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的法律思考_徐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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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内部承包法律规定(3篇)

建筑内部承包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内部承包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质量安全,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筑内部承包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建筑内部承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建筑工程的施工、设计、监理等部分或者全部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由其负责组织实施的行为。

第四条建筑内部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内部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内部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包资质与许可第六条承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七条建筑内部承包活动的资质要求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有与承包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与承包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五)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审查,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第九条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

期满前三个月,承包单位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证。

第十条资质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的,承包单位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三章承包合同第十一条建筑内部承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二条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承包工程的名称、地点、规模、工期;(二)承包工程的造价、支付方式和结算办法;(三)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四)承包工程的进度要求;(五)承包工程的违约责任;(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承包合同签订前,承包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交以下资料:(一)承包单位的资质证书;(二)承包单位的技术装备情况;(三)承包单位的管理制度;(四)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简历;(五)双方约定的其他资料。

施工单位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分析及建议(带)

施工单位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分析及建议(带)

施工单位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分析及建议目录一、引言二、施工单位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分析1. 内部承包合同的定义2. 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3. 内部承包合同的有效条件三、施工单位内部承包合同的建议1. 合同的签订2. 合同的内容3. 合同的履行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四、结论附件:相关法律法规一、引言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施工单位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内部承包合同是施工单位与内部承包人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涉及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对于保障双方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施工单位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施工单位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分析1. 内部承包合同的定义内部承包合同是指施工单位与其内部人员(包括员工、管理人员等)之间签订的,约定内部人员按照一定的条件和标准,完成施工单位的某项工程或工作任务的合同。

2. 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内部承包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是一种合法有效的合同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内部承包合同符合合同的定义,具有法律效力。

3. 内部承包合同的有效条件内部承包合同的有效条件包括:(1)合同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内容真实、合法、完整;(3)合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是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4)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自由、一致。

三、施工单位内部承包合同的建议1. 合同的签订(1)工程名称、地点、规模、质量标准等;(2)内部承包人的工作内容、工作量、质量要求等;(3)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4)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5)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2. 合同的内容合同内容应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或产生歧义。

合同中的条款应详细列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微普法】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效力的认定(2024两篇)

【微普法】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效力的认定(2024两篇)

【微普法】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效力的认定(二)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效力的认定(二)引言近年来,建设工程领域内部承包合同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但对于该类合同的法律效力认定问题一直备受争议。

本文将围绕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展开讨论,旨在为相关当事人提供有关法律风险的认识。

一、内部承包合同的定义和法律地位内部承包合同是指原承包商将合同中的部分工作委托给具备独立承包能力的其他承包商进行承揽的合同。

按照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内部承包合同不具备独立法律地位,而是一种从属、衍生的合同关系。

二、内部承包合同效力认定的基本原则1. 遵循自愿原则。

内部承包合同必须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不存在强制性的成立要素。

2. 遵循公平原则。

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和履行应符合公平、合理的标准,不得损害其他各方的合法权益。

3.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在内部承包合同中应真实、完整地陈述相关信息,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内部承包合同效力认定的具体要素1. 内部承包合同的书面形式。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内部承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等形式的确认。

否则,合同的效力可能受到影响。

2. 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明确。

内部承包合同应明确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涉及工程进度、质量要求、支付方式等关键事项,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3. 内部承包合同的履行情况。

内部承包合同的履行情况直接影响合同效力的认定。

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标准履行合同义务,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

四、内部承包合同效力认定的相关问题1. 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是否需要提前告知原承包商?原承包商是否有权介入内部承包合同的订立过程?2. 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是否需要依据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3. 内部承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如果不符合预期,是否会对原承包商的责任产生影响?四、内部承包合同效力认定的法律风险1. 合同效力纠纷。

当事人对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存在争议,可能导致纠纷的发生,造成合同解除、违约等法律后果。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几点思考[1]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几点思考[1]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几点思考内部承包作为一种经济管理模式,在强化建筑企业内部管理,降低项目成本方面有明显的效果,因而在建筑业内部,特别是国有建筑企业内部广泛流行。

但是,该种经济管理模式在运作中也存在不规范的地方,把握不好会成为变相的“转包”,从而导致新的法律风险。

一、内部承包的一般特征首先,从主体上看,内部承包的一方为建筑企业(以下简称单位),另一方为该企业内部的个人(或数人),且承包方的负责人一般会被任命为项目经理。

其次,承包方要按工程标的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单位缴纳管理费(承包费),此费用为固定的收取,无论项目盈亏。

其三,工程由承包方组织施工,单位各职能部门参与项目的管理,包括工程项目质量、工期及成本控制等,同时协助项目部办理与业主的结算。

其四,项目最终结算后的盈亏风险由承包人全部承担或由双方分担。

二、内部承包与转包内部承包与转包的区别在于企业是否实质地参与项目的管理,这是区分二者的关键所在。

对比转包与内部承包的特征,不难发现它们之间存在以下差别:首先,承包人的身份不同。

转包承包人不是单位的员工,与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关系;而内部承包人必须是单位内部员工。

其次,也就是最为关键的,看项目的运作资金由谁出。

一个工程项目的运作,无论发包方预付款的多少,作为承包方肯定需要相应的项目运作资金。

在内部承包下,承包人作为职工的身份,只提供管理劳动,不需要为工程项目垫资的。

而转包的情形下,项目运作资金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其三,就是单位是否实质性地参与工程的管理,并拥有对项目的最终控制权。

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就是内部承包;如果回答是否定的,那就是转包。

其四,项目风险的承担。

内部承包的承包人一般只承担部分或者全部项目的盈亏风险,对其他不可控的风险则由单位承担;而转包的项目风险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包括项目盈亏风险以及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造成的项目运作风险。

三、内部承包与劳动关系既然内部承包是建立在双方劳动合同关系之上,那双方之间的承包合同是否为原劳动合同的变更呢?如果是,该承包合同的许多内容已经突破了劳动关系的范畴。

民法典建筑公司内部承包合同是有效的吗(二)2024

民法典建筑公司内部承包合同是有效的吗(二)2024

民法典建筑公司内部承包合同是有效的吗(二)民法典建筑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有效性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在前文中,我们已经探讨了内部承包合同的一般特点和有效性的原则。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深入讨论内部承包合同的有效性,并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进行分析和解读。

一、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依据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根据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合同自愿、平等、有对价、合法、真实的意思表示,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就产生合同关系,合同即成立。

这也适用于内部承包合同的成立。

二、内部承包合同的要件内部承包合同的要件与一般合同相同,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内容、合同形式和法定要件等。

合同当事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合同内容必须明确具体,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十条的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不得用口头形式代替。

因此,内部承包合同也要求以书面形式订立。

三、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适用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适用主要依据合同内容的具体情况而定。

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可能对适用的具体法律法规进行约定,如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违约责任等。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

四、内部承包合同的有效性原则内部承包合同的有效性需要遵循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由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公平原则和及时履行原则等。

在内部承包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愿订立合同,合同内容必须平等协商确定,不能有强制、欺诈等行为。

另外,合同的履行也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条件进行。

五、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问题内部承包合同的有效性对于当事人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如果一方未履行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履行义务,对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也可以请求经济补偿或采取其他法律措施保护自身的权益。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的风险防范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的风险防范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的风险防范众所周知,内部承包经营在建筑业界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经营方式。

这种经营方式对建筑企业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它不仅减少了建筑企业的经营成本也极大地调动了广大职工,特别是项目经理的积极性。

但同时也应当看到,企业内部承包经营也存在着极大的风险,如果企业对内部承包不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这种经营方式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

一、内部承包给建筑企业带来的风险为了有效地说明问题让我们首先看下面这个案例。

[案例]某建筑公司承包了某房地产公司的房屋建筑工程,随后该建筑公司与工程管理人员张某签订了《内部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张某按照工程结算价款的6%向公司交纳管理费,项目的盈亏由张某自己负责,公司一概不承担责任。

在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的同时该公司任命张某为该工程项目部经理。

该工程验收竣工后,张某欠下某材料商200多万元的款项,材料商多次向张某索要,但张某以项目亏损没有能力支付为由拒绝支付该款。

该材料商向建筑索要材料款时建筑公司则以该工程已由张某承包,合同约定建筑公司不承担责任为由拒绝支付该款。

无奈之下材料商将该公司和张某同时列为被告诉到法庭,在诉讼过程张某又突然失踪。

开庭过程中,该公司以该欠款是张某的个人行为为由进行抗辩,但法院的一审、二审均以该欠款是张某的职务行为为由判令该公司承担赔偿该款项的责任。

可以说,近几年来,在建筑企业中类似的情形已经层出不穷。

建筑企业在与承包者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时往往都约定工程由承包方独立经、自负盈亏,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与企业无关,但根据法律规定内部承包对第三者并没有约束力,所以一旦发生风险建筑企业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而建筑企业承担责任后由于承包者往往都没有足够的支付能力也难以挽回损失。

大多数承包者来说并不会有恶意损害公司利益的故意,但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亏损,而自身没有经济能力弥补时,就不可避免地给企业带来了风险。

有的承包者,特别是一些挂靠的承包人则会利用法律的这种规定恶意逃避自己的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承包经营的法律风险控制

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承包经营的法律风险控制

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承包经营的法律风险控制 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承包经营的法律风险控制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承包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也是当前广大建筑施工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经营模式。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逐步规范,该模式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法律风险,一旦操作不慎,可能导致建筑施工企业巨大的经济损失。

鉴于对我司几年来各种诉讼纠纷的总结,就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承包经营的法律风险控制作简要的分析,试探求解决方法,减少风险的发生。

一、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承包经营的突出法律风险无容置疑,工程项目承包的模式确实曾为施工企业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随着行业的发展与内部承包人日益的“成熟”,该经营模式的弊端也日益显露。

更有甚者,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到了谈内部承包而变色的程度。

许多企业因内部承包而遭受巨大经济损失,以下几点就是目前较为突出的风险。

(一)材料款、设备和租赁款的支付风险关于材料款、设备租赁款的支付风险,涉及到内部承包人与施工企业之间的关系问题,也涉及到内部承包人的行为性质。

司法实践中,因内部承包人的行为被定性为个人行为、职务行为或表见代理行为,企业责任承担也有所不同。

1、构成职务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施工企业承担《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构成职务行为的前提是内部承包人为施工企业的工作人员。

至于工作人员如何认定,如果内部承包人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那认定起来相对简单,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就可以认定为施工企业的工作人员;如果内部承包人与企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比较复杂,可参考以下规定予以认定。

(1)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建筑行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二)2024

建筑行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二)2024

建筑行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二)在建筑行业中,内部承包合同是建筑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继续探讨建筑行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并进一步分析其中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案例。

内部承包合同是指在建筑项目中,总包方将项目中一部分工作或者任务承包给另外的承包方进行完成。

内部承包合同通常是在总包方与建筑项目其他参与方签订的主合同的基础上进行签订的。

总包方通过内部承包合同将工作分包给其他承包方,从而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首先,在法律层面上,内部承包合同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相关权利和义务。

合同自成立时即产生法律效力。

因此,只要内部承包合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各方在签订合同时有明确的意愿和真实的意思表示,那么内部承包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还受到相关法律规定的约束。

根据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可以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需要,将一部分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以内部承包的方式交由分包单位完成。

这一规定明确了内部承包在建筑行业中的合法地位,并且对其进行了规范。

此外,建筑行业内部承包合同还受到建筑项目进度和质量的保证等法律要求的限制。

根据我国《建筑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承包人对其所分包的工作任务享有相应的全面工程质量保证责任。

这意味着,在内部承包合同中,承包方必须保证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作,并负有相应的责任。

此外,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还受到实践结果的认可。

如果内部承包合同能够顺利履行,达到合同约定的目标,那么合同具有很强的效力。

然而,如果内部承包合同出现纠纷,并无法达到预期目标,那么根据实践结果,合同的效力会受到影响。

在实际操作中,建筑行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还受到相关案例的影响。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例中对于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进行了认可,支持合同的履行和维护施工顺利进行。

这些案例为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提供了法律支持,并为合同当事方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的法律思考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的法律思考
受理 的 . 民法 院应 予受理 人 ” 随着 建 筑 业 的 飞速 发 展 与市 场 经 济 的 不 断 深人 . 统 的施 工管 理模 式 中 的弊端 日益 暴露 出 传 来 , 出表现 为 : 目负责人 拿 固定 工 资 . 突 项 干好 干 坏 经济利 益 区别不 大 . 难 最大 限度 地 发挥 其 主 很 观 能动性 , 作效 率不 高 ; 工 成本 概念 不 强 , 材料 管 理 不严 , 费严重 , 业 缺乏 活力 。 浪 企 因此 特别 需要 种 将 企 业 利 益 与 项 目经 理 利 益 捆 绑 的 经 营 模 式 . 业需 求促 进 了企 业 内部 承包制 在 建筑 业 中 行 的发展 . 同时也产 生 了许 多关 于 内部 承包 合 同 但 的纠 纷 。 照 先前 最 高 院 的规 定 . 业 内部 的 承 按 企 包合 同纠纷 由企业 或者 上级 机关 调处 . 然 已经 显 不能满 足实 践发展 的需 要 . 且不 利 于纠 纷 问题 并 的有 效 解决 . 因此 . 民法 院 已逐 步将 内部 承 包 人
一Hale Waihona Puke 建 筑企 业 内部承 包的 法律 思考
合 同双 方 当事人 按平 等 民事 主体 来对 待 , 受 理 并 内部承包合 同纠纷 。 如最 高人 民法院《 关于审理 建 设 工 程施 工 合 同纠 纷 案件 适 用 法 律 问题 的解 释 》浙 江省 高级人 民法 院 民事 审 判第 一庭 《 于 、 关 审 理 建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纠纷 案 件 若 干 疑难 问题 的解答 》 山东省 高级 人 民法 院《 于审 理建 筑 工 、 关 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的意见》 等都对处 理 内部 承包 合 同纠纷 作 出 了规 定 ( ) 二 建筑 企 业 内部 承包 责任 制 的优 势 我 国对 建 筑 企业 实 行 严 格 的 从业 资格 和 资 质 等级 管理制 度 . 自然人 不 能独 立 承接 建筑 工程 ( 除农村中农 民 自住房建造外 ) 由此规范了建筑 . 市 场 的准 人 资 格 . 也 减 缓 了建 筑业 的 发 展 步 但 伐 些人 完全 有资 金 、 术 、 理 能力 和广 泛 的 有 技 管

民法典建筑公司内部承包合同是有效的吗-(2篇)

民法典建筑公司内部承包合同是有效的吗-(2篇)

民法典建筑公司内部承包合同是有效的吗《民法典》视角下的建筑公司内部承包合同有效性分析及合同范本一、引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建筑公司内部承包合同是指建筑企业与内部员工之间,就某一工程项目或分部分项工程,按照一定的条件、方式、期限和标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本文旨在分析《民法典》背景下建筑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有效性,并提供一份合同范本供参考。

二、建筑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有效性分析1. 合同主体适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建筑公司作为合同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建筑工程施工资质。

内部承包人作为员工,应当具备相应的施工技能和职业资格证书。

2. 合同内容合法建筑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包括工程项目的范围、质量、工期、价款、支付方式等。

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 合同形式合法建筑公司内部承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 合同目的合法建筑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目的应当是为了完成建筑工程项目,提高施工效率,降低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合同目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建筑公司内部承包合同范本一份建筑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范本,供参考:甲方(建筑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内部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承包的_________(工程名称)项目内部承包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1. 工程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4)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5)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2. 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方式承包本工程。

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法性分析

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法性分析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法性分析“内部承包经营”指建筑企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后,与内部职工签订《内部承包经营协议》(或《契约化经营责任书》),以内部承包经营的方式完成项目施工,内部承包经营人负盈亏,建筑企业收取固定金额的管理费或按照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计取管理费。

内部承包经营可以调动企业职工参与企业经营的积极性,将职工的报酬收益与企业经营效益有效结合,有效增强企业活力,而职工又不仅仅满足于正常的工作报酬收入,通过对企业承包工程项目实行内部承包经营,职工虽然承担一定风险,但获得的收益也更高,最终达到企业与职工双赢的效果。

我国的立法中并没有对于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作出规定。

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对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有相应规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包上交国家利润,包完成技术改造任务,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承包经营合同由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作为发包人,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作为承包人,该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交通、建筑、农林、物资、商业、外贸行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可参照本条例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784号建议的答复”中指出,实际施工人不应当包括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内部项目经济责任制承包”(即内部承包)的人,虽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对建筑业内部承包未作直接规定,但既然称内部承包,则内部承包人应属于建筑企业的工作人员,该答复赞同建设企业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有权自主选择和决定自己的经营模式,并指出“国务院2011年修订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就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作了具体规定,而且该条例参照适用于建筑企业“。

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答复认为企业内部承包项目经济责任制承包人,非实际施工人,即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不属于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

然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并不能解决目前面临的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有关纠纷,因为该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并不适用于占较大比重的民营企业,而且实践中的内部承包经营协议通常由企业与企业职工订立,而该条例规定由企业经营者代表承包方同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作为发包方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在承包经营合同签订主体上也有所差异。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效力的认定(2024)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效力的认定(2024)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效力的认定在建设工程领域,内部承包合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内部承包合同是指由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签订的合同,用于分包工程任务和责任。

当内部承包合同发生争议时,如何认定其效力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效力的认定。

我们需要了解内部承包合同的特点和法律地位。

内部承包合同是建设工程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

通常情况下,总承包商委托分包商完成特定工程的部分任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内部承包合同应满足合同的基本要素,即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必须明确,合同目的必须合法。

在满足这些要求的前提下,内部承包合同具有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效力。

在实际操作中,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存在一定的困难。

一方面,由于内部承包合同具有较强的私人化特点,它的签订和实施常常在一定的保密性下进行,不太容易为第三方所知晓。

因此,如果在争议发生时,缺乏相应的证据和证明,对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进行认定将变得困难。

另一方面,一些内部承包合同以口头形式达成,缺乏书面合同的确切依据,这也给效力的认定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为了解决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效力认定的问题,有必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进行分析和判断。

对于口头形式达成的内部承包合同,可以通过证人证言、相关证据材料等方式进行证明和认定其效力。

同时,应当重视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实际行为和意思表示,以确保其真实意图的达成。

对于书面形式的内部承包合同,可以借助合同条款、签名盖章等证据,来证明合同的存在和效力。

对于确实存在的内部承包合同,应当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对于违约行为予以制裁和追究。

为了更好地认定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可以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和做法。

例如,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建筑法律中规定了内部承包合同必须满足的具体要求和标准,为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同时,他们还建立了相应的争议解决机制,对于内部承包合同的争议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处理,确保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得到有效保障。

建筑行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2024

建筑行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2024

建筑行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二)在建筑行业中,承包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用于规范建筑工程的承包关系。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们已经了解了建筑行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基本概念以及其效力的形成原则。

在本篇文章中,我们将继续探讨建筑行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并探讨一些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

1. 承包合同的效力确认建筑行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是通过当事人的协商一致以及合同的履行来确认的。

当承包合同符合法律的规定并被认可为具有法律效力时,它会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明确合同的内容,确保双方权利义务的明确,并确保双方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合同内容的约束力合同的内容对建筑行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具有重要影响。

合同应包含双方权利义务的明确表述,确保双方对合同的理解一致,并避免产生歧义和争议。

同时,合同内容还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合同内容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合同将失去效力。

3. 合同履行的效力建筑行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还与其履行情况密切相关。

承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履行。

双方应遵守承包合同的约定,完成承包工程的设计、施工等相关工作。

如果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那么对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的效力也会受到影响。

4.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效力建筑行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还可能受到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影响。

当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解除时,需要经过书面形式的合同变更协议或解除合同协议。

只有在这些法定程序得到遵守的情况下,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才能生效,否则合同仍然具有约束力。

5. 与合同效力相关的法律问题在建筑行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问题上,还存在一些与合同效力相关的法律问题。

例如,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违反合同约定的一方的违约责任,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合同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一致或者争议解决机构等方式解决合同争议。

此外,在法律程序上,一方也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合同无效,或者请求法院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进行执行。

建设施工合同中内部承包协议的效力认定(一)2024

建设施工合同中内部承包协议的效力认定(一)2024

建设施工合同中内部承包协议的效力认定(一)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实现项目的顺利进行,时常会出现需要转包或者分包的情况。

这时,建设单位与总包商之间会签订一个建设施工合同,同时再与转包或者分包商之间签订内部承包协议,明确其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然而,在实际施工中,内部承包协议的效力认定却是容易产生争议的一个问题。

一、内部承包协议的性质内部承包协议是指建设单位与总包商之间进一步约定,将原本由总包商承包的工程部分交由转包或者分包商完成的协议。

它是建设施工合同的一部分,是双方自愿的行为,并具备合同关系的主要要素,包括合意、互助和对价。

内部承包协议是根据建设单位的实际需求和总包商的施工能力,进一步分解工程的一种常见方式。

它具有灵活性和高效性的特点,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各方的优势,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专业化施工。

因此,内部承包协议在建设工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内部承包协议的效力认定内部承包协议的效力认定是指确定内部承包协议在建设施工合同中的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内部承包协议的效力认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 效力独立认定观点:即内部承包协议与建设施工合同之间具有独立的效力认定。

按照这种观点,内部承包协议的效力不受建设施工合同的限制,双方应当按照内部承包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这种观点主张内部承包协议在法律上独立存在,并不受建设施工合同的限制。

2. 效力依附认定观点:即内部承包协议的效力以建设施工合同为基础进行认定。

按照这种观点,内部承包协议的效力需受建设施工合同的约束,只有在建设施工合同的框架内才具备效力。

这种观点主张内部承包协议的效力是依托于建设施工合同而存在的。

三、内部承包协议的效力认定实践在实际施工中,内部承包协议的效力认定主要通过以下方面进行:1. 合同书面约定:建设单位、总包商和分包商在签订内部承包协议时,首先应当明确约定其效力认定方式。

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合同的形式,明确约定内部承包协议的效力以及适用的具体条款和条件。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法律探析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法律探析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法律探析摘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部承包制度有其合理性、科学性,在实践中能充分激发承包人的主动能动性,促进企业的创新管理。

该制度在追求利益的同时,也能对建筑房屋质量有所控制,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达到经济合理发展的效果。

与此同时,实践中以内部承包为名,实为挂靠、转包的情形大量出现,而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内部承包与挂靠、转包进行严格的界定和划分,使得大量不具备专业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建造出质量品质均达不到法律强制标准的建筑物。

为此本文主要探析了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法律。

关键词:内部承包经营合同;转包;分包;挂靠当前内部承包责任制在建设领域悄然兴起,并为大多数施工企业甚至是国有施工企业所广泛采用,它在节省企业成本、提升利润空间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缘于现行法律的空白及理论界研究的不足,导致对内部承包责任制合法性认知模糊,进而使其游走在非法的边缘,险沦为挂靠、非法转包之列;而且审判实践无所适从,不同法院作出不尽相同甚至截然相反的判决,严重影响司法权威;这些问题的待解决状态更严重的后果在于有危及建设工程视为生命的工程质量之虞,威胁建筑物结构的安全使用,进而威胁到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

而通过系统的梳理内部承包责任制的内涵、外延及其内外法律关系,有定纷止争之效。

一、问题缘起:司法实践中建筑企业无法承受之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涉及的法律关系盘根错节,错综复杂,而作为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往往会将建筑企业诉诸法庭,要求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即应依这种转承责任的原理来确定适格被告。

建筑企业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纠纷中,起因几乎无一例外是涉及拖欠工程款、材料款,由于建筑企业缺少日常管理,对于下属工程项目缺乏有效监督制约,在诉讼活动中,往往因为缺少第一手证据材料而败诉,给建筑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现状梳理:建筑企业如何立于风口浪尖建立法务跟踪制度。

大多建筑企业只重经营,不重法律。

浅议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及法律效力

浅议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及法律效力

浅议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及法律效力周斌内容摘要:建筑企业内部承包是我国建筑市场的一个特色,其符合我国建筑市场劳动力密集型的特点,也是促进建筑市场繁荣的一个重要力量,但在法律层面,关于建筑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及法律效力存在很多争议,立法上也不够完善。

为此,本文就上述问题作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内部承包转包挂靠一、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概念企业内部承包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一个新名词。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合同类型,它以完善企业承包经营制为前提,把竞争机制引进企业内部,以合同形式明确企业与承包者的责、权、利关系,从而达到深化企业改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①。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

理论上,有很多关于内部承包合同的定义:一种观点认为内部承包合同是指“企业与内部承包职工之间通过签订一份协议,并根据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由企业内部职工来完成一定生产(销售)任务的经营方式②”。

另一种观点将内部承包合同定义为“企业将自己的一个部门或分支机构,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的形式,明确企业与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使承包人在承包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一种经营管理形式③”。

还有一种观点将内部承包合同定义为“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④”。

根据以上概括,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有几个特点:一、企业将特定的经营任务交由其内部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完成;二、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三、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以下简称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四、企业与承包人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建筑企业相比于一般的企业有一定的特殊性,这是由于建筑企业产品的特点所决定的,和其他工业产品相比,建筑产品体积大、复杂多样,价值巨大,更重要的是,建筑产品关系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国家对建筑产品的质量及安全极为重视,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

2025年建筑内部承包合同效力

2025年建筑内部承包合同效力

建筑内部承包合同效力概述承包是建筑业中常见的一种合作方式,建筑内部承包合同是指建筑业内部的承包关系,即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的合同关系。

总承包商将工程分包给分承包商进行施工,双方通过签订建筑内部承包合同来界定权利义务,约束双方的行为。

建筑内部承包合同对建筑工程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质量和进度,还关系到各方的合法权益。

因此,在建筑内部承包合同中,双方应该严格遵守约定,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建筑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建筑内部承包合同是双方之间确定合法权益的重要文件,合同约定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遵守建筑内部承包合同的规定,是维护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业市场秩序的基础。

法律上,建筑内部承包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合同。

它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保护,是一份正式的权利义务声明书。

建筑业内部的承包关系,是业务方面的专业合作,并以《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参照和规范。

在实践中,普遍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建筑内部承包合同的范本。

建筑内部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建筑内部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为:签约主体建筑内部承包合同的签约主体包括总承包商和分承包商。

其中,总承包商是指在工程建设中承担全面负责的责任主体,分承包商是指总承包商委托的负责施工某一分项工程内容的承包商。

工程内容建筑内部承包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工程的实施范围、工程标准、工程质量要求、工期、现场安全管理和人员管理等要求,对承包双方的责任作出规定。

技术交底对建筑工程的技术要求以及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等内容进行交底,双方应当在建筑内部承包合同中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确认。

工期要求建筑内部承包合同对工程的开工时间、施工时间、竣工时间、验收时间等都作出具体规定,这样有利于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技术要求建筑内部承包合同对于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材料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的描述,双方应当在建筑内部承包合同中进行约束,从而达到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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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在实践中的存在形式通常包括转包
费(管理费(联营费(利润提成等*(警告(罚款(责
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甚至吊销资质证书等行
政责任’
"

#
内部承包人的道德风险
在内部承包法律关系下$工程部与外界发生
纠纷$一般由建筑企业对外承担责任$即使是内
部承包人的主观恶意动机使然$除非能够提供充
承受的范围内承接项目%使企业的业务向多种
类’多数量方面发展%不仅扩大了企业的业务规
模%而且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使企业在全国范
围内被国人知晓%逐步成为国内顶级建筑企业&

#
内部承包的形式
目前我国没有法律法规对内部承包进行明
确的界定%综合各地建设工程实践中+内部承包,
的具体情况%将+内部承包,的形式按不同标准归
会背着建筑企业擅自与不规范操作的业主进行
结算!其代价往往是放弃了其本应拥有或者可以
争取的权益!如工程签证和索赔款项的让步!这
将导致建筑企业因此蒙受巨大的损失"
!

"
项目涉及诉讼或者仲裁的风险
因内部承包人私自收取施工班组保证金未
予返还!拖欠民工工资#材料设备款!以企
单位工程进行承包!实行内部独立核算)也可以
由现行的施工队进行集体承包!队负盈亏(不论
采取哪种承包方式!都必须签订承包合同!明确
规定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可以说这是我国企业
内部承包经营模式的渊源(!"&& 年!国务院颁布
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
例%第 ’! 条规定&’承包经营企业应当按责权利
建筑企业代为缴纳$项目施工结束后也不在施工
企业工作$故双方仅具有形式上的劳动关系’这
主要是为了使承包人符合内部承包的主体资格
要件$以避免被法院认定为挂靠或者转包等违
法行为’按照建设部第 $!% 号令的规定!所谓
本单位人员$是指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劳
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可见$
人之间无劳动合同或者无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建
筑企业也不为其购买社会保险$仅为其提供承包
工程所需的+资质资源,’因此$双方只是在签订
承包合同时使用了+内部承包合同,之名$实质上
是利用建筑企业资质承包工程的挂靠行为$此类
行为因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
内部承包的法律风险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逐步法治化$内部承包
确指出!+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
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
无效’,因此$若内部承包合同被认定属于转包(
违法分包(挂靠等情形$将会被判定无效’届时建
筑施工企业和有关负责人可能面临民事和行政
风险’行政风险主要包括承担被收缴违法所得
为劳动关系期间的劳动合同’办理调任手续及缴
纳社会保险等手段建立所谓的劳动关系&而实质
上%承包人在承包前并未在建筑企业工作过%在
?E0k{W1~]\}KK
($② 参见福建省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载%福建民事审判参考&!""# 年第 $ 期’
承包期间也不领取工资$且社保也是自己出资由
来!突出表现为&项目负责人拿固定工资!干好干
坏经济利益区别不大!很难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主
观能动性!工作效率不高)成本概念不强!材料管
理不严!浪费严重!企业缺乏活力(因此特别需要
一种将企业利益与项目经理利益捆绑的经营模
式!行业需求促进了企业内部承包制在建筑业中
的发展!但同时也产生了许多关于内部承包合同
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多劳多得%可以充
分调动内部承包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其资金’
技术’管理’人脉资源的优势%同时可以弥补自己
建筑从业资质的缺陷%利用企业的人’财’物%独
立经营项目%获取收益&
#& 采用内部承包责任制对于强化企业管理%
提高企业内部人员管理经验%降低项目成本方面
有明显的作用&企业可以在人力’物力’财力能够
"

#
内部承包人以项目部名义擅自对外借
款的风险
内部承包人以项目部名义擅自对外借款的
现象时有发生$一旦被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为
职务行为或者是表见代理$则建筑企业将承担还
?E0k{W1~]\}KK
)#款责任!对建筑企业极为不利"
!

"
内部承包人擅自与业主结算的风险
有的内部承包人为了尽快领取工程款!可能
"

#
建筑企业的用工责任风险
建筑企业往往会面临内部承包人招用人员
的情况$在内部承包人与招用人员之间发生用工
纠纷时$通常由施工企业来承担用人单位的责
任’例如(内部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时$企业将
先承担给付工资责任-农民工在施工过程中遭遇
工伤时$企业又要予以赔偿$这更增加了建筑企
业的用工责任风险’
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健全企业内部经济责任
制!搞好企业内部承包(*其后!内部承包经营模
式开始在建筑业中引入和发展!一些建筑企业将
承接的工程项目以内部承包的方式交给工程队+
项目经理部及内部职工!由他们组织施工!自负
盈亏(这一时期!法院基本上不受理内部承包纠
纷(最高人民法院法,研-发.!"&(/%& 号$关于加
的纠纷(按照先前最高院的规定!企业内部的承
包合同纠纷由企业或者上级机关调处!显然已经
不能满足实践发展的需要!并且不利于纠纷问题
的有效解决!因此!人民法院已逐步将内部承包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的法律思考
>?/
)
摘 要
$ {W1~$%&\&6t?Ek]l’\o]&B.G! 7F|Gs?E0
k"rsr{W1~&B]\}BR"0/1~*]CD#1~eBr%BRHy#1~+Y
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中作
出如下阐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与其下
属分支机构或职工就所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
施工所签订的承包合同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属
建筑施工企业的一种内部经营方式$法律和行政
法规对此并不禁止$承包人仍应对工程施工过程
及质量等进行管理$对外承担施工合同的权利义
务’当事人以内部承包合同的承包方无施工资质
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但法律法规并未对内部承包的内涵和外延
作出明确界定$实践中当事人对内部承包合同的
内容不认真推敲$极容易与挂靠(转包(违法分包
等相混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 % 条明
强经济审判工作的通知%第 % 条第 % 项指出&’许
多企业内部的经济纠纷要求法院受理(这类纠纷
原则上应由企业或其上级主管机关处理(企业内
部的承包合同纠纷!大部分应由企业或其上级主
管机关调处)极少数违反法律!必须由人民法院
受理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随着建筑业的飞速发展与市场经济的不断
深入!传统的施工管理模式中的弊端日益暴露出

"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制的优势
我国对建筑企业实行严格的从业资格和资
质等级管理制度%自然人不能独立承接建筑工程
)除农村中农民自住房建造外*%由此规范了建筑
市场的准入资格%但也减缓了建筑业的发展步
伐&有些人完全有资金’技术’管理能力和广泛的
人脉关系%并能够组织施工队伍保证建筑工程的
质量&但他们没有能力设立建筑企业%或者即使
YfIF.8_"=a5|ag!
关键词
$?VJY {W1~ \}BRHy
) 作者简介&徐建明!浙江天建律师事务所主任!硕士(
!"!! 年第 !* 期 \STU
++① 董作森!王照瑞"#建筑企业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制需要改革$%载#工程建设与设计$!""" 年第 # 期%第 #$ 页&
合同双方当事人按平等民事主体来对待%并受理
纳为以下几类&
!

"
按照内部承包的范围不同分为分公司
承包和具体工程项目承包
%& 分公司承包是指建筑企业设立分公司%将
整个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包给承包人%承包人在
上缴约定的承包金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当然%
根据建筑行业的要求%建筑公司仍要对承包的分
公司进行技术指导’安全施工监督及统一财务和
是内部承包人仅就单个工程项目签订承包协议%
确定双方在内部承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目前建
筑市场的内部承包以这种方式为主&
!

"
按照承包主体不同可分为内部职工承

#
形式上的职工承包和名义上的职工承包
%& 内部职工的承包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的承包人与本建筑企业的在册职工之间签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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