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民法》(第7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特殊责任主体对他人致害的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四十六章 特殊责任主体对他人致害的责任
46.1 复习笔记
【知识框架】
【考点难点归纳】
考点一:监护人责任(见表46-1) ★★★★
表46-1 监护人责任
监护人责任概述
监护人责任
监护人的补充责任
概念和归责原则
雇主责任 主要规则
网络经营者的侵权责任概述 网络经营者侵权的责任 “通知条款”下的侵权责任
“知道条款”下的侵权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概述
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责任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校园人身损害的概念 学校等教育机构对校园人身损害事故的责任
责任承担的规则 特殊责任主体对他人致害的责任
考点二:雇主责任(见表46-2)★★★★
表46-2 雇主责任
考点三:网络经营者侵权的责任(见表46-3)★★★
表46-3 网络经营者侵权的责任
考点四: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
1.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概述(见表46-4)
表46-4 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概述
2.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见表46-5)
表46-5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考点五:学校等教育机构对校园人身损害事故的责任(见表46-6)★★★表46-6 学校等教育机构对校园人身损害事故的责任
46.2 课后习题详解
1.简述监护人责任及其主要适用规则。
答:(1)监护人责任的概念
监护人责任,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主要适用规则
①法律规定监护人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一般不要求被监护人有过错。
监护人不得以其已经尽了监护职责而要求免责,但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