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新闻】广东省深圳市督促各区规范基层专职安全员配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新闻】广东省深圳市督促各区规范基层专职安全员配
备
广东省深圳市督促各区规范基层专职安全员配备根据
广东省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的工作部署,深圳市安委会于2015 年9 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加强街道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全市专职安全员组建工作落实“五个统一,五个规范”(即:统一队伍名称,规范工作职责;统一聘用条件,规范用人方式;统一配备原则,规范配备标准;统一培训考核,规范管理体制;统一工资保障,规范薪酬待遇),并督促各区政府(含各新区管委会)迅速行动,高标准做好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工作。在配备数量方面,全市61 个街道合计配备专职安全员达3278名(其中新增849名),平均每个街道配备安全员54 名,超过省安委会文件规定的“8-25 名”的标准要求;在工资标准方面,深圳市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的原则,并实行级别工资。宝安区根据工作性质和学历、资历将安全员工作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档,分别为
4500/6500/8500 元每月,年薪最高超过10万元;南山区将普通安全员薪酬标准定为每人每月5430 元,中级安全员岗位薪酬标准定为每人每月6430 元。按照人社部〔2012〕55 号文件精神,各区安全员在工资薪酬上均享有每月220 元的
安全生产检查岗位津贴;在人员管理方面,深圳市为确保基层安全监督检查员队伍稳定运行,各区认真研究制定有关安全员队伍的招聘、管理、培训、考核及退出等配套管理办法。安全员一般由各区安监局负责招聘人员并培训,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使用和考核工作。宝安区还出台了《宝安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暂行管理办法》,对全区安全员的招聘录用、职责待遇、培训考核、巡查要求、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制定了安全员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巡查文书、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安全员的管理。(局改革办供稿)
申明:以上信息来源广东省安监局网站,有截图为证,安博士从来只转发已在正规网络上发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