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汇报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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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与思考
(第3期)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二○○七年九月十二日
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发展情况与思考
成果处
一、湖北省“十五”以来(2001-2006年)科技发展状况
“十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深入实施“科教兴鄂”战略,科技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科技创新环境和条件不断改善,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一是科技创新实力位居全国前列。全省现有各类科技活动人员19.27万人,科技活动人员总数居全国第七位。拥有各类科研机构1378家、普通高等院校85所,截止2006年底,建有国家实验室1个、1个国家级科学研究中心,1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49个国家部委重点(专业、开放)实验室,6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其中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重点高校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数量居全国第3位。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5个,设立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5家。
二是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增长,对区域经济的贡献稳步提升。2006年,全省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063.44亿元,产品销售收入1919.42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销率为93.02%,增加值681.8亿元、出口交货值188.4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9.6%,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上升到9.1%。
三是区域创新体系初具雏形。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省已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9家,占全国总数的4.34%,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52家;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省医药工业研究院等20家科研院所转制为企业或整体进入企业;企业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增长,初步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
四是优秀科技成果不断涌现,成果平均应用率达到90.1%。“十五”以来,湖北省共取得重大科技成果3566项。其中,基础理论性成果161项,软科学成果200项,可应用技术类成果3983项。可喜的是一大批优秀的原创性基础理论成果脱颖而出,以“全球二叠系——三叠系界线层研究(俗称‘金钉子’)”为代表的原创性优秀理论成果获得了湖北省自然科学奖。反映了湖北省科技创新、勇攀科学高峰的持续创新能力。
二、湖北省“十五”以来科技成果转化情况
“十五”以来,全省共登记重大科技成果4344项,其中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共有3983项,已经应用转化成果3590项,成果平均应用率为90.1%。反映了湖北科技成果对经济发展的巨大促进作用。详细统计见表1、2。
在4344项重大科技成果中,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有210项,占4.83%;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有972项,占22.38%,成果水平在国内名类前茅。
按成果完成单位的性质分析,医疗机构、大专院校和企业是进行成果登记的主体,分别占成果总量的32.3%、22.1%和26.7%。
“十五”以来,全省全社会R&D经费内部支出达到289.26亿元,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1.04%,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大中型企业R&D经费达到104.5亿元,占全社会R&D经费内部支出的比重为36.13%,初步成为创新投入的主要力量。
三、当前我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省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愈来愈得到了各级政府、科研教学单位、产业界等方面的重视。“依靠科技成果转化,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已成为各级政府、各行各业的共识。如上所述,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经验,自己与自己相比,有了一点点进步,但是与领导的要求和社会的期望还相差甚远,与兄弟省市相比还有一大段距离。
1、政府在科技成果推广工作中综合调控行为还不够合理
十五以来,各级政府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视程度、工作力度有了相当大的增强。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关于科技成果
转化的科技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与人才引进政策,极大地推动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但是,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各级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调控行为有其不合理的地方,这主要表现在企业自主创新行为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现在国家和地方,特别是科技行政部门出台的一些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偏重于对科技成果产出的支持,尽管对科研单位多出成果快出成果有剌激作用,但是不利于企业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可持续发展。中国加入WTO之后,由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单纯依靠引进国外技术将会遭到国际技术壁垒的制约,因此,企业拥有自有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将成为决定其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随着中国加入WTO之后,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调控行为必须做出符合形势要求的调整,才能更好地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
2、产业化导向不明,科技产出重“成果”轻“商业化应用”,社会的科技需求与成果供给不对接
统计显示,我省科技产出的结构不合理,呈现出“一高一低”的特色,主要表现为科技论文、获奖成果等纯科研型产出高,而专利、新产品等商业化应用成果产出低。2003年,湖北万名R&D 活动人员论文数达到3250.03篇,居全国第7。科技成果获奖系数达3.74,居全国第10位。另一方面,湖北万名就业人员发明专利授权量为0.17项,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当;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为13.34%,低于14.61%的全国平均水平,居全国第13位。两方面形成的反差显示,中部省份重成果轻应用的现象突出,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市场化、产业化仍有相当差距。究其原因,科技经济两张皮的现象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多数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创新活动的产业化导向不强,科技活动以学科建设为中心,以课题组为单元,难以形成技术资源
的有效集成;而直接进行产业化生产的企业,尤其是代表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发展滞后,自然无法产生“商业化应用”的成果。
3、科技投入,尤其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水平不高
总体来看,我省的科技投入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在有限的科技投入中,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更是极为有限。科技成果转化的顺利实施,一方面依靠企业自主的创新能动性,另一方面也依赖整个行业的科技进步。企业在开发和生产一项高技术产品过程中,既需要自身关键技术的突破,也依赖相关企业的技术支持,因此,提高整个行业的科技进步是湖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迫切任务。而行业整体科技进步的关键在于省政府应该组织实施具有重大共性技术的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同时,科技成果转化需要有良好的基础设施环境,对于具有公益性质,能够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主要指生态环境和资源环境)的科技成果,需要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推广,发挥推广计划的示范作用和引导作用。从省科技厅所能掌握的经费来看,真正落实到成果推广的经费每年有270万元,与实际需要相差甚远。近几年,为了缓解我省科技投资资金的不足,全厅上下齐心协力,千方百计争取国家项目,但国家项目是要求国家、省市、项目单位三个积极性捆起来,共同投入,风险共担。同时各商业银行也因为考虑自身利益,投入重点主要在已经产生实际效益的企业,而不愿投入带有一定风险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造成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贷款难以落实。
4、企业自身实力和价值取向,导致了吸纳成果的力量有限
影响企业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首先,长期以来,科技成果的推广主要由政府来推动。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科技成果的应用风险由政府包办承担。从而造成企业一面需要新的技术提高产品质量,更新换代产品,另一方面企业又无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