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概(预)算管理办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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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NYC 云南省保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企业标准
Q/YNYC(BS).G08.185—2011
6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
目概(预)算管理办法
2011-06-15发布2011-06-15实施云南省保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附录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对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概(预)算管理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由现代烟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提出,属公司级标准。
本标准由现代烟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由现代烟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大仰、杨发明、陈恒旺、刘芮
本标准2011年首次发布。
本标准2012年首次修订。
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概(预)算管理办法
1 范围
适用于全市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概(预)算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水建管(1999)523号
《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总(2002)116号
《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水总(2002)116号
《水利工程概预算补充定额》水总(2005)389号
《云南省水利厅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云水规计(2005)116号
《水利部SL 328-2005《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
国家烟草专卖局《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烟办[2007]325号)
《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烟草行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和工商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规程(暂行)的通知》(中烟办〔2009〕281号)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叶生产基础设施烟草农业机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烟办综[2009]54号)
《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规范现代烟草农业投入有关财务管理的意见》(国烟财〔2010〕128号)
《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烟叶生产投入补贴预算管理专项规程(试行)的通知》(中烟办〔2011〕292号)。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基本烟田土地整理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烟办〔2011〕336号)
《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关于印发云南省烟叶生产基础设施育苗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烟司〔2011〕63号)
《中国烟草云南省水源工程建设项目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云烟司〔2011〕420号)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工作职责
4.1
市局(公司)
负责全市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项目概(预)算。
5 内容和要求
5.1 概(预)算管理依据
5.1.1为切实抓好我市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概(预)算编制工作,规范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补贴预算管理工作流程,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5.1.2 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贴资金预算编制的原则为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统一规划,合理
安排;控制成本,注重效益。
5.1.3 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管理应符合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法规及相应的计价办法和合同条款规定,并结合保山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的具体实际。
5.1.4 对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概(预)结算实行全过程控制管理,即对工程概算、预算、招投标、合同、竣工结算进行统一控制管理,提高烟叶基础设施投资效益。
5.1.5 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概(预)结算管理还要适应上级部门对概(预)结算管理需要,各管理环节符合上级管理要求。
5.1.6 工程实施管理过程中或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概(预)结算,廉洁奉公。
5.1.7 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补贴预算编制的内容、依据及方法(见附件1)。
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由国家局、总公司依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制订行业平均投入补贴标准。
各预算单位根据上级部门批复的项目计划,在不突破行业平均投入标准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各明细项目的投入比例,编制年度项目计划投入金额预算,并在其基础上根据工程施工计划及预计付款进度,编制年度补贴资金支出预算。
5.1.7.1烟田水利设施:主要依据已批准的水池、水窖、管网、沟渠、机井、提灌站、塘坝、防洪堤等年度建设计划,以工程造价概(预)算为基础,编制烟田水利设施补贴资金预算。
5.1.7.2机耕道路:主要依据已批准的机耕道路建设计划,以工程造价概(预)算为基础,编制机耕道路补贴资金预算。
5.1.7.3烟叶调制设施:主要依据已批准的密集式烤房、烘烤工场附属设施及晾房等建设计划,以工程造价概(预)算为基础,编制烟叶调制设施补贴资金预算。
5.1.7.4烟草农用机械:主要依据已批准的烟草农用机械购置计划,参照最近一批次的采购单价、机械设备型号等编制烟草农用机械补贴预算。
5.1.7.5育苗设施:主要依据已批准的育苗设施建设计划,以工程造价概(预)算为基础,编制育苗设施补贴预算。
5.1.7.6预算单位应对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项目规划、论证、勘探、设计、咨询、工程监理、工程审计等费用制定合理的控制标准并据此编制预算。
5.1.7.7除水源工程建设项目外,其他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一般在当年开工、当年完工。
因客观因素造成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跨年度施工的,其年度补贴资金支出预算按以下方式衔接:当年度的烟叶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支出预算包含以前年度项目计划中已完工项目预计需在本年支付的质保金与工程尾款、上年度项目计划中未完工项目在本年拟支出的项目续建资金以及本年度项目计划中预计在本年支付的项目补贴资金等。
5.2 概(预)算管理程序
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补贴预算是企业年度预算方案的组成部分,按照相关时间要求进行编报。
其编制管理流程详见附件2。
5.2.1 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程序:
5.2.1.1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上一级单位下发的预算编制指导意见和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等,下发本预算单位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补贴预算编制指导意见,主要包括:补贴预算的编制内容和依据,补贴标准的总体控制要求,预算编制与上报的时间要求等。
5.2.1.2预算管理办公室负责按照预算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制定预算编制项目与表格等具体办法,下发给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
5.2.1.3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与所属下级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共同编制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补贴预算草案。
5.2.2 认真做好项目前期阶段的概算编审工作,按有关规定指标认真测算,做好市场调查咨询工作,认真收集基础数据,以便上报有依据的概算数据。
5.2.3 在预算或招标阶段,认真调查市场主要材料价格和市场造价,按政府制定计价办法(或定额)为依据,编制预算价、拦标价或控制价,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定预算价、拦标价(或控制价),并
对结果进行审定或上报。
5.2.4 应招标工程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标。
招标过程中须对招投标具体条款认真审查,使之既符合有关规定又便于预结算管理。
5.2.5 合同管理过程中应注意风险分担条款的责任分担,合理化分风险责任,明确各自义务,使之既符合有关规定又便于控制投资。
5.2.6 施工阶段应与监理工程一道加强工程造价管理,认真审查核实施工签证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按有关规定做好签证工作。
5.2.7 做好竣工结算工作。
对施工单位报送结算认真进行审查,按有规定应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编审的应送编审,并对结算结果进行会审和上报。
5.2.8 按规定应将结算报告交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的应送审计部门审计。
5.2.9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建立完整的概(预)算档案,项目实施后,认真归集整理概(预)结算资料,移交档案室专门存档。
5.3 概(预)算管理机构
5.3.1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在上级机构和地方党政部门的领导下进行,由公司组织实施,公司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管理负责。
5.3.2 公司下属的基础设施部门承担概(预)算管理具体事务,认真做好本办法规定的各项工作,及时汇报各项工作情况。
5.3.3 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
5.3.3.1制订和申报本预算单位烟叶生产基础建设总体规划、年度实施项目计划,根据上级单位下达的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年度补贴资金预算;
5.3.3.2参与制订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补贴预算项目体系和定额补贴标准等;
5.3.3.3控制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补贴预算的执行进度,按计划申请资金,分析预算执行偏差原因;
5.3.3.4监督、检查下级单位预算管理情况。
5.3.4 概(预)算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或责任小组)制度,负责对概(预)结算实行全程控制,明确责任。
项目结束后,对项目负责人(或责任小组)进行考核评比。
5.4 概(预)算调整
5.4.1 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贴资金概(预)算的调整,是指经省公司分解下达的当年预算,在年度执行中因行业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政策法规等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因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等价格剧烈波动等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造成招投标结果与原预算存在重大偏差,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的项目计划需要增加或减少时,而对原下达的预算所作的变更调整。
5.4.2 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补贴预算经省公司审核批复下达后,原则上不得进行变更调整,若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调整的,须经本单位预算委员会、基础办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说明原因并以县(区)公司变更请示文件的形式上报市公司,经市公司审核并上报省公司同意后,严格按照批复的意见执行。
5.4.3 各预算单位在中期调整方案批复后新增的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及水源工程建设项目,自项目批复之日起,其预算自动调增并于一个月内报总公司备案,各省级公司须在年终决算予以披露说明。
5.5 概(预)算控制与执行
5.5.1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包括烟田水利设施、机耕道路、烟叶调制设施、烟草农用机械、育苗设施、基本烟田土地整理、水源工程建设项目等,以及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项目规划、论证、勘测、设计、咨询、工程监理、工程审计等必要的综合管理费用。
5.5.1.1烟田水利设施:指对为改善和提高烟叶生产条件,预算单位在基本烟田覆盖范围区内实施引排水、蓄水、灌溉、防洪等项目建设而投入的补贴资金,烟田水利设施补贴预算项目设置要反映:水池、水窖、管网、沟渠、机井、提灌站、塘坝等。
5.5.1.2机耕道路:指为提高烟叶生产机械作业水平、便于烟农田间作业,在田间修建机耕道路中投入的补贴资金。
机耕道路补贴预算项目要反映:砂石路面机耕路、硬化路面机耕路等。
5.5.1.3烟叶调制设施:补贴预算项目要反映新建密集式烤房、烘烤工场、晾房等及其相应的附属设施。
5.5.1.4烟草农用机械:指为调动烟农购置和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预算单位对烟农购置农业机械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资金。
烟草农用机械预算项目要包括:通用农业机械和烟草专用农用机械。
5.5.1.5育苗设施:指为扶持烟叶专业化育苗,预算单位对建设育苗设施给予的补贴。
5.5.1.6基本烟田土地整理:是指为提高耕地质量、种烟土地相对集中连片、宜于机械化作业,地方人民政府对现有基本烟田实行综合整治,预算单位给予资金补贴。
5.5.1.7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项目规划、论证、勘探、设计、咨询、工程监理、工程审计等必要的综合管理费用(不含土地整理和水源工程建设项目列支的综合管理费用)。
5.5.1.8水源工程建设项目,是指为进一步提高烟叶产区综合生产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缓解烟区资源性或功能性缺水,由国家局补贴、地方人民政府实施的水库(含除险加固扩容)、拦河坝等骨干水源及相配套的输引水项目。
水源项目补贴资金预算要反映:建设工程价款、设备材料价款、工程信息化管理、“三通一平”支出(通水、通电、通路、平整场地,不含因平整场地产生的搬迁补偿等支出)和勘测、设计、审计、监理、咨询、招投标等六项工程管理费用,不含项目法人单位管理费、征地及移民搬迁补偿及村容村貌整治等其他费用和项目。
5.5.2 各县(区)分公司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按照预算控制标准做好项目预算编制、在预算内组织实施项目建设,不得擅自提高控制标准和建设标准,不得增加建设项目或随意改变建设内容。
5.5.3 县(区)分公司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必须纳入概(预)算管理,预算管理要细化到具体项目、年份。
5.5.4 市公司、县(区)分公司必须建立严格的资金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严格审批程序。
已列入预算的开支项目,要严格按照资金审批权限进行审批,不允许先开支再补办手续。
5.6 预算监督与评价
5.6.1预算单位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对预算的监督作用,对项目管理过程进行有效监管。
预算单位要对年度烟叶生产投入补贴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对其预算管理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并针对问题提出合理建议。
烟草行业烟叶生产投入补贴监督与评价管理流程见附件4、5。
5.6.2预算管理过程评价:
5.6.2.1预算编报质量:程序是否合规,依据是否充分,内容是否完整,上报是否及时,定额标准是否科学合理;
5.6.2.2预算执行与控制:预算是否细化分解到各个单位或部门,是否建立预算预警机制,预算分析是否到位,有关责任部门是否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行为;
5.6.2.3预算调整:调整理由是否充分、合理,调整依据是否真实、可靠。
5.6.3预算执行情况评价要结合预算单位具体情况,以作业活动评价为着眼点,重点评价预算责任主体的经营贡献。
主要内容要包括:
5.6.3.1从年度完成受益烟田面积、专业化服务水平、烟农增收增效、烟叶质量、烟叶交接率、烟叶基地验收通过率、烟叶效益等方面,分析烟叶生产投入补贴预算管理取得的成效;
5.6.3.2预算执行偏差是否正常,存在的具体问题。
6 附件
附件1:
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补贴预算编制内容、依据
附件2:
7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