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制定《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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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制定《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
去年,无锡市建立了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今年,无锡市政府制定下发《无锡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办法(试行)》,从六个方面加强权力事项清单管理。
一是确立基本原则。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管理,坚持依法规范、动态调整、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应当列入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实行统一管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由市政府负责编制公布,在清单之外,禁止擅自设置行政权力。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的组织清理、登记备案、清单编制、动态管理、考核评估和日常监管等工作;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行政权力、行政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并组织实施对市(县)区、市级相关部门政务服务的考核工作;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清单所列行政权力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监察部门负责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情况的行政监察工作;行政主体负责行政权力事项增加、取消、下放和调整的申报,并根据清单开展本单位行政权力事项运行工作。
三是实行动态管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依法更新。具有因法规文件的颁布、修订需增加行政权力、因国务院、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而需按要求承接、因行政主体职能调整需相应增加行政权力等情形的,行政主体应当提出增加行政权力事项的意见或建议;具有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明确予以取消、下放、调整,设定依据已经被废止或修改,通过优化管理方式可以达到工作目标等情形的,行政主体应当提出取消、下放、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意见或建议。
四是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应当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各行政主体网站公布,同时在政务服务管理机构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公布运行,并推送至综合电子监察系统,纳入行政效能监察范围。
五是权力事项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监督制度,机构编制部门、监察部门、政府法制部门和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行政主体和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畅通渠道,及时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管理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
六是建立问责制度。行政主体违法设定或擅自增加前置条件实施行政权力,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监察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并提出相应监察建议或作出监察决定,对相关责
任人追究行政责任。
责任编辑: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