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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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调查报告
摘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调节器"。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全国总人口的80%是农村人口,然而作为社会"减震器"和社会公平"调节器"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却长时间内只是关注于城镇居民,对占人口多数的农村居民投入很少。要建设好现阶段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就应以政府为主导,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完善和普及合作医疗制度,同时,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探索新思路,尝试新方法。
本报告基于以上背景通过文献研究、整理归纳、抽样调查等方式来调查我乡镇的一些社会保障的现状论,分析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现存的层次低、范围小、覆盖面窄、保障功能差以及社会保障管理分散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难以保证保值增值等问题,提出了政府为主导,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适时与城镇医疗保险接轨和建立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合作医疗制度的补充等对策。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政府;公平;解决举措
一、调查对象与方法
(一)调查对象
(1)当地乡镇相关人员
(2)当地的乡镇企业
(3)当地村民
(二)调查方法
(1)实地了解(政府主管部门、其他社会人士)
(2)座谈交流(主要针对一些关键对象进行深入了解)
(3)文献检索(党和政府的相关改革措施文件、学者研究成果等)
二、调查背景
(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概念和功能
(1)概念: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与我国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相对应的,在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特定阶段,为广大农村人口提供社会保障服务的所有政策举措的统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对象是农村人口,农民,农业工人。是一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进程中的中间产物,是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全民的必然结果和必由之路。
(2)功能:1、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可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
减轻广大农民面临的疾病,养老等压力,进而协调社
会矛盾。
2、协调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使农民平等的享受改革发
展成果,是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
3、有利于深化农村社会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农村社会经
济发展。
(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
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公民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因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我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但是,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研究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于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农村“五保”制度、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四个方面。
(三)目前农村农民经济状况与社会保障状况(以里田镇田味村为例)
在对田味村的调查过程中,从一部分愿意透漏其收入和支出状况的的农户中可以得出平均月开销:
A. 2000元以下:45%
B. 2000元至3000元:35%
C. 3000元以上:20%
再来看看农村的社会保障状况在关于对是否感到生活有压力的一项调查中,感到:
A. 生活压力很大30%
B. 生活压力较大55%
C. 生活压力较小10%
D. 没有生活压力5%
三、我国现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弊端
(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单一,水平低,覆盖面小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很不健全,保障的形式主要是农村社会救济,社会优抚和少数地方推广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为主。保障的对象基本上也是贫困的人,光荣的人,农村大多数人还无法享受社会保障。
(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
目前,农村以养老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试点工作仅在小范围内实行,并没有法律规定凡是符合条件的地区农民必须参加。而且,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渠道是以农民自我缴费为主,这样,本应由社会统一负担的保险待遇转嫁给了农民个人,与原有的家庭保障变化不大,使养老保险的社会性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三)缺乏统一管理,效率低下
我国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管理混乱,表现在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各自为政。从管理机构上看,部分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农村职工的社会保障统筹归劳动部门管理,医疗保障由卫生部门和劳动者所在的单位或乡村集体共同管理,农村养老和优抚救济归民政部门,足以看出管理格局的混乱之处。加之这些部门在农村社会保障的管理和决策上经常发生矛盾,导致互相推诿效率低下的局面。
(四)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被挤占、挪用现象严重
由于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体制尚未确立,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更没有形成法律体系,使得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工作无法可依,资金管理存在风险大,不能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并且由于我国从事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一些基层领导人员素质差,私欲严重,把农民交来的钱挪作他用、私分、等现象层出不穷。
(五)社会保障管理分散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是城乡分割、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条块之间既无统一的管理机构,也无统一的管理立法。从管理机构上看,部分地区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农村职工的社会保障统筹归劳动部门管理,医疗保障归卫生部门和劳动者所在单位或乡村集体共同管理,农村养老和优抚救济归民政部门管理,一些地方的乡村或乡镇企业也建立了社会保障办法和规定,有的地方,人民保险公司也搞了保险,形成了“多龙治水”的管理格局。由于这些部门所处地位和利益关系不同,在社会保障的管理和决策上经常发生矛盾。由于多家分割,条块分割,政事不分,缺乏监督,使本来已经够乱的管理体制更加混乱。
另外,农村社会保障还存在发展不平衡,发展缓慢,对国民收入再分配功能差等有待于解决的问题。
四、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
(一)政府为主导,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政府的主导地位主要体现在制定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并监督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