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期末考试资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侵权法概述
1、侵权责任法的概念和特征
侵权责任法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侵权责任法是指规定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侵权责任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名解1
它具有以下特征:1.调整范围具有广泛性,
2.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
3.条文规范具有概括性,
4.主要功能具有损害救济性,
5法律效力具有强行性
2、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
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权益范围是指侵权责任法保护哪些权利和利益。
《侵权责任法》第2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特点:1.保障范围的全面性和人身权益的优越性,
2.提供了侵权请求权的基础,
3.保持了侵权法的开放性
3、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结构模式:
我国侵权责任法立法采取了“一般条款+类型化”的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整个侵权责任法体系。(我们赌它是填空题)
内在结构模式包括三部分,总则、分则和附则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4、侵权行为与违约,犯罪行为的区别与联系
(一)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联系:(1)都是民事违法行为
(2)都是产生民事责任的原因(3)都是债的发生原因
区别:(1)行为产生的前提不同
(2)行为违反的义务不同
(3)行为侵害的对象不同
(4)责任形式有所不同
(二)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联系:(1)都是违法行为
(2)都应受法律制裁(3)都存在侵害财产权和人身权
区别:(1)法律根据不同(2)侵害客体不同
(3)社会危害程度不同(4)行为人主观恶性程度不同
(5)侵权行为只有既遂
5、侵权责任法的功能
侵权责任法的功能是指侵权责任法在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具体作用。它主要是:救济功能、预防功能、制裁功能。
6、侵权责任的概念
侵权责任是指侵权人因实施侵害或损害他人民事权益行为而依据侵权责任法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它是民事责任的一种类型。
7、侵权责任方式
侵权责任方式又称侵权责任形式,是指侵权责任人依法应当对侵权损害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的具体形式和类别。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是指当侵权行为正在持续进行之时,为防止损害后果的产生或扩大,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加害人停止其侵害行为。该种责任承担方式适用于一切类型的侵害行为,其适用前提是侵权行为正在进行之中。
(二)排除妨碍
权利人在其行使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妨害时,可以要求加害人排除妨碍,以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行使。该种责任承担
方式适用于侵害物权的场,其适用前提是切实存在影响他人合法权利正常行驶的障碍。
(三)消除危险
消除危险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或其管领控制下的物件对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现实威胁,他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消除该危险。适用该责任的目的是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充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其适用前提以存在现实危险为条件。
(四)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指财产的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要求非法占有人将其非法占有的财产予以返还,以恢复权利人合法占有的状态。其适用前提是非法占有的原物依然存在。
(五)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是指财产受到损害且有恢复的可能与必要时,受害人可以要求加害人将受到损害的财产恢复到原有状态。
(六)赔偿损害
赔偿损害是指因侵权行为给他人人身和财产权益造成损害,责任人应当以其财产赔偿受害人所受损害。该种责任方式是适用最广泛的、最主要的责任方式,包括财产、人身和精神损害赔偿三种形式。其适用前提是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实际损害。
(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是指自然人、法人的人格权益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可以要求加害人在影响所及的范围内消除侵害所造成的不良后果,恢复受到侵害的权益。
(八)赔礼道歉
赔礼道歉是指责任人向受害人承认错误,表示歉意,以得到受害人的原谅。我国法律规定该种责任方式的强制性使其不同于道义上的赔礼道歉。
侵权责任形态的类型
8、侵权责任形态
侵权责任形态是指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确定侵权责任在侵权法律关系参与人之间如何进行分配的形式。分为自己责任和替代责任。
侵权责任形态的类型
在侵权责任法中,自己责任是主要责任形态,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转承责任形态。在自己责任中,由于责任主体的复杂性,责任形态既有单独责任,又有多数人责任。在多数人责任中,又包括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按份责任和补充责任等。
(1)补充责任
补充责任是指在不能够确定加害人或加害人不能够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由补充责任人在一定范围内对受害人直接承担赔偿责任的责任形态。
●补充责任具有次位性
●补充责任具有从属性
●补充责任分为两种损害赔偿责任
(2)相应责任
相应责任是指根据补充责任人的过错程度和原因力大小承担的责任。
●相应责任一般是对外责任
●相应责任只是部分赔偿责任
●相应责任常常是对补充责任的限定
(3)补偿责任
补偿责任是指在行为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基于公平考虑,由其向受害人承担的适当补偿责任。
第二章归责原则
1.我国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架构形式
归责原则的理论观点
①单一归责原则说:过错责任原则
②二元制归责原则说: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③三元制归责原则说: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