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影子银行系统异同和对我国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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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影子银行系统比较分析和启示

中美影子银行系统比较分析和启示

中美影子银行系统比较分析和启示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影子银行系统逐渐成为金融领域的新兴力量。

中国和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两个经济体,其影子银行系统的发展对全球金融市场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将对中美两国影子银行系统进行比较分析,并探讨其中的启示。

一、影子银行系统的定义与特点影子银行系统指的是一种相对于传统银行的非正规金融机构群体,其包括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金融市场上的各类交易活动。

与传统银行不同,影子银行系统通常不受监管限制,风险较高且较难被监测。

其特点包括:资金链条较长、杠杆率较高、市场信用传导迅速等。

二、中美影子银行系统的发展现状比较1. 规模: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统计数据显示,中美影子银行系统规模均居全球第一,但中国的影子银行系统规模较美国更大。

中国的影子银行系统规模估计达到了GDP的30%左右,而美国约为GDP的10%左右。

2. 组成:中美两国的影子银行系统的组成存在一些差异。

在中国,资本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合作金融机构等是主要的影子银行机构;而在美国,共同基金、对冲基金、私募基金等占据主导地位。

3. 风险:虽然中美两国影子银行系统都存在一定的风险,但风险类型和程度有所不同。

在中国,影子银行系统普遍面临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问题;而在美国,主要风险集中在对冲基金和区域银行等领域。

三、中美影子银行系统的比较分析1. 监管政策:中美两国有关影子银行的监管政策存在差异。

中国近年来加大了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力度,推出了一系列文件和指导意见,加强对影子银行系统的监督和风险防范;而美国则相对较早引入了一系列监管措施,以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

2. 杠杆率:中美两国影子银行的杠杆率存在一定差异。

美国影子银行机构普遍采用高杠杆运作模式,而中国影子银行机构在近年来的监管政策下逐渐降低了杠杆率。

3. 政策导向:中国影子银行发展初期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扩大了金融服务覆盖面;而美国影子银行则更多地关注快速获取高额利润。

影子银行体系监管及对我国的启示

影子银行体系监管及对我国的启示

影子银行体系监管及对我国的启示【摘要】影子银行体系是指一种不受传统银行监管机制约束的金融活动。

本文通过对影子银行体系的定义与特点、监管现状及对我国的启示进行分析。

影子银行体系在全球范围内存在监管漏洞,对金融稳定性构成潜在风险。

我国应借鉴国际经验,加强监管力度并完善监管体系,确保金融系统稳健发展。

文章结论强调加强影子银行体系监管的必要性,指出我国应学习国际经验和教训,未来应以加强跨部门监管和完善监管技术手段为重点,确保金融体系稳健发展。

【关键词】影子银行体系、监管、我国、启示、定义、特点、现状、必要性、经验、教训、展望、发展方向1. 引言1.1 影子银行体系监管及对我国的启示概述影子银行体系监管是当前金融监管领域的热点问题之一,影子银行体系的不断膨胀和发展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

影子银行体系监管及对我国的启示是一个复杂而又深刻的议题,对于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影子银行体系定义与特点是了解和分析影子银行体系监管的基础。

影子银行体系通常指的是一种类似于传统银行的金融机构,但其经营模式和监管体系与传统银行有所不同,其特点主要包括逃避监管、高杠杆、缺乏透明度等。

影子银行体系监管现状是了解当前国际上对影子银行体系监管的做法和挑战。

各国针对影子银行体系的监管措施不尽相同,但普遍面临监管难度大、监管盲区多等问题。

对我国的启示是对我国当前影子银行体系监管现状的分析和建议。

我国应当加强对影子银行体系的监管,提高监管的透明度和有效性,避免金融风险的积聚和传播。

影子银行体系监管及对我国的启示是一项重要课题,需要各国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合作,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2. 正文2.1 影子银行体系定义与特点影子银行体系是指一种与传统银行体系相互补充、相互支持、并与其相互制约的金融机构组合。

影子银行体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它具有跨界性,即不受传统银行监管体制的限制,可以跨越国界、金融产品线、业务功能等多方面展开活动。

《2024年中美影子银行系统比较分析和启示》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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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影子银行系统比较分析和启示》篇一中美影子银行系统比较分析与启示一、引言影子银行系统作为一种非传统银行融资体系,已在中美等经济体中迅速发展。

在金融危机之后,各国都对其影子银行体系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以便于规范金融发展并加强金融监管。

本文旨在对比中美两国影子银行系统的特点、发展状况及风险控制措施,并从中得出启示。

二、中美影子银行系统概述(一)中国影子银行系统中国影子银行系统主要包括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传统金融机构。

这些机构通过发行信托产品、理财产品等方式,为投资者提供高收益的金融产品。

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影子银行系统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风险问题。

(二)美国影子银行系统美国影子银行系统主要由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非传统金融机构组成。

这些机构通过复杂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为投资者提供多元化的投资渠道。

同时,美国在金融监管方面较为严格,对影子银行系统的风险控制较为有效。

三、中美影子银行系统比较分析(一)发展状况比较中国影子银行系统在近年来发展迅速,已成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监管不足,其发展存在一定风险。

相比之下,美国影子银行系统在发展过程中更加注重风险控制与合规性,因此发展更为稳健。

(二)产品结构比较中国影子银行系统的产品结构较为单一,主要以信托产品和理财产品为主。

而美国影子银行系统的产品结构更为丰富,涵盖了多种类型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这反映出两国在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和金融创新能力上的差异。

(三)监管政策比较中国对影子银行系统的监管政策尚不完善,存在一定的监管空白。

而美国则对影子银行系统实施了严格的监管政策,对风险控制提出了较高要求。

这种差异使得两国在金融风险防控和金融稳定方面呈现出不同的局面。

四、中美影子银行系统的启示(一)完善监管体系中国应借鉴美国的经验,加强对影子银行系统的监管力度,完善监管体系,弥补监管空白。

同时,应加强跨部门、跨机构的协调合作,形成监管合力,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2024年中美影子银行系统比较分析和启示》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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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影子银行系统比较分析和启示》篇一一、引言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创新的深入推进,影子银行系统作为一种非传统的金融形态,日益在全球金融体系中扮演重要角色。

特别地,中美两国作为世界两大经济体,其影子银行系统的发展和影响备受关注。

本文旨在通过对中美影子银行系统的比较分析,揭示其发展特点、影响及启示。

二、影子银行系统的定义与特点影子银行系统,通常指那些在传统银行体系之外,通过复杂的金融工具和结构进行信用中介活动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活动。

其特点包括高杠杆、高风险、高收益以及结构复杂等。

三、中美影子银行系统的比较分析(一)发展历程中国影子银行系统在近十年内得到了快速发展,主要形式包括信托、理财产品、P2P网络借贷等。

而美国影子银行系统则以资产证券化(ABS)、货币市场基金等为主。

(二)监管环境中国对影子银行的监管相对严格,但存在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现象。

相比之下,美国对影子银行的监管更为完善,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和法规。

(三)风险特点中美影子银行系统都存在较高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然而,由于监管差异,美国影子银行系统的风险控制更为规范和成熟。

四、中美影子银行系统的启示(一)完善监管体系通过比较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美国在影子银行监管方面的优势。

因此,中国应进一步完善影子银行的监管体系,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明确监管责任,填补监管空白,以降低金融风险。

(二)推动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并重在推动金融创新的同时,应注重风险管理。

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并非矛盾的两个方面,而是相互促进的。

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对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能力。

(三)提高透明度与信息披露增强影子银行系统的透明度和信息披露程度,有助于提高市场信心,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应鼓励影子银行机构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披露业务运作、风险状况等信息。

五、结论通过对中美影子银行系统的比较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两国在影子银行发展、监管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和共性。

《2024年中美影子银行系统比较分析和启示》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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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影子银行系统比较分析和启示》篇一一、引言影子银行系统,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尤其是中美两国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它以其独特的方式影响着金融市场、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

本文将深入分析中美影子银行系统的特点和差异,探讨其发展原因及带来的影响,并从中寻找启示。

二、中美影子银行系统的概述(一)中国影子银行系统中国影子银行系统主要由非银行金融机构组成,如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

这些机构通过复杂的金融产品和交易结构,为实体经济提供融资服务。

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和透明的信息披露,影子银行系统在中国金融体系中的风险逐渐显现。

(二)美国影子银行系统美国影子银行系统主要包括投资银行、货币市场基金和对冲基金等非存款型金融机构。

这些机构在金融市场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提供了大量高效率、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由于美国的金融市场更加成熟和开放,其影子银行系统也更具弹性和风险分散性。

三、中美影子银行系统的比较分析(一)发展背景与原因中国影子银行系统的发展主要源于金融监管的滞后和金融创新的压力。

在严格的金融监管下,许多金融机构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交易结构来规避监管,形成了影子银行系统。

而美国影子银行系统的发展则是源于金融市场的创新和竞争。

在成熟的金融市场中,各种金融机构为获取更大的利润空间,积极进行业务创新,从而推动了影子银行系统的发展。

(二)特点和差异中国影子银行系统主要依赖高风险高收益的金融产品和交易结构,通过短期资金运作实现利润。

而美国影子银行系统则更加注重风险管理和资产配置的多元化,以长期稳健的投资策略为主。

此外,中美两国在影子银行的监管政策上也存在显著的差异。

中国对影子银行的监管相对严格,而美国则更加注重市场的自我调节和透明度。

四、中美影子银行系统的启示(一)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控制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都需要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和风险控制。

对于中国来说,应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提高监管的透明度和有效性,以降低影子银行系统的风险。

影子银行对中国金融体系的影响与对策

影子银行对中国金融体系的影响与对策

影子银行对中国金融体系的影响与对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影子银行在全球金融市场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而在中国,影子银行也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

然而,由于影子银行在运作上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透明性,如果管理不当,将会对中国的金融体系带来影响。

因此,本文将探讨影子银行对中国金融体系的影响以及对应的对策。

一、影子银行在中国的发展状况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形态,影子银行在中国已经发展多年,其范围涉及了个人理财、公司融资等多个领域。

具体而言,影子银行可分为四个主要部分:债权投资计划(信托)、资产管理计划、货币市场基金和互联网金融产品。

其中,信托是目前中国影子银行中规模最大、涉及领域最广泛的一个部分。

根据中国银监会的数据,截至2019年底,中国影子银行的规模已经达到了97.54万亿元,占据了整个金融体系中15%以上的份额。

二、影子银行存在的风险随着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其存在的风险也逐渐凸显出来。

首先,由于影子银行缺乏监管,对于其资产质量难以进行有效的评估。

其次,影子银行的运作与传统银行存在巨大差异,如果机制不完善、流程不严密,将会给整个金融体系带来不良影响。

最后,影子银行由于操作过程相对不透明,很难发现资产转移、关联交易等风险行为。

三、影子银行对中国金融体系的影响1. 存款溢出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将资金从传统银行中转移出来,导致传统银行的存款错配。

这样一来,增加了银行体系的不良资产,增加了金融风险。

而且过多的存款溢出将会减少银行的存款储备,从而影响其资金流动性。

2. 资产质量影响影子银行框架下的产品,很多都是非常灵活而高风险的,例如信托理财和互联网金融产品,如果投资太过冒险或简单化的话,将会导致投资者的资金损失和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加大。

3. 金融监管挑战影子银行的发展模式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更加难以监管。

由于其盈利模式难以明确,监管难度加大,有可能造成监管责任不清楚、监管缺失等问题。

四、影子银行的对策1. 强化金融监管影子银行的存在风险在于其缺乏监管,所以必须对其盈利模式、资产质量等进行有效的监管。

浅析影子银行监管的国际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

浅析影子银行监管的国际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

浅析影子银行监管的国际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和金融业务的不断创新,影子银行系统逐渐成为全球金融监管的焦点。

影子银行系统是指那些在传统银行监管框架之外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和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务融资工具、结构性融资实体等。

这些机构通常规模庞大、与传统银行关系密切、风险传导速度快,一旦出现问题可能对金融系统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

如何规范和监管影子银行系统成为了国际金融监管的一个重要议题。

国际影子银行监管改革的背景自2008年次贷危机以来,各国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风险的关注度不断提升,影子银行系统的监管成为了其中一个重要方向。

次贷危机爆发时,很多金融机构在监管框架之外开展大量高风险业务,这些业务的风险在危机中得不到有效控制,从而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和蔓延。

国际社会开始意识到,传统银行监管框架无法有效监管影子银行系统,需要进行改革和创新。

为了应对影子银行系统的监管挑战,国际社会提出了一系列监管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善监管标准和法规。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等国际组织在影子银行监管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和建议,要求各国加强对影子银行系统的监管,提高透明度和信息披露水平,规范业务活动,防范风险。

二是强化监管工具和手段。

各国金融监管机构通过改进监管工具和手段,加强对影子银行系统的监测和评估能力,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风险,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

三是加强跨境监管合作。

影子银行系统的业务跨越国界,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显得尤为重要。

各国金融监管机构通过加强信息交流、合作监管、行为协调等方式,共同应对影子银行系统的监管挑战。

四是促进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影子银行系统的存在给国际金融体系带来了新的挑战,国际社会需要通过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承受能力,增强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国际影子银行监管改革对我国的意义重大,既为我国监管制度的不断完善提供了借鉴和学习,也提供了一些建设性的启示:我国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影子银行系统的监管。

影子银行及其宏观审慎监管的中美对比及启示

影子银行及其宏观审慎监管的中美对比及启示

国际视野1980年,我国个税制度才建立起来,最近 一次修改是在2011年,提高了免征额至 3500 元。

对于纳税人,两国对非居民纳税人在 境内的居住时间规定不同。

我国分为:不 超过90日或183日、超过90日或183 日、满1年但不满5年及超过5年这四种 情况。

而日本的时间划分节点只有两个,1年和5年,据此分为三种情况:不满1年、满1年但不满5年、超过5年。

对于征税内容,日本有以下10项:利 息、股息、不动产、经营、工薪、转让、偶然、山林、退休所得和其他所得。

中国则是工 资、薪金所得,劳动报酬所得等10项及其 他所得。

其中山林所得可以看出日本政府 对自然环境的重视。

从适用税率来看,我国工资薪金所得 适用7级累进税率,税率范围为3%~ 45%,除此还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和企事业单位适用税率和劳动报酬等适 用的比例税率。

而日本2015年起个人所 得适用7级累进税率,5%~45%。

但与中国 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日本的源泉税起征 点依家庭人数而有所区别。

独身者起征点 最低,为114.4万日元,夫妇的起征点为 220万日元,三口之家即夫妇和一个孩 子,起征点比夫妇的高,为283.3万日元,而四口之家即夫妇和两个孩子,起征点最 高,为384.2万日元。

可见,日本政府充分 考虑了家庭负担,也体现其对孩子出生及 培养的重视。

具体来说,日本源泉税的应纳所得额 中包含了几项有特色的个人扣除项目。

1.配偶扣除,可扣除标准个人所得税38万 日元,个人居民税33万日元。

且年龄超过 70岁的老人可扣额更多;2.抚养扣除,同上标准,特定扶养家属和高龄老人扣除额 更多;3.最高限额为200万日元的医疗费 扣除,若每月医疗费用低于10万日元,由本人承担20%和家庭承担30%。

超过10 万元的部分由国家负担。

4.社会保险费扣 除,该项同样视家庭构成而不同,独身者 可扣除额依旧最低,只有11.4万日元,夫 妇可扣除15.6万日元,三口之家则可扣 除22万日元,四口之家又依据未满16岁 孩子的个数分为可扣除28.3万日元和32.5万日元。

美国影子银行的发展、影响情况及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影子银行的发展、影响情况及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影子银行的发展、影响情况及对我国的启示影子银行业务在不到半个世纪的时间迅速发展,形成了影子银行体系,其在美国的资产甚至超过了传统商业银行体系。

同时,也从最初的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到引发全球性金融危机,使各国开始针对各自经济和影子银行系统的发展情况,对传统金融监管、信用评级体系及金融机构自身管理均做出相应改变。

一、美国影子银行的产生与发展影子银行体系(shadow banking system)指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吸纳未经保险的短期资金进行经营运作,并广泛采用创造性融资手段,通常由杠杆度较高的非银行机构所组成的金融系统,参与主体主要包括投资银行、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保险公司、私人股本集团、结构性投资工具、非银行抵押贷款机构等。

美国影子银行体系的产生和发展与美国金融产品创新密切相关。

20世纪70 年代,滞胀对美国经济造成沉重打击,婴儿潮成年引起的住房抵押贷款需求和贷款发放机构流动性紧缺成为社会突出矛盾,住房按揭贷款支持证券的出现使长期债权得以流动,解决了短存长贷的期限矛盾,避免了传统住宅融资体系的崩溃。

80 年代初,政府推行紧缩货币政策和宽松财政政策,在放宽其它种类消费信贷放款标准的同时,放松了监管制约,存贷机构许多传统的证券组合限制被取消,不可转售资产转换为有价证券,住房抵押贷款以及后来的自助贷款和信用卡应收账款都以商业银行和储蓄银行的证券组合形式在二级市场上买卖。

在证券的发行、服务、持有以及贷款分配过程被分解后,一批精于复杂金融工具设计、较少受到监管的金融中介机构开始了广泛的金融产品创新,如早期采用过手形式的住房按揭贷款支持证券(MBS)逐渐被更具有创新性和结构性的住房按揭贷款担保债券(CMO)取代,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1999 年,美国实行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倡导金融自由化,放松金融监管,银行、证券、保险混业经营时代正式开启。

2000 年,美国《商品期货交易现代化法》的出台,使规定场外交易不受商品交易委员会监管,释放了影子银行体系的法律束缚,自此运用金融工程技术,将固定收益产品与金融衍生品(如远期、期权、掉期等)进行组合的结构化金融产品日渐增多。

浅析影子银行监管的国际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

浅析影子银行监管的国际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

浅析影子银行监管的国际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影子银行监管是指对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的一种制度框架。

随着全球金融体系的日益复杂和金融创新的不断推进,影子银行监管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国际上对影子银行监管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完善,并为我国提供了一定的启示。

影子银行监管的国际改革突出了风险导向和跨境合作。

金融危机后,国际社会普遍意识到应对影子银行的风险至关重要。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金融稳定理事会等国际组织以及各国监管机构纷纷制定了相应的监管政策和规则。

这些改革的核心理念是将监管的重点由机构转向活动,强调监管对系统性风险的把控,并鼓励各国监管机构加强合作。

我国在影子银行监管改革中可以借鉴这一经验,明确监管重点,提高监管的风险导向性,并积极加强与其他国家的监管合作。

影子银行监管的国际改革加强了监管的全球性和综合性。

随着金融市场的全球化程度不断提高,影子银行活动的跨境性也日益显著。

国际改革致力于构建全球影子银行监管的框架和机制,加强对全球影子银行活动的监控和管理。

国际监管还强调了监管的综合性,即要对影子银行的各类风险进行全面监控,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运营风险等。

我国应积极融入全球监管体系,加强国际监管合作,全面把握和管理影子银行活动的风险。

影子银行监管的国际改革强调了监管科技的应用。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金融创新的方式和手段也在不断变化。

为了更好地监管影子银行,国际改革推动监管科技的应用,并加强监管数据的采集和分析。

监管科技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手段,提高对影子银行活动的监控和分析能力,发现潜在风险,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我国可以借鉴国际经验,积极推动监管科技的应用,提升监管效能。

影子银行监管的国际改革加强了对投资者保护的重视。

影子银行活动往往涉及普通投资者,而这些投资者往往对影子银行的风险了解有限。

国际改革鼓励各国加强对投资者保护的监管,包括加强信息披露、提高金融产品透明度、完善投诉与纠纷解决机制等。

影子银行监管的国际实践对中国的启示

影子银行监管的国际实践对中国的启示

影子银行监管的国际实践对中国的启示一、概述作为传统银行体系之外的金融中介活动,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崛起,成为金融市场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由于其独特的运作模式和风险特性,影子银行也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各国政府和监管机构纷纷采取措施,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以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在国际实践中,各国对影子银行的监管方式不尽相同,但普遍呈现出强化监管、防范风险的趋势。

一些发达国家较早地认识到了影子银行的风险,并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监管体系。

他们通过立法、设立专门机构、加强信息披露等方式,对影子银行进行全面监管,有效地控制了风险。

一些新兴市场国家也在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加强本国影子银行的监管力度。

中国在影子银行监管方面起步较晚,但随着近年来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监管问题日益凸显。

中国正逐步建立影子银行监管体系,加强对其的监管和规范。

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中国影子银行监管仍存在诸多不足,如监管框架不完善、监管标准不统监管手段有限等。

借鉴国际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于完善中国影子银行监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国际影子银行监管的实践经验和做法,探讨其对中国影子银行监管的启示。

文章将概述影子银行的基本概念、特征及其在全球金融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将介绍国际影子银行监管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将结合中国影子银行监管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启示和建议。

通过本文的研究,期望能够为完善中国影子银行监管体系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1. 影子银行的概念及特点这一金融领域的重要概念,最早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麦卡利提出,有时也被称为平行银行系统。

它指的是游离于传统银行监管体系之外,但同样具有存贷款职能的金融机构及其相关业务活动。

这些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资管产品以及SPV(特定目的载体)等。

影子银行的存在,既满足了市场的多元化金融需求,也增加了金融体系的复杂性和风险性。

浅析影子银行监管的国际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

浅析影子银行监管的国际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

浅析影子银行监管的国际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随着金融市场的日益复杂化,影子银行活动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增长。

影子银行是指以非银行机构和非传统信贷为主导的金融活动,其存在有利于满足多样化的融资需求,但也存在着监管漏洞和系统性风险,甚至有可能引发全球金融危机。

因此,影子银行监管已经成为各国监管机构重视的问题,并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首先,国际监管机构对影子银行采取了多种监管措施。

2010年,金融稳定监督理事会(FSB)在其报告中提出了影子银行监管的第一个国际化框架,并逐步建立了影子银行风险监测与评估体系。

随后,在2012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提出影子银行监管的三个主要目标:监控和评估影子银行风险,规范影子银行活动,提高影子银行的透明度。

同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还将影子银行列为全球金融稳定风险的五个主要风险之一。

其次,各国监管机构也在积极推进对影子银行的监管。

在美国,2010年通过的《多德-弗兰克法案》给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EC)更广泛的监管权力。

欧洲经济区的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以防范风险,如规定非银行机构必须进行备案、实行逆周期资本要求、对集中融资交易进行监管等。

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金融合作组织在2017年制定了《影子银行监管合作协议》和《影子银行监测指标体系》,并迅速推进影子银行风险监测网络的建设。

最后,影子银行监管改革的经验和教训为我国影子银行监管提供了启示。

首先,加强整合信息和监管手段是实现影子银行监测、评估和规范的关键。

其次,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体系和预警机制,实现监管过程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最后,创新监管方式和方法,灵活运用宏观审慎政策工具,实现监管的有效性与适用性。

综上所述,影子银行监管改革是国际监管机构和各国监管机构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需要通过加强国际、国内协同机制、加强监管力度和创新监管方式,实现对影子银行活动的综合监管和风险防控。

影子银行监管革新及启发

影子银行监管革新及启发

影子银行监管革新及启发一、国际主要发达国家影子银行监管改革的实践美国2008年3月31日,美国财政部公布了《现代化金融监管架构蓝图》,其中提出了向影子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贴现窗口服务的建议。

2009年3月,在《金融体系全面改革方案》中,又提出将监管覆盖金融衍生品和一定规模的私募股权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超过一定规模的对冲基金及其他私募基金须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登记,向监管机构披露更多有关其资产和杠杆使用的信息,并强调建立针对诸如CDS等场外衍生品市场的全面监管、保护和披露框架。

2009年6月17日奥巴马政府公布了名为《金融监管改革:新基础》的改革蓝图,表示将全面加强监管,明确美联储对投资银行、证券交易委员会对对冲基金、联邦政府对保险公司及短期货币市场加强监管,对所有场外衍生品交易市场进行标准化监管,将衍生品交易纳入统一的清算体系,以提高市场的透明度与有效性。

2010年7月,美国通过的金融监管改革法中规定,私募基金和对冲基金资本总额超过1亿美元的须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资本未达到的须接受州政府监管,并要求证券化机构必须保留通过发行ABS的方式转移、出售、转让的任何资产至少5%的信用风险,并明确禁止证券化机构直接、间接地对冲或转移要求留存的有关资产的信贷风险。

同时,要求在SEC内部设立信用评级机构监管办公室,行使处罚和撤销评级机构的权力,责成SEC研究建立一个半官方实体,解决信贷评级业务中的利益冲突问题。

法案授予上市公司股东对于公司高管薪酬和“黄金降落伞”非约束性投票的权力,美国政府对接受问题资产救助计划援助的公司高管薪酬实施管制。

法案原则上禁止银行拥有或投资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例外情形下银行投资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的规模不得超过基金资本的3%,也不得超过银行一级资本的3%,银行不得向其投资的基金实施救助等。

法案还要求银行将信用违约掉期等高风险衍生产品剥离到特定的子公司,银行只保留常规的利率、外汇、大宗商品等衍生产品。

研究论文:中美影子银行发展特点比较及启示

研究论文:中美影子银行发展特点比较及启示

104922 银行管理论文中美影子银行发展特点比较及启示影子银行的发展让全球金融体系与金融结构都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全球各国在金融系统上都加强了相互之间的联系,影子银行更加成为了对全球金融有着重要因素的关键性因素。

在2007年,美国爆发了次级抵押贷款风波,之后风波不断发酵蔓延,逐渐发展成为了一场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传染速度以及损失程度等都比过去的金融危机更加严重,因此,必须要对此采取积极有效的管控措施,保证全球金融的健康发展。

本文就是关于中美影子银行的研究,对两国影子银行的发展特点进行了比较,并从其中找出了中美影子银行在今后实现更好发展的启示。

一、中美影子银行发展特点比较(一)中美影子银行体系特征的不同站在影子银行体系特征的角度上来看,中国与美国在影子银行体系上的差别性十分明显。

首先,我国影子银行体系在产生上是借助非银行机构与一些民间渠道来进行的,而美国影子银行体系则是在资产证券化与复杂衍生品中产生的,我国影子银行体系的规模大小约为银行总资产的十成左右,美国影子银行体系的规模明显要大很多,其规模堪比传统的商业银行规模[1]。

在杠杆程度上,我国影子银行体系的杠杆倍数比较小,美国影子银行体系的杠杆倍数高达40余倍。

在风险特征上,我国影子银行体系的业务定位十分模糊,法律风险没有得到进一步的明确,在刚性兑付中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

美国影子银行在风险上的关联程度较高,系统性风险极易引发。

与银行的关系上,我国影子银行与银行多是一种合作与补充的关系,和正规银行之间的关联系总体不大。

美国影子银行与银行更像是一种激烈竞争的关系,和正规银行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交织,对正规银行有着严重的依赖。

在承担功能上,我国影子银行具有直接融资、为实体经济融资需求进行服务的功能。

美国影子银行与实体经济之间是一种相互脱节的状态,其在承担功能上主要是以杠杆扩张与风险分担等功能为重点,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金融工具价格泡沫的自我实现目的。

浅析影子银行监管的国际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

浅析影子银行监管的国际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

浅析影子银行监管的国际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随着全球金融体系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影子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监管问题成为国际金融监管的一个重要议题。

影子银行监管的国际改革对于各国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我国的金融监管工作也提供了一定的启示。

本文将就影子银行监管的国际改革以及对我国的启示做一些浅析。

一、影子银行监管的国际改革影子银行(Shadow Banking)是指在金融体系之外进行融资、信贷和投资活动的机构和市场。

它不同于传统的商业银行体系,而是通过私募基金、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以及债券市场、货币市场等场外金融市场来进行融资和投资活动。

影子银行虽然为金融体系提供了多样化的融资渠道和投资工具,但也存在着监管漏洞和风险传导的问题。

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国际社会开始重视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和治理。

2014年,国际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发布了《关于影子银行监测的进展报告》,提出了影子银行监测框架,并启动了全球系统重要性影子银行监测工作。

2015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也发布了一份关于全球影子银行的报告,对影子银行的规模、结构和风险进行了全面分析,提出了监管改革的建议。

巴塞尔委员会也发布了《关于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要求》第四阶段的报告,加强了对系统重要性影子银行的监管要求。

在国际层面上,影子银行的监管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全面的监测体系,包括对影子银行实体和市场进行监测和评估,以及对影子银行业务和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二是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加强国际间信息的交流和数据的共享,避免监管套利和风险传导;三是完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包括对系统重要性影子银行的监管要求和相关政策工具的制定和实施;四是加强透明度和披露要求,促进市场的信息公开和投资者的保护,防范市场操纵和欺诈行为;五是强化风险管理和监管评估,包括对影子银行业务和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2024年中美影子银行系统比较分析和启示》范文

《2024年中美影子银行系统比较分析和启示》范文

《中美影子银行系统比较分析和启示》篇一一、引言随着全球金融体系的深度发展,影子银行系统逐渐成为金融领域中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

影子银行,通常指那些在传统银行体系之外运作,却拥有类似银行功能的金融机构和业务活动。

中美两国作为世界两大经济体,其影子银行系统的运作模式、影响及监管均具有代表性。

本文旨在比较分析中美影子银行系统的异同,探讨其发展特点和未来趋势,以期为我国影子银行体系的健康发展提供启示和借鉴。

二、中美影子银行系统概述1. 美国影子银行系统概述美国的影子银行系统主要由非存款性贷款机构、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组成。

这些机构通过复杂的金融工具和结构化产品,在传统银行体系之外提供信贷和金融服务。

其特点是高杠杆、高风险、高收益,对金融市场有较大影响。

2. 中国影子银行系统概述中国的影子银行系统则以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传统金融机构为主,同时包括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

这些机构通过发行理财产品、信托贷款等方式,为实体经济提供融资支持。

三、中美影子银行系统比较分析1. 运作模式比较美国影子银行系统更加市场化,依赖高度复杂的金融工具和结构化产品进行运作。

而中国影子银行系统则更多地依赖于政府信用和政策支持,运作相对较为保守。

2. 监管环境比较美国对影子银行的监管相对严格,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和法规。

而中国在影子银行的监管上还存在一定程度的空白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3. 影响力和风险比较由于美国影子银行的杠杆率和风险较高,其一旦出现问题往往对金融市场产生较大影响。

而中国影子银行虽然发展迅速,但总体上对金融市场的冲击相对较小。

不过,随着规模的扩大和复杂性的增加,其潜在风险也不容忽视。

四、启示与建议1. 完善监管体系无论是美国还是中国,都需要进一步完善影子银行的监管体系。

美国通过严格的监管防止了大规模的金融危机发生,而中国则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填补监管空白,以降低影子银行的风险。

2. 推动规范化发展应引导影子银行向规范化、透明化的方向发展,减少高杠杆、高风险的操作模式,提高风险抵御能力。

《2024年中美影子银行系统比较分析和启示》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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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影子银行系统比较分析和启示》篇一一、引言影子银行系统,作为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球范围内均发挥着重要作用。

特别是在中美两国,影子银行系统的发展状况和影响差异显著。

本文将针对中美影子银行系统的特点、运作机制以及监管政策进行详细比较分析,以期为金融行业相关参与者提供一定的启示。

二、中美影子银行系统的定义与特点(一)中国影子银行系统中国影子银行系统主要包括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地下钱庄等非传统银行业金融机构。

这些机构通过复杂的金融产品设计,为投资者提供高收益的理财产品。

其特点在于产品创新快、资金流动性强,但同时也存在监管难度大、风险控制难等问题。

(二)美国影子银行系统美国影子银行系统主要包括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非传统银行业金融机构。

这些机构在金融市场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创新金融产品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渠道。

其特点在于市场化程度高、风险分散化,同时也有着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三、中美影子银行系统的比较分析(一)运作机制比较1. 中国影子银行系统的运作机制主要以短期融资为主,产品复杂度高,多以资金池方式运作。

其产品结构多样,主要依赖于政府政策与地方平台为信用基础,短期债务在体系中占比较高。

2. 美国影子银行系统的运作则以长期投资为主,产品较为简单,风险控制能力强。

其投资策略以分散化为主,较少依赖单一信用基础。

(二)监管政策比较1. 中国对影子银行系统的监管相对严格,但仍有部分地下金融活动游离于监管之外。

近年来,中国政府已逐步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力度,以降低系统性风险。

2. 美国对影子银行系统的监管则更加注重市场自律和风险控制。

政府通过制定严格的法规和监管标准,确保市场秩序和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四、启示与建议(一)加强监管力度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都应加强对影子银行系统的监管力度。

特别是中国,应进一步加强对地下金融活动的打击力度,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安全。

同时,应借鉴美国的经验,注重市场自律和风险控制,制定更加严格的法规和监管标准。

对中美两国影子银行监管比较的几点启示

对中美两国影子银行监管比较的几点启示

对中美两国影子银行监管比较的几点启示摘要:“影子银行”泛指游离于传统银行监管体系之外的信用中介。

影子银行在推动金融创新的同时,也加剧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和系统性风险。

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是一个全球性话题。

次贷危机后,美国出台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把影子银行纳入其监管框架,并提出分类监管措施。

通过中美两国影子银行的监管比较,有利于学习借鉴美国经验,推进影子银行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工作。

关键词:影子银行;监管措施比较;启示一、美国的影子银行现状及监管主要包括投资银行、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保险公司、结构性投资工具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1.影子银行构成(1)政府发起的影子银行。

主要是联邦住宅贷款银行、房地美和房利美三大金融机构。

这类影子银行主要通过销售机构债券和资产抵押证券来获取融资,同时使用证券化的“发起—分销”模式进行投融资经营。

(2)内部影子银行。

主要是指金融控股公司旗下从事信贷中介活动及其表内外信贷中介活动的全球银行网络、财务公司、经纪商、交易商和资产管理公司。

该类影子银行主要为信用卡贷款、学生贷款、不符合监管规定的住宅抵押贷款、商业抵押贷款和杠杆贷款提供中介服务。

(3)外部影子银行。

是指多元化的经纪商、交易商、独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全球网络系统。

其中,多元化经纪商、交易商发起住宅和商业房地产贷款和杠杆贷款,独立的非银行专业金融机构的全球网络系统发起汽车贷款与租赁、学生贷款、中间市场贷款和特许权贷款等。

2.特点(1)影子银行受到的监管很少。

由于影子银行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他们不需要受到类似银行的严格监管,其经营活动不公开、不透明,相对比较隐秘;其经营背后也没有类似传统银行拥有的存款保险制度、最后贷款人等保护机制。

同时,影子银行的产品结构设计非常复杂,这些金融衍生品交易大都在场外柜台交易市场进行,鲜有公开的、可以披露的信息。

(2)高杠杆性。

影子银行不需要遵守中央银行的法定准备金规定,其资本运作的杠杆率很高,用少量资金即可带动较大规模的资本,从而放大了运作的风险。

浅析影子银行监管的国际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

浅析影子银行监管的国际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

浅析影子银行监管的国际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
影子银行是指一种非传统金融机构,其主要活动是进行融资和投资,但不受传统银行监管机构的监管。

近年来,随着国际金融业的发展,影子银行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给金融稳定和经济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国际上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影子银行监管的改革措施。

这些改革措施对我国的影子银行监管提供了一些启示。

国际上的影子银行监管改革强调了全面监管的必要性。

影子银行的特点是高度复杂和跨界,不受传统银行监管机构的监管,因此需要建立一个全面的监管体系,包括各个国家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合作,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力度,以确保金融稳定。

对我国而言,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相对较为分散,监管力度相对较弱,需要加强各个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形成一个更加完善的监管体系。

国际上的影子银行监管改革强调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

影子银行的活动相对隐秘,信息披露不足,给投资者和金融市场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国际上的影子银行监管改革提出了加强信息披露的要求。

对我国而言,应加强对影子银行的信息披露监管,要求影子银行披露其活动的具体情况和风险情况,以保证投资者和金融市场的知情权和决策权。

国际上的影子银行监管改革强调了国际合作的必要性。

影子银行的活动具有跨境性和复杂性,没有国际合作很难有效监管。

国际上的影子银行监管改革提出了加强国际合作的要求。

对我国而言,应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金融监管机构的合作,分享经验和信息,共同应对影子银行带来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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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影子银行系统异同和对我国的启发[中国的影子银行迅速发展,带来了高风险的杠杆操作和过度的金融创新,累积了大量的金融风险,最终引发全球金融危机。

本文比较了中国和美国的影子银行体系,阐述了美国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的发展和中国理财产品市场的发展,提出了美国经验对我国影子银行系统监管的启发和建议]当前,美国和中国的影子存款已经成为重要的资金来源,特别是在短期融资市场。

影子存款与传统存款作用相似,从个人和企业获得短期资金后向借款人提供信用。

在美国,影子存款以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的形式存在,这类存款资金不受存款保险保护,缺乏资本缓冲,且被给予没有最后借款人的机构。

在中国,影子存款为理财产品,即作为传统储蓄存款替代品向市场提供的短期金融产品,绝大多数理财产品没有担保,因此缺乏传统存款的隐含政府担保。

美国和中国传统存款的受限利率水平低于市场当前水平。

影子存款的出现为储蓄者提供了便利及与存款相同的感知安全性,并提供了高于传统存款的利率水平。

影子存款之所以能提供较高利率回报,是因为其不受银行安全保护措施的限制。

数十年来货币市场共同基金一直被视为相对安全和简单,全球金融危机彻底颠覆了这一看法。

商业票据市场的相对小规模损失会酝酿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的挤兑,导致美国投资者的损失并冻结短期融资市场。

中国影子存款近年来的发展更为迅猛且伴随新信用增长中银行贷款占比的下降。

短短数年内,理财产品已经从针对高级投资者的特殊金融产品发展为各大银行均可购买的广泛覆盖所有零售客户的普及产品。

理财产品市场的道德风险问题普遍,因为即使是小规模的违约政府也会通过干预予以避免。

因此,市场尚待接受真正危机的考验。

美国对影子存款的监管经验有利于帮助引导中国其金融体系向着更健康的方向发展。

美国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的发展美国的首只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创立于1971年,其产生的根源是短期市场利率和受限的存款利率之间的错配。

由于1970年代的通货膨胀,短期市场利率突破受限的存款利率水平。

储蓄者因此转向购买如美国国债等低风险资产,以获得高于储蓄存款的回报;投资者开始将资金从传统存款撤出,转而购买高回报的类货币证券。

货币市场共同基金作为组织此类投资行为的方式为小投资者提供投资渠道。

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的形成得益于危机期间的两项银行法,即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法案和1927年的麦克法登法案。

前者中的Q条例限制银行通过利息支付的方式获取存款且赋予美联储对定期存款设定利率上限的权利,其背景是1920年代各银行的存款竞争导致了大萧条中的银行倒闭。

后者麦克法登法案则给予全国性银行与州银行平等的竞争平台,从而阻止了州际银行的出现。

法案出台前,部分州银行允许在州内设立分支,而所有的全国性银行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

为了逃避这一限制,许多全国性银行放弃其原有章程,离开联邦储备体系。

麦克法登法案试图通过要求州政府给予全国性银行相同的分支设立权来消除这一竞争劣势。

货币市场共同基金依照1940年的投资公司法案,以投资公司形式注册,由证券和外汇委员会(SEC)监管,该类基金与传统银行不同,它不受利率限制和跨州监管。

监管缺口促使货币市场共同基金迅速发展。

之前,对存款利率的监管上限之所以没有出现问题,是因为一般情况下其利率水平高于存款和国债的市场利率。

然而1970年代短期利率的上升改变了这一状况,市场资金开始大量流向货币市场共同基金。

由于缺乏跨州运作的限制,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在吸收了来自传统存款的资金后很快发展成为全国性公司。

使银行在与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的竞争中陷入劣势的监管限制最后被废除。

尽管废除了利率和跨州银行限制,货币市场共同基金仍旧快速发展,其发展得益于几项监管优势。

首先,货币市场共同基金不需要向联邦存款保险委员会缴纳存款保险。

其次,货币市场共同基金不受美联储准备金率的约束。

最后,货币市场共同基金无资本充足率要求,从而相对于银行降低其用于维持资本充足率的资金成本。

这些优势使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可以负担比银行传统存款更高的利息。

2008年,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的金融资产规模峰值达到3.76万亿美元,相当于特许存款机构资产总规模的32%。

以GDP占比衡量,2008年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的峰值达到26%。

这些基金最终成为美国经济中短期融资的重要来源。

为了吸引风险厌恶的客户,货币市场共同基金营销时将自己定义为存款替代品。

除了提供像银行一样的便利业务,如银行支票书写之外,货币市场基金将每股资产净值列为1$。

这一稳定净值给投资者造成假象,使他们认为自身持有的资金不会产生波动。

大多数情况下,这一假想与现实相符。

即使当货币市场共同基金面临困境时,赞助者也会通常介入、向基金注资保全投资者。

货币市场基金只出现过两次明显失败。

第一次是1994年社区银行共同基金的失败。

直接原因是一笔政府债券衍生工具与浮动利率的投资,1994年美联储上调利率时,这些票据的价值暴跌,基金的发起人无法获得融资来保释基金。

由于当时货币市场基金规模较小和强劲的经济基本面,社区银行共同基金很大程度上独立维持了基金运转。

第二次失败发生在主要储备基金——美国历史最悠久的货币市场共同基金。

2007年8月,法国巴黎银行从终止了三只投资于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基金提款,并暂停计算其资产净值。

这导致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利率的飙升。

借助较高利率水平,主要储备基金开始大幅增持商业票据,即货币市场基金风险最高的资产。

2008年9月,当雷曼兄弟公司商业票据违约时,主要储备基金遇到了麻烦,其持有的雷曼兄弟的商业票据占其资产的1%,该基金被迫跌破面值。

主要储备基金的失败所造成的恐慌迅速蔓延到其它货币市场基金。

仅2008年9月15日一个星期就有3000亿美元撤离。

雷曼兄弟倒闭四天后,美国财政部被迫宣布为雷曼倒闭前的所有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提供事后存款保险。

货币市场基金的动荡致使其减持商业票据,从2008年初的37%降低到雷曼兄弟破产后的32%。

这导致了商业票据市场的动荡,美联储被要求建立商业票据融资机制以挽救市场。

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因其易受挤兑造成了美国经济的系统性风险。

主要储备基金面临的风险迅速蔓延到不相关的货币市场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的大规模撤出迫使其停止购买新资产并大规模折价出售现有资产。

资金从货币市场基金的大规模撤出使依靠货币市场基金的短期融资市场冻结,对实体经济造成了直接负面影响。

2008年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的遭遇有几点令人深思。

一是主要储备基金并没有非法或者高风险行为,该基金只是大量持有监管者所允许的高收益证券;二是主要储备基金自身的小规模损失不仅使自身受到挤兑,还拖累了整个货币市场共同基金行业,这与1994年社区银行的有限违约截然相反。

投资者的这种过激反应只能解释为2008年货币市场基金的经济相对规模增长及雷曼兄弟倒闭后对经济和金融安全性的普遍忧虑。

至今为止货币市场基金的改革努力尚浅。

2010年5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修订了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的有关规则,希望能提高其资产组合中现金等价物的比例,减少其资产组合的最大加权平均期限,提高其投资组合的信用质量并进行月度披露及设计基金流动性的有序清算。

本文写作过程中,一系列更深入的改革仍在监管者内部讨论,如针对货币市场基金流动净资产值的要求等,类似措施尚受产业利益群体的反对。

多德弗兰克法案中的规定使缓慢的改革更令人担忧,该规定限制了美联储和美国财政部建立特殊融资机制来保护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和商业票据市场。

中国理财产品市场的发展理财产品在中国属于金融创新的产物,将不同金融资产打包后销售给零售或公司消费者。

理财产品均为短期,大多数与美国货币市场共同基金投资的资产类型相同,如商业票据、短期债券、银行间借贷、回购协议等。

不同于美国货币市场基金,中国的理财产品还投资于风险更高的资产,如房地产、基础设施、股票和长期债券。

尽管投资结构有所不同,理财产品仍旧与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类同。

理财产品流动性小于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因其为封闭性,有明确的期限且不可支用。

然而,绝大多数理财产品本质上仍为短期基金,大约66%的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足3个月,只有极少数理财产品的期限超过1年。

因此,理财产品对储蓄者而言仍是相对具有流动性的投资,大多数储蓄者在1年中将自己的资金滚动投入到多个理财产品中。

银行将短期产品结构化,以确保其在季度存款-贷款审查时到期,使审查只针对计算银行的正常存款。

然而现实中,这些资金已经不属于传统存款,而成为了类似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滚动储蓄。

与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类似,理财产品不受政府担保。

中国又缺乏像美国一样的存款保险体系。

然而,传统的银行存款中隐含政府的强有力担保支持。

在中国,广泛的认识是,当主要银行陷入危机时,中国政府会介入并保护储蓄者的资金不受损失。

然而,大多数理财产品的结构中,至少从理论上使其不受这类直接保护的支持。

三分之二的理财产品主体不受保护,这意味着其发行银行在产品违约时不承担责任。

85%的理财产品不承诺支付利息。

由于理财产品的违约缺乏威胁整体金融系统的条件,这些理财产品不太可能受到政府的担保支持。

理财产品总规模也经历了与美国相似的激增。

2008年年末,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价值接近1万亿元人民币。

截至2012年底,理财产品总规模达到7.1万亿元人民币。

此外,还有1万亿到1.5万亿由信托公司和经纪人发行的非银行理财产品。

将二者加和后,当前理财产品规模为GDP的17%,接近美国的货币市场共同基金。

尽管美国的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在危机有所减少和趋平,中国的理财产品仍增长迅速。

短短数年内,理财产品已成为中国经济融资中不可或缺的融资来源。

就资产而言,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大致相当于信托行业和保险行业的规模,也相当于共同基金行业的两倍有余。

理财产品的增长也使得中国经济融资中传统贷款的比例下降。

2002年,银行贷款占中国经济中新融资规模的96%。

截至2013年第一季度,贷款占比降至52%。

中国理财产品的迅猛增长是一种避开中国较低的存款利率政策的监管套利。

中国人民银行对存款利率设置上限,初衷是对冲大规模外汇市场干预并使银行保持盈利。

该策略导致的利息结果为银行带来了巨大利润。

但是该利率政策对储蓄者不利。

过去十年来,大多数时间存款利率都低于通胀水平,使储蓄者的存款实际利率为负。

因此中国储蓄者选择其他存款替代品以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也不足为奇。

在股市不景气和资本管制的双重压力下,传统存款的主要替代品为房地产市场投资和理财产品。

由于房地产投资规模较大、流动性不强,理财产品这种类似于存款的投资方式因其流动性和安全性理念而备受追捧。

理财产品的购买者中三分之二为个人投资者。

由于银行的存款利率受到限制,理财产品成为其吸引和留存资金的重要方式。

2012年,银行发行的3月期理财产品的平均利率为150基点,高于银行3月期存款利率上限66%。

理财产品的高回报让很多存款人将资金长期留存在银行,使得银行可以将这些资金结构化后应付定期的存贷比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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