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业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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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业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建筑业作为国家的重要产业之一,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如何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异军突起,是施工企业面前的一个严峻而又现实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企业管理工作的好坏。本文针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相应的防范措施进行探讨。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对施工中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了探讨,以保

证建筑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

关键词:建筑业安全问题管理措施

建筑是凝固的音乐;建筑是石头的史书;建筑是设计赋予形式的价值;建筑是制造场所的艺术。建筑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在国家实行扩大内需政策下,其中最主要的措施就是扩大基建投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此来带动其他相关产业,增加就业机会,这充分说明了建筑业在国家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参加施工的人员特别多。由于建筑业具有产品固定、人员流动大、露天施工、立体交叉作用多、建筑物变化大、形状不规则等特点,施工中危险性大、工作条件差、不安全因素多且点多面广,预防难度大。而农民工流入城市,较多从事的工作主要就是建筑施工,他们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违章作业比较严重,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又跟不上、措施不力等原因,导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

繁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十分严重。鉴于建筑业安全形势严峻的事实,各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制法规,2004 年2 月1 日开始施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适应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客观要求,也是符合我国施工企业实际要求的。安全施工是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管理的头等大事。目前,全国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各类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基础较为薄弱,安全生产保障机制不健全,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防患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须加强队伍建设,同时做好监管工作。对待施工安全问题切不可掉以轻心,应该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切实保证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就有关建筑施工安全问题进行探讨与分析:

建筑业之所以成为安全事故发生频率较高的行业,是由于它的行业特性所致。

1)高处作业多。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划分,建筑施工中有90 %以上是高处作业。

2)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建筑业大多数工种至今仍是手工操作,容易使人疲劳、分散注意力、误操作多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3)临时员工多。目前在工地第一线作业的工人中,农民工约占50 %~70 % ,有的工地高达95 %.

4)露天作业多。建筑物的露天作业约占整个工作量的70 % ,受到春、夏、秋、冬不同气候以及阳光、风、雨、冰雪、雷电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和危害。

5)立体交叉作业多。建筑产品结构复杂,工期较紧,必须多单位、多工种相互配合,立体交叉施工,如果管理不好、衔接不当、防护不严,就有可能造成相互伤害。

以上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是个危险大、突发性强、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生产过程。因此,必须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措施。

在当前建设投资力度不断增大的情况下,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安全必须经过严格的控制和管理才能得到保证,但各企业历来以质量为生命的思想已经根深蒂固,在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安全管理却是贯穿始终的角色。安全工作虽然不是最为重要的因素,然而施工生产事故的结果却严重于任何一个其他要素。鉴于此,我们必须从政治的角度,充分认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把安全生产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有关各方责任主体以此为契机,促使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进一步提高。尽管如此,还是存在着一些与当前形势不相适应的薄弱环节.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建筑市场管理不完善,对安全管理的认识不够。当前,在建筑业时常存在着这样一种普遍现象:重质量、轻安全、最低价中标

和包死价工程,从而使得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不足或完全没有安全管理的经费。一些公司在中标后,将工程分包给有关的专业施工队伍,甚至有一些建筑企业为了拿到工程不惜恶意压低价格,用于安全生产的经费被忽略,在中标后无法拿出多余的经费购置安全管理必要设备、器材、工具及宣传资料等,因此就导致施工现场的混乱,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工人自身缺乏自我防护意识,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建设一线人员90%以上是农民工,放下锄头拿砖刀,使这些农民工文化素质偏低,自我保护意识差,法律意识薄弱,违章作业严重。从伤亡事故的统计情况来看,事故伤亡者也多属于此类。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该培训的人员没有得到培训,特别是新入场工人大多没有受到过安全教育,班前活动没有进行;二是“三类人”、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技能工种、企业三级教育流于形式,培训效果不明显。3.一些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这些企业普遍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但不能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现场或生产一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得不到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大力支持而使管理薄弱化,对文明工地标准敷衍、应付,特别是对转包和靠挂工程,建设单位的指定分包商存在着只收管理费而疏于管理的现象,项II部安全员形同虚设,不能起到制止违章、消除隐患的作用。这必然会造成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隐患多多。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不达标的企业采取停工、罚款、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措施加以解决,并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4.对重大危险源认识不足。重大危险源是指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事故损失巨大的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据统计,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深基坑坍塌、触电、机械伤害所造成的伤亡事故占总数的80%以上。一些企业对重大危险源认识不足,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更没有对多发性事故开展专项治理,致使其造成的事故有增无减。比如:一些深基坑工程,建设单位不另支付措施费,在不具备放坡条件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宁愿对放坡不进行支护,形成重大安全隐患。5.安全管理资料和现场管理脱节。一些工地未建立安全管理资料,或建立的安全管理资料不全面、针对性不强,工地未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特别是一些危险性较大的项目如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吊装等也无安全专项方案,有的先施工后补施工方案,且无总监审批,一些安全资料和现场不符,其作用只是应付检查,无实际意义。6.一些地方和企业对应急救援工作重视不够。

7.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有待加强。一些监理单位对安全责任重视不够,监理人员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不清楚,安全管理力度不够,即使发现问题也不能彻底整改。对重大危险源不能做到旁站监理,例会教育也不提安全。安全管理只停留在方案审批,发一些简单的通知,至于整不整改另当别论。

8.一些城乡结合部工程部不服从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薄弱。这些工程没有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游离子安全监管范围之外,存在许多重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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