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剂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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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添加剂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添加剂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添加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食品安全添加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不得含有有害物质,不得超过使用范围和限量。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品安全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生产食品安全添加剂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符合国家有关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资质要求。

第六条生产食品安全添加剂的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七条生产食品安全添加剂的企业应当对原料进行严格筛选,确保原料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八条生产食品安全添加剂的企业应当进行产品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九条生产食品安全添加剂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追溯体系,确保产品可追溯。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条经营食品安全添加剂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符合国家有关经营食品添加剂的资质要求。

第十一条经营食品安全添加剂的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经营的食品安全添加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

第十二条经营食品安全添加剂的企业不得经营无证、无照、过期、变质、伪劣的食品安全添加剂。

第十三条经营食品安全添加剂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销售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等内容。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安全添加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不得超过使用范围和限量。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方法等。

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安全添加剂应当进行计量和记录,确保使用符合计量和记录要求。

第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使用无证、无照、过期、变质、伪劣的食品安全添加剂。

饲料添加剂安全管理制度

饲料添加剂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预防饲料污染,保护动物健康,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饲料添加剂的采购与管理1. 采购要求:(1)饲料添加剂必须由公司统一采购,严禁私自购买。

(2)采购人员应具备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相关知识,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采购的饲料添加剂符合国家标准。

(3)采购饲料添加剂时,应向供应商索取相关证明文件,如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2. 存放与管理:(1)饲料添加剂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避光的环境中,避免与其他物品混放。

(2)饲料添加剂应按照类别、规格、批号等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立明显的标识。

(3)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饲料添加剂的储存条件,确保饲料添加剂的质量。

三、饲料添加剂的使用与监控1. 使用要求:(1)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饲料添加剂产品标签上的推荐剂量进行。

(2)禁止超量、超范围使用饲料添加剂。

(3)禁止使用未经批准的饲料添加剂。

2. 监控措施:(1)建立饲料添加剂使用记录,详细记录使用品种、剂量、时间等信息。

(2)定期对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饲料添加剂的正确使用。

(3)对饲料添加剂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饲料添加剂的回收与处理(1)饲料添加剂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回收剩余的饲料添加剂。

(2)回收的饲料添加剂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 处理:(1)回收的饲料添加剂应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2)处理过程中,应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

五、责任与处罚1. 公司应加强对饲料添加剂的管理,确保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应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 对因饲料添加剂质量问题导致动物健康受损的,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食品添加剂管理的规范与标准

食品添加剂管理的规范与标准

食品添加剂管理的规范与标准引言食品添加剂是指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的具有特定功能的物质。

它们在改善食品质量和保持食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范和标准。

法律法规食品添加剂管理的规范与标准在我国主要由以下法律法规进行规定:1. 食品安全法:该法规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包括添加剂的种类、使用范围、使用限量等内容。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分类、命名、规格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添加剂的质量和安全性。

3. 食品添加剂管理办法:该办法对食品添加剂的审批、注册、备案等程序进行了规范,确保添加剂符合相关要求。

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使用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方法等进行了规定,以确保添加剂的安全使用。

质量控制为了保证食品添加剂的质量,需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成品检验等环节,以确保添加剂的质量符合要求。

2. 抽样检验:食品监管部门对市场上销售的食品添加剂进行抽样检验,检测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法规要求。

3. 监督检查:食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企业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按照规定操作,保证添加剂的质量和安全性。

标签标识食品添加剂的标签标识是消费者了解添加剂信息的重要途径。

标签标识应包括以下内容:1. 添加剂名称:标签上应明确添加剂的名称,便于消费者了解所购买食品中的添加剂成分。

2. 用量信息:标签上应标明添加剂的使用量,以便消费者了解添加剂的含量。

3. 使用范围:标签上应明确添加剂的使用范围,指导消费者正确选择和使用食品。

总结食品添加剂管理的规范与标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

通过法律法规的规定、质量控制的实施和标签标识的要求,可以确保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同时,食品企业应加强自身的管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添加剂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添加剂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防止食品添加剂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食品添加剂的定义食品添加剂是指在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等过程中,为改善食品品质、延长食品保质期、增加食品营养价值、防止食品污染等目的,按照国家规定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物、天然物质或者其提取物。

四、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未列入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物质。

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遵循“适量、必要、安全”的原则,不得滥用。

3.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得影响食品的营养价值和安全性。

4.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得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缺陷。

五、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1. 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资质,并按照规定取得相关许可证。

2. 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等管理制度。

3. 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应当索取供应商的有效合法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

4.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进行。

5. 食品添加剂的储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2)存放区域应当与食品、原料、半成品等分开;(3)存放容器应当密封,防止污染。

6.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建立台账,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六、监督检查1. 食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2023年食品添加剂管理规定

2023年食品添加剂管理规定

2023年食品添加剂管理规定自2023年起,我国将实施新的食品添加剂管理规定,以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这一系列规定将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条件、审批程序、标签要求等方面进行调整和完善。

以下是对于新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食品添加剂使用条件1. 安全性评估要求更加严格。

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将更加严格和全面,要求充分考虑不同人口群体的摄入量和食品接触方式,并在评估中充分考虑在特定条件下的剂量和复合效应。

2. 推行最佳使用水平。

为了降低人体接触食品添加剂的风险,新规定将推行最佳使用水平,即在食品制造过程中添加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必须控制在科学认可的安全限量内,不得超过推荐使用水平。

3. 禁止使用部分有争议的食品添加剂。

为更好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将对部分存在争议的食品添加剂加以禁止使用,包括致癌、致畸性较高的物质等。

二、食品添加剂审批程序1. 统一的食品添加剂审批标准。

在2023年后,食品添加剂审批将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审批程序将更加简化和透明。

2. 强化审批流程中的安全评估。

新规定要求在食品添加剂审批流程中,对原料安全性、剂量评估、稳定性、功能性和加工工艺等进行全方位、深入的安全评估。

三、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1. 提供充分的标签信息。

食品添加剂标签应提供直观、易于理解的信息,包括添加剂的名称、用途、含量、来源等。

同时,食品生产企业也需要提供充分的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说明以及推荐的使用条件。

2. 强化标签信息的可追溯性。

新规定要求食品添加剂标签上需要包含条形码或其他可追溯标识,方便监管部门进行追溯调查,确保食品安全。

四、监管体系建设1. 食品添加剂管理责任明确。

相关监管部门将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包括食品添加剂安全审评制度、执法监督制度等。

2. 加强食品添加剂检测技术研发。

为了更好地监管食品添加剂,推进相关检测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监管部门将加大食品添加剂检测技术的研发力度,提高监管能力。

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制度(4篇)

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制度(4篇)

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制度一、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1、购买必须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经公司食品安全卫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方可购买、使用。

2、采购食品添加剂只能向具备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资质,且证件齐全的经营者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

并执行严格的验收、登记制度,及时建立台帐。

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厂名、厂址、使用范围、使用数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3、严格加强食品添加剂的保管。

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保管,做好入库与出库记录。

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4、使用添加剂必须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及卫生安全要求。

5、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制度。

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必须经批准后,方可按需领取、使用,并做好使用登记。

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由两名以上炊事员在场的情况下使用。

7、使用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围。

8、禁止使用和保存过期的食品添加剂,过期的食品添加剂,交有关部门按特殊垃圾处理二、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1、“五专”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做到专人彩购,专人保管、专人添加和准确计量、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食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档案,购销记录、生产记录等与食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资料至少保存____年以上。

2、“四上墙”根据实际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牌,将公司责任人,食品添加剂保管人,食品添加剂使用人,产品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名称、功能、最大使用量明示在公示牌上,悬挂在公司明显位置。

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制度(2)是指国家或地区制定的相关法规和标准,用以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

其主要目的是保障食品安全,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食品添加剂分类和标准:将食品添加剂分为不同的类别,并对每类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质量标准等进行规定。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规章完整版本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规章完整版本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规章完整版本该规章旨在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并保护消费者权益。

下面是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规章的完整版本。

第一章:总则本规章旨在规范食品添加剂的选择、使用和监控,以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食品添加剂的分类和标识第一节:食品添加剂分类根据不同的功能和用途,食品添加剂可分为:增稠剂、色素、香精香料、防腐剂等不同类别,并分别列出了具体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和应用范围。

第二节:食品添加剂标识食品添加剂应在产品包装上标明其名称和用量,并采用标准的符号和说明,以便消费者正确识别和使用。

第三章:食品添加剂选择和使用第一节:食品添加剂选择食品生产者在选择食品添加剂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并确保其质量稳定可靠。

第二节: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按照规定的用量和方法使用,且不得超过安全使用标准。

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加工温度、pH值等因素对食品添加剂的影响,确保其功能和效果。

第三节:食品添加剂记录和监控食品生产者应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的记录和监控机制,包括添加剂使用量、使用情况和检测结果等信息。

并定期进行食品添加剂的检测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四章:食品添加剂的合规检测食品添加剂的合规检测应由符合相关要求的机构进行,检测结果应及时公布并定期更新。

食品生产者应配合检测工作,并及时处理不合规的食品添加剂。

第五章: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对于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添加剂或者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追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第六章:附则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在食品添加剂的选择、使用和管理中逐步实施,并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指导。

以上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规章》的完整内容。

请注意,本文档仅为参考,具体操作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5篇)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5篇)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购买时应认明包装标签上“食品添加剂”字样,入库前严格验收。

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时认真填写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

4.不得使用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到县区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使用的食品添加物质进行备案。

备案的基本内容包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名称,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食品添加物质的名称、来源、生产企业,企业在生产的各种食品中添加该物质的最大限量等。

6.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保管,并做好入库及出库记录。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2)是指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食品添加剂是指在食品生产、加工、保存和运输过程中,为改善食品品质、保持食品稳定性、增加食品营养价值以及为食品加工提供特定技术需要而向食品中添加的物质。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使用范围和限量:确定食品添加剂的适用范围和允许添加的限量,对不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明确和规范,以确保食品安全。

2.安全评估:对新型食品添加剂进行安全评估,并对已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定期评估,确保食品添加剂对人体无害。

3.注册管理: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企业进行注册管理,要求生产企业具备一定的生产条件和质量控制体系,确保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和安全。

4.标签标识:要求食品包装上清楚标注明添加剂的名称、用途、含量以及使用范围,方便消费者了解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

食品安全法添加剂管理

食品安全法添加剂管理

食品安全法添加剂管理食品安全法添加剂管理是指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管理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剂,以保障食品安全。

添加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可以增强食品的营养价值、防止腐败及改善食品的口感、外观等,但如果添加剂的使用不当,或添加的添加剂超出规定的安全浓度,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所以必须严格管理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剂,以保障食品安全。

一、管理原则1、原则上,食品生产企业凡使用添加剂,都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中关于添加剂的管理规定,即“食品中应当使用国家明令允许添加的添加剂,且不得超出国家规定的安全浓度”。

2、原则上,食品生产企业凡使用添加剂,都应当向各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备,包括报备使用的添加剂的类别、浓度、用量及添加位置等情况。

3、原则上,食品生产企业凡使用添加剂,都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添加剂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做好记录,以便日后参考。

4、原则上,食品生产企业凡使用添加剂,都应当承担相应的食品安全责任,若因添加剂使用不当而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应当负责赔偿,并按照法律规定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实施方法1、严格管理添加剂的使用:食品生产企业在使用添加剂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及自身的生产情况,制定合理的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添加剂使用规范,严格控制添加剂的使用,以保证食品安全。

2、定期检测添加剂: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检测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剂,以确保添加剂的合理使用,防止添加剂超出规定的安全浓度,以保障食品安全。

3、积极开展宣传: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添加剂管理的宣传,积极向消费者宣传添加剂的正确使用方式,引导消费者正确选择食品,从而促进食品安全。

总之,食品安全法添加剂管理是指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管理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剂,以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合理的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添加剂的使用,定期检测添加剂,积极开展宣传,以保障食品安全。

添加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添加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安全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食品添加剂,是指在生产、加工、制作、调味、防腐、保鲜等过程中,为改善食品品质、色、香、味、形态等特性,提高食品营养价值,保护食品稳定性,延长食品保存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物或天然物质。

第三条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风险防控,确保食品添加剂安全。

第四条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食品添加剂安全责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生产食品添加剂。

第六条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七条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食品添加剂标准和使用范围生产食品添加剂,不得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超过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

第八条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原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质量安全,不得使用劣质原料或添加非法物质。

第九条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食品添加剂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

第十条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追溯体系,记录生产、销售、使用等信息,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可追溯性。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一条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经营食品添加剂。

第十二条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确保经营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应当从生产者或其他合法渠道采购食品添加剂,并查验相关证照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第十四条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不得经营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过期、变质、劣质的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管理规章制度5篇

食品添加剂管理规章制度5篇

食品添加剂管理规章制度5篇食品添加剂管理规章制度(篇1)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__《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的物品。

2、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

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3、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废弃食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禁止购买、储存、使用亚硝酸盐。

含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可用于面点、糕点、肉类加工。

4、发酵面制品、生湿面制品、生干面制品中不得使用明矾或含明矾的复合食品添加剂;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

糕点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

5、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

使用食品添加剂应配备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

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要做到“五专”,即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6、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

食品添加剂管理规章制度(篇2)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专账记录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

食品添加剂入库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使用台账。

食品添加剂出库使用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时间等,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

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

三、专区存放设立专区(或专柜)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注明食品添加剂专区(或专柜)字样。

四、专器称量配备专用天平或勺杯等称量器具,严格按照包装标识标明的用途用量或国家规定的用途用量称量后使用,杜绝滥用和超量使用。

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和食品销售企业等。

第三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二)必要性原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遵循必要性原则,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三)合理性原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遵循合理性原则,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食品添加剂。

(四)安全性原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遵循安全性原则,不得使用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添加剂。

第二章食品添加剂的采购与验收第四条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应当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供应商等信息。

第五条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应当索取并留存以下证明材料:(一)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二)食品添加剂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三)食品添加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第六条食品添加剂的验收应当由专门人员进行,验收人员应当对食品添加剂的包装、标签、合格证明等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

第三章食品添加剂的储存与保管第七条食品添加剂应当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污染的专用仓库内。

第八条食品添加剂的储存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储存:食品添加剂应当按品种、类别、规格、生产日期等进行分类储存,避免交叉污染。

(二)限量储存:食品添加剂的储存量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需要确定,避免过量储存。

(三)定期检查:食品添加剂的储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过期、变质、污染等问题。

第四章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第九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餐饮食品安全添加剂管理制度

餐饮食品安全添加剂管理制度

餐饮食品安全添加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添加剂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餐饮服务环节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储存、使用、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不得使用非法添加物,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添加剂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加强食品安全添加剂的采购、储存、使用、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采购与管理第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采购经检验合格的食品添加剂,并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以便追溯。

第六条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当核实供货商的经营资格,确保其合法合规。

第七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八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方法等,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

第九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食品制作过程中,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第十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对食品添加剂进行自查,确保其储存、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章储存与保管第十一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为食品添加剂设立专门的储存场所,标识清晰,条件适宜,确保食品添加剂的质量。

第十二条食品添加剂应当按品种、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因素分类存放,不得混杂。

第十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对食品添加剂储存场所进行清洁、消毒,防止食品添加剂污染。

第十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添加剂受潮、霉变、虫蛀、鼠咬等,确保其质量。

第四章使用与处理第十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法添加物。

第十六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以便追溯和检查。

2024年食品添加剂管理规定

2024年食品添加剂管理规定

____年食品添加剂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管理。

第三条食品添加剂是指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为了改善食品质量、调整食物的性状、保持食品的新鲜和延长保质期等目的而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质。

第四条食品添加剂管理的原则是科学、合理、安全、有效。

第二章食品添加剂的分类和目录第五条食品添加剂分为色素、香精、酸味剂、防腐剂、发酵剂、增稠剂、漂白剂等多个类别。

第六条食品添加剂目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按照必要性、安全性、适用性等原则进行管理。

食品添加剂目录应当定期修订,及时新增、调整和删除相关食品添加剂。

第七条食品添加剂目录应当公开发布,便于社会公众了解并使用。

第三章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销售第八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企业应当依法注册并取得生产许可证。

第九条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规范要求,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第十条食品添加剂的销售企业应当依法注册并取得销售许可证。

第十一条食品添加剂的销售企业应当对食品添加剂进行标识,明确产品名称、用途、安全性、规格等信息。

第十二条食品添加剂的销售企业应当建立溯源体系,能够追踪食品添加剂的来源和去向。

第四章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第十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确保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和档案,记录食品添加剂的用量、使用情况、检测结果等信息。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进行检测,确保食品添加剂残留量不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

第十六条食品生产企业不得将食品添加剂进一步添加到其他食品制品中,避免食品添加剂超标使用。

第十七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检测和监管,禁止销售使用食品添加剂超标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管理规定范本

食品添加剂管理规定范本

食品添加剂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食品行业中的食品添加剂管理工作。

第三条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使用禁用的食品添加剂或者超出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

第四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监控制度,并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五条目标食品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的特点、添加剂的适用性进行选择和使用,并对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合理配比和控制,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食品添加剂的分类和使用限量第六条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其作用和使用范围进行分类,分为增加营养物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色素、食品香精、食品酶、食品防腐剂等。

第七条目标食品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的特点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合适的食品添加剂,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限量使用。

第八条目标食品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选择合适的食品添加剂,按照产品的特点进行选择和使用;(二)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使用限量进行使用;(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得危害人体健康;(四)对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追溯和监控,确保食品安全。

第九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限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进行操作。

第十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限量应当由企业设置相应的标识标注,以便消费者明确了解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限量应当在食品生产工艺中进行严格控制,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和质量。

第十二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限量应当经过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审核并报经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使用,不得随意超出规定的使用限量。

第十三条目标食品企业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批号、用量和使用时间等信息。

第十四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记录应当保存至少6个月,并依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档案管理。

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一、总则为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的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监管主体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对食品添加剂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2.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省范围内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三、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1.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企业,须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2.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获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具备相应的生产设施和生产工艺条件;–拥有符合相关规定的生产设备和仪器设备;–拥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备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四、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管理1.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生产操作。

2.生产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确保生产过程的卫生、安全和稳定。

3.生产企业应对生产设施、仪器设备、原材料的接触物质等进行定期检验和设备校准。

4.生产企业应建立质量控制记录和产品批次追溯系统,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五、食品添加剂生产质量标准1.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食品添加剂的质量标准。

2.生产企业应对所生产的食品添加剂进行定期抽样检验,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3.生产企业应建立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确保所购进的原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六、监督检查和处罚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2.对违反食品添加剂生产管理规定的企业,监督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以下处罚措施:–警告;–罚款;–暂停生产;–吊销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七、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如对本规定有异议或需要解释的事项,请及时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系。

以上是《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旨在确保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希望通过这一规定的实施,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科普添加剂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科普添加剂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科普添加剂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二、添加剂采购与验收1. 企业应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添加剂,并查验供应商的资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

2. 建立食品添加剂验收制度,对添加剂的品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进行严格检查,并做好记录。

三、添加剂储存与保管1. 食品添加剂应储存在专用仓库或指定区域,避免与非食品添加剂混放。

2. 储存条件应符合添加剂的保管要求,如温度、湿度、避光等,并定期检查,防止变质。

四、添加剂使用规范1. 企业应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详细记录添加剂的名称、使用量、使用时间等信息。

2. 使用食品添加剂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五、添加剂标签与标识1. 食品添加剂的包装上应有清晰的标签,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信息。

2. 标签上还应注明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使用量、注意事项等。

六、添加剂使用培训1. 企业应对员工进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对食品安全的认识。

2.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的学习,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七、添加剂使用监督1. 企业应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督机制,定期对添加剂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

2. 对发现的违规使用添加剂行为,应及时纠正,并记录整改情况。

八、添加剂应急处理1. 企业应制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应急预案,一旦发现添加剂使用不当或造成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2. 应急处理过程中应保持信息透明,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并配合调查处理。

九、添加剂管理制度的修订与更新1. 企业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定期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更新。

2. 制度更新后,应及时组织员工学习,确保新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3篇)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3篇)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使用食品添加剂既要达到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又要达到不滥用而影响食品安全为目的。

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通用安全标准》有关规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二、食品添加剂采购渠道要正规、合法,采购必须到正规的专卖店购买,并查验或索取供货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质证明,并留存购物凭证,购物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____年。

三、在加工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四、正确掌握食品添加剂的用途,做到可用可不用的不用,必须用的少用,尽量做到不用。

五、存放食品添加剂要设专用橱柜,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并详细记录,做到“五专”管理,即: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六、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七、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八、对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规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相关人员要严肃处理。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食品生产和销售中使用的添加剂,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范。

其目的是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合理使用,保障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添加剂的分类和规定:根据添加剂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和规定,如色素、防腐剂、抗氧化剂等。

2. 品种和用量限制:规定各类食品添加剂的可使用品种和最高用量限制,确保使用的添加剂种类和用量不超过规定范围。

3. 安全评估和审批程序:食品添加剂在使用前需要经过安全评估和审批程序,确保其安全性和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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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剂健康安全管理指引
1.PPE要求
∙油站员工将添加剂加入到油品中时,必须穿戴安全眼镜和橡胶手套,以防止添加剂溅到皮肤和眼睛中.
∙眼镜和手套在用完后须用水冲洗干净.
∙将添加剂产品卸进盛装的容器时,操作应注意:盛装添加剂的可移动容器必须放在地面上或稳固平台上,倒添加剂时,罐口必须与容器保持接触,防止静电的积累和释放,避免皮肤接触。

2.空罐的储存和回收
∙空罐的储存须遵从满罐储存相同的安全要求.。

∙油站员工将添加剂倒入油中后,须将盖盖到添加剂罐上并旋紧。

∙罐体上如果有漏出的添加剂,请用毛巾抹干净。

∙将空的添加剂罐当做有害物品处理。

不要将剩余的添加剂倒到土中或下水道。

∙不要将添加剂罐当作一般垃圾处理。

∙所有空罐须像满罐一样储存,由承包商回收。

3.添加剂储存安全要求
∙存储区须干燥,通风良好,无刺激性气味。

不能设在地下室。

∙储存区应远离火种。

∙未经许可闲杂人不可进入储存区
∙添加剂房干净整洁,地面无油污,无垃圾,添加剂摆放整齐有序
∙所有添加剂罐须密封,不管是满罐还是空罐,盖须盖紧
∙空罐须像满罐一样对待.
∙满罐和空罐应分开储存,两个区域应都有明确的区域标志.
∙添加剂罐不能和其它物品混储存在一个区域.
∙所有的罐都应有化学名称、化学标签
∙满罐叠放不能超过3层
∙储存区旁边应放置1个8Kg 干粉灭火器
∙每天都应更新添加剂罐储存的记录。

∙如果检查员发现如泄漏、严重气味、数量缺少等情况,应立即报告给油站经理。

4.紧急响应
任何有关添加剂的事故应视为和油品事故一样。

诸如泄漏、满罐摔坏、加错添加剂等事故都应按照既定程序汇报
∙发现储存室有严重的添加剂气味
o打开门窗通风.
o检查气味是哪里来的
o将气味源移走
∙泄漏
∙用土或沙阻断泄漏的流向,防止泄漏进入水道
∙用吸收棉吸收漏出的添加剂
∙不要在添加剂上走过或接触添加剂
∙消除周围的火种
∙皮肤或眼睛接触了添加剂
∙用水冲洗皮肤或眼睛15分钟
∙脱掉污染了的衣服、鞋子
∙立即看医生
∙不小心吞进了添加剂
∙不要诱导吐出
∙喝许多水
∙立即看医生
∙添加剂着火
∙用泡沫或干粉灭火器可将火扑灭。

∙使用错误
∙如果加错添加剂的品种或数量,填写加捷石油事故初始报告并向运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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