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整改通知书格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管整改通知书格式
【篇一:城市管理整改通知书】
瓮安县城市管理局
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存根)
当事人:
2011年11月5日接群众反映,称你公司在星辰国际小区门口趁夜间擅自砍掉人行道树一棵,经我单位派人现场勘查,情况属实。
其行为违反了《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黔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请你公司在接此通知后于2011年11月8日前自行恢复原状,并来我单位接受处理,若逾期仍不恢复,也不来我单位处理的,我局将依照《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黔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实施处罚。
当事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
瓮安县城市管理局
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
当事人:
2011年11月5日接群众反映,称你公司在星辰国际小区门口趁夜间擅自砍掉人行道树一棵,经我单位派人现场勘查,情况属实。
其行为违反了《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黔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瓮安县城市管理局
年月日
【篇二:风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整改通知书】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整改通知书
凤城行改字[ ]第号
(单位、个人):
本机关于年月日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未经批准在(地点)堆放物料、摆摊设点、出店经营、搭建构筑物的行为,影响了市容和环境卫生,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上述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责令你单位:
限于年月日之前自行纠正违法行为,逾期不纠正,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年月日
执法人员:
签收人员:
【篇三:责令整改通知书】
责令整改通知书
业主:
东城区所有大排档、户外摆桌、搭棚、支伞等户外经营行为白天务必收回室内,晚上五点以后才允许户外摆放。
自接到此通知3日内不执行,我城管大队将依法强制没收。
连山区城管大队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