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网络文学侵权的几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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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网络文学侵权的几种方式
导语:2016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26日在北京召开,国家版权局委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了《2015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报告总结了2015年网络版权保护的进展,并提出网络版权保护面临的挑战和任务。
IP成为‘互联网+文化’的发展主线与核心价值,‘泛娱乐’生态构建行业全产业链内容布局。在‘互联网+’时代,文化产品的连接融合现象明显。从《花千骨》到《夏洛特烦恼》,2015年,以IP为核心的游戏、动漫、文学、音乐、影视跨界融合的泛娱乐浪潮愈加澎湃。”2015年,文学创作、影视剧制作、体育赛事转播等版权运用活动多样、事件多发,版权价值大为提升,屡屡成为社会热点,然而由热门IP引发的版权纠纷也持续不断。那么对网络文学侵权的方式到底有哪些呢?仙纳都对这个问题作了简单的总结:
侵权方式一:二传手不署名、不注明出处肆意转载
在漫画“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火遍全网之前,原创者“喃东尼”只是一名普通的绘本漫画年轻作者:出过漫画书、有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安安静静地画着两只胖企鹅。而翻船体的走红,对于“喃东尼”来说却是悲喜交加。喜的是,大众对他作品的热爱和认可,悲的是大部分广为流传的“翻船体”都属于“二次创作”,抹去了
原作文字,添上新东西,却未署名或标明作品出处。
类似的“二传手”在网络上并不少见。他们多是在原作基础上进行删减或篡改,相同的是,他们都没有得到作者授权或许可。网络知识社区“知乎”同样饱受内容被随意“搬运”的困扰。据笔者观察,在知乎上,凡是点赞数达到较高数量的回答,都或多或少有过被盗版的经历。这些原创内容,大多会被盗版者加以包装,伪装成该公号或者网站的原创内容推出。比如其中一个关于“女性年纪大了就不好嫁人吗”的回答,被各微信公众号和网络平台转载了2000多次,却鲜有获得授权和注明来源的,甚至还有人随意篡改扭曲原意。
侵权方式二:搬运工同步“秒盗”IP作品
网络文学是侵权盗版的重灾区。依靠专业的团队运营,对网络文学作品几乎可以“秒盗”,一般首发网站发布新章节1分钟内就可以完成盗版,这也在不断侵蚀着网络写手们的生活空间和创作热情。
不少作家,但说起网络盗版,深感无力。“只要我的作品一发布,几秒钟后,通过一定的软件手段,贴吧、盗版网站等立马就能将文字‘搬运’过去。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创作的文字,对方只需点几下鼠标通过程序自动抓取就能随意复制传播,心里很不是滋
味。”这是原创作家们心中挥之不去的伤痛。
秒盗,如今成了原创者们的新苦恼。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文学的盗版行为也从“手打”(对照正版逐字敲出)发展为软件转换,效率更高、成本更低。只需在百度上搜索书名,就会出现相应贴吧和盗版网站,不用付费就可以很顺利地点击阅读。大量侵权行为背后是经济利益的驱动。一些盗版平台通过盗版作品充实自己的网站内容,从而获取点击流量,吸引广告主投放广告,以此赚取收益。
侵权方式三:改编者大篇幅篡改IP
近几年,IP(知识产权)概念大火,产业井喷,带来了开发富矿。最新数据显示,大陆至今已有30部IP电影推出,票房130亿元,尤以《小时代》系列的4部改编IP价值最高,4片票房总计17.92亿元;若以商业指数来看,则以《夏洛特的烦恼》最高,小说IP 价值不高,但改编成电影后,意外取得14.4亿元的票房。
然而,巨大的经济收益背后,与之而来的是,IP改编带来的各种版权纠纷问题,层出不穷。
《鬼吹灯》系列小说作者天下霸唱最近很头疼。这部最初发表在天涯网上的小说收获了许多粉丝。2007年1月,天下霸唱将其
系列小说《鬼吹灯》(第一部和第二部,共八本)享有的全部著作财产权转让给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保留全部著作人身权。2014年,上海玄霆授权梦想者影业改编拍摄电影《九层妖塔》。2015年12月,天下霸唱以侵犯作者的署名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为由,将陆川及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人民币100万元。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其实,目前从法律制度层面来讲,不管是民事、行政责任,还是刑事法律责任,已经有了一个比较完善的保护体系,但为什么权利人仍觉得保护力度不够?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法律部主任孙洁认为,主要是网络作品维权的实践操作层面有一定的难度,比如民事诉讼举证的问题,涉及到网络,还涉及到技术问题,电子取证难度要远远大于传统取证。因此,应逐步提高判赔的标准,让侵权方付出更大的代价,这样才能减少侵权盗版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