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报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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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规范

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规范

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规范一、前言二、组织与管理1.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管理机构,明确各级机构的职责和分工。

2.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组织传染病报告管理规程、流程等培训和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报告意识和技能。

3.卫生行政部门应制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奖惩制度,激励和规范工作人员的报告行为。

三、报告流程1.卫生行政部门应明确传染病报告通道和方式,确保信息的畅通传递。

2.医疗机构应针对发现或疑似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立即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病例的基本信息,并详细描述病例的临床表现、病程和治疗情况。

3.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核实报告信息的准确性,对新发现的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的制定。

4.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将报告结果通知相关医疗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确保及时的控制和处置。

四、信息管理1.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完善的传染病报告信息系统,保护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的安全,并确保信息的可追溯性和可靠性。

2.医疗机构应及时、准确地将传染病报告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并做好数据的备份和存储工作。

3.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传染病报告信息系统的监测和审计,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4.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发布传染病报告信息的情况,向社会公众提供及时的公共卫生信息。

五、保密与公开1.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保护报告人的隐私和医疗机构的商业机密。

2.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循信息管理的原则,严格保密传染病报告信息,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3.卫生行政部门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传染病的流行情况、预防措施和防控进展,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防控能力。

六、质量控制1.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传染病报告质量控制机制,定期进行报告工作的质量评估和监测。

2.卫生行政部门应对新发现的传染病病例进行风险评估和跟踪管理,做好病例的处置和后续管理工作。

3.医疗机构应建立传染病报告质量核查制度,加强对报告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的监督和抽查。

传染病报告卡的规范填写与报告

传染病报告卡的规范填写与报告

传染病报告卡的规范填写与报告1.患儿家长姓名:14 岁以下(含14 岁)儿童的家长姓名必填;2.年龄:(与职业的逻辑较验)从业人员不能年龄在14 岁以下;14岁以上不能是“幼托儿童”和“散居儿童”3.患者工作单位:幼托、学生、干部、工人、民工、教师、医务人员的工作单位必填;4. 职业为幼托、学生的卡片填工作单位不仅填写学校或托幼机构名称,须进一步填到班级。

5. 联系电话:尽量填写,特别是需要流行病学调查的传染病病种6.现住地址:病例发病时实际居住的地址,可以是家庭地址,也可以是寄宿地址或宾馆、旅店。

7. 若病人的职业同时符合卡中一种以上职业时,选择原则是:①选择主要职业;②选择与该病发生和传播关系较密切的职业。

8. 未列入本卡的职业须填写在“其它”项中,如警察、飞行员、军人等。

有些特殊人群如劳教人员、和尚、道士和乞丐等,虽不属职业,可填写在“其他”项中。

个体经营者应根据其经营活动的行业,选择相应的职业。

9. 病例分类:实验室诊断、临床诊断、疑似病例、病原携带者、阳性检测10. 要求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11. 阳性检测:仅限血站报告HIV初筛阳性病例12. 选择病例分类时的病种限制:临床诊断:脊灰、HIV、涂(+)、仅培阳不可填报;实验室诊断:菌(-)、未痰检、AFP 不可填报;疑似病例:脊灰、艾滋病、HIV、涂(+)、仅培阳、AFP 不可填报;阳性检测:仅限血站报告HIV;病例分型:乙肝、丙肝、血吸虫病的急慢病例分类选择时严格根据卫生部下发的疾病诊断标准进行诊断13. 梅毒、淋病、乙型肝炎:只有疑似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无临床诊断病例14. 隐性梅毒不能选择病原携带者手足口病只有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无疑似病例.15. 病例分型:分急性、慢性与未分型,乙肝、丙肝、血吸虫病为必填项;其他疾病均默认为未分型,不可更改;乙肝:慢性:HBsAg阳性时间>6个月急性:HBsAg阳性时间<6个月丙肝:慢性:病程>6个月急性:病程<6个月16. 常见病种分型: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型;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型肺结核分为涂(+)、菌(-)和未痰检、仅培阳四型17. 诊断日期:改为“诊断时间”,必填项且必须精确到小时;18.报告及时性:录入时间—诊断时间≤24小时19疾病名称:“法定传染病”、“其它传染病”、“其它疾病”“其他疾病”:作为传染病排除订正的选择,可输入具体病名;“其他传染病”中选择“其他”时需明确具体病名;20报告人:指填卡医生,必填项;系统逻辑较验:诊断时间、医生填卡日期、报告卡录入时间、死亡日期不能早于发病日期;诊断时间不能晚于当前时间备注:字数限制放宽至30 个汉字;。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24年版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24年版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是指对传染病信息报告的内容、报告者、报告流程和报告时限等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措施。

2024年版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是在前几年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的,旨在加强传染病信息的报告、监测和控制,提高公众的健康安全意识,确保对传染病的预警和防控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

一、报告对象1.医疗机构:各级医疗机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传染病信息报告员,负责传染病信息的报告工作。

2.流行病学调查机构:流行病学调查机构应及时报告所调查到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并提供相关报告资料。

3.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对于发现和诊治传染病病例的信息有责任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

二、报告内容1.传染病的基本信息:包括传染病名称、病原体、临床表现、传播途径等基本信息。

2.病例信息:包括病例患者的个人信息、就诊时间、就诊医疗机构等信息。

3.疫点信息:包括疫点的具体地址、疫情发生时间、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等信息。

4.防控措施:报告应包括已采取或计划采取的传染病防控措施,例如隔离措施、消毒措施等。

三、报告流程1.发现病例: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员报告。

3.上报中心:上级机构应将报告的传染病信息及时上报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的传染病防控中心。

4.分析评估:传染病防控中心应及时对传染病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四、报告时限1.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在发现传染病病例后应当在6小时内报告至所在地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员。

2.流行病学调查机构:流行病学调查机构在完成疫情调查后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相关传染病信息。

3.传染病信息报告员:传染病信息报告员应当在接到报告后的2小时内向上级机构报告。

五、报告程序1.建立传染病信息报告制度:各级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制度,并将其纳入日常工作管理中。

2.加强报告员培训:传染病信息报告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其报告工作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3.建立信息报告平台:各级机构应建立信息报告平台,方便各个报告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换和共享。

传染病报告管理规范ppt课件

传染病报告管理规范ppt课件
2023
REPORTING
传染病报告管理规范 ppt课件
2023
目录
• 传染病报告概述 • 传染病报告管理规范 • 常见传染病识别与诊断 • 实验室检测在传染病报告中的作用 • 现场调查与处置策略 • 信息沟通与协作机制建立 • 总结与展望
2023
PART 01
传染病报告概述
REPORTING
定义与分类
智能化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 等技术,对传染病报告 进行自动分析、预警和 预测,提高防控效果。
标准化
制定更加完善的传染病 报告管理规范和技术标 准,推动全国范围内报 告管理的标准化、规范 化。
提高传染病报告管理水平的建议
加强培训 加强对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人员的培 训,提高其传染病报告意识和能力。
完善制度
加强社会宣传
通过媒体、社区等途径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提 高公众防控意识。
鼓励公众参与
倡导公众积极参与传染病防控工作,如接种疫苗、 保持个人卫生等。
开展公众教育
在学校、社区等场所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 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
2023
PART 07
总结与展望
REPORTING
当前存在问题和挑战
报告不及时
信息沟通与协作机制建立
REPORTING
信息沟通渠道建设
建立和完善传染病信息报告系统
通过电子网络直报、电话报告等方式,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加强医疗机构内部沟通
建立院内传染病报告管理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各科室之间的信息交流。
强化与疾控机构的信息沟通
医疗机构应定期向疾控机构报告传染病疫情,疾控机构应及时反馈疫情分析结果。
数据收集
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诊断信息、流行病 学史等。

传染病报告制度(6篇)

传染病报告制度(6篇)

传染病报告制度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了做好全区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确保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传染病报告率及各项疫情管理工作质量,使疫情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防病治病提供可靠的疫情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疾控中心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根据永州市疾控中心疫情管理工作安排____精神,以及湖南省工作规范要求,特制订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一、传染病报告信息实时监控制度1、疫情管理人员每天应登录系统,浏览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信息,对其进行实时监控。

2、疫情管理员必须每天至少____次登录系统查询,上、下午各一次。

3、查询内容包括从上次浏览后到本次的卡片及其近期病例分布,查询有无问题卡片及霍乱等特殊、少见病例。

4、关注有无聚集性病例,对可能暴发的疫情进行预警。

5、每次查询后认真填写《传染病疫情信息查询记录本》。

6、对以上监控中发现的各种异常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反馈到各医院。

二、传染病报告卡审核、查重、订正制度1、疫情管理人员每天上网浏览疫情报告信息,对报告的卡片进行查询、审核。

2、审核发现有问题的卡片要及时核对,确保疫情报告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每天至少上、下午各一次登录系统查询传染病报告卡片。

4、对初次审核后诊断等报告信息有变动的卡片,要及时进行订正。

5、定期进行查重,每天至少查重一次。

6、以上审核、查重、订正中发现的问题均要向领导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传染病报告信息分析与应用制度1、每月对直报网中获取的疫情信息进行分析一次,并形成疫情简报,于每月____日前完成。

2、每年对网报数据会审后,根据发病时间对全年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年度疫情报告。

3、通过对疫情资料的分析,结合其它相关信息,分别于____月____日和____月____日前完成夏秋季、冬春季主要传染病预测预报。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23版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23版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23版引言传染病信息报告是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之一,为了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的管理和规范,提高传染病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目的是明确传染病信息报告的相关要求和流程,保障传染病信息的及时准确上报,实现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相关机构。

一、报告要求1.报告对象:所有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机构等单位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报告各类传染病病例和疫情信息。

2.报告种类:传染病信息报告包括病例报告、疫情报告、传染病预警报告等。

3.报告内容:传染病病例报告应包括病例基本情况、就诊经过、病原学检测结果等信息;疫情报告应包括病例数量、地理分布、传播途径等信息;传染病预警报告应包括疫情趋势、传染病监测结果等信息。

二、报告流程1.报告责任人:每个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确保报告的及时准确性。

2.报告时限:传染病病例报告须在发现初次病例后的24小时内上报,疫情报告须在疫情发生后的48小时内上报,传染病预警报告须在发现异常情况后的2小时内上报。

3.报告途径:传染病信息的报告可通过电子报告系统、电话报告以及纸质报告等方式进行,其中电子报告系统为首选方式。

4.报告接收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信息的接收和处理工作,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

三、信息管理1.信息收集: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应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的收集机制,定期收集病例和疫情信息,并记录相关数据。

2.信息存储:传染病信息应以电子化方式进行存储,建立数据库,并对数据库进行备份和加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信息分析: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对收集到的传染病信息进行定期分析和评估,并将分析结果用于制定防控策略和决策参考。

4.信息发布:传染病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采取多种方式发布,包括网站公告、媒体通报等,提醒公众关注和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23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23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231. 引言传染病的爆发和传播对社会和公共卫生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及时收集、报告和分析相关数据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的管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安全性。

2. 信息报告的目的传染病信息报告的主要目的是: - 及时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传播趋势,以便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 支持公共卫生决策的制定和实施; - 提供数据支持和参考,为传染病研究和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 报告内容要求传染病信息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 传染病类型和名称; - 发病人数和死亡人数; - 发病地点及区域范围; - 发病时间和趋势分析; - 目前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和效果评估; - 其他补充信息。

4. 信息报告流程4.1 信息收集各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相关部门负责收集本辖区内传染病的相关信息。

信息收集应包括以下方面: - 传染病基本信息(如传染病类型、名称、病原体等);- 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和流行趋势; - 发病地点和区域范围; - 发病时间及时序分析; - 采取的控制措施和效果评估。

4.2 信息报告编制收集到的传染病信息应及时编制成信息报告。

报告应以Markdown格式书写,清晰明了。

报告内容应准确、全面地反映传染病的情况,并包括必要的分析和解读。

4.3 信息报告审核和发布编制的信息报告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定,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审核通过后,报告应及时发布,确保报告信息的时效性。

4.4 信息报告存档和管理已发布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应进行存档和管理。

存档后的报告应分类存储,方便后续查阅和研究。

同时,应建立相应的数据备份和安全保护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

5. 信息报告的使用传染病信息报告的使用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 公共卫生决策制定和实施; - 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评估; - 学术研究和科学论文的撰写; - 对外交流和合作。

6. 信息报告的更新和修订传染病信息报告应根据传染病的发展和变化情况进行定期更新和修订。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是为了加强对传染病信息的收集、报告和管理工作,提高传染病监测和预警能力,保障社会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以下是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主要内容。

1.信息收集和报告(1)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报告单位和个人的职责。

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学校等单位要将传染病病例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

(2)传染病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人数、严重程度等,并及时更新报告信息。

(3)信息收集要及时、准确、完整,相关机构应加强与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合作,及时获取传染病病例的相关信息。

2.信息管理(1)建立传染病信息管理系统,对传染病病例的信息进行整理和存档,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靠。

(2)分类管理传染病信息,将其分为一般传染病、突发传染病和重大传染病,分别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报告和处理。

(3)对已报告的传染病病例进行跟踪和监测,了解病情发展和流行趋势,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3.信息发布(1)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公众、媒体、相关部门发布传染病信息,提供相关疫情和防治措施的科学指导。

(2)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问题,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和误解,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4.信息保护(1)加强传染病信息的保密,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个人隐私的保护。

(2)对于故意发布虚假传染病信息或者散布恶意谣言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对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和预警能力,为制定科学防控策略提供依据,减少疫情的传播和影响,保护社会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同时,也可以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媒体的合作,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增强社会对传染病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是指为了及时准确地监测和控制传染病的流行情况,保障公众健康安全,制定的管理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规范。

以下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点:一、传染病报告信息的范围1.报告对象:包括人类传染病、动物传染病、植物传染病以及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等。

2.报告内容:包括传染病病例的基本信息、流行特征、传播途径、病原体的鉴定等。

3.报告时限:传染病病例应当及时报告,确诊病例在24小时内报告,怀疑病例在12小时内报告。

二、传染病报告信息的来源和报告途径1.报告信息来源:包括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实验室、动物疫情监测机构等。

2.报告途径:包括网上报告、电话报告、传真报告等多种报告方式,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三、传染病报告信息的保密措施1.保密责任:所有参与传染病信息报告的工作人员都要签署保密合同,严守保密职责。

2.保密管理措施:建立传染病信息报告的信息系统,并采取防火墙、密码加密等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3.保密违规处罚:对于泄露传染病信息的行为,依法进行追究和处罚。

四、传染病报告信息的分析和应用1.信息分析:疾控机构对传染病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和系统分析,及时发现疫情变化和流行趋势。

2.应用措施:根据传染病报告信息,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和疫情处置方案。

五、传染病报告信息的发布和通报1.信息发布:疾控机构根据传染病报告信息,及时发布疫情通报、预警信息和防控指南等。

2.信息通报:公众、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均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获得传染病报告信息。

六、传染病报告信息的考核和评价1.考核指标:疾控机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进行评估,考核指标包括报告准确率、时效性、完整性等。

2.评价措施:根据考核结果,对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进行评价,对工作成绩进行表彰或奖励,对问题进行整改和处罚。

综上所述,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对传染病的监测和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疾控部门和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并及时修订和完善规范,以确保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有效进行,保障公众健康安全。

2024年传染病报告制度(二篇)

2024年传染病报告制度(二篇)

2024年传染病报告制度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该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1、校医院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校医院当班的医务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王文)。

3、报告病种:甲类传染病2类: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____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

丙类传染病____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4、由学院后勤处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____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属地或新乡市疾控中心报告。

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____小时内报告。

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校医院诊断室建立传染病门诊登记簿,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医疗机构传染病上报制度及流程

医疗机构传染病上报制度及流程

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流程篇1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服、谎报和漏报。

一、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有缺项,漏项。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

发现甲类传染病疫情应在2小时内报告,乙类传染病及丙类传染病疫情24小时内报告。

三、发现传染病暴发,特大食物中毒或其他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时,首诊医生应也最快的速度和方式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并同时上报县疾病控制中心。

四、医院每月对门诊和住院登记日志进行自查和核对,避免传染病疫情漏报。

五、医院由专门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工作。

六、医务工作者在医疗活动中发现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和流行时,应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并同时上报县疾病控制中心。

七、医务工作者在医疗工作中未按要求进行门诊日志登记的,对传染病疫情瞒报、谎报、缓报甚至是漏报或不报的,将给予严重处罚,造成传染病暴发和流行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医院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流程篇2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管理工作,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确保疫情数字及时、准确、完整,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广大人民身体健康,特规定如下:1、传染病疫情报告范围:甲类传染病2种。

乙类传染病24种。

2、报告制度:①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其他医务人员或病人家属为义务报告人。

①门诊医师发现传染病(包括疑似病人),应在门诊日志中认真填写,并填写传染卡在传染病登记册上登记,在门诊日志、病历上注明:“疫情已报”、“注意疫报”。

①住院患者如已确诊为疑似传染病,亦应填写传染卡,并应及时填写“转归订正”。

①传染卡的填写项目要求完整、清晰、字迹不得潦草。

①甲类传染病线电话报告,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出,再补送传染病报告卡,并在未确诊前作疑似报告;乙类传染病于6小时内报出;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报出。

传染病报告制度标准版(8篇)

传染病报告制度标准版(8篇)

传染病报告制度标准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士有义务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一、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专卡和传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行政自然村,不得有缺项、漏项。

二、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须在两小时内报告防疫科,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六小时内报告。

三、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防疫科。

四、防疫科每月对辖区内的门诊和住院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

五、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六、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一、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

依照有关法规对责任疫情报告人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建立疫情管理组织,指定专职疫情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或所辖区域内的疫情报告工作。

疫情管理人员在报告疫情的同时应及时向单位负责疫报的科主任(组长)或分管领导进行通报。

必须实现计算机网络直报或创造条件实现计算机网络直报。

三、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由填写人上交单位疫情报告责任人员或由单位指定的疫情报告人统一到各科室收集,统一通过疫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报告。

传染病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四、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于____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是指对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及疫情进行及时、准确、完整的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预防传染病的扩散。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公众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提高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效率和水平,特制定以下管理规范:一、报告范围。

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范围包括各类传染病病例和疫情。

传染病病例包括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死亡病例。

疫情包括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聚集性疫情。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实验室和其他相关单位都应当对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疫情进行及时报告。

二、报告程序。

1.发现传染病病例或疫情的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样本。

2.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调查和处置,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公众。

3.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信息报告的网络化平台,实现信息的及时共享和交换。

三、报告内容。

传染病信息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病例的基本信息、病情发展情况、治疗情况、密切接触者情况等。

对于疫情报告,还应当包括疫情的传播途径、暴发地点、暴发时间、暴发规模等详细信息。

四、报告要求。

1.传染病信息报告应当做到准确无误,不得隐瞒病情或虚报疫情。

2.报告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报告程序操作,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3.报告人员应当对报告内容进行认真核实,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报告效果。

传染病信息报告的及时、准确、完整对于及时制定控制措施、减少疫情扩散、保护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根据报告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加强对密切接触者的监测和隔离,遏制疫情的蔓延。

六、报告责任。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传染病信息报告责任制,明确报告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对于故意隐瞒病情或虚报疫情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报告监督。

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本(二篇)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本(二篇)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传染病信息统计与报告工作,指导各级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居民区、单位和个人做好传染病信息统计与报告工作,准确及时地了解和掌握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传染病的疫情,为做好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卫生计生委关于传染病监测预警和报告工作的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传染病信息统计与报告是指对发生在人群中的各种疾病的发生、分布、流行、演变等情况进行统计和报告的工作。

第三条传染病信息统计与报告应坚持科学、规范、高效、及时、准确的原则,做到信息的全面收集和准确报告。

各级卫生部门是传染病信息统计与报告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各级医疗机构、居民区、单位和个人是传染病信息统计与报告的信息提供者。

第二章传染病信息统计与报告机制第四条地方各级卫生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统计与报告机制,指导、监督和协调辖区范围内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传染病信息统计与报告工作。

第五条各级卫生部门应当设立传染病信息统计与报告的专门机构或设立专门岗位负责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审核和报告工作。

第六条各级卫生部门应当定期对地方各级卫生部门传染病信息统计与报告机制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将检查评估结果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三章传染病信息统计与报告工作第七条各级卫生部门应当制定传染病信息统计与报告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

第八条各级卫生部门应当对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染病信息统计与报告的相关要求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其掌握传染病信息统计与报告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各级卫生部门应当对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审核和报告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四章传染病信息的收集第十条各级卫生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的收集机制,确保信息的全面和准确。

第十一条各级卫生部门应当指导、监督和协调属地范围内医疗机构、居民区、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工作。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文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文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确保传染病疫情的及时、准确和全面报告,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

第三条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包括传染病报告的内容、方式、程序和时限,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义务等。

第四条传染病报告的原则是公开、透明、及时、准确。

第五条传染病报告的内容包括疫情情况、病例报告、疫情动态、防护措施、防控指南等。

第二章传染病报告的方式和程序第六条传染病报告的方式包括纸质报告、电子报告和现场报告。

第七条传染病报告的程序包括下列环节:(一)收集传染病报告的相关信息;(二)汇总报告信息,形成综合疫情报告;(三)报送疫情报告给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四)责任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并将防控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卫生主管部门。

第八条传染病报告的时限为发现疫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疫情情况不断变化时,及时报告疫情动态。

第三章传染病报告的责任部门和人员第九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制度,组织开展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地方各级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各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负责发现传染病疫情后第一时间报告,并按照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个人和公众应提高健康意识,如发现可能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传染病报告的职责和义务第十四条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传染病报告的组织和指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第十五条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传染病报告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落实传染病报告的责任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流程。

第十七条个人和公众应当及时报告发现的传染病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

传染病病上报原则

传染病病上报原则

传染病上报原则一、传染病(一)甲类(2小时内上报):鼠疫、霍乱(二)乙类(24小时内上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乙类传染病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炭疽中的肺炭疽,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三)丙类(24小时内上报):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斑疹伤寒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四)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24小时内上报):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肝吸虫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羌虫病、森林脑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人粒细胞无形体病、不明原因肺炎、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其它。

二、常见传染病报告细则(首诊医师负责制)(一)乙肝1、大三阳(1、3、5 )+慢肝体征(或肝功能异常ALT>40U/L )→慢性乙肝确诊病例2、小三阳(1、4、5)+体征(或肝功异常)+DNA阳性→急性(或慢性)确诊乙肝3、小三阳+症状、体征(或肝功异常ALT>40U/L)→急性(或慢性)疑似乙肝切记:仅仅大三阳、小三阳是不能诊断为乙肝的。

4、必须进行网络报告的情况包括:①首次诊断的疑似或确诊的急性乙肝病例和慢性乙肝病例;②以往曾被诊断过乙肝,报告情况不清楚的病例,对首次到本院就诊进行一次性报告③既往病例再次就诊时,如诊断结果发生变更或因乙肝死亡的,应再次报告5、不需要进行网络报告的情况有:①乙肝病原携带者。

②乙肝肝硬化、乙肝肝癌。

③以往曾在本院明确报告过且诊断结果没有发生变更者的乙肝病例。

传染病报告要求

传染病报告要求

传染病报告要求
背景
传染病报告是指对感染传染病的患者或疑似患者情况进行收集、统计并上报的一项工作。

通过及时准确地报告传染病疫情,可以帮
助卫生部门迅速采取控制措施,保护公众健康和防止传播。

报告要求
下面是传染病报告的一些要求,以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 及时性:任何确诊的传染病病例都应立即报告给当地卫生部门,以便他们能够及时采取行动。

报告应在发现病例后的24小时
内完成。

2. 病例信息:报告应包括以下信息:患者姓名、性别、年龄、
联系方式;疾病名称和病情描述;确诊日期和地点。

3. 疫情调查:为了了解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范围,报告还应包
括患者的接触史、旅行史和就医情况等。

这些信息有助于卫生部门
确定防控措施。

4. 保密性:报告中的个人身份信息和病例信息应得到保护,不应泄露给未授权的人员。

只有卫生部门和相关医疗机构才能使用这些信息进行疫情监测和控制工作。

5. 报告途径:报告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在线平台进行,具体方式由当地卫生部门确定。

确保报告方式简单易行,并能及时传递给有关部门。

6. 责任分工:针对不同层级的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应明确报告的责任分工和流程,以便快速高效地执行报告工作。

总结
传染病报告是保护公众健康的重要工作。

准确、及时地报告疫情对疫情的控制和防止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应积极推行传染病报告要求,确保疫情监测和控制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传染病报告管理规范

传染病报告管理规范

传染病报告管理规范传染病报告管理规范是指对传染病发生、传播和防控情况进行及时、准确、全面、科学报告与信息交流的管理规范。

传染病报告管理规范的实施,有助于提高传染病监测和防控工作效率,保障公众健康安全。

下面将从报告对象、报告要求、报告程序和报告联络四个方面详细介绍传染病报告管理规范。

一、报告对象:1.医疗机构: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完成传染病报告工作。

2.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在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时,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3.其他关键行业人员:如酒店、旅游、交通、餐饮等行业人员,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时,应及时向卫生部门报告。

二、报告要求:1.及时:立即上报可疑或确诊的传染病病例,不得拖延或隐瞒。

2.准确:报告内容应准确无误,包括病例基本信息、病情变化、流行病学特征等。

3.全面:对所有疑似和确诊的传染病病例进行报告,不得有遗漏。

4.科学:报告内容应符合科学原则,依据具体病种对病例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提供科学依据。

三、报告程序:1.确认病例:医务人员在初步诊断为传染病病例时,应立即进行相关检测以确诊,并向所在医疗机构报告。

2.医疗机构报告:医疗机构应及时将诊断为传染病病例的情况报告至地方卫生行政部门。

3.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将医疗机构报告的传染病病例情况及时上报至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4.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到下级报告后,应做出科学判断,并对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指导地方预防控制工作。

四、报告联络:1.数据共享: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及时、准确地共享传染病病例相关数据。

2.多部门协作:为了加强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共同制定传染病报告管理规范,并在工作中实施。

3.多级协调:根据传染病防控需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协调机制,做好上下级之间的传染病报告衔接工作。

总之,传染病报告管理规范对于传染病发生、传播和防控的及时响应和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是为了确保及时、准确地收集、报告和共享传染病相关信息,以便及时采取控制和预防措施,减少疫情扩散和传播风险而制定的规范。

以下是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的一些规范:
1. 报告责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疾病防控部门应对发现或疑似传染病病例及时报告,确保报告渠道畅通。

2. 报告内容:报告应包括病例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以及病情、传播途径等详细信息。

3. 报告时限:传染病病例应在发现后24小时内报告给疾病防控部门,疫情信息应每日定时报告。

4. 报告方式: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疾病防控部门报告,也可以通过专门的报告系统进行在线报告。

5. 报告保密:疾病防控部门应对报告的传染病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患者个人敏感信息。

6. 信息共享:疾病防控部门应及时将收集到的传染病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并进行有效的信息共享,提供给相关部门和公众参考。

7. 多渠道报告:疾病防控部门应建立多渠道接收传染病信息的机制,包括医疗机构、实验室、监测站等,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8. 数据采集和分析:疾病防控部门应建立传染病信息的数据库,并对数据进行及时采集、整理和分析,以便进行疫情预测和风险评估。

9. 监督和评估:相关部门应对传染病信息报告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以上是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一些内容,通过规范化的管理,能够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保护公众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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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规范————————————————————————————————作者: ————————————————————————————————日期:ﻩ传染病报告规范根据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新形势,为进一步加强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高报告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机构职责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有关部门与机构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负责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

1.负责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建设和完善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网络报告系统,并为系统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条件。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辖区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

3.定期组织开展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

4.国家卫生计生委及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全国或各省(区、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可调整传染病监测报告病种和内容。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负责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1.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工作指导,协助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指导方案等。

(2)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重大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

(3)动态监视全国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

(4)负责国家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和应用性能的改进与完善,并为省级相关系统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5)负责对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6)开展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考核和评估。

2.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工作指导,实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相关方案,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组织和制度。

(2)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

(3)动态监视本辖区的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调查核实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

(4)负责对本辖区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支持。

(5)负责对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分析相关数据备份,确保报告数据安全。

(6)开展对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以上职责的同时,负责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其他责任报告单位报告传染病信息的审核;承担本辖区内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告的传染病信息的网络直报,或指导本辖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告的传染病信息进行网络报告。

(三)卫生监督机构。

配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对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职责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查处。

(四)医疗机构。

执行首诊负责制,依法依规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负责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要求的落实。

1.制定传染病报告工作程序,明确各相关科室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2.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培训、质量管理和自查等制度。

3.确立或指定具体部门和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必须配备2名或以上专(兼)职人员,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人员。

4.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配备传染病信息报告专用计算机和相关网络设备,保障疫情报告及其管理工作。

5.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诊断标准和信息报告管理技术等内容的培训。

6.负责传染病信息报告的日常管理、审核检查、网络报告(数据交换)和质量控制,定期对本单位报告的传染病情况及报告质量进行分析汇总和通报。

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调查和信息报告质量考核与评估。

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履行以上职责的同时,负责收集和报告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信息,并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承担本辖区内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告的传染病信息网络报告。

(五)采供血机构。

对献血人员进行登记。

按《艾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诊断标准》对最终检测结果为阳性病例进行网络报告。

二、传染病信息报告(一)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二)报告病种。

1.法定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4)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开展应急监测报告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三)诊断与分类。

责任报告人应按照传染病诊断标准(卫生计生行业标准)及时对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进行诊断。

根据不同传染病诊断分类,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和病原携带者四类。

其中,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四)登记与报告。

责任报告单位或责任报告人在诊疗过程中应规范填写或由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自动生成规范的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检测检验和放射登记。

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病原携带者后应按照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以下简称传染病报告卡)(见附件)或通过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自动抽取符合交换文档标准的电子传染病报告卡。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也应填报(或抽取)传染病报告卡信息。

(五)填报要求。

1.传染病报告卡填写。

《传染病报告卡》统一格式,可采用纸质或电子形式填报,内容完整、准确,填报人签名。

纸质报告卡要求用A4纸印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

电子交换文档应当使用符合国家统一认证标准的电子签名和时间戳。

传染病报告卡中须填报患者有效证件或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新农合医疗卡等身份识别号码;患者为学生或幼托儿童须填报其所在学校/幼托机构全称及班级名称。

2.传染病专项调查、监测信息报告。

国家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开展的专项调查、报告和监测的传染病,应在本规范基础上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六)报告程序与方式。

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首诊负责制。

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

现场调查时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由属地医疗机构诊断并报告。

采供血机构发现阳性病例也应填写报告卡。

1.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或直接数据交换。

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报告属地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网络报告,同时传真或寄送传染病报告卡至代报单位。

2.区域信息平台或医疗机构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备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功能,已具备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功能的要逐步实现与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自动交换功能。

3.军队医疗卫生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时,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传染病网络报告或数据交换。

(七)报告时限。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及时向属地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至代报单位。

三、报告数据管理(一)审核。

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须对收到的纸质传染病报告卡或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中抽取的电子传染病报告卡的信息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对辖区内报告或数据交换的传染病信息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报告信息及时反馈报告单位或向报告人核实。

对误报、重报信息应及时删除。

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的报告信息,应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完成报告信息的三级确认审核。

对于其他乙、丙类传染病报告卡,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对无误后,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完成确认审核。

(二)订正。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报告病例诊断变更、已报告病例因该病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由该医疗卫生机构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或抽取电子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或确诊。

实行专病报告管理的传染病,由相应的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对报告的病例进行追踪调查,发现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有误或排除病例时应当在24小时内订正。

已具备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数据自动抽取交换功能时,以唯一身份标识实现传染病个案报告与专病的数据动态管理。

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及时在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的动态订正,保证数据的一致性。

(三)补报。

责任报告单位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四)查重。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每日对报告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息进行删除。

四、传染病疫情分析与利用(一)疫情分析所需的人口资料以国家统计部门数据为准。

(二)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定期发布的本行政区域传染病疫情信息,对外公布的法定传染病发病、死亡数以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中按审核日期和现住址统计的数据为准。

单病种疫情信息通报和对外发布时,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应与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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