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诗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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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诗词论文

先秦及汉魏典籍中记载了许多孔子论《诗》的内容,其中多闪烁着理性的光辉,对后世《诗经》的研究乃至整个中国古代文论思想的形式和发展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不久前,上海博物馆藏楚简《孔子诗论》公之于世了,虽然只有29枚完、残竹简,但其学术价值不可限量,它不仅关乎到《诗经》学研究,也关系孔子思想,尤其是孔子《诗》学思想的研究。本文拟以《论语》等传世典籍中记载的孔子对《诗》的讨论与上博简《孔子诗论》加以比较,以期对孔子《诗》学思想进行更为全面具体的考察。

诗与礼

孔子十分重视《诗》与礼的关系,强调《诗》对礼的构建作用和礼对《诗》的约束作用。《礼记·仲尼燕居》载孔子语:“不能诗,于礼缪”,此与“不学诗,无以言”文异而义同。又《论语·泰伯》云:“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其即强调一个人欲修身成性,《诗》、礼、乐所起的作用,同时也说明了《诗》与礼、乐的关系。唐李翱云:“《诗》者,起于吟咏性情者也。发乎情,是起于《诗》也;止乎礼义,是立于礼也;删《诗》而乐正《雅》、《颂》,是成于乐也。三经一原也。”(韩愈、李翱《解论语笔》,引自程树德《论语集释》卷十五)所以当子夏由“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中明白“礼后”,即一个人最终当立身于礼的道理后,孔子便对其盛赞有加,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论语·八佾》)

孔子重视《诗》、礼二者之间关系的思想,也见于上博简《孔子诗论》。如第

5简,其论《清庙》云:“《清庙》,王德也,至矣。敬宗庙之礼,以为其本,秉文之德,以为其业。”在孔子看来,《清庙》之所以为“至”,就在于其能体现敬宗庙之礼。第10简,其评《关雎》云:“《关雎》之怡。”“《关雎》以色喻于礼。”第12简又云:“好,反内(纳)于礼,不亦能怡乎?”《说文》云:“怡者,和也,从心,台声。”其以“怡”评《关雎》,就因为其能“喻于礼”,“纳于礼”。于此可见,孔子论诗对礼的要求,一首诗,如果能体现礼就是一首好诗,哪怕它是一首谈情说爱的情诗。

第20简,孔子云:“其离志必又(有)以俞(逾)也。其言又(有)所载而后内(纳),或前之而后交,人不可角干也。”角干,释“干”,廖名春先生《上海博物馆藏诗论简校释》(《中国哲学史》2002年第1期)引周凤五语:“当读为‘干’。《公羊传·定公四年》:‘以干阖庐’注:‘不待礼见曰干’”。这里孔子再次强调了礼对《诗》的约束作用。“诗言志”乃中国诗学的开山纲领,古者诸侯大夫交接邻国,则赋《诗》言志,如言语得体,于礼为合,则可以完成其外交使命。反过来,如赋《诗》与志不称,则不仅失礼之甚,甚至会招来杀身辱国之祸,如庆封不答《相鼠》,(《左传·襄公二十七年》)伯有之赋《鹑之奔奔》。(《左传·襄公二十七年》)故《礼记·孔子闲居》载孔子语云:“志之所志,诗亦至焉;诗之所至,礼亦至焉。”《孔子诗论》第1简,其云:“诗亡离志”。在孔子看来,诗若离志就会有所逾礼,诗要体现出一个人的情志,也要遵从礼的约束,故云:“人不可角干也。”

诗与乐

在孔子时代,诗与乐不分,二者都关乎礼的建设。《礼记·仲尼燕居》:子曰:“礼也者,理也;乐也者,节也。君子无礼不动,无节不作。不能诗,于礼缪;

不能乐,于礼素;薄于德,于礼虚。”所以孔子论《诗》常与乐相并提。

以孔子对《关雎》的评价为例。《论语》中,孔子两评《关雎》,一见于《八佾》:“《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一见于《泰伯》:“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或以为于此论乐,而非论诗,其实不然,两评都是本诗、乐为说。先说“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从乐的角度来说,即所谓“人之情闻歌则感,乐者闻歌则感而为淫,哀者闻歌则感而为伤,《关雎》之声和而平,乐者闻之而乐其乐,不至于淫;哀者闻之则哀其哀,不至于伤。此《关雎》之所以为美。”(郑樵《通志略》,引自程树德《论语集释》卷六)从诗的角度而言,即所谓发乎情而止乎礼,故谓之和。上博简《孔子诗论》评《关雎》为“怡”,就因为其能以色喻于礼,能反纳于礼。故其声则节,其文则礼,得中和之美,合中庸之道,是谓“哀而不淫,乐而不伤。”再说“《关睢》之乱,洋洋乎盈耳哉。”一般把“乱”解为音乐的卒章,如朱熹《四书集注》云:“乱,乐之卒章。”但“乱”也可以理解为诗的卒章,毛奇龄《论语稽求篇》引张文语:“《春秋传》,《那诗》以末章‘自古在昔’六句为乱,为卒章;《武诗》以末‘耆定尔功’一句四字为卒章,则《关雎》当以末四句为卒章”。《楚辞》也以卒章为乱。《关雎》卒章文意写君子以琴瑟钟鼓悦好所求之人,正如《孔子诗论》第14简所云:“其四章则俞(愉)矣,以琴瑟之说,亦好色之爱,以钟鼓之乐。”有琴瑟之乐,有钟鼓之乐,故云“洋洋乎盈耳。”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记载:“三百五篇,孔子皆弦而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孔子自己也说其“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论语·子罕》)

孔子这种论诗及乐,论乐及诗,诗乐相通的思想明显地表现于上博简《孔子诗论》中。第一简其即以诗、乐并提:“诗亡离志,乐亡离情。”在论述《讼》、

《夏》、《邦风》时也兼及其音乐特征:

第二简:寺也,文王受命矣。讼坪(平)德也,多言后。其乐安而迟,其歌绅而,其思深而远,至矣。大夏盛德也,多言

第三简:也,多言难而悁退者也,衰矣少矣。邦风其内(纳)勿(物)也,溥观人谷(俗)安(焉),大敛材安(焉),其言文,其聖(声)善。孔子曰:佳(唯)能夫

所谓“多言后”,“多言难而悁退者也”,“丌内勿,溥观人谷安”等都是诗歌内容为说;所谓“丌乐安而迟,丌诃绅而,”“丌聖(声)善”等均是就乐来说的。“绅”和“”,据整理者所释,为两种乐器名称,即“壎”与“篪”,《小雅·何人斯》有“伯氏吹壎,仲氏吹篪。”之句。李学勤先生释“伸”为“引”隶“”为“”,释作“逖”。(李学勤,《〈诗论〉简的编联与复原》,《中国哲学史》2002年第一期)。廖名春释“绅”为“伸”,释“”为“引”。(廖名春《上海博物馆藏诗论简校释》,《中国哲学史》2002年第一期)。“引”,“逖”,“伸‘说的都是音乐的风格。按竹简文势,其论《夏诗》也当言及其音乐特征。

诗与用

学以致用,这既反映了儒家的济世情怀,也反映儒家的用世之心。孔子为学并不囿于书斋,而十分重视为学之用,所谓“沽之哉!沽之哉!我待贾者也。”(《论语·子罕》)因此在《论语》等书中,其数言《诗》之实际功用和学《诗》的现实意义。如:

“兴观群怨”说。见于《论语·八佾》”,子曰:“小子何莫学乎《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本之名。”“兴”,孔安国注云:“引譬连类”,其说乃汉儒之《诗》学阐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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