酢、醎、药
草、饮食等,于风病中名为药,于余病非药”。
“佛法中治心病亦如是。
不净观
思惟于贪欲病中名为善对治法,于瞋恚病中不名为善,非对治法。
所以者何?观
身过失名不净观,若瞋恚人观过失者,则增益瞋恚火故。
”四、第一义悉檀,“一切法性、一切论议语言、一切是法非法,一一可分别
破散;诸佛、辟支佛、阿罗汉所行真实法,不可破,不可散”。
“过一切语言道,
心行处灭,遍无所依,不示诸法,诸法实相无初无中无后,不尽不坏,是名第一
义悉檀。
如摩诃衍义偈中说:语言尽竟,心行亦讫,不生不灭,法如涅槃。
说诸
行处,名世界法;说不行处,名第一义。
一切实,一切非实,
及一切实亦非实,
一切非实非不实,是名诸法之实相。
”论中并阐释了第一义悉檀与其余三悉檀的相互关系:一、诸余论议、诸余悉
檀都可以破,第一义悉檀则离一切过失,不可变易,不可胜。
因此,其余三悉檀
中所不能通的,第一义悉檀中都能通。
二、不仅第一义悉檀是真实,四悉檀各各
有实。
如如法性实际,世界悉檀故无,第一义悉檀故有;人等亦如是,世界悉檀
故有,第一义悉檀故无。
三、四悉檀总摄一切十二部经、八万四千法藏,皆是实,
无相违背。
佛法中实有,以世界悉檀故实有,以各各为人悉檀故实有,以对治悉
檀故实有,以第一义悉檀故实有。
中土佛教中广用四悉檀义阐释经义和观法的,莫过于天台宗。
如隋代智顗
《法华经玄义》卷一下,《维摩经玄疏》卷一,并曾对四悉檀作系统的论述,举
其要点如下:一、世界悉檀是在于随顺众生所欲乐闻,分别为说众生五阴、十二入、十八
界等各各不同的正因缘法,令得世间正见。
因此,世界悉檀重在随众生乐欲。
至
于各各为人悉檀,是重在生善,对治悉檀是重在破恶,第一
义悉檀是重在悟理。
二、第一义悉檀有两种,(一)不可说,是内证的一面,即是诸佛、辟支佛、罗
汉所得真实法;(二)可说,是教法的一面,一切实、一切不实、一切亦实亦不
实、一切非实非不实四句,次第以对有、空、亦有亦空、非有非空四门,都令入
实。
三、一悉檀通有四悉檀义。
例如阴、入、界隔别,原是世界悉檀;但因缘和
合故有人,即是为人悉檀;正世界破邪世界,即是对治悉檀,闻正世界得悟入,
即是第一义悉檀。
其余三悉檀也同样具有四悉檀义。
又四悉檀不同,通是世界悉
檀;四悉檀遍化众生,又通是各各为人悉檀;四悉檀皆破邪,又通是对治悉檀;
随闻一种皆能悟道,又通是第一义悉檀。
四、四悉檀是尤树所说,与《禅经》中佛所说四随义相符合。
四随是:(一)随乐欲,(二)随便宜,(三)随对治,(四)随第一义。
随乐欲举修因之相,
从因得名;世界悉檀明得果之相,从果立称。
随便宜是随行人所宜之法;各各为
人悉檀是化主鉴机,照其可否。
其余两种,名义相同。
五、
四悉檀可对四谛,(一)直对一番四谛:约苦集谛明世界悉檀,约道谛
能治明为人悉檀,约道谛所治明对治悉檀,约灭谛明第一义悉檀。
(二)广对生
灭(藏教)、无生(通教)、无量(别教)、无作(圆教)四种四谛,一一四谛
都可对以四种悉檀。
(三)总对四种四谛:生灭四谛对世界悉檀,无生四谛对为人悉檀,无量四谛对对治悉檀,无作四谛对第一义悉檀。
六、用四悉檀起观。
如从假入空观时,先观正因缘法,殷勤乐欲;并用为人
悉檀,令发善根;巧用对治悉檀,令断结使;由此研修,观慧分明,见第一义。
如从空入假观、中道第一义观以及一心三观,也都同样要巧用四种悉檀。
七、用四悉檀起教。
(一)起四教、十二部经和顿渐经教:佛于生生不可说,
用四悉檀赴小乘根性人说三藏教;于生不生不可说,用四悉檀赴三乘根性人说通
教;于不生生不可说,用四悉檀赴别教根缘说别教;于不生不生不可说,用四悉
檀赴圆机说圆教。
又用四悉檀起三藏教十二部经、通教十二部经、别教十二部经、
圆教十二部经,用四悉檀起华严教、三藏教、方等教、般若
教、法华教。
(二)
起大小乘论,例如天亲用别圆两番四悉檀造《十地论》通《华严经》等。
又五通
神仙种种诸论、释天善论、大梵出欲论,也都是用初番悉檀所作的方便利益。
八、用四悉檀起圣默然。
四种四谛都是三乘圣人所证法,非是凡夫所能知见,
由不能见而称其不可说,由不可说而名为圣默然。
如《华严经》中约无量、无作
两番四谛,以及不生生、不生不生法,明不可说、不可说,名为圣默然;等等。
圣默然即是不可说相,天台一家明义,有六种不可说相:(一)世间禅定二禅以
上无觉无观不可说相,(二)外人见心所明绝言之理不可说相,(三)三藏教不
可说相,(四)通教不可说相,(五)别教不可说相,(六)圆教不可说相。
不
可说虽同,解其义趣,实不相混。
圣默然正为自乐,傍亦益他,都是由四悉檀而起,利益一切众生。
九、四悉檀的得和用。
得是自证,用是利他。
四悉檀独有如来究竟具得,微
妙能用。
下地或不得不用,或得而不用,或不得而用,或亦得亦用。
称机才算是
能用,差机就是不能用。
如果不知人根,就不应当说法。
十、四悉檀的权实。
三藏教和通教,教道证道都是权;别教教道权,证道实;
圆教教道证道都是实。
用此权实约五味教,乳教等有权有实,酪教只有权,法华
只有实。
法华开权显实,决诸权世界悉檀为妙世界悉檀,乃至决诸权第一义悉檀
为妙第一义悉檀;妙第一义不隔于三,也就是决诸权悉檀,同成妙第一义悉檀。
四悉檀的主要意义,在于称机说法,如智顗《摩诃止观》卷三下说:“佛知
众生种种性、欲,以四悉檀而成熟之。
”这样,佛说法就有了种种差别,如《摩
诃止观》卷一上说:“圣说多端,或次说,或不次说;或具说,或不具说;或杂
说,或不杂说。
众生禀益不同,或次益,不次益;或具益,不具益;或杂益,不
杂益。
”而需要从四悉檀去了解佛说法意。
智顗在《维摩经玄疏》卷二里,曾经
评论地论师计真如法性生一切法,摄大乘师计黎耶识生一切法,认为“理无二是,
二大乘论师俱禀天亲,何得诤同水火”。
他说:“佛有四种之说,皆是悉檀方便
入假利物,而诸众生颠倒不了,或执外人邪说四边,或执佛法经论四边,而生见
著。
……若解四悉檀意,如前异说,皆大利益众生、兴显佛法也。
”唐湛然继续阐扬了智顗的论点,他认为广用四悉檀义是天台一家消释诸经的
特点之一,如他在《止观大意》中说:“经论矛盾,言义相乖,不可以情通,不可以博解;古来执诤,连代不休。
今用四悉檀意,无滞不融,拔掷自在。
”四悉檀义不仅为天台一宗所重视,其他各宗也曾注意到。
如隋代慧远《大乘义章》曾经提出下列说法:一、法中有性有相:生死涅槃因缘法相,名为世界悉
檀;如实法性,说为第一义悉檀。
一切二谛诸法无不是为人和治病,只就一切为
人法中,当其门别,随物所宜,应病授药,即名对治悉檀。
在一切对治门中,异
门相望,互反不同,由此表现了为人的差别,即名各各为人悉檀。
二、世界悉檀
通于为人和对治,而不通于第一义谛;即说世界差别法门以为对治和为人,不说
世界为第一义。
第一义悉檀也得通于为人和对治,不通世界;即以宣说第一义谛
治物心患,并彰其为人各各不同,而以深浅别异,不通世界。
三、四悉檀摄末从
本,要唯二谛;通说对治、为人,判属世谛,非是第一义谛。
但是就第一义所明
对治、为人,即是第一义谛,不属世谛。
唐代法藏曾以四悉檀作为“经论解释分齐生解方便”之一。
如《华严经探玄记》卷三说:“或约世界说有,胜义为无,如第一(世界悉檀)说;或胜义为有,
世界为无,如第四(第一义悉檀)说;或对异机说有,对余机说无,如第二(各
各为人悉檀)说;或治此病为要,于余病为非,如第三(对治悉檀)说。
皆须得
其本意,法悉有用;随言混取,失意成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