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析:Indofood International Finance Ltd V JP Morgan Chase Bank NA_ London Branch
福费廷案例分析
福费廷案例分析出口中长期贸易融资福费廷案例分析案例1:多重款项让渡关系下福费廷融资案开证行:I银行;申请人:A公司;受益人:B公司;出口商:G 公司;交单行:N银行B公司是一家设计、制造以及销售各式液晶显示屏产品系列的公司,产品热销欧美等发达国家,并经常成为国内同行追赶及模仿的目标。
G公司是一家资本雄厚的国有进出口贸易企业,深谙对外贸易操作流程,并与N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一直希望拓展有关电子数码产品的出口业务。
尽管B公司自身拥有进出口经营权,但因其缺乏对外贸易操作经验,故涉及海关及税务方面的运作多数情况下均委托专业外贸公司G公司办理,为此B公司与G公司双方签署合作协议,B公司将其出口信用证项下的应收帐款收款劝利全额让渡给G公司,由G公司负责办理货物报关出口以及出口退税核销手续。
2009年,N银行收到I银行开出的金额为120万美元,付款期为见票后90天承兑的信用证一份,其中信用证申请人为A公司,受益人为B公司。
为加快资金周转,并享有提前办理出口退税等外管政策优惠,B公司与G公司商讨后致电A公司,要求A公司将信用证受益人由原来的B公司改为G公司,但遭到A公司拒绝,在多方努力仍无法得到解决方案情况下,B公司与G公司向N银行求助。
针对B公司与G公司的业务需求,N银行为B公司与G公司量身定做了一套涉及多重款项让渡关系下的福费廷融资方案,若你是N银行的信贷员,请解释你的融资方案。
案例2:福费廷业务无追索权案例业务类型:远期议付信用证项下中介型福费廷;议付行:N银行;开证行:A银行;包买商:F银行;开证申请人:A公司;信用证受益人:B公司2008年8月5日,出口商B公司向N银行提交了两笔由澳大利亚A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及其项下单据,付款期限为提单日后120天。
8月8日,N银行收到了A银行的承兑报文,将承兑事宜及时通知了B公司。
随后B公司向N银行申请福费廷业务,N银行审核并同意办理中介式的福费廷业务。
随后,N银行联系包买商进行了询价、报价、定价等一系列工作,通过包买商办理该笔福费廷业务。
国际债券投资案例
国际债券投资案例国际债券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购买外国政府或企业发行的债券来获取收益的行为。
在全球化的今天,国际债券投资已经成为投资者分散风险、获取更高回报的重要手段之一。
下面我们将通过一个实际案例来了解国际债券投资的具体操作和风险控制。
案例背景:某投资者A,拥有一定的投资资金,并且对国际债券市场有一定的了解。
在寻找投资机会时,A发现了一家欧洲企业B发行的高收益债券,该债券的评级较高,且有一定的信用保障。
A决定考虑购买这只债券作为自己的投资组合的一部分。
投资分析:在决定是否购买这只国际债券之前,A首先进行了对企业B的基本面分析。
A查阅了企业B的财务报表、经营情况以及行业发展前景,发现企业B具有稳定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这增加了A对该债券的信心。
其次,A还对欧洲经济形势进行了分析,发现欧洲经济整体稳定,国际债券市场也较为活跃,这为A的投资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最后,A还对该债券的到期收益率、剩余期限、付息方式等进行了综合考虑,最终决定购买该债券。
投资风险控制:尽管该国际债券具有较高的评级和一定的信用保障,但A仍然意识到国际债券投资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了控制风险,A采取了以下措施,首先,A将投资资金进行了分散,不只是投资于一只国际债券,而是选择了多只具有不同特点的债券进行投资,以降低个别债券违约的风险。
其次,A还密切关注国际政治、经济、金融市场的动态,及时调整投资组合,以应对市场的变化。
最后,A还做好了投资组合的长期规划,不盲目追求短期收益,而是注重长期稳健的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经过一段时间的持有,该国际债券的收益表现良好,企业B按时兑付利息,并在到期时按约定支付了本金。
A获得了稳定的现金流收益,同时还享受了债券价格上涨所带来的资本收益。
整体而言,A的国际债券投资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了投资组合的整体回报率。
结论: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国际债券投资虽然存在一定的风险,但通过对企业基本面的分析、外部环境的研究以及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投资者可以获得稳定的收益。
国际投资学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11998年4月6日,在全球金融界享有盛誉的花旗银行宣布同专长与保险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的旅行者集团合并,合并涉及的资本总额高达820亿美元,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金融合并案。
花旗银行与旅行者集团合并后,将新公司定名为花旗集团,但沿用旅行者集团的商标,因为这是美国保险服务行业最有信誉的商标之一。
用花旗之名,用旅行者之商标,这样的结构安排体现出两大公司的合并是平等的合并。
合并后的花旗集团的总资产为7100亿美元,年净收入为500亿美元,年营业收入为750亿美元,股东权益为440亿美元,股票市值超过1400亿美元。
其业务遍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客户达到10000万个以上,成为全球规模最大,服务领域最广的全能金融集团。
这次合并并未受到美国司法、法院和国会的反对,这对美国银行业务范围的进一步拓展,开展实质性的混业经营具有开创性的重大意义。
试根据以上案例分析近年来跨国银行购并趋势的背景和动因。
案例分析2IBM,西门子和东芝公司在1992年为在20世纪末开发256兆位芯片而结成战略技术联盟。
来自3个公司的200位工程师在IBM高级半导体技术中心共同工作,并向东芝的管理人员汇报,所有开发芯片所需的基本投入先由IBM公司投资,然后把发票寄给西门子和东芝,账单和支出由每一公司安排在其他两家公司的雇员控制。
这3家公司共同研制新产品的机构包括IBM技术中心和西门子,东芝在美国的总部。
试结合所学国际投资学的知识,对此案例作简要分析。
案例分析3耐克公司是美国著名的运动鞋公司,它是1964年由美国俄勒冈大学的长跑运动员费尔和他的教练波曼合伙组建的,两人初始投资是各300美元,委托日本的一家鞋厂按波曼的设计试制了300双球鞋。
最初的球鞋储存在费尔父亲家的地下室里,每逢比赛,由费尔和波曼带到田径运动场上去推销。
1972年,奥运会田径预赛在美国俄勒冈举行,费尔和波曼说服了部分马拉松运动员穿着耐克鞋参赛。
结果,其中有四名进入预赛前七名。
浅谈主要发达国家对“受益所有人”概念的税收实践案例分析
浅谈主要发达国家对“受益所有人”概念的税收实践案例分析作者:王佳来源:《经营者》 2019年第13期王佳摘要:“受益所有人”概念在发达国家税收司法判定中时常出现,主要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对其认定也存在差异。
本文通过对美国和英国“受益所有人”概念的司法案例分析,浅谈美国和英国对“受益所有人”认定的相关要求。
关键词受益所有人税收事件案例美国和英国一、英国对“受益所有人”概念的税收实践案例分析印多食品公司(PT Indofood Sukses Makmur TBK,简称印多食品)是一家从事食品生产和分销的印度尼西亚集团公司。
该公司为了在海外筹措资金,在毛里求斯成立了一家名为印多金融公司(Indofood International Finance Ltd,简称印多金融)的全资子公司。
印多食品公司以该公司为发行主体,于2002年6月18日在境外发行借款票据,母公司印多食品作为该笔借款的担保人。
同时,印多金融公司与其母公司印多食品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印多金融公司将筹借的2.8亿美元以几乎同样的贷款条件转借给母公司印多食品。
JP摩根大通银行伦敦分行(JP Morgan Chase Bank NA,London Branch,简称摩根)作为该笔融资的承销商和托管商,负责定期向印多金融公司收取利息及本金,并支付给借款人。
该借款票据规定了提前赎回条件。
如果印尼与毛里求斯之间的税收协定发生变化,导致印多食品公司承担超过10%的预提所得税,且印多食品公司和印多金融公司无法采取合理的措施(reasonable measures available)避免预提税率提高,则该票据可以按面值提前赎回。
2004年6月24日,印尼政府发表公告表示将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终止印尼与毛里求斯之间的税收协定。
2004年8月24日,印多金融公司通知摩根请求提前赎回该债券。
2004年11月22日,摩根拒绝了印多金融公司提前赎回债券的请求。
财务报表分析-第一次案例
财务报表分析-第一次案例1、ThefollowingtrialbalancerelatestoQuincyasat30September20 14:$’000$’000Revenue(note(i))213,500Costofsales136,80 0Distributioncosts17,500Administrativeexpenses(note(ii))19,000Loannoteinterestpaid(note(ii))1,500Investmentincome4 00Equitysharesof25centseach60,0006%loannote(note(ii))25,000Retainedearningsat1October20134,300Landandbuildi ngsatcost(landelement$10million)(note(iii))50,000Plantandequipmentatcost(note(iii))83,700Accumulateddepreciatio nat1October2013:buildings8,000plantandequipment33,700E quityfinancialassetinvestments(note(iv))17,000Inventoryat30September201424,800Tradereceivables28,500Bank2,900C urrenttax(note(v))1,100Deferredtax(note(v))1,200Tradepayables36,700––––––––––––––––382,800382,800––––––––––––––––Thefollowingnotesarerelevant:(i)On1October2013,Quincysol doneofitsproductsfor$10million(includedinrevenueinthetrialbalance).Aspartofthesaleagreement,Quincyiscommitte dtotheongoingservicingofthisproductuntil30September201 6(i.e.threeyearsfromthedateofsale).Thevalueofthisservicehasbeenincludedinthesellingpriceof$10million.TheestimatedcosttoQuincyoftheservicingis$600,000perannuman dQuincy’snormalgrossprofitmarginonthistypeofservicingis25%.Ignorediscounting.(ii)Quincyissueda$25million6%loa non1October2013.Issuecostswere$1millionandthesehaveb eenchargedtoadministrativeexpenses.Interestispaidannually on30Septembereachyear.Theloanwillberedeemedon30Septe mber2016atapremiumwhichgivesaneffectiveinterestrateon theloanof8%.(iii)Non-currentassets:Quincyhadbeencarrying landandbuildingsatdepreciatedcost,butduetoarecentriseinpropertyprices,itdecidedtorevalueitspropertyon1October2013tomarketvalue.Anindependentvaluerconfirmedtheval ueofthepropertyat$60million(landelement$12million)asatthatdateandthedirectorsacceptedthisvaluation.Theproperty hadaremaininglifeof16yearsatthedateofitsrevaluation.Quincywillmakeatransferfromtherevaluationreservetoretainedearningsinrespectoftherealisationoftherevaluation.Ignoredeferredtaxontherevaluation.On1October2013,Quincy hadaprocessingplantinstalledatacostof$10millionwhichisincludedinthetrialbalancefigureofplantandequipmentatcost.Theprocesstheplantperformswillcauseimmediatecontami nationofthenearbyland.Quincywillhavetodecontaminate(clea nup)thislandattheendoftheplant’sten-yearlife(straight-linedepreciation).Thepresentvalue(discountedatacostofcapitalof10%perannum)ofthedecontaminationis$6million.Qu incyhasnotmadeanyaccountingentriesinrespectofthiscost.Allotherplantandequipmentisdepreciatedat12?%perannumu singthereducingbalancemethod.Nodepreciationhasyetbeenc hargedonanynon-currentassetfortheyearended30September2014.Alldepreciationischargedtocostofsales.Otherthanreferredtoabove,therewerenoacquisitionsordisposalsofnon-curren tassets.(iv)Theinvestmentshadafairvalueof$15·7millionasat30September2014.Therewerenoacquisitionsordisposalso ftheseinvestmentsduringtheyearended30September2014.(v) Thebalanceoncurrenttaxrepresentstheunder/overprovisionof thetaxliabilityfortheyearended30September2013.Aprovisionforincometaxfortheyearended30September2014of$7·4mi llionisrequired.At30September2014,Quincyhadtaxabletemp orarydifferencesof$5millionrequiringaprovisionfordeferredtax.Anydeferredtaxadjustmentshouldbereportedinprofitor loss.TheincometaxrateofQuincyis20%.Required:(a)Prepare thestatementofprofitorlossandothercomprehensiveincomef orQuincyfortheyearended30September2014.(20%)(b)Prepare thestatementofchangesinequityforQuincyfortheyearended30 September2014.(10%)(c)Commentonwhichperspectivemayb emoreusefultousersofQuincy’sfinancialstatements.(70%)Note:Su ggestyouuseaccountingratios,commonsizeverticalanalysisand otherindexestomakethecommentsfreely,youshouldtakeconsi derationofdifferentstakeholderssuchasoutsiderandinsider(us ersoffinancialstatements),thecontentsshouldbemorethan100words.Answer(a)Quincy–Statementofprofitorlossandother comprehensiveincomefortheyearended30September2014$’000Revenue(213,500–1,600(w(i)))211,900Costofsales(w(ii))(146,400)––––––––Grossprofit65,500Distributioncosts(17,500)Administrativeexpenses(19,000–1,000loanissuecosts(w(iv)))(18,000)Lossonfairvalueofequityinvestments(17,000–15,700)(1,300)Investmentincome400Financecosts(1,920+600)w(iv))(2,520)––––––––Profitbeforetax26,580Incometaxexpense( 7,400+1,100–200(w(v)))(8,300)––––––––Profitfortheyear18,280OthercomprehensiveincomeGainonrevaluationofland andbuildings(w(iii))18,000––––––––Totalcomprehensiveincome36,280––––––––(b)Quincy–Statementofchangesinequityforthey earended30September2014ShareRevaluationRetainedT otalc apitalreserveearningsequity$’000$’000$’000$’000Balanc eat1October201360,000nil4,30064,300Totalcomprehensiveincome18,00018,28036,280Transfertoretainedearnings(w(iii))(1,000)1,000nil–––––––––––––––––––––––––––––Balanceat30September201460,00017,00023,580100,580–––––––––––––––––––––––––––––(forreference1)Quincy–Statementoff inancialpositionasat30September2014Assets$’000$’000 Non-currentassetsProperty,plantandequipment(57,000+14,400+ 35,000(w(iii)))106,400Equityfinancialassetinvestments15,700––––––––122,100CurrentassetsInventory24,800Tradereceivables 28,500Bank2,90056,200–––––––––––––––Totalassets178,300––––––––EquityandliabilitiesEquityEquitysharesof25centseach 60,000Revaluationreserve17,000Retainedearnings23,58040, 580–––––––––––––––100,580Non-currentliabilitiesDeferredtax(w(v))1,000Deferredrevenue(w(i))800Environmentalprovision( 6,000+600(w(iv)))6,6006%loannote(2016)(w(iv))24,42032,820–––––––CurrentliabilitiesTradepayables36,700Deferredrevenue(w(i))800Currenttaxpayable7,40044,900–––––––––––––––T otalequityandliabilities178,300––––––––(forreference2)(i)Thecarryingamountofproperty,plantandequipmentat30 September2014(from(b))is$106·4million.Thecarryingamount ofproperty,plantandequipmentat1October2013basedonthet rialbalancefigureslesstheacquisitionofthenewplantduringtheyearis$82million(seebelow).Thustheincreaseinproperty,plantandequipmentfromtheperspectiveofthestatementof financialpositionis$24·4million.$’000Landandbuildings(50, 000–8,000)42,000Plantandequipment(83,700–10,000–33,700) 40,000–––––––82,000–––––––(ii)Theincreaseinthecarryingam ountofproperty,plantandequipmentfromacashflowperspecti vewouldbeonly$10,000,beingthecashcostoftheprocessingplant;therevaluation,capitalisationofthecleanupcostsanddepreciationarenotcashflows.Thusthestatementoffinancialposi tionshowsanincreaseinvestmentinproperty,plantandequipm entof$24·4millionwhereasthecashinvestmentismuchlessat$10million.Althoughbothfiguresaremeaningful(butdohavediff erentmeanings),inthiscase,usersarelikelytofindthecashinvestmentfigureamoreintuitivemeasureofinvestmentasthee ffectsoftherevaluationand,particularly,thecapitalisationofenvironmentalcostsaremoredifficulttounderstand.Theyarea lso(subjective)estimates,whereasthecashpaymentisanobject ivetest.Workings(figuresinbracketsin$’000)(i)Salesmadewh ichincluderevenueforongoingservicingworkmusthavepartof therevenuedeferred.Thedeferredrevenuemustincludethenor malprofitmargin(25%)forthedeferredwork.At30September2014 ,therearetwomoreyearsofservicingwork,thus$1·6million((600x2)x100/75)mustbetreatedasdeferredrevenue,splitequallybetweencurrentandnon-currentliabilities.(ii)Costofsales$Pertrialbalance136,800Depreciationofbuilding(w(iii))3,000Depreciationofplant(1,600+5,000w(iii))6,600––––––––146,400––––––––(iii)Non-currentassetsLandandbuildings:Thegainonrevaluationandcarryingamountofthelandandbuildings is:LandBuildingCarryingamountasat1October201310,000(4 0,000–8,000)32,000Revaluedamountasatthisdate(12,000)(60,000–12,000)(48,000)Gainonrevaluation2,00016,000Buil dingdepreciationyearto30September2014(48,000/16years)3, 000Thetransferfromtherevaluationreservetoretainedearning sinrespectof‘excess’depreciation(astherevaluationisrealised)is$1million(16,000/16years).Thecarryingamountat30Se ptember2014is$57million(60,000–3,000).Plantandequipment:$ProcessingplantCashcost10,000Capitalisecleanupcosts(envi ronmentalprovision)6,000–––––––Initialcarryingamount16,000Depreciation10-yearlife(1,600)–––––––Carryingamountasat30September201414,400–––––––Carryingamountasat1October2013(83,700–10,000–33,700)40,000Depreciationat12?%perannu m(5,000)–––––––Carryingamountasat30September201435,000–––––––(iv)LoannoteandenvironmentalprovisionThefinancecost oftheloannoteischargedattheeffectiverateof8%appliedtothecarryingamountoftheloan.Theissuecostsoftheloan($1million)shouldbedeductedfromtheproceedsoftheloan($25 million)andnottreatedasanadministrativeexpense.Thisgivesa ninitialcarryingamountof$24millionandafinancecostof$1,920,000 (24,000x8%).Theinterestactuallypaidis$1·5million(25,000x6%)and thedifferencebetweentheseamounts,of$420,000(1,920–1,500),isaccruedandaddedtothecarryingamountoftheloannote.T hisgives$24·42million(24,000+420)forinclusionasanon-currentliabilityinthestatementoffinancialposition.Theunwindingo ftheenvironmentalprovisionof$6millionat10%willcauseafinancec ostof$600,000.(v)Deferredtax$Provisionrequiredasat30Septemb er2014(5,000x20%)1,000Lessprovisionb/f(1,200)––––––Credittostatementofprofitorloss200––––––2。
案例分析(附答案
2021/4/13
精选ppt
15
• 购买4份日元看涨期权
– 执行期权:购买5000万日元共花费 4×(1250万 ×0.008055+1250万/100×0.0278) = 41.67万美元
– 放弃期权:购买5000万日元共花费 5000万/115 +5000万/100×0.0278 = 44.87万美元
7月8日: 卖出期货合同 JPY 1= USD 0.008850
亏损: 5000万× (1/125 – 1/115) = 3.48万USD 盈利: 4 ×1250万× (0.008850 – 0.008055 ) = 3.975万USD
▪ 总成本:5000万/125 – (3.975万 – 3.48万 ) = 39.505 万 USD
2021/4/13
精选ppt
2
▪ 和许多日本出口商一样,爱德华 ·爱德华兹公司
的供应商也要求以日元来支付货物价款。贸易条 件比较宽松 ,即出货后120天支付货款。
▪ 深知日元对美元汇率的波动会影响其进口成本,
于是,爱德华兹先生与达拉斯第三银行的国际业 务专家简诺斯 ·克拉斯进行了一次会面,商讨可 能的避险方法。
2021/4/13
精选ppt
13
• 购买外汇期货合约:
– 7月8日在现货市场购买5000万日元花费43.48万美金
– 在期货市场上平仓 – 9月份交割的日元期货合约3月 份的买入价格为 JPY1=USD0.008055,7月8日价格 为USD 1=JPY113 / (JPY1=USD0.008850), 平仓后盈 利 4 × 1250万日元 × (0.008850 – 0.008055) = 3.975 万美金
国际税收案例分析
国际税收案例分析国际税收案例分析[案例1]某跨国公司总部设在A国,并在B国、C国、D国分设甲、乙、丙三家子公司。
甲公司为在C国的乙公司提供布料,假设有1000匹布料,按甲公司所在国的正常市场价,成本为每匹2600元,这批布料应以每匹3000元出售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加工成服装后转售给D国的丙公司,乙公司销售率20% ;各国税率水平分别为:B 国50% ,C 国60% ,D 国30%.该跨国公司为逃避一定税收,采取了由甲公司以每匹布2800元的价格卖给D 国的丙公司,再由丙公司以每匹3400元的价格转售给C 国的乙公司,再由C国乙公司按总价格3600000元在该国市场出售。
我们来分析这样做对各国税负的影响:(一)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甲公司应纳所得税=(3000-2600)×1000×50%=200000(元)乙公司应纳所得税=3000×20%×1000×60%=360000(元)则对此项交易,该跨国公司应纳所得税额合计=200000十360000= 560000(元)(二)在非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甲公司应纳所得税=(2800-2600)×1000×50%=100000(元)乙公司应纳所得税=(3600000-3400000)×60%=120000(元)丙公司应纳所得税=(3400-2800)×1000×30%=180000(元)则该跨国公司应纳所得税合计=100000 120000 180000=400000(元)比正常交易节约税收支付:560000-400000=60000(元)这种避税行为的发生,主要是由于B、C、D 三国税负差异的存在,给纳税人利用转让定价转移税负提供了前提。
[案例2]A国的跨国甲公司在B国和C国有乙、丙两家子公。
乙公司当年盈利3000万元,按5%的固定股利率,年终应向甲公司支付股息:3000×15%=150万元;公司当年盈利2000万元,按4%的固定股利率,年终应向甲公司支付股息征收20%的所得税。
国际投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投资日益频繁,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愈发紧密。
国际投资法律作为调整国际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国际投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以中澳自由贸易协定为例,分析国际投资法律的相关问题,以期对国际投资法律实践提供借鉴。
二、案例背景中澳自由贸易协定(China-Australia 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CAFTA)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是中国与澳大利亚之间的一项双边自由贸易协定。
该协定旨在消除双方之间的贸易壁垒,促进两国间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加强两国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合作。
三、案例分析1. 投资保护(1)协定内容CAFTA在投资保护方面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1)最惠国待遇:双方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即一方给予另一方的任何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也适用于另一方。
2)国民待遇:在投资领域,双方相互给予国民待遇,即一方的投资者在另一方境内的投资应享有与另一方投资者相同的待遇。
3)投资待遇:双方承诺给予投资者的投资以公平和公正的待遇,并保护投资者的投资免受不必要的干预。
(2)案例分析CAFTA的投资保护条款充分体现了国际投资法律的基本原则,为双方投资者提供了较为稳定的投资环境。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1)最惠国待遇的适用范围:协定中关于最惠国待遇的适用范围较为广泛,但在具体操作中,可能会出现争议。
2)国民待遇的例外情况:协定中规定了部分例外情况,如国家安全、公共道德等,但在具体案例中,如何界定这些例外情况,尚需进一步明确。
2. 投资争议解决(1)协定内容CAFTA设立了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仲裁:双方投资者之间的投资争端,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
2)仲裁机构:仲裁机构由仲裁庭组成,仲裁庭由双方各指定一名仲裁员,再由双方共同指定一名仲裁员担任主席。
(2)案例分析CAFTA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为双方投资者提供了较为公正、高效的解决途径。
国际贸易融资案例分析(正文)
国际贸易融资案例分析(正文)第一条合同主体及目的本合同由甲方(以下简称“债权人”)与乙方(以下简称“债务人”)共同订立。
为了明确双方之间的权益和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并就国际贸易融资案例进行分析、评估和共享相关信息,以促进合作的顺利进行及提高融资效率。
第二条合作内容1.债权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国际贸易融资案例分析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申请审核、评估风险、配置资源等。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将按照约定的合作模式,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案例分析及信息共享。
3.债权人与债务人互相配合,提供必要的合作所需的支持和协助。
第三条信息共享与保密1.双方同意共享相关国际贸易融资案例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案例的基本信息、融资方案、资金配置等。
2.双方应妥善保管对方所提供的信息,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除非经过对方书面授权。
3.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立即停止对已共享信息的使用,并及时销毁或归还对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等。
第四条责任与风险1.双方应承担各自合作职责和义务,履行本合同的约定。
2.债权人和债务人在进行国际贸易融资案例分析时,需依法合规,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3.双方在进行合作过程中,应互相尊重、理解和照顾彼此的合理需求。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经对方书面通知后未能在指定期限内改正,则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第六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双方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1.本合同的附件与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解除,必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署的协议为有效。
3.本合同的全部条款经双方充分阅读和理解后,自愿签署,并具有合法效力。
国际金融市场案例分析
国际金融市场案例分析Title: Analysis o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Markets: A Case StudyIntroduction:The global financial market plays a pivotal role in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stability of nations. It enables countries to raise funds, facilitates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drives economic growth. This case study aims to analyze the various aspects o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markets through the lens of a recent event.Case Study: The Impact of COVID-19 on Global Financial MarketsBackground:The outbreak of the COVID-19 pandemic in early 2024 has had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markets. The virus-induced uncertainty led to a sharp decline in global economic activity, resulting in unprecedented challenges for financial systems worldwide. This case study aims to analyze the effects of the pandemic on specific aspects o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markets.1. Stock Markets:The stock markets experienced extreme volatility during the early months of the pandemic as investors panicked andliquidated their positions. Major indices, such as the Dow Jones Industrial Average and the FTSE 100, witnessed significant declines. Governments and central banks implemented various measures to stabilize the markets, including interest rate cuts and stimulus packages. However, stock market recovery has been uneven and, in some cases, remains below pre-pandemic levels.2. Foreign Exchange Markets:The foreign exchange market experienced heightenedvolatility due to uncertainty surrounding COVID-19. Safe-haven currencies, such as the US dollar, appreciated against emerging market currencies, which experienced severe depreciation. Cross-border restrictions and reduced global trade further affected exchange rates. Central banks intervened to stabilize their currencies, leading to increased currency interventions.3. Bond Markets:The bond market, particularly government bonds, experienced significant fluctuations as investors sought safe-haven assets. Yields on government bonds plummeted as investors flocked to safer investments. Central banks and governments responded by implementing expansionary monetary policies and issuing a significant amount of debt. The demand for corporate bonds, onthe other hand, was adversely affected due to heightened risk aversion and an increase in corporate defaults.Conclusion:The COVID-19 pandemic had a profound impact on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markets, leading to extreme volatility and economic uncertainty. Governments and central banks implemented various measures to stabilize the markets and stimulate economic recovery. Although markets have shown signs of recovery, the long-term effects of the pandemic on global financial systems remain uncertain. It is crucial for policymakers and market participants to closely monitor the evolving situation and adapt strategies accordingly.。
楼迎军企业创新金融工具运用与案例分析
并不是所有股票的面值都是一元为什么我国股票不能低于面值发行(折价)?按币种不同:A股和B股按上市地点的不同:H股、N股等Blue Chips红筹股
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
还原产权所有者“自由公平交易”的权利。资本市场本身就是进行转让和提供流动性的场所。但是由于转让场所的限制,大量的股份流通(尤其是非上市的公众公司的股最重要的“活水”。只有市场化的“私募股权转让市场”才能普照所有的公司,所有的公司都能进入市场交易,在这里“只有不合适的价格,没有卖不出的东西”。这才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中最初级的,也是最有活力的资本市场。
注册有效期
2年
首期发行时限
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
信息披露
中期票据存续期内,企业必须进行及时、充分的信息披露,包括发行信息披露、持续信息披露和重大临时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与规则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中介机构自律规则》
特点对比
中期票据
公司债券
企业债券
主管机关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证监会
发改委
发行制度
注册制
核准制
审批制
募集资金用途
只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明确规定
只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明确规定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投向不同
担保
不要求担保
不要求担保
不要求担保
投资者
银行间市场
交易所市场
所有投资人
融资规模
净资产40%以内
圈子的大小
圈子太大:通常认为,拓展个人的社会网络会提升其社会资本的价值。但Burt提醒:个人社会网络的拓展可能会掩盖其中的结构洞,从而失去了带来更多创新价值的可能性圈子太小:强的社会网络联接很难产生创新
国际金融法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XYZ银行是一家位于A国的国际银行,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
2010年,XYZ银行与B国的XYZ公司签订了一项贷款合同,合同金额为5000万美元,用于支持XYZ公司在B国的一个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
贷款期限为5年,利率为浮动利率,按照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上2%计算。
贷款合同中约定,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C国的国际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2015年,由于B国经济形势恶化,XYZ公司无法按时偿还贷款。
XYZ银行向B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XYZ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XYZ公司则辩称,由于LIBOR利率在贷款期间存在操纵行为,导致其支付的贷款利息过高,要求法院判决降低利息。
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LIBOR利率的操纵行为是否影响到了贷款合同的效力。
二、争议焦点1. LIBOR利率操纵行为是否构成对贷款合同的实质性影响?2. 如LIBOR利率操纵行为构成对贷款合同的实质性影响,XYZ公司是否可以要求降低贷款利息?3. A国法院、B国法院和C国仲裁机构之间是否存在管辖权冲突?三、案例分析1. LIBOR利率操纵行为是否构成对贷款合同的实质性影响根据国际金融法的相关规定,LIBOR利率是国际金融市场上广泛使用的基准利率之一,它反映了市场对短期资金借贷成本的预期。
然而,2012年,全球多家银行因操纵LIBOR而被曝光,这一事件引发了国际金融市场的广泛关注。
在本案中,LIBOR利率的操纵行为确实对XYZ公司的贷款成本产生了实质性影响。
由于LIBOR利率被人为操纵,导致XYZ公司在贷款期间支付的利息远高于实际市场利率。
根据贷款合同条款,LIBOR利率是确定贷款利息的基准,因此,LIBOR利率的操纵行为直接违反了贷款合同的约定。
2. 如LIBOR利率操纵行为构成对贷款合同的实质性影响,XYZ公司是否可以要求降低贷款利息根据国际金融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国际间接投资案例分析
国际间接投资案例分析一、欧洲美元债券概念:欧洲美元债券是指在美国境外发行的以美元为面额的债券。
欧洲美元债券在欧洲债券中所占的比例最大。
欧洲美元债券市场不受美国政府的控制和监督,是一个完全自由的市场。
欧洲美元债券的发行主要受汇率、利率等经济因素的影响。
欧洲美元债券没有发行额和标准限制,只需根据各国交易所上市规定,编制发行说明书等书面资料。
和美国的国内债券相比,欧洲美元债券具有发行手续简便、发行数额较大的优点。
欧洲美元债券的发行由世界各国知名的公司组成大规模的辛迪加认购团完成,因而较容易在世界各地筹措资金。
二、名义收益率计算:三、若干问题:●国际债券评级概念:债券评级是衡量违约风险的依据。
它是由专门的债券评信机构对不同公司债券的质量作出的评判。
债券质量通常以信用等级来表示。
信用等级越高,债券质量就越好,说明债券的风险下小,安全性强。
●世界上著名的评级机构:目前国际上公认的最具权威性的专业信用评级机构只有三家,分别是美国标准·普尔公司和穆迪投资服务公司和惠誉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1975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认可穆迪公司、标准普尔、惠誉国际为“全国认定的评级组织”或称“NRSRO”(Nationally Recognized Statistical Rating Organization)。
(一) 惠誉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惠誉国际是全球三大国际评级机构之一,是唯一的欧资国际评级机构,总部设在纽约和伦敦。
在全球设有40多个分支机构,拥有1100多名分析师。
在三大评级公司里,惠誉是最早进入中国的。
惠誉国际业务范围包括金融机构、企业、国家、地方政府和结构融资评级。
迄今惠誉国际已完成1600多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评级, 1000多家企业评级及1400个地方政府评级,以及全球78%的结构融资和70个国家的主权评级。
其评级结果得到各国监管机构和债券投资者的认可。
目前,惠誉国际连续两年在国际著名调查机构Cantwell & Co的调查报告中被评为全球最佳评级机构,其金融机构评级业务量在全球首屈一指。
案例六国际投资法的案例分析
实践效果评估及启示意义
实践效果评估
经过仲裁程序,本案最终得到了公正高效的解决。仲裁裁决得到了双方的认可和执行,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
启示意义
本案的实践表明,在国际投资法领域,通过协商、调解等友好方式解决争议是首选。在协商无果时,可以选择仲 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同时,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和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对于争议的顺利解决至关重要 。此外,加强国际投资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也是减少争议发生的关键所在。
在协商无果后,双方可以选择仲裁作为解决途径。仲裁具有一裁终局、保密性高、程序灵 活等优点,适用于涉及商业秘密或需要快速解决争议的案件。
诉讼解决途径
双方也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至法院进行诉讼。诉讼程序相对公开透明,判决具有强制执行 力,但可能面临程序繁琐、时间长等挑战。
选择理由
考虑到本案涉及国际投资合同争议,双方选择了仲裁作为解决途径。仲裁机构的独立性和 专业性有助于公正高效地解决争议,同时保密性也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商业利益。
在初步协商无果后,双方同意引入中间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中间
人积极促进双方沟通,提出折中方案,但最终因双方分歧过大而未能达
成一致。
03
结果分析
协商解决方案的尝试虽然未能成功解决争议,但为双方提供了进一步了
解彼此立场和诉求的机会,为后续解决途径的选择奠定了基础。
仲裁或诉讼解决途径选择及理由
仲裁解决途径
1 2
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
东道国政府往往关注外国投资对国家主权和安全 的影响,希望确保外国投资不会威胁到国家的根 本利益。
促进经济发展和就业
东道国政府希望通过吸引外国投资来促进本国经 济发展和创造就业机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3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全文5篇]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全文5篇]第一篇:国际商法案例分析案例分析()一、1.美国A公司从我国B公司进口一批冻火鸡,供应圣诞节市场。
合同规定卖方应当在12月10以前装船。
但是卖方违反合同,推迟至12月25日才装船,因此A公司拒收货物,并主张撤销合同。
试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A公司有无拒收货物和撤销合同的权利?为什么?分析:按本例的情况,美国A公司享有拒收货物和主张撤销合同的权利。
因为:1、B公司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装船,这是一种违反合同的行为。
在本例中,卖方交货的时间虽然只比合同规定的迟了25天,但是却使该批火鸡赶不上节日市场供应,将给买方带来严重后果。
无论是从美国法或联合国公约的规定来看,卖方B公司的这种违约行为,将构成重大违约或根本违约,受害方A公司是有权拒收货物和主张撤销合同的。
如果按英美法,这种违约亦属违反要件,受损害方A也可以得到上述权利。
2.一家美国公司C从中国公司D进口一批普通冻肉鸡,合同规定卖方应在3月底以前装船。
但是卖方推迟至10月7日才装船。
货到美国后,C拒绝收货和主张撤销合同。
双方发生争议。
事后查明,美国肉鸡市场价格,在4--10月份保持平稳,无大变化。
试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C能否拒收货物和主张撤销合同?为什么? 答:按本例以及上一案例的情况,依据美国法或联合国公约的有关规定,买方C不能得到上述权利,但可以要求延迟交货的损害赔偿。
因为:1、从违约性质的分类及其法律效果看,外国卖方D供应的是普通冻肉鸡,这是常年供应的商品,与供应圣诞节的火鸡含有节日消费习惯的因素,两者是有重大区别的。
虽然D交货时间延迟了7个月,但产生的损害与上例是不相同的。
事后经调查,美国肉鸡市场价格,在4—10月的7个月内保持平稳,无重大变化。
因此,违约人D虽未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条件,但是C仍然从该合同取得主要利益。
综合问题:问题:(1)中方是否违约?为什么?(2)美方要求拒收货物和撤销合同是否合理?(3)买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有哪些?(1)案例是综合的,同时涉及时应该逐个分析是否违约,熟记这两种案例的分析,回答(2)见案例分析(3)卖方违约时,买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要点;损害赔偿、给予合理期限、撤销合同二、1.大连东大公司向香港CAL公司订购3台特殊的印刷设备,合同单价8000美元,交货期为2006年6月5日。
国际财务管理学阿里巴巴国际证券融资案例分析
姓名:学号:班级:阿里巴巴国际证券融资案例分析摘要国际证券融资是企业通过国际证券市场,通过发行国际证券进行融资的一种方式。
2014年北京时间9月19日23:53,阿里巴巴在纽交所正式开始交易,并且成功上市,吸收了全球各地的资金,成为全球市值第四大的高科技公司和全球第二大互联网公司。
从这一成功的案例中,我们看到了各方资本对阿里巴巴的支持,也反映出阿里巴巴对各方资本的吸引,还有阿里巴巴前期融资和本次国际融资的不同之处。
关键字:阿里巴巴、全球投资、证券融资案例:北京时间9月19日23:53,世界的目光聚焦华尔街!阿里巴巴在纽交所正式开始交易,在此前近一个小时的集合竞价中,全球投资者目睹了阿里巴巴股价从80美元-92美元的快速攀升后,最终开盘价开在了92.70美元,较发行价上涨36.3%,筹资额达218亿美元,为美国市场迄今规模最大的IPO交易。
阿里的总市值达到2383.32亿美元,真正的富可敌国相当于葡萄牙的GDP,成为全球市值第四大的高科技公司和全球第二大互联网公司,仅次于苹果、谷歌和微软,超越Facebook、IBM、甲骨文、英特尔、亚马逊等诸多高科技巨头。
关于阿里巴巴的成功上市,全球投资机构以及投资人态度不一,拥有6亿用户的阿里在中国市场占据了绝对的优势,电子商务平台中,马云领导的阿里巴巴在大陆地区独占鳌头。
市场中的正面观点认为,互联网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都是一个新兴事物,在中国也只有20年左右的发展,随着中国“80后”“90后”的崛起,未来网络购物的频率以及消费金额将有巨大的提升空间,阿里目前的股价依然有吸引力。
反方观点则是把公司管理以及利益纷争作为了阿里倒下的论据。
但无论怎样,从50万人民币到2388.22亿美元,翻了近276万倍无疑是投资界的神话!马云一夜跃居大陆地区首富,但笔者认为此次阿里登陆纽交所还有一人受益颇大,那就是日本软银集团的孙正义先生。
很多朋友或许不理解为什么阿里巴巴的背后是“日本企业”?为什么马云不选择在中国上市?作为一名投资者,我们在做任何投资或者交易的时候都不应该夹杂过多的感情色彩!首先,马云在寻找风险投资伙伴的时候不是没有找过国内的企业,但这些VC 全部拒绝了马云,拒绝马云的不仅仅只有国内的风投就连15年前30家的美国风投机构都加入了对马云“爱搭不理”的行列,只有孙正义“超额支持”马云。
国际金融市场案例分析
背景介绍
• 案例背景
2006年3月底,中信泰富与澳大利亚的采矿企业eralogy Pty Ltd达成协议。以4.15亿美元收购西澳大利亚两个分别拥 有10亿吨磁铁矿资源开采权的公司Sino—Iron和Balmoral Iron 的全部股权,成为中国未来大型铁矿石供应商。
中信泰富大股东是国企中信集团,属红筹股,而香港
6
• 中信泰富购买的合约把对赌的目标从股价改 成了汇价,实际上都是Accumulator,只是 形式有所变化。即由投行设定一个汇率,当 市场汇价高于此汇率时投资者可以低于该汇 率水平、每天(或合约规定的频率)买入1个 单位的外汇,这样投资者成本低于市场成本 。但当市场价格低于设定价格时,则投资者 必须每天(或合约规定的频率)以该设定价买 入2个单位的外汇。由此可见,KODA是一个 风险与收益不平等的合约,当投资者预测错 误时会导致巨大的亏损。
中信泰富投资外汇 期权交易巨亏事件1
1 2 3
目录
中信泰富投资外汇 期权交易巨亏事件 2
背景介绍
• 公司背景
中信泰富的前身泰富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1986 年通过新景丰公司上市,同年2月,泰富发展通过发行2.7亿 股新股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香港集团)有限公司,使中信(香 港集团)持有泰富发展64.7%的股权。自此,泰富发展成为 中信集团子公司。
遭受巨亏的则是为其在澳洲的磁铁矿项目规避风险而购买的
杠杆式外汇期权合约——Accumulator。
4
案例回放
5
案例分析
• 知识补充——累计外汇期权合约
Accumulator意为累计期权,属于杠杆式期权的一种 ,所谓杠杆合约则是收益放大同时风险也放大的合 约。中信泰富购买的为变种累计期权,英文全称是 Knock Out Discount Accumulator(KO—DA)。 最初Accumulator是投资者与私人银行订立的股票累 计期权合约,也就是投行设定一个股价,当市场价 高于这个价格时,则可以规定价买人股票以套利, 但是当市场价低于这个规定价时,却需要投资者买 入双倍的股票,一般最低认购额是百万美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际商事融资与税收》课程论文案例解析(Indofood International Finance Ltd V JP Morgan Chase Bank NA, London Branch)一、案情介绍原告:印多福国际金融有限公司(Indofood International Finance Ltd,以下简称“印多福金融公司”)被告:JP摩根大通银行伦敦分行(JP Morgan Chase Bank NA, London Branch,以下简称“摩根大通银行”)第三人:印多福食品有限公司(PT Indofood Sukses Makmur TBK,以下简称“印多福食品公司”)印多福食品公司是一家印度尼西亚公司,其主营业务是生产、销售食品。
2002年,为了扩展业务,该公司以向国际市场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
根据印尼的法律,如果债券持有人的利息收入来源于印尼境内,则持有人应当按利息收入的20%向印尼政府缴税,该税款应当在发行人向债券持有人付息之前作为预提税由发行人代为扣缴。
同时,假如印多福食品公司在毛里求斯境内设立一个子公司代为发行债券,则根据印尼与毛里求斯之间的双重征税协定,印多福食品公司在本国所应支付的预提税率就可以降到10%。
于是,印多福食品公司在毛里求斯境内设立了一家全资子公司,即印多福金融公司。
2002年6月18日,印多福金融公司向国际市场发行债券,债券总额为2.8亿美元、利息率为10.375%。
同一天,印多福金融公司将所筹集的资金转借给印多福食品公司。
根据双方之间的贷款协议,印多福食品公司既是借款人,也是印多福金融公司的对外债务担保人。
与此同时,印多福金融公司与摩根大通银行的伦敦分行达成委托代理协议,摩根大通银行成为发行人印多福金融公司的受托人(trustee)和第一支付代理人(principal paying agent)。
按照相关协议的安排,作为债券发行人的印多福金融公司每年分两次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印多福食品公司则应在每个利息支付日的前两天将相应资金转移给印多福金融公司,印多福金融公司接着应在利息支付日的前一天将资金转移给摩根大通银行,最后再由摩根大通银行在利息支付日向债券持有人支付。
根据债券上的背书条款,债券的发行、赎回等事项均受债券背书中所列条件的约束。
按照债券背书的内容,债券将在2007年6月18日以平价赎回;但是,如果印尼政府的法律发生变化,并因此导致印多福食品公司按照贷款协议所应支付的利息预提税率超过10%,同时经采取可能的合理手段后仍然难以避免,则发行人可以提前赎回债券。
2004年6月24日,印尼政府发出通知,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终止与毛里求斯之间的双重征税协定。
这就意味着,印多福食品公司在未来将承担更高的税负,即利息预提税率必须从先前税收协定下的10%的提高到印尼国内法上的20%。
在此情况下,2004年8月20日,印多福金融公司向摩根大通银行发函表示准备赎回债券。
2004年11月18日,印多福金融公司再次向摩根大通银行发出通知,并计划于2004年12月29日提前赎回债券。
2004年11月22日,摩根大通银行拒绝了印多福金融公司的债券赎回请求,理由是债券背书中的提前赎回条件没有达到,发行人无权提前赎回债券。
对此,发行人则认为债券赎回符合债券背书中的赎回条件,因而提前赎回并无不妥。
2005年2月15日,印多福金融公司将该争议提交到了法院。
2005年10月7日,初审法院最终支持了摩根大通银行的主张,判决印多福金融公司败诉。
印多福金融公司接着提出了上诉。
2006年3月2日,上诉法院做出判决,支持印多福金融公司的上诉请求。
二、案件审理1、一审法官:艾瑟顿·J(Etherton J),埃文斯·劳姆·J(Evans-Lombe J)艾瑟顿是最先受理本案的法官。
他认为:是否存在债券赎回条款中所载明的“合理手段”,使得印多福食品公司在不赎回债券的同时能够避免承受因利息预提税税率增加带来的负担,是一个有待查证的客观事实,这一事项的举证责任属于印多福金融公司。
由于相关的待证事实仍需要进一步查明,艾瑟顿法官最后宣布案件延期审理,并指示双方当事人继续补全证据。
对于艾瑟顿法官的意见,双方当事人后来都没有提出异议。
2005年7月22日,案件再次开庭审理。
在听取了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以及专家证言后,埃文斯法官最终判决,支持摩根大通银行的主张,驳回印多福金融公司的请求。
在其判决书中,埃文斯法官的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和理由,他认为:(一)确实存在这样的“合理手段”,使得印多福食品公司在不用赎回债券的情况下也能避免因印尼法律变动而带来的额外利息税负,这种“合理手段”便是在荷兰设立Newco公司;(二)采取这种“合理手段”对印多福食品公司来说是合适的、合理的,因为由此带来的收益要远远大于成本。
2、上诉审法官:安德鲁·莫里特·C(Andrew Morritt C),查德威克 LJ.(Chadwick LJ),彼得·吉布森(Peter Gibson)在上诉中,安德鲁法官、查德威克法官和彼得法官均支持了印多福金融公司的请求。
(1)安德鲁法官的观点在对埃文斯法官的判决进行评析的基础上,安德鲁法官认为,原审法院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二:(一)设立Newco公司是否可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即降低印多福公司所应支付的利息预提税率;(二)对于印多福食品公司和印多福金融公司来说,设立Newco公司是否合适、合理和可行。
安德鲁法官还指出,虽然原审法院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并没有对案件的争议点做出这样的细分,但埃文斯法官的最终结论却表明,初审法院在以上这两个问题上的态度都倾向于支持摩根大通银行。
在此基础上,安德鲁法官认为,上诉法院需要解决三个问题:(一)让法官来对“合理手段”问题做出判定到底合不合适?(二)如果让法院来判定是合适的,那么Newco公司是不是实益所有人(beneficial owner),Newco公司是否必然是一个荷兰公司,印多福食品公司是否应该继续向Newco公司承担其依照贷款合同原本应向印多福金融公司承担的义务?(三)如果上面所提到的三个问题都对摩根大通银行有利,那么在印多福食品公司和印多福金融公司之间设立Newco公司是否适当、合理?在接下来的讨论中,安德鲁法官对以上几个问题分别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述,并最终同意印多福金融公司的上诉请求。
在其判决书中,安德鲁法官给出了自己的判决理由:(一)在新的贷款协议下,Newco公司不可能成为印多福食品公司所付利息的实益所有人,因而荷兰双重征税下的税率优惠对Newco公司不适用;(二)从其本质上来说,Newco公司仍然是印尼公司,即使其在荷兰设立;(三)设立Newco公司并不是一个合理的方法,因为在实益所有人和Newco公司的国籍归属这两个问题上仍然存在很大的分歧,而这极有可能导致税收协定对Newco公司无法适用,从而也无法达到设立Newco公司的预期目的;(四)Newco公司的设立会导致新的贷款协议产生,这会影响到税收协定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Newco公司的适用;(五)假如Newco公司被认为是实益所有人,也是荷兰的居民公司,那么,创设Newco公司的所获得的收益也应该大于为此支出的成本。
以上五个方面,其中(四)、(五)两项在案件的实际争议中并没有涉及到。
为了使推论更充分,安德鲁法官才在最后做了补充。
(2)查德威克法官的观点查德威克法官的观点与安德鲁法官类似。
查德维克法官的判决理由有三点:(一)印多福金融公司所提供的证据表明债券赎回的条件已经得到满足,因而完全可以按照债券上的赎回条款赎回债券;本案中并不存在所谓的“合理手段”;至于Newco公司,因为它并非实益所有人,因而也不能适用税收协定中的税率优惠。
(二)为了逃避本国的纳税义务而在税收协定的另一缔约国设立导管公司,从而达到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目的,这种避税行为违背印尼的税收政策和双重征税协定的基本精神;(三)按照印尼税务总局的观点, Newco公司在本质上就是一个导管公司。
此外,查德维克法官还认为,在讨论“合理性”问题时,不应当把调查取证的费用和诉讼费牵扯进来。
(3)查德威克法官的观点彼得法官的观点与另外两名法官基本一致。
不过,在Newco公司的居所问题上,彼得法官认为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是没有必要的,这一点也与前两位法官的观点有所不同。
三、案件解析:1、本案的主要争议点在本案中,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印多福金融公司是否可以提前赎回债券?对此,印多福金融公司主张其有权提前赎回债券,理由是债券赎回的条件已经形成,因为印尼法律的变动(即印尼政府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终止印尼与毛里求斯之前的双重征税协定)增加了利息预提税税负,并且也不存在解决这一问题的“合理手段”(reasonable measures)。
与此相对,摩根大通银行则否认印多福金融公司有权提前赎回债券,其理由是存在所谓的“合理手段”,即印多福食品公司可以在荷兰设立一个新公司,即Newco公司,从而可以适用印尼与荷兰之间的双重征税协定,这样就可以避免税负的增加。
具体而言,本案中双方争议的中心点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第一,对于债券上所载明的债券赎回条件中的“合理手段”应该如何理解?具体而言,这一问题又可以分解为两个方面:1、何为“合理手段”?2、对于特定的手段,它的“合理性”又如何判定?第二,如果设立Newco公司的方法是可行的,那么:1、Newco公司是否必须是荷兰公司?2、Newco公司是否是债券利息的实益所有人?3、在Newco公司设立后,印多福食品公司与印多福金融公司之间的借款协议对Newco公司是否仍然适用?(换言之,印多福食品公司和Newco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不同于原借款协议的新协议?)2、对本案的评析对于本案,本人认同上诉法院的观点,即发行人有权提前赎回债券,印多福金融公司的上诉请求应该得到支持,现进行如下评析:(1)对于债券赎回条件中“合理手段”的理解。
根据债券背书中的赎回条件,如果存在所谓的“合理手段”(reasonable measures),则债券发行人就不能提前赎回债券。
那么,这里的“合理手段”究竟如何理解和把握呢?在初审中,摩根大通银行就指出,至少有三种“合理手段”,即发行人转移(即将发行人转移到另外一个与印尼存在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替换发行人、在发行人和其母公司之间设立一个新公司(这个公司可以设立在荷兰、卢森堡或英国)。
在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对三种方法进行比较之后,我们不难看出,第三种方法是最为切实可行的。
不过就其本质来说,上面的这几种“合理方法”都是避税的手段。
如果适用不当,则容易产生“偷税”、“逃税”的嫌疑。
虽然债券背书中对于“合理手段”的内容及“合理性”本身都没有做出具体的解释和说明,从公平合理的一般法理出发,这里至少有两点我们是可以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