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清洗作业安全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化学清洗作业安全规定PD/GL-24
目录
一、总则
二、化学清洗安全管理、安全培训与考核
三、化学清洗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
四、化学清洗药品的安全管理:购买、储存、运输与使用
五、化学清洗安全操作规程
六、安全教育与考核
七、其他
一、总则
1、1根据《安全生产法》《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等规定制定本规范,以维护化学清洗人员健康安全及公司顾客财产安全;
1.2本安全规范适用于本公司清洗服务人员与化学清洗作业。
二、化学清洗的安全管理、培训与考核
2.1公司化学清洗服务技术、化验及操作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持有化学清洗相应资质证后才能从事化学清洗;
公司技术部对公司化学清洗人员进行设备化学清洗技术、测试技术、安全防护技术等方面的考核。每年一次。考核合格才能从事化学清洗作业。2.2.公司综合管理部应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化学清洗服务人员,包括辅助人员,按照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大型化学清洗工程前,综合管理部应会同技术部、工程部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教育和考核。
同时,应不定期的组织对化学清洗人员进行化学清洗技术、废液处理、测试技术、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技术安全培训。
2.3公司将化学清洗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员工公开,教育员工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经常对员工进行清洗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清洗化学品的教育和培训
化学清洗服务人员,应通过培训和学习,熟悉各项清洗用化学药品的化学特性、健康危害、注意事项、安全防护措施和急救方法。
2.4 公司根据劳动保护有关规定,配置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具用品和急救用具用品。
2.5在锅炉及其它化工、动力设备化学清洗全过程,综合管理部应指定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化学清洗服务人员,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安全员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顾客及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和操作安全规范,不得违章作业;
施工负责人/安全员应根据有关国家规定、顾客方要求和本公司规定、作业规范,按照公司安全检查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尤其是劳动保护用具用品佩戴的监督检查。
三、化学清洗仪器机具的安全管理
3.1技术部严格执行公司化学清洗仪器管理制度和化学清洗设备管理制度,保证设备的完好率;工程部在开工前对化学清洗设备进行复检,确保化学清洗设备满足清洗作业要求。
3.2电力系统:清洗设备电力部分,包括电机、电缆、漏电保护器、电控柜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具有防爆要求的化学清洗现场,施工机具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3.3临时管路:临时管道等临时设施材料及辅助材料必须符合〈主要材料检
验标准〉及专项化学清洗方案确定的技术标准。
3.4循环系统:清洗现场,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化学清洗设备安装操作指导书》操作、运行化学清洗设备。
3.5化学清洗机具应符合《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85)》和相关国家标准。
四、化学清洗药品的安全管理:购买、储存、运输与使用
4.1营销部根据专项化学清洗工程施工方案所确定的药品名、数量和技术标准购置化学清洗药品。
化学清洗药品必须附具检测报告和说明书,如实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分、存在的职业中毒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中毒危害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化学清洗材料的验收,由技术部根据具体工程状况决定.或者由供方提供材料的产品说明和检测合格报告,即视为验收合格,或按照<主要材料检验标准>抽样检测.锅炉的化学清洗必须抽样检测盐酸的浓度和缓蚀剂的缓蚀率.
4.2 化学清洗危险品的运输按照有关危险品运输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搬运化学清洗药品时,必须包装紧密,搬运平稳,防止泄漏。严禁肩扛手抱。
4.3化学清洗药品的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以易于清洗服务人员理解的方式加贴或者拴挂有毒物品安全标签。有毒物品的包装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购进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装(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
4.4购进的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时,应标明其内容。对于危
险化学品,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贴安全标签;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4.5本公司不储存易燃易爆强腐蚀性化学药品。应根据供销合同由相关方提供,,根据施工量需求,在施工中直接进入清洗现场。
本公司储存的化学清洗药品,严格执行
4.6公司应向化学清洗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安全教育中详细说明,以便清洗服务人员熟悉;
4.7清洗作业场所清洗服务人员接触的危险化学品浓度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暂没有规定的,应在保证安全作业的情况下使用。
4.8本公司应通过下列方法,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
(一)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替代品;
(二)选用可将危害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技术;
(三)采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如隔离、密闭等);
(四)采用能减少或消除危害的作业制度和作业时间;
(五)采取其它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ﻫ4。9本公司对盛装、输送、贮存危险化学品的设备,采用颜色、标牌、标签等形式,标明其危险性。
4.10 本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清洗危险化学品的盛装容器,并由出售方予以回收。
五、化学清洗操作安全要求:
5.1现场安全要求
(1)化学清洗人员应佩带专门标志,与化学清洗无关人员不得逗留在清洗现场。(2)参加化学清洗人员,应该穿防护工作服、胶皮鞋、戴胶皮围裙、耐酸碱手套、
口罩和防护眼镜或防毒面具等,以防被酸、碱溶液灼伤。
(3)清洗现场必须备有消防设备。现场挂贴“注意安全”、“严禁明火”、“有毒危险”、“请勿靠近”等醒目标示牌。
(4)对影响安全的扶梯、孔洞、沟盖板、脚手架等进行妥善处理;
(5)清洗现场严禁吸烟动火。
(6)清洗时,禁止在清洗系统上进行其它工作,尤其不准进行明火作业。
(7)化学清洗现场应备有水源和中和漏酸的石灰。
(8)化学清洗现场,应备有清洁水、毛巾、药棉、0.2%硼酸溶液和0.5%碳酸氢钠溶液以及其它必备的医疗急救药品,包括2%氨水溶液、2~3%碳酸钠溶液、2~3%重碳酸钠溶液、外用医药软膏、静脉注射用10%葡萄糖酸钙或10%氯化钙溶液、10%碘化钠溶液、可拉明、去痛片、喉片等药片等。
(9)有关人员必须熟悉清洗的安全操作规程,了解各种药剂的特性及灼伤急救方法,做好自身防护。
5.2临时用电安全
严格遵守顾客方规定及其程序,办理必须的全部票证,并在指定位置接电。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用电必须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相关条款。
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持证上岗。
5.3化学清洗系统的安全检查,按下述要求进行:
(1)清洗系统所有管道焊接应该可靠。所有阀门、法兰以及清洗泵的盘根均应严密,设有防溅、防泄露措施。
(2)与化学清洗系统无关的仪表及管道应隔绝;
(3)临时安装的管道和阀门应与化学清洗系统相符,阀门挂编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