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教师指导与培养工作手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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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会中等专业学校
学年第学期
青年教师:
指导教师:
青年教师指导与培养工作制度
为了做好我校青年教师培养工作,使我校青年教师尽快成长,成为适应教育教学的合格教师,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学校青年教师指导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开展学校青年教师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副校长、和相关处室部负责人等组成,教务处负责常务工作。
1、老师的界定:是指处于见习期的大学生和教龄不足三年的教师。
2、青年教师的指导培养期一般为二年,由学校安排1—2位指导教师,负责对青年教师的专业教学和班级管理工作的指导。
3、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是: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敬业乐业,师德高尚,专业业务精,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较丰富教学经验的骨干教师。
4、指导教师的产生:由教务处在学年初根据青年教师的情况,在征询本人、以及科组长和专业部长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人选,校长办公室会议讨论决定后,由校长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布,并颁发指导教师证书。
5、学校在指导培养期第一学年初召开青年教师指导工作会议,并举行青年教师拜师仪式,以每学期举行一次青年教师指导工作座谈会,交流和总结经验。
6、指导教师与青年教师每学期初共同制订学期青年教师指导工作计划,每学期末分别对指导工作进行总结,并将以上计划、总结及每次活动容记录在《青年教师指导与培养活动记录》中。
二、指导教师的职责:
1、学期初指导青年教师制定具体的授课计划和班级工作计划。
2、与青年教师共同备课3次以上,听课、评课2次以上;共同研究班级管理工作3次以上。
3、听青年教师的专业课3节以上、主持的班会课2次以上,听课后要评课并进行指导。
4、指导并检查青年教师备课情况5次以上,批改作业情况2次以上。
5、给青年教师上教学和班会示课各1节。
6、指导青年教师填写相关表册不少于2次。
以上为第一学年的每一个学期的工作职责,第二常年可以酌情减少。
三、青年教师职责:
1、自觉、主动、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
2、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制定具体的授课计划和班级工作计划,填写相关手册。
3、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认真学习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课外辅导等教学工作。
4、第一学期,每次新课之前,教案都需经指导教师审阅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上课。
5、每学期听课12节以上,其中指导教师的专业课5节以上、主持的班会课2次以上。
6、一学期开展一次青年教师专业教学汇报课活动。
7、在见习期满,完成:1个教案设计、1篇工作总结、1篇德育或教学论文。
8、每学期末领导小组将对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作为转正、晋升职称和评优的依据。
市四会中等专业学校青年教师培养方案
市四会中等专业学校青年教师培养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