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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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幼儿园教育改革将进入一个新阶段。
《纲要》是幼儿园实施素质教育的纲领性文件,它体现了全新的教育理念。
在《纲要》第三部分“组织与实施”第十条中明确指出: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
可见教师的角色问题是幼儿教育领域一个基本而有重要的问题,也是当今世界学关系一直是受到极大关注的问题。
对教师作用和角色的探讨,也是当今世界学前教育研究的趋势之一。
信息时代是一个开放的时代,教师“传授”知识这种传统的教育方式被教师“引导”幼儿通过主动学习,自己发现知识所取代,教师也由“知识输出者”转变为给儿童提供舞台,指出方向,关键时刻给予儿童指导和支持的“导师”。
幼儿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强烈的好奇心,他们对知识的渴求无比强烈与急迫。
如果教师还是一味担当“知识的输出者”的角色,就会抹杀幼儿认识世界的兴趣与积极性。
禁锢幼儿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展,剥夺幼儿自己探索世界,认识事物的权利与机会。
因此教师要成为孩子的倾听者,观察者;教师要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同时教师还要成为研究者,学习者,创造者。
新《纲要》倡导教师与幼儿建立起平等、互助的关系。
在活动中,教师要留意观察幼儿的兴趣、自主性等,以一个观察者、合作者、引导者的姿态出现,针对幼儿感兴趣的事物,采用设疑、提建议等灵活的方式参与活动,与幼儿共同探索,发现解决问题的方法。
如片段二中幼儿对野草的各种问题产生了困惑,教师及时引导:“这些像花一样的植物会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看看野草和甜瓜的小芽有什么不一样,好不好?”等问题,激发了幼儿探索的兴趣,给他们观察与思考的空间与时间,充分发挥幼儿的主动性,让幼儿按照自己的意愿主动地与周围环境进行交流。
日常生活学习中,幼儿会产生许多问题,但由于年龄特点和经验有限,他们往往不会归纳事物的特点,观察时也很片面,常常会因某个问题而不知所措或争论不休,找不到答案,这时就需要教师及时介入引导和帮助,引导幼儿去观察、思考,助幼儿“一臂之力”,片段二中教师发动幼儿收集野草的信息和资料,借助有关言语、图片文字等材料,生成教学活动。
活动中教师始终如同伙伴一样与幼儿们共同研究与讨论,积极的与之互动,促使幼儿想办法去解决、去表现,使对野草的探索深入下去。
此时,幼儿的行为是自由的,思维是活跃的,从而得以发展自我,快乐主动地学习。
总之,《纲要》的实施,改变了教师的教学生活,新课程中的教师将焕发出新的生命。
幼儿的学习是一个主动建构的过程,是教师不可能替代但却能施加强有力影响的过程,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应成为是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
我们必须不断的进行专业的学习,对自己的教学过程进行反思,能够获得理论与实践的高层整合,突破普遍存在的教师彼此孤立与封闭的现象,积极地与团体进行合作与协商,为自身教师角色的适应和发展奠定基础。
不断完善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创造性和专业发展的能动性,满腔热情地自主提升专业化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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