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务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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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务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于2015年9月12-16日在莫斯科举办的“丝绸之路国际文化论坛”(以下简称该论坛)中负责会务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1. 服务内容
1.1. 2015年9月12日至16日,乙方为俄罗斯莫斯科丝绸之路国际文化论坛相关活动提供志愿者会务服务。
1.2 合同价格及所提供服务(会务服务人员)的数量详见附件1,该附件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组成部分。
2. 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2.1. 甲方的义务:
2.1.1. 在合同规定的各项服务履行期间,甲方应尽力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确保
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乙方委派志愿者会务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提供会务服务;
2.1.2. 本合同签署后,经由甲方确认的译会务服务人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更改;
2.1.
3. 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支付流程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2. 甲方的权力:
2.2.1. 甲方有权对本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
2.2.2. 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相
应的赔偿;
2.2.
3. 甲方有权指派全权代表以确认商议和有效解决在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履行过
程中发生的所有问题,全权代表有权签署《额外工作量确认单》。
2.3. 乙方的义务:
2.3.1乙方需提供投入志愿者会务人员的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同时,乙方须列明工作清单以及翻译、会务任务分配,以及其人员联系方式。
2.3.2.乙方将负责其团队成员的组织,协调,并确保其团队统一行程,并严格按照甲方会务服务行程及明细清单(附件1)内行程时间为依据。
2.3.3. 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应向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于每天会务任务完成后,一并与甲方共同签署《客户评价表》。
2.3.4. 乙方保证附件4中规定的会务服务人员按时出席,不得单方面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私自更换,如需更换志愿者会务人员,应通过甲方对更换人员身份及其能力的确认。
2.3.5.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甲方需求产生额外工作量,需及时填制双方以及甲方客户方确认的《额外工作量确认单》.
2.3.6 乙方应保证其本人及其自行雇佣的人员,均具备有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如因乙方或其雇佣的人员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乙方无权获得相应报酬,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的各项经济损失。
2.3.7.对于对外行程安排,乙方人员具有保密义务。
2.4. 乙方的权力:
2.4.1. 为保证完成服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
2.4.2.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证乙方派遣人员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
2.4.
3. 一旦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乙方会务服务人员无法出席情况,应同甲方协商确保更换合适的人选。
2.4.4.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人员需求取消的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附件1中的费用明细进行支付。
3. 合同价格和支付流程
3.1. 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服务,甲方应按照支出预算(附件1)向乙方支付:金
额为美元的服务费(大写:);
3.2. 本合同第3.1.条款中规定的价格(总价)为已确定会务服务的固定价格,任何一方
无权单方面对合同价格进行改动;如合同履行期间产生了额外工作量,则甲方应根据附件1中的收费标准,根据由甲方代表签署的额外工作量确认单并在项目完成后进行结算并向乙方支付结算费用;
3.3. 本合同服务费的支付流程如下:
3.3.1. 合同服务内容结束后,双方签署额外工作量确认单并在7(七)个工作日内对额
外工作量费用进行核算,在双方对核算结果达成一致之后的20(二十)个银行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以转账形式汇入最终核算费用。
3.3.2 上述金额银行转账形式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中:
银行卡帐户信息: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地址:
SWIFT NO.:
收款人帐号:
收款人名称:
附言:
4.不可抗力
在合同签订后因不可预见和采取合理措施无法避免的突发性事件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的合同规定的义务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双方均予以免责。这里所指的突发事件包括:洪水、地震和其他自然现象以及战争、军事行动、国家政权或地方自治机关所做出的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决定。在此情况下,双方的任何一方均无权要求赔偿损失。
5. 争议处理程序
5.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分歧,双方当事人应尽可能通过谈判协商解决。
5.2. 一旦无法通过谈判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
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地点北京,仲裁使用的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应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拘束力。
6. 合同有效期
6.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7、最后条款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办理。
7.2. 对本合同的任何改变和补充,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后方能生效。
7.3. 甲乙双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由
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违约方承担。
7.4.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