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灼伤及应急处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化学灼伤和化学中毒事故的预防
化学中毒主要是由下列原因引起的:
①由呼吸道吸入有毒物质的蒸气。
②有毒药品通过皮肤吸收进入人体。
③吃进被有毒物质污染的食物或饮料,品尝或误食有毒药品。
化学灼伤则是因为皮肤直接接触强腐蚀性物质、强氧化剂、强还原剂,如浓酸、浓碱、氢氟酸、钠、溴等引起的局部外伤。预防措施如下:
①最重要的是保护好眼睛!在化学实验室里应该一直配戴护目镜(平光玻璃或有机玻璃眼镜),防止眼睛受刺激性气体薰染,防止任何化学药品特别是强酸、强碱、玻璃屑等异物进入眼内。
②禁止用手直接取用任何化学药品,使用毒品时除用药匙、量器外必须配戴橡皮手套,实验后马上清洗仪器用具,立即用肥皂洗手。
③尽量避免吸入任何药品和溶剂蒸气。处理具有刺激性的,恶臭的和有毒的化学药品时,如H2S、NO2、Cl2、Br2、CO、SO2、SO3、HCl、HF、浓硝酸、发烟硫酸、浓盐酸,乙酰氯等,必须在通风橱中进行。通风橱开启后,不要把头伸入橱内,并保持实验室通风良好。
④严禁在酸性介质中使用氰化物。
⑤禁止口吸吸管移取浓酸、浓碱,有毒液体,应该用洗耳球吸取。禁止冒险品尝药品试剂,不得用鼻子直接嗅气体,而是用手向鼻孔扇入少量气体。
⑥不要用乙醇等有机溶剂擦洗溅在皮肤上的药品,这种做法反而增加皮肤对药品的吸收速度。
⑦实验室里禁止吸烟进食,禁止赤膊穿拖鞋。
二、化学性眼灼伤
概述
化学性烧伤是严重的眼科急诊,通常由酸或碱造成。其他形式的烧伤如催泪瓦斯(teargas)烧伤,也应按化学性烧伤处理,但一般不会造成眼部的永久性损伤。
病因病理病机
1 碱性烧伤碱要比酸对眼部破坏力大得多。因为碱与细胞膜的脂类结合后能迅速穿透角膜和前房。碱的致伤作用主要是pH的改变而不是碱的金属离子。是否发生永久性的损伤除了取决于碱的浓度和性质之外,更重要的是自受伤到眼部冲洗时间间隔的长短。
2 酸性烧伤酸的致伤作用仅限于酸与眼部组织接触后的数分钟至数小时,由于酸沉淀了组织中的蛋白质,迅速形成了“屏障”而使酸不易穿入眼内组织。但是氢氟酸(HF)和含重金属离子的酸有穿透角膜与前房的能力,要特别引起重视。
临床表现
化学性烧伤的分级与预后
这种分级与预后主要适用于碱性烧伤。但对其他穿透力较强的酸和其他化学物质所致的损伤也适用。
1 轻度角膜上皮侵蚀,角膜轻度混浊,角膜缘结膜与巩膜无缺血与坏死。轻度碱烧伤抑制上皮的再生,影响角膜透明程度,视力可能会轻度降低。
2 中度角膜全层受累,虹膜细节不能窥清,角膜缘组织缺血与坏死区小于或等于1/2圆周。由于角膜瘢痕与新生血管形成,可造成永久性视力损害。
3 重度角膜全层严重受累,瞳孔不能窥见,角膜缘组织缺血与坏互区超过2/3圆周。由于角膜混浊,上皮再生不良,反覆发生溃疡及角膜缘结膜和巩膜坏死,视力严重丧失。
治疗
1 眼睛灼伤或掉进异物一旦眼内溅入任何化学药品,争分夺秒利用一切能得到的水源进行结膜囊冲洗。化学物质的直接接触区要持续冲洗数分钟。如有化学性固体异物要及时去除。实验室内应备有专用洗眼水龙头。洗眼时要保持眼皮张开,可由他人帮助翻开眼睑,持续冲洗15分钟。忌用稀酸中和溅入眼内的碱性物质,反之亦然。对因溅入碱金属、溴、磷、浓酸、浓碱或其它刺激性物质的眼睛灼伤者,急救后必须迅速送往医院检查治疗。
玻璃屑进入眼睛内是比较危险的。这时要尽量保持平静,绝不可用手揉擦,也不要试图让别人取出碎屑,尽量不要转动眼球,可任其流泪,有时碎屑会随泪水流出。用纱布,轻轻包住眼睛后,将伤者急送医院处理。
若系木屑、尘粒等异物,可由他人翻开眼睑,用消毒棉签轻轻取出异物,或任其流泪,待异物排出后,再滴入几滴鱼肝油。
2 充分冲洗在初步冲洗后病人应立即送往医院,在表面麻醉下如0.5%地卡因,用生理盐水(至少1000ml)继续冲洗结膜囊,并用棉拭子除去可能残存的异物。冲洗完毕后要用pH试纸检测,使结膜pH值在7.3~7.7之间,5min后再复查一次pH 值,以保证冲洗已充分。
3 药物治疗①散瞳,可以减轻眼部疼痛和防止瞳孔后粘连;②局部施用抗生素液和膏剂以防止感染;③如果眼压升高,可以用碳酸酐酶抑制剂,如Diamox等;④为减轻伤口疼痛可以口服镇静药或止痛药;⑤有人主张在伤后3h内可用抗坏血酸5 0~100mg作结膜下注射;⑥国外目前主张在伤后立即开始局部应用皮质激素,如0. 5%~1.0%强的松龙,每日4次,最好在伤后的7~10天逐步停药。如果此时虹膜睫状体炎仍明显,可以把局部应用改为全身用药;⑦国外报告局部应用1%乙酰胆碱,可以促进细胞有丝分裂,有利于角膜上皮修复;⑧胶原酶抑制剂的应用,至今未得到普遍接受;⑨化学性眼烧伤可以伴有急性呼吸道或其他部位的损伤,必要时应请其他科医生会诊。
4 手术治疗①在伤后3h内进行前房穿刺其效果显著,超过24h者此项措施意义不大;②有人主张作结膜切开与结膜下冲洗,但没有被广泛接受;③晚期眼睑结膜由于瘢痕造成的畸形可以通过整形手术矫正。
三、化学性皮肤灼伤
一般处理方法
1 迅速脱离污染物,并立即用流动冷水冲洗20~30分钟以上。有时应先拭去创面上的化学物质(如干石灰粉)再用水冲洗,以避免与水产生大量热,造成创面进一步损害。冲洗完后可再用中和剂,中和时间不易过久,片刻之后再用流动水冲洗。
2 及时确认是否伴有化学物质中毒,并按其救治原则及时治疗.如一时无法获得解毒剂或肯定致毒物质时,可先用大量高渗葡萄糖和维生素C静点,给氧,输新鲜血液等,如无禁忌应及早使用利尿剂,然后据情况选用解毒剂。
3 烧伤病毒按烧伤的治疗方法进行休克复苏及创面处理,早期切除Ⅲ茺焦痂,消除深Ⅱ度创面坏死组织,以切断毒物来源。
4 及时处理合并症及并发症,必要时请相关科室协助诊治。
发病机理
化学烧伤的致伤机理:化学物接触人体后可产生局部损害及全身损害,其损害程度与化学物的性质、剂量、浓度、接触时间及面积、处理是否及时及有效等因素有关。
1 局部损害
化学物对局部组织的损害有氧化作用、还原作用、腐蚀作用、原生质毒、脱水作用及起疱作用等。这是由化学物的性质所决定的,一种化学物质可同时存在以上几种。有的因本身燃烧而致烧伤,如磷烧伤。有的本身对健康皮肤并无损害,一旦着炎燃烧,造成皮肤烧伤,药物即可通过创面吸收入体内,引起中毒反应。
一般酸烧伤,由于组织蛋白凝固,形成一层痂壳,可预防进一步损害。碱烧伤后形成脂肪皂化,并可产生可溶性碱性蛋白,故对局部创面有继续损害的过程。磷烧伤后形成磷酸,可继续使组织损害。
2 全身损害
化学药物可从正常皮肤、创面、呼吸道、消化道等吸收,引起中毒及内脏器官的破坏。化学烧伤的死亡率明显高于一般烧伤病人,就是由于化学毒物引起的中毒及其并发症所致。由于多数化学物质是由肝、肾排泄,故肝、肾损害较多见。常见的有中毒性肝炎、急性肝坏死、急性肾功能衰竭及肾小管肾炎等。某些化学蒸气直接刺激呼吸道而致损伤,不少挥发生物质由呼吸道排出,亦刺激肺泡及呼吸道,可引起肺水肿及吸入损伤。有些化学物质可抑制物质由呼吸道排出,亦刺激肺泡及呼吸道,可引起肺水肿及吸入性损伤。有些化学物质可抑制骨髓,破坏红细胞,引起贫血或溶血。有的还可引起中毒性脑病、脑水肿、神经损害、消化道溃疡及出血等。
临床表现及处理
1 酸烧伤
常见的为硫酸、盐酸、硝酸烧伤,此外尚有氢氟酸、石炭酸、草酸等。它们的特点是使组织脱水,蛋白沉淀,凝固,故烧伤后创面迅速成痂,界限清楚,因此限制了继续向深部侵蚀。
①硫酸、盐酸、硝酸烧伤:硫酸、盐酸、硝酸烧伤发生率较高,占酸烧伤的80.6%。硫酸烧伤创面呈黑色或棕黑色,盐酸者为黄色,硝酸者为黄棕色,此外,颜色改变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