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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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我司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鼓励公司员工利用公司自有资源实现个人创新创业。经公司高层商议决定我公司开展相关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推行“人才+项目”、“人才+产业”、“人才+创新”开发模式,推动公司经济发展、走创新驱动发展的道路。第二条通过结构性改革、体制机制创新,消除不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各种制度束缚和桎梏,支持公司内部不断开办新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兴产品产业,形成企业“顶天立地”的发展格局,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打造新引擎、形成新动力。
第二章组织实施与管理
第三条公司高级管理层指派出专人负责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管理情况,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各部门服从管理者分派。创新创业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企业创新创业平台工作整体规划和领导。
2、组织对企业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
3、聘请行业专家成立创新创业工作指导委员会,指导创新创业活动。
4、组织员工参加各类竞赛项目。
5、负责对资助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对员工创新创业活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成果的认定和奖励。
第四条企业创新创业平台下设五个工作组:
1、创新创业培训组。开展企业的创新创业培训,以及对企业创业平台的有效管理。
2、技能创新与竞赛组。负责企业员工技能培训和竞赛的开展与奖励,以及按照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需要开展专业和培训课程改革。
3、创新型师资建设组。负责制定企业创新型师资的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4、科技项目研究与发明组。负责企业创新项目课题、专利发明等项目的申报、审核。
5、专项资金管理组。负责对企业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并采用有效的财务手段对各项目实施跟踪管理。
第五条企业创新创业平台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企业创新创业工作的有关决定,协调各下设工作组开展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企业创新创业项目进行评审和批准。
第三章项目申请与评审
第六条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同等条件下,工作成绩突出、专业技能突出,以及在全国、省、市、区级等各类大型竞赛中获得较高奖励的员工和相关合作人员优先。
第七条项目申请人可根据企业创新创业年度整体规划,从企业提供的研究开发项目目录选择项目或自立项目进行申请,并按照惠国征信研发项目立项要求提交相关立项材料备案。
第八条创新创业项目应目标明确,依据充分,内容具体,项目方案具可操作性。项目要注重实践,着眼于创新或创业。
第九条项目应选定专门指导专家进行指导。指导专家必须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业务水平和时间保证。
第十条企业创新创业平台领导小组受理项目申请人申请后,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项目。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十一条创新创业项目经费是公司预算的组成部分,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财务部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和项目实际需要编制经费预算。项目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开支范围和项目进度执行。
第十二条项目经费应用于与该项目有关的低值易耗品支出、图书资源费、会议调研费、科技成果鉴定与验收费、人员费等支出,严禁将项目经费用于与创新创业无关活动;严禁以任何方式从项目经费中谋取私利。
第十三条项目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让及用于其它方面,不得借协作之名将经费挪作他用或者转入与项目无关的单位。
第十四条创新创业领导小组根据各类创新创业项目申报材料,核定项目资金预算。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十五条财务部负责对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并对各项目经费的使用实施跟踪管理。
第五章项目检查与验收
第十六条创新创业平台领导小组对立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项目申请人须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文字材料报送创新创业平台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七条项目申请结题时,须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惠国征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结题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第十八条因客观原因,项目负责人需对创新创业项目的计划目标、进度和经费进行调整或撤消,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九条创新创业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当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对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管理办法由×××××××有限公司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领导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自2017年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