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余华《许三观卖血记》心得体会

读余华《许三观卖血记》心得体会
读余华《许三观卖血记》心得体会

读余华《许三观卖血记》心得体会

即使生活不曾优待过你,你依然砥砺前行。这是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给我的大体感觉。作者平平淡淡的文字里,慢慢的构建成一幅画卷,让你感受到画卷里人物鲜活的生命力,他们面对每次苦难的强大求生欲望。

?正如作者的序言,书中的人物像是有生命般,自己讲述着他们自己的人生经历。透过话语这又像一场激动人心的电影,又像一段深植人心的过往,在脑海里飘荡着许三观血的一生。许三观最珍贵的是他自己的血,帮他渡过了一个个难关,跨过了一道道险阻的血。

许三观卖过十一次血。

第一次卖血是因为好奇,跟随同村的龙根和阿方进城卖血。卖血后在胜利饭店,学到了龙根和阿方那一句“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这句话也成了许三观生命中的一句话,像是胜利凯旋的战歌。从此许三观开启他卖血之路的征途。随后,许三观用这次卖血捷足先登取了许玉兰为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是吵吵闹闹,平淡朴实,家长里短,相濡以沫,共同进退……这是他们婚姻生活平实的面貌,一起携手渡过一次次难关。在文革时期,许玉兰被污蔑为妓女而遭到批斗。许三观则一直守护着许玉兰身边,为她送水送饭,为她按摩因站了一天而麻木的双脚。在一次家庭批斗会上他们也打开彼此的心扉,也珍惜患难与共的情感。

第二次卖血为了儿子一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要赔医药费,但对于一乐不是自己亲儿子令许三观很不是滋味。对一乐又爱又恨的矛盾心理一直折磨着许三观,他爱是因一乐的行为和性格与他如此的像,他恨是因所有的人都说一乐不像他,不是他亲生的。

第三次卖血为了一直暗中喜欢的林芬芳。丝厂女工林芬芳因摔断了腿而在家中养伤,许三观去她家中探病,乘虚而入得到了她。为了报答林芬芳给她买肉骨头、黄豆又卖了一次血。

第四次卖血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在大饥荒的环境下,吃了五十二天玉米粥的许三观一家实在受不了,而他为家人走进了医院。让我倍感温情的是许三观背上一乐去胜利饭店吃面条,他对一乐感情的矛盾和他的做法深深的触动了我的每一根神经。许三观是他四叔背回家的,而他背着一乐回家。从许三观能放下执念接受了一乐,也让我感觉到许三观温情的一面。许三观用菜刀在自己脸上划了一道口子,又伸手摸了一把流出来的鲜血,他对所有的人说“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也让我感受到许三观的温暖。

在之后的大跃进,文革,知青下乡的背景下,许三观先后为了得了肝炎病的一乐下乡和宴请二乐的生产队长去卖血。最后,为了治疗一乐的病许三观又卖了五次血。从林甫到长宁,在卖血的路上许三观也体会到路人给他的温暖与真情。命运多舛的许三观面对着生活不间断给予他的苦难绝不放弃,也让我感受到他的

责任,亲切,善良,坚韧,乐观。

这也让我想到在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互联网给我呈现了许多在底层生活挣扎奋斗的可爱的人。如在北上广深生活在城中村的人们,他们和每座城市如此近又显得如此遥远。曾在自媒体看过《巡逻现场实录》的节目,有一期描述巡警发现了某房屋的合租房。而每间合租房里都有两张上下铺的钢架床,安全通道则拥挤不便,节目巡警的说法这是危及生命安全的合租房。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的人又何尝不是为了在这些大城市生存、梦想、目标、人生卖血呢?

书的最后,医院的血头早已换人,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嫌弃许三观的血,并嘲讽他年老的血只能用来当猪血让人来刷漆,让许三观痛哭流涕。为他的生活拼尽一切的血,承载着他风风雨雨而宝贵的血,挽救他家人生命的血却被血头说成一文不值。这难道还不足以让许三观潸然泪下吗? 平凡,普通的生命却谱写着惊涛骇浪的人生,演绎着独特生命话剧。命运犹如一座大山压的每一个人都喘息不过来,但每一个生命都永不放弃,而且拼尽一切。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10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1000字【第1篇】 《千姿百态是人生》 放下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的那一刻,我的心情竟是出奇的平静。没有感动的泪水,没有拍案的惊奇,如同书中的文字一般朴实甚至于有些平淡,但细读却字字扣人心弦。一个人,一个时代的辛酸血泪都被镌刻在这字里行间。我似乎有了一些思索,无关乎理想,无关乎奋斗,只是那数百年来被无数先贤哲人们所思索与探寻的——人生。书中人自是演绎自己的人生,我则只是一名普通的中学生,阅历尚浅,只是浅尝,有了一些拙见。谨以我拙劣的文字,来表达我对这部伟大作品的看法。 关于李血头,我提笔犹豫许久,终于决定了要先写这个“龙套”。这似乎是个医者,却又完全与医者相背离。她坐在椅子上,等待着那些目不识丁的人,等待他们“孝敬”,等待着将他们的血抽出再填满

自己的腰包。他似乎没什么社会地位,在卖血人当中却有着高高在上的权威。我无法想象许三观面对他时,许三观低眉顺眼站在他面前忍受着他的嘲讽时,许三观灰着脸饿着肚子,看着脸色红润的李血头拿走他的“血钱”时,他心中是感激,羞愧,还是愤怒。许三观不想“窝囊”,但他却不得不低头。在生活的重压下,他一次次面对这个李血头,将自己的力气卖出去。他或许也曾感到不公平,可是他不得不面对这种无奈,他还要过下去,还要过得不比别人差。似乎这个李血头是他人生路上必须面对的一道坎,诸多委屈与不甘,交织在他卖血的人生里,——也交织在我们的人生里。 关于许玉兰,她只是一名市井小民,一个普通的民间女子。她嫁给许三观,无关乎爱情。她只是觉得嫁给许三观似乎会有好日子过。她不如意时会坐在门槛上哭闹,会对许三观的错误斤斤计较。她会为自己做好看的衣服,往自己脸上擦雪花膏。她就是这样一个有些幼稚有些任性有些虚荣的人,可她仍然会在何小勇被车撞后劝诫许三观不要幸灾乐祸,仍然让一乐去为伤害过她的那个人喊魂,——她似乎有

余华《活着》读书笔记作文

余华《活着》读书笔记作文 《活着》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余华《活着》读书笔记,希望您喜欢! 余华《活着》读书笔记 《活着》,长篇小说,作家余华的代表作,本书主要描述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输光家产。父亲被活活气死,母亲重病在床,福贵却被国名党抓去当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中。之后随着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社会变革,他的人生和家庭都经受苦难,后来所有的家人都离他而去,最后只剩下老牛与他相依为命。 面对家境的没落,面对自己的父亲母亲,甚至自己的儿子、妻子、女儿、女婿,还有五岁大的孙子相继离开人世,一位老人仍坚强的活着,他就是福贵,当他的家被他败光时,他是坚强的;当他被国民党拉去当兵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儿子因抽血过多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妻子因病去世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女儿因生产大出血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女婿出事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孙子夭折时,他是坚强的……风雨无法使其失去力量,别人的歧视也不能使其丧失斗志,他用行动向我们诠释了——坚强! 快乐的活着,是一种乐观面对人生的态度;幸福的活着,是努力改变逆境的人生态度;坚强的活着,是永不言败的人生态度。 人不能白活一世,人活在世上是为了使自己和别人过得更好,任何一种职业都是有价值的,无论是国家总统还是清洁工人,只要是对自己和别人有好处的,都是有价值的,而那些勇于放弃生命却不勇于活下去的人,他就没有真正活过。无论什么时候,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应该坚强的活着。 活着是一种勇气的体现,更是坚强的体现,当你不再坚强时,你就会失去许多。

读余华《活着》有感

读余华《活着》有感 38060132 王磊前段时间在别人的推荐下,读了余华的这篇小说《活着》,小说不长,我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读完后感触很深。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以前的我从来没有仔细想过。上小学时,我不会去想这样的问题,因为那时我还年幼无知;上初中时,我不会去想这样的问题,因为那时无忧无虑;上高中时,我也没有去想这样的问题,因为那时想的是语数外,想的是高考;上了大学,我应该去想想这个问题了,但是因为我来了北航,学了计算机专业,每当诸如此类的问题出现在我脑海里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这是一个哲学问题,而我是个理工科的学生,这类问题不归我管,于是我一次一次的逃避了这个问题,直到我读了《活着》这篇小说。 用作者的话来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小说中以“我”一位旁听者听一位老人讲述他的过去经历的形式展开。老人用平静的口吻讲述了他自己充满悲剧色彩的一生。老人叫“富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玩乐——嫖妓、夜以继日地豪赌并乐此不疲,常常十天半月不回家。这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风光,然而好景不长,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很快让他付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代价——由于半年赊账的积累,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在一夜之间输得精光,从此由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荡然无存。他也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厄运的阴影总是追随着他的脚步。父亲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死了。他为病了的娘到城里买药时被抓壮丁,此后的日子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快两年时,他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得知母亲已病故,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原以为一家人终于团聚可以过好日子了,谁料,苦难才刚刚开始——唯一的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终于长大成人还找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却死于了生产;妻子家珍死于软骨病,她一生忍受苦难,唯一的心愿就是与福贵从今以后再不分开;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居然因吃豆子而撑死了!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四十年后,他仍然活着!并买了一头老牛,取名“福贵”相依为命。 个人觉得悲剧是所有故事模式中最有心灵震撼力的,往往可以一举击破一个人的心理防线,其影响也更深远,短则几天,故事情节依然萦绕在脑海中,多则月

《许三观卖血记》赏析_共4页

《许三观卖血记》赏析 《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法国《读书》杂志在评论《许三观卖血记》时说道: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一、作者简介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中国浙江杭州,3岁时随父母迁至海盐,1977 年高中毕业后,曾经从事过5年的牙医工作,23岁进入县文化馆,1983年开始发表作品,后就读于由北京鲁迅文学院和北京师范大学联合举办的研究生班,1989年调入浙江嘉兴市文联,现定居背景。至今已经出版长篇小说4部,中短篇小说集6部,随笔集3部,其作品被翻译成二十多种文字,在近三十个国家出版。1998年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2004年获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2005年获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等。 余华是先锋小说”勺代表作家之一,其写作可以分为两个阶段。80年代 的作品诸如《世事如烟》、《现实一种》、《鲜血梅花》等通过对暴力、死亡和血腥的冷静的叙述,以及在冷静”背后的愤怒和人的生存环境,让当时不少读者、批评家为之骇异。90年代开始,余华的小说还是从先锋向世俗转变,作品中温情”开始出现。正如作者在《活着》中提到,随着时间的推移, 我内心的愤怒渐渐平息”当然作者仍然关注着人的生存状况。 二、作品简介 《许三观卖血记》发表于《收获》1995年第6期,同年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单行本,后由台湾麦田和香港博益以及海南公司出版,并被译成法文、韩文、德文和意大利文出版。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要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度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恶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 小说中许三观总共卖血十二次,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结实,同时也掌握了献血的一些道理,并用卖血的钱娶了许玉兰;第二次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一: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有点悲伤有点心酸,余华的小说总是这样,比如《活着》、比如《兄弟》。但结局让我温暖,这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大多数的普通人希望自己有也都多数会有的结局。 一开始,我觉得小说有些荒诞,人物全都透着一股子傻气,后来,我想,从那个年代走过的人所谓的傻就是今天的我们所缺少的“纯真”吧。 小说描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代表人物许三观,在面对一次又一次的难关时,依靠卖血战胜困难。最初,并不是因为生活无着走投无路要去卖血,只是因为在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不能卖血的男人被认为是身体不行的。于是,许三观去卖血以证明自己身体很好,其实,他在城里生活,城里并没有这种说法,并没有人需要他的证明,与其说他要证明给别人看,不如说他的至真至纯让他相信了那种说法就从心底要去实践。

第1次卖血得来的钱让他的生活出现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转折,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直来直去,上来就说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反正我觉着这方式搁现在都不过时。 第2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方铁匠要钱无果,把许三观的家当全拉走了,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得来的钱要回了家当。 第3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轨,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轨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其实,我看完了全书,也不能判断一乐究竟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也不是重点。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时也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

【读后感】余华《活着》_69412

余华《活着》读后感 《活着》是余华先生的代表作之一。他在他的中文版自序中这样写着:“我就是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离去。而他依然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的打动了我,我决心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余华作者的这段自序让我开始了深深地思考——我们如何活着?如何去支撑着活着?也许,我们在为《活着》这本书去论述的时候,我们最初也许会认为:这是一个拥有悲惨人生命运的人的人生哭诉。但当我们再度去认真思索,认真去解读它的时候,我们也许会认识到:它告诉人们在人生旅途中如何去承受去忍受一切自己为之痛苦的所有事物,而在承受、忍受的过程中,我们也懂得了活着的真谛。 我们都晓得在活着的岁月中,我们不可能都是快乐的,也不可能都是痛苦的。正所谓“福祸相依”,犹如冰心先生说的:“生命中不是永远的快乐,也不是永远的痛苦。快乐与痛苦是相辅相成的,在快乐中我们要感谢生命。在痛苦中我们也要感谢生命。快乐固然兴奋,痛苦又何尝不美丽?”没错,我们总是很乐意的去享受快乐,去放纵快乐,但我们却忽略了我们总会一不小心掉进痛苦深渊中的,此时此刻,我们该如何去反思如何去面对,就我说,当我们在痛苦的深渊时,我们记着不应一味去埋怨生命,去悔恨自己,带着十字架愁眉苦脸地去应付着生活,而应该去尝试学着忍受痛苦,顺从痛苦,进而从中悟到生命的真谛,让痛苦升华,也许,你就会从痛苦中走出来,迎接你的将是永恒的存在,永恒的欢乐。 《活着》告诉了我们如何活着,怎样去支撑着活着。生活在幸福中的人们,他们害怕死亡,害怕痛苦。他们不懂得如何去承载痛苦,不懂得如何去忍受痛苦的。而那些生活在痛苦之中的人们就为了活着,他们须不断地去学会如何活着,如何去忍受痛苦,如何去忍受死亡。他们并不是不惧怕痛苦不怕死亡。而是他们懂得了活着的真谛——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生命既然给予了你,让你用眼睛去看,让你用耳朵去听,让你用肢体去触摸。即使有时你看到的、听到的、感受到的世界并不是那么美丽,但我们也应该为它而去感谢生命。 《活着》这本书带给我们的不仅是对富贵人生的思考,也是对现世活着的人的一种人生的思考。生命虽然短暂,但却充满了各种色彩。色彩虽然并不都是鲜亮的,也会存在暗淡的。但他们却都是组成丰富人生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无论它是多么的凄风苦雨,无论它是多么匪夷所思。最终,我们都需要用自己丰富的心灵去承担、消解、超越、没有什么能救自己,除了自己。 《活着》让我们用最真诚的心灵去生活、去领悟。无论快乐还是痛苦。这样,至少在生命的尽头时。我们可以告诉自己也告诉这个世界,我来过、活过。所以,我是幸福的。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

余华《活着》读后感3篇

---------------------------------------------------------------范文最新推荐------------------------------------------------------ 余华《活着》读后感3篇 篇一:余华《活着》读后感那片田地上,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扶着犁,一头瘦骨嶙峋的老牛用尽全力的向前迈着步子。虽有正午的阳光笼罩着他们,但仍是透出了一丝丝的悲凉意味。 这便是《活着》的开篇景象。作者使用对话记忆让主人公讲故事的方式写的这篇小说。 男主人公便是那位老者许福贵。他是地主阶层的公子哥,本有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厚生活,但由于他迷上了赌博,将家里所有的财产输得精光。父亲因此被气死在了祖宅里,从此一家人开始了长达几十年颠沛流离的生活。虽然从未下过田,但由于生活所迫,福贵不得不租田然后一点一滴的学起,终于尝到了劳动的艰辛;去城里给母亲买药,却被国民党当成壮丁抓走,战场上的枪林弹雨在他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迹;一年以后的家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母亲去世,女儿变哑,生活很是清苦,好在儿子一天天的长大,心里总算有了慰藉;然而,好景不长,最有前途的儿子因为抽血过多死亡,巨大的阴影笼罩着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庭;而后妻子、女儿、女婿、外孙一个个地离他而去,最后就剩下了那头老牛与他作伴。村里的人谁都知道,福贵的枕头底下压着二十块钱,只等他有一天死去了,用来买棺材下葬。这是一个屡屡被生活打击的生命。每一个亲人的离开,都是锥心刺骨的痛;每一份温情的流失,便湮灭了一点心灵的烛光。更何况在他的 1 / 18

一生中,所有的亲人都不在了,神经早已痛的麻木。但是还是要活着,为了肩负的职责,默默的承受一切风云变幻。命运的打击铸就了他坚韧的性格,让他勇于去扛起一切,面对着苍天,活着。 而家珍,福贵的妻子,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则是位温柔贤惠的善良女性。她是福贵去城里溜达时相中的姑娘,陈家米店的女儿,家珍是很眷顾这个家庭的,否则不会在许家败落之后不听父母的劝阻,毅然带着刚出生的儿子回到了福贵的身边;在丈夫被抓期间,既要照顾生病的母亲,又要来回奔波以维持生计,让一家人平平安安:她确实尽到了一个妻子的义务。同时,她也是有些软弱的,在猜出儿子去世以后,她对生命第一次表现出了绝望,用绝食的方式想要到阴间去陪儿子,去照顾那个在黄泉路上孤零零的灵魂。但是福贵告诉她,一个儿子走了,还有一个女儿,你若跟了儿子,女儿该怎么办?前思后想,家珍终究是从绝望的深渊里回了过来,尽心尽力的关注女儿的成长。直到女儿难产身亡的消息传来,这位母亲再也经受不住打击,在丈夫的怀里沉沉睡去。只留下了那句话语:“这辈子嫁给你,我从没后悔过,我知足了,现在我要去照顾一双儿女了。” 看到这一句,心中有一种难言的悲凉,尤其是家珍去世时的那一段描写:福贵只是觉得家珍的身体在一寸寸的凉下去,先是手和脚,然后渐渐蔓延到心脏。福贵用手死命的捂住妻子的心口,想用自己的温度延缓这种冰凉的扩展,可是她的身子还是静静的凉下去,一只手的温度怎么敌得过死神的召唤。 活着在家珍身上的体现,也同样有爱和责任。也许就是这样,总有一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 读了三遍《活着》,长叹悲情与不幸,命运交替。余华用他笔尖,描绘了一幅史诗画卷。《活着》始终逃不过不幸牺牲的悲剧的必然性。 余华的作品情节处处荒诞离奇、血腥与暴力。他往往以一种夸大,与事实不符言语去描绘人物活动,从头到尾我们的情绪总是随着情节跌宕起伏,时而痛心疾首,时而大呼过瘾。他就是这样一个作家,《活着》是这样,《兄弟》也是这样,《许三观卖血记》也是这样。相比于《活着》和《兄弟》,《许三观卖血记》让我觉得更加真实,更加诙谐。 故事如书名一样,讲的就是一个普通城市工人——许三观,在大时代背景下的人生故事。 他卖了十一次血,每一次都是为了整个家。 故事从他青年(毛头小子)开始,他是一名丝厂送茧工人,一日他回村里看他的爷爷,他爷爷老眼昏花,阴差阳错的提到了卖血,卖血是证明“身子骨结实”。并在这一次回村途中,听到了村间对卖血的认识和规矩。在村间路上,遇到了对他来说有着特别意义的两个人——根龙和阿方。 同时也开启了他的第一次卖血。这时的他对卖血还一

窍不通,在根龙和阿方的指导下卖了第一次血。第一次卖血可以归纳为“为了证明自己是男人”并用卖血的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从追求到结婚,他很直接,淳朴和善良。 第二次卖血:十年后,是许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为了赔钱和赎回自己结婚时置办的物品,不得已去卖血。与此同时证明了自己是“乌龟”。因为一乐越长越像何小勇(许玉兰的前男友),并且之前他们发生过关系。 第三次卖血:是在林芬芳处得到温存后,归途遇十年前带他第一次卖血的根龙和阿方,聊完后,身上血痒,三人再次同去!事后,买了十斤肉骨头、五斤黄豆、两斤绿豆、一斤菊花,送给林芬芳。他在生活中犯了错误,但是我还是觉得他是一个真男人,一个疼爱妻子爱护儿子的好丈夫好父亲。 第四次卖血:是在大锅饭,大跃进,大炼钢铁时,遭遇年慌,饥饿难耐,为了改善家人的生活,让大家尝一下好的味道才去的。其中他生日时口炒五花肉成了黑暗生活的诙谐和豁达。 第五次卖血:为了二乐能在乡下的日子过的好一点并能早日回到城里,于是讨好二乐的队长,但是家里没钱,于是去卖血了。在卖血的途中得知,阿方的身子败掉,根龙在

余华活着的读书笔记

余华活着的读书笔记 篇一:余华活着的读书笔记《活着》是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终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大跃进、文-革……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终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悲剧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

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看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赖,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著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篇二:余华活着的读书笔记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

余华《活着》读书心得体会精选范文5篇

余华《活着》读书心得体会精选范文5篇 余华《活着》读书心得体会/余华《活着》读书心得体会1 当我一口气读完《活着》这本书时,巨大的令人恐惧的压抑感紧紧地包裹着我。在读余华的这本著作时,眼泪总是不自觉地夺眶而出,它给予我强大的心灵震撼。我悲伤于主人公福贵的不幸、悲伤于命运的无常、悲伤于他竟被自己一直顺从的生活一次又一次的背叛。或许生命就是如此怪诞,当你一无所有,当不幸倾盆而至,你会怎么做?你能怎么做?余华用他细腻真诚的笔触给了我们答案:活下去,只要活着,就还有希望。 福贵生在一户富贵人家,从未尝过世间的苦。他家里的财产也足够他幸福安逸地度过一生,但他偏偏是个纨绔子弟,嗜赌成性的他,一夜之间,百亩田地尽数输光,同时又被二龙夺取了地主之位。在那之后,福贵的生活,再与安逸二字无关,命运毫不掩饰地向他露出了凶狠的獠牙。 由于输光了家产,亲爹被他活活气死在村口的粪缸旁。媳妇家珍的父亲,不顾礼数,愤怒地将女儿以及孙女凤霞带走。一年之后,家珍带着新生的儿子有庆再次回到这个家,一家人终于重新团聚。就在福贵下定决心要本本分分过日子时,突然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在炮火中靠着回家的信念坚持了下来。 一年之后,他好不容易从战场上活了下来,回到朝思暮想的家,却接连听到了母亲去世,女儿凤霞因病变得聋哑的噩耗。但他没有因此一蹶不振,而是选择撑起这个家,和家人一起,安稳地活下去。但命运偏不遂人愿,儿子有庆因给生产时大出血的局长夫人献血,死在了冷冰冰的医院,而局长却是跟他在战场上相依为命的春生,他不能恨,也不能怨。随着有庆的离世,随着在那条小路上跑来跑去的熟悉身影的消失,福贵的家从此便塌了一角,再也没能起来。 之后,福贵的女儿凤霞经人介绍,结识了忠厚老实的搬运工——二喜,两人勤勤恳恳过日子,并且凤霞结婚后很快有了身孕。当我以为在苦难的泥沼中生存的福贵一家终于有了新的希望,生活终于要开始往好的方向走的时候,他们却转眼跌到了更艰难的深渊里。 凤霞本就身子弱,生产时的困难令她大出血而死,千辛万苦生下的孩子“苦根”则不得不和悲痛欲绝的二喜一起生活,父子二人相依为命。可是没过多久,二喜也在工作中因设备故障离开了人世,不得已下,只能由福贵带着苦根过更为贫苦的生活。有一次,福贵心疼生了病的外孙,煮了很多豆子给他吃,煮好后,便去了田地。可令我们都没想到的是,福贵回到家看到只有靠在床边,因吃多了豆子而丧命的苦根。 苦根的死,标志着福贵的家彻彻底底地毁了,一切的一切被接踵而至的不幸和死亡撕扯得粉碎。至此,他亲手埋葬了四代人。也许是上苍对他的怜爱,亦或是另一种惩罚,他独自一人活了下来,活着承受着来自生活的巨大苦难。总的来说,福贵的一生,不是由他自己选择的一生,而是被命运不断推搡着前进的一生。命运夺走了他的一切,残存着的只有活着的意志。在我心中,福贵是一个英雄,因为即便这样,他也没有就此消沉,因为绝望不存在,因为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即便走到最后只剩下一头叫“福贵”的老黄牛与他为伴,他也会选择活下去,就这么活下去。 余华在自序中写道:《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与广阔,这眼泪不仅仅是存在于读者的眼眶,更是一滴滴落在我们殷红的心尖上。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很“讨厌”余华的文笔,不修饰,不做作,不刻意渲染,不是刻意堆砌悲剧,常常轻描淡写的两个字“死了”,猝不及防地把你心中偶尔发芽的希望无情斩杀。但即便这样,它在带给我沉重无力感的同时,竟也滋生出顽强地、坚定地活下去的勇气。 余华在致上海贝塔斯曼书友会会员的信中提到过,他希望我们能够在这本书里了解到生命的韧性、力量、爱情、友谊甚至本能焕发的快乐,以及幽默,一切美而朗朗欢笑的东西。 小说的结尾,“我”看着福贵和那叫“福贵”的老黄牛在暮色中越走越远直至消失,留下“我”

许三观卖血记 经典语句

许三观卖血记经典语句 2017-09-10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没上绝路以前,不是没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余华《许三观卖血记》爱不是我多有钱,有多么大的智慧和成就,而是我把一切给你。 关键时刻,替你挡风遮雨。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的种种幸福。 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生活中的各种事情带来的味道总是相伴而至,有时这个味道重点,有时那个味道重点,这样才真实。 质朴之人,秉持真性情之人,不是一定什么都看得开,不是一定什么都做得对,不是一定什么问题都能解决,但是生活在他们眼里,就像他们的性情一样真,他们的生活中有所守护,有所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他们的生活即使无奈,但总是有一种可以用来面对无奈的幽默,生活的种种不幸中总会弥漫人性的暖意。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人活一辈子,谁会没病没灾。 谁没个三长两短?遇到那些倒霉的事,有准备总被没准备好。 聪明人做事都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其实你们妈不是他们要批斗的,你们妈是去陪着那些走资派、那些右派、xx、地主,你们妈站在那里也就是装装样子,你们妈是陪斗,什么叫陪斗?陪斗就是味精,什么菜都能放,什么菜放了味精以后都吃起来可口。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就算是你不是我的儿子,就算再骂你,你饿了还是要给你买面吃——余华《许三观卖血记》我今天来是要对你们说,我今天才知道我前世还烧了香,让我今生嫁给了许三观,你们不知道许三观有多好,他的好几天几夜都说不完,别的我都不说了,我就说说许三观卖血的事,许三观为了我,为了一乐,为了这个家,今天都到医院卖血啦,你们想想,卖血是丢命的,就是不丢命,也会头晕,也会眼花,也会没力气。 许三观为了我,为了一乐,为了我们这个家,是命都不要了……——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也不能说力气比你多,我们比你们城里人舍得花力气,我们娶女人、盖屋子都是靠卖血挣的钱,这田地里挣的钱最多也就是不让我们饿死。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第一次读余华的作品,不是去读《活着》和《兄弟》,而是去读《许三观卖血记》,因为我想在这两部作品之间的时期里选看另一部作品,想在我没有仔细认识作者前,在书中漫步行走,去欣赏作品,了解作者,体会与感悟其中所蕴含的精神与情感。 这是一个丰富而辗转,平淡而细腻,遥远而近密的故事。在许三观个人的一身中,我仿佛看到了千千万万个戴着不同姓氏和皮囊的人们,他们竟拥有着与许三观相同或者说是类似的经历与品质,他们拥有的,只是没有被详尽地记录在书中,被我们所知,更多的是埋藏在心底,被岁月的长河所掩埋罢了。这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缩影吧…… 《许三观卖血记》讲的是徐三观在看望四叔和爷爷,两位他最亲近的亲人,回到了农村,发现村子里有卖血的风气,于是就带着好奇心跟着根龙和阿方去医院卖出他的第一次血。后来许三观用卖血的钱娶媳妇,徐玉兰,过程很简单,只需要请她吃八角三分钱的东西,再到女方家说一番好话就完事了。可以看到当时农村人民的朴实与直接,一种生活状态。 后来徐三观有为了替一乐赔钱给方铁匠;给胖子林芬芳买骨头和黄豆;在闹饥荒,为了让吃了几个月玉米稀粥的家人解解馋,去吃了一次面条;讨好二乐的队长,为了让他能够尽快调回城里;给一乐回村调养身子;又为了给病重的一乐筹钱治病,连续到林浦,百里,松林,黄店,长宁一直卖血挣钱到上海。在这期间,他一共卖了十二次血。最后当他家庭环境变好,人也老时,想再吃一次炒猪肝和黄酒,他又进了医院想卖血,但新的血头已不收他的血了。他感觉有些苦恼就哭了出来,在故事的结尾,是徐玉兰带着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点了菜,回忆着以前的点点滴滴…… 在这部作品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乐和许三观关系的转变。在三个孩子中,一乐是他的最爱,他做什么都会叫上他,就像打水将桶掉进了井里,他就叫上一乐帮忙才把桶提上来,那时,一乐是他的左右手。而当许三观知道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时,他又气又愤,大失所望,他最疼爱的孩子居然是别人的孩子。于是他的态度就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他尽量不把一乐放在眼里,故意让二乐,三乐的吃穿条件比一乐好,而那时一乐只有九岁,还是个孩子。在闹饥荒时,许三观带着全家人去吃面条除了一乐,这导致了一乐后来离家出走到处求人给他买面吃就认他做爹,不过没有人理会他。最后许三观心软了下来,背着离家哭累了的一乐吃面条。在何小勇生命垂危时,一乐不愿意爬上屋顶喊魂,还拼命找自己的爹,许三观。经过一连串的事情后,许三观就认定一乐,就是自己的儿子,是铁一般的事实,谁也无法阻止。 一乐病危,许三观不要命地卖血,筹钱,救儿子,宁愿自己死,也想让儿子好好地活一次,他用自己的血肉支撑的这个家庭。我想,这就是父爱之伟大,虽然严厉如山,但心依然依恋着孩子,虽然沉重如压,但总是温暖我们的内心。 许三观和许玉兰在经过时间的磨合,从苦恼到相互搀扶,一路走过,人与人的感情就是这样,经过风雨的吹打,日晒雨淋,才能结出果实,见证甜蜜与温馨,和睦与融洽。就是因为一个个家庭的组成,共度难关,共同进退,经过时间的锤炼,才有今天的国,强大而坚定的精神支柱,充满希望的未来。 《许三观卖血记》,一个见证时代的印记,一股扎根在人们心中的精神和力量。

余华《活着》读书心得体会800字

余华《活着》读书心得体会800字最近再一次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还记得第一次看这本书时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以至于一口气把它读完了,当时的感受已经记不太清楚了,只是依稀记得一点点感受:人的一生就是一个历程,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位老人牵着他的老水牛走在夕阳下的情景,我不为他感到悲伤,我自己很平静。这个暑假我突然又很想看看这本书,这次是断断续续看完的,看完后仍然是一种静谧,一种对大自然对生命的静谧感,时光就那样就躺着,人的生命也一点点消耗着,谁也逃不了最终的结局,都会这样静静地离开…… 书中的故事的确让人有一种悲痛,甚至说是一种苦难,但作者所采用的叙述方式确让我们感到平静,几乎没有大喜大悲,就是一位老人在话家常,讲述家人的故事,他们曾经生活过,然后他们死了。 余华在麦田新版序里这道这样一句话:“《活着》的福贵让我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的确,在我们看来福贵这一生的确过于悲惨,但在福贵自身看来,他和他们有许多的经历,或快乐,或悲伤,或恐惧,他们经历过了,然后各自走向各自的归程,有的人可能走得快点儿,有的人可能稍微慢一点,但最终都殊途同归。曾经的我一直害怕讨论死亡的话题,我没有经历过,我害怕,我不知道在面对至亲在面对自己死亡的时候会是怎样的,但

是如今我却有点看明白了,就像福贵说的“人是早晚会熟的”,也就不再如此害怕,反而开始想想自己的这一历程该如何去度过。 前几天刚看到一票文章叫做“闲暇的重要性”,文中指出工作不应该变成我们生活中唯一重要的部分,我们应该学会虚度光阴,近年来有很多人士开始认识到虚度光阴所带来的幸福感,但社会上更多的还是拼命工作和鼓吹拼命工作的人,这些人们为了工作放弃了一切,包括父母,爱人,子女,无法陪伴他们,无法正确处理家庭和工作的关系。曾经有一篇伤情的文章叫做工作了就没法陪伴孩子,看着让很多人唏嘘不已,人类的无奈也正在这里,每个人都在生活里挣扎。 我们到底应该怎样活着呢?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见解,生活永远是自己的感受,别人看到的不是自己的生活,所以不强求别人,也别委屈自己,做好自己就好,短暂飘渺的一生有很多问题想不明白都是正常的,自从有了人类开始,大家就在探讨生死的问题。就在探讨如何生活得更好更有意义,一致的方向是向着真善美出发,但个种情景只能由自己去体会,去成长,去经历。

余华作品《 许三观卖血记 》赏析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赏析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 《许三观卖血记》共29章,讲述了一个叫许三观的丝厂送茧工在生活困难的年代多次卖血求生的故事。他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结实。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他的大儿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他不赔钱,方铁匠就带人拉走了许家的东西,无奈,只好再一次去卖血。第三次卖血是因为他一直暗中喜欢的女工林芬芳踩上西瓜皮摔断了右脚,他趁虚而入,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自己的初恋情人,为了报答她的好心,让她吃到“肉骨头炖黄豆”,早日痊愈,于是,他走进了医院。 第四次卖血是1958年的“大跃进”、大炼钢和大食堂之后,全民大饥荒,无论他老婆许玉兰怎样精打细算也不能填饱一家人的肚子,他的“嘴巴牙祭”也无济于事,在一家人喝了57天玉米粥之后,又找到了李血头。第五次卖血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并将卖血的钱直接给了一乐。第六次卖血是在刚送走一乐后,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又来了,为了招待队长,万般无奈的许玉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第一次开口求丈夫:“许三观,只好求你再去献一次血了。”然而,这次卖血却遇到了麻烦,由于“血友”根龙连续卖血后死亡,让他感到了恐惧。就在这之后不久,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了,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到了63元钱,他一边让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到李血头。可李血头不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旅行路线,在六个地方上岸,“一路卖着血去上海”。这一路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40年以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他又突发奇想,想再卖一次血,可已经没有人要他的血了。40年来,每次家里遇到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许三观开始哭。 创作背景:余华曾经被认为是”小说革命的先锋拓展“,20世纪90年代以后,他在现实力量的感召下,创作了《许三观卖血记》等作品,他真切地体会到描写现实比形式探索有着更为感人的力量。余华通过《许三观卖血记》这样的文本回击了文学界对于先锋作家所谓的现实失语和玩弄形式的指责,确立了自己的能力和价值。 作者简介:余华,1960年4月3日出生于浙江杭州,现代作家。1977年中学毕业后,进入北京鲁迅文学院进修深造。1983年开始写作,同年进入浙江省海盐县文化馆。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其作品已被翻译成英文、法文、德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荷兰文、韩文、日文等在国外出版。2005年获得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现就职于杭州文联。 人物形象:许三观许三观是小说的主人公,他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许三观卖血喂养的别人的儿子,他老婆和别人的儿子。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使他成了英雄。像他这样一个俗世中人,纲常伦理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本,但他却背离了这个常理。一个小人物的善良、热心、狡猾、盲目乐观、自我满足等种性格体现在他的身上,许三观有着浓厚的喜剧色彩。 许玉兰许玉兰是许三观的妻子,在余华小说中,她是一位有血、有肉、性格鲜明的女性的形象,具有民间女性的特有的性格,面对生活的苦难,她表现出了坚韧跟顽强。在跟许三观结婚前,许玉兰是一个人称“油条西施”的卖油条的女性。婚前,她用为数不多的衣服能搭配出迷人的效果。结婚后更加显现出她的精明她的能干。一个女人能干是一种能力,“撒泼”就是这种能干的附属品,她的撒泼并不是摔盆砸碗,而是坐在自家门槛上号啕大哭,用哭来表达生活的不幸与她内心的哀愁,但是哭过之后她不会自甘堕落而是选择坚强的去面

余华的活着读后感800字左右范文

余华的活着读后感800字左右范文 余华的活着读后感1 面对家境的没落,面对自己的父亲母亲,甚至自己的儿子、妻子、女儿、女婿,还有五岁大的孙子相继离开人世,一位老人仍坚强的活着,他就是福贵,当他的家被他败光时,他是坚强的;当他被国民党拉去当兵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儿子因抽血过多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妻子因病去世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女儿因生产大出血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女婿出事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孙子夭折时,他是坚强的……风雨无法使其失去力量,别人的歧视也不能使其丧失斗志,他用行动向我们诠释了——坚强! 快乐的活着,是一种乐观面对人生的态度;幸福的活着,是努力改变逆境的人生态度;坚强的活着,是永不言败的人生态度。人不能白活一世,人活在世上是为了使自己和别人过得更好,任何一种职业都是有价值的,无论是国家总统还是清洁工人,只要是对自己和别人有好处的,都是有价值的,而那些勇于放弃生命却不勇于活下去的人,他就没有真正活过。无论什么时候,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应该坚强的活着。活着是一种勇气的体现,更是坚强的体现,当你不再坚强时,你就会失去许多。 一个人没有金钱,可以用自己的力量去争取。一个人失去了健康,可以用锻炼去改善。一个人失去了学问,可以用自己的努力去获得。但以上几点,基于一个前提:坚强。如果这个人不坚强,他失去了什么都不会去想办法两次获得,所以,一个人失去了坚强,就失去了一切,

甚至生命。 人为什么能活在世上:因为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坚强支撑着人们,这种力量使人们生活几万年,使人类可以在地球上繁衍生存。 海伦。凯勒因为坚强在双目失明后坚强活了下来;霍金全身瘫痪仍坚强的活了下来;史铁生双腿瘫痪仍坚强的活着。因为坚强,他们勇敢地活着,并为人类创造出民财富,使许多人更好地活下去。 每至农家见到一位老头牵一头老牛,我就会想起那位叫福贵的老人,一个人生活在农家。时而拍拍黄牛,时而向西方望去,那是他七位亲人的坟墓,他放下锄头,向着落日,看太阳将最后一抹光芒洒向西边的黄土上……坚强地活着,不应白在人世间经过。坚强地活着,面对一切困难欣然向前,面对逆境毫不退缩。每每想到这位老人,我想对他说:你的名字叫坚强! 余华的活着读后感2 活着,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活着》,对中国百姓的妥协,忍耐和坚韧最入木三分的写实。 影片展示的不仅仅是福贵的活着,更是那个年代中国百姓的一辈子。张艺谋在改编时给福贵设置了皮影戏的皮偶,这是这部电影中不可多得的神来之笔,恰如《天堂电影院》广场疯子一样。表面上是人在操纵着皮偶,上演着悲欢离合;事实上,福贵何尝不是命运手中的一个皮偶呢?他又何尝能够操控自己的人生? 电影展示的是一种大悲怆!个体与历史,生存与环境,偶然与

活着余华读后感_心得体会

活着余华读后感 本文是关于心得体会的活着余华读后感,感谢您的阅读! 篇一:活着余华读后感 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字字不漏,把书里的每一个感情都尽可能的看清楚。而我,始终不够深沉,只能通过眼泪来宣泄我的共鸣,以及对命运的感慨。 看到最后,我深深佩服于福贵对待生命的态度。没有看过过程,就不会懂他经历了什么。 在书的中间部分,我为每一个淳朴、善良生命不应该地离去伤心抽噎。有庆热情地献血,却被无情地抽死;苦命的凤霞,刚在为她终得嫁一真心之人欣慰、舒心之时,却又不情愿地看着她为新生儿的降临而逝去;最善良的家珍,永远都怀着那最柔软的心,为家人无私地付出,最后,实是被累得死去;中途成为徐家女婿的二喜,一个偏头男人,同是苦命的人,同样也逃不出命运的安排;还有最让人怜爱的苦根,他的死,最是让人痛心的难以接受…… 每一个人都是那么鲜活地存在过,他们就想简单地活着,他们其实早参透了人生最基本而又最深刻的哲理。他们勤劳能干,为了活下去坚强地支撑着。即使贫穷,即使病痛,他们也从未有过放弃生命的念头。 看过《活着》,就等于经历了好几场人生的急剧悲痛。每一场,都是常人难以忍受的。亲身跨越痛苦,无疑是艰难的。但是,跨越了,也就解脱了。而最虐人的,其实是那一直驻足在旁的作为旁观者的痛苦。是的,我说的就是福生。我甚至无法想象他最后怎么还能和他那命名为“福生”的老牛谈起有庆、二喜、家珍、凤霞以及苦根。他的“玩笑”,在我看来,无疑是一次又一次地揭开那足以让人血流不止的疮疤。可是,他确实这么做了,并且笑声实为爽朗。以往的苦痛与现在简单的豁朗对比,再看看每一个真实却又已去的人,或许,这就是《活着》的寓意所在吧。 回到我的现实,分明觉得我确实离他们好远,可是,那些人物着实给予了我前所未有的共鸣。当我看到凤霞被送走时,看到福生背着有庆的尸体在夜里泣不成声时,看到二喜死前发出所有气力呼喊自己儿子名字时,看到苦根因为平时难得吃豆子而撑死时……其实还有许多我说不完的情景让我哭到沙哑。仿佛我就在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的赏析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赏析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父亲是一位退休了的外科医生。多年之前,这位外科医生给余华讲了一个关于“卖血”的故事。 成百上千个人在一位姓李的“血头”的组织下,长途跋涉五百多公里,从浙江一直到江苏。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卖血”。这样的故事离我们今天已经很遥远了,我们听说过“献血”,但却不知道“卖血”是怎么回事。 于是余华提笔写下了《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不是为了告诉读到这本书的人什么是“卖血”,而是为了讲述一个“卖血为生”的人——许三观背后的人生故事。 相对于《活着》一书中的福贵,许三观的人生离我们更近,也更加自然和真实。他是旧时中国千千万万个普通劳动人民的集体群像映射,他的形象塑造更具普世价值。当你读到这个形象的时候,你会不假思索地想,我是不是在哪里也认识这么一个许三观。 许三观也有可能不叫“许三观”,他有可能是任何一个普通的中国农民,也有可能是任何一个在社会底层为了生存而挣扎的小人物。 作为大时代之下的一个小人物,许三观的人生面临了诸多的苦难。《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讲述的就是许三观如何一次又一次地通过卖血,来不断战胜自己人生之中的惊涛骇浪,用自己单薄的力量去化解人生之中不断遭遇的噩运,最后捍卫家庭和幸福的故事。 许三观一生忠厚、善良,亦不乏担当和责任感,但却一生命途多舛。为了活着而活着,是那个特定年代大部分底层百姓的缩影。 在当时的农村,卖血被当作检验一个男人体质是否强健的标准。荒诞而落后的乡野理论,影射出了那个时代背景下农村生活的愚昧无知,以及由于愚昧无知而导致的悲剧性。 对于年轻的许三观而言,生活还没有给他出难题。出于好奇,许三观跟着阿方和根龙第一次进城卖血,认识了医院里的李血头。 通过卖血,许三观获得了人生的第一笔巨款——三十五块钱,并很快和“油条西施”许玉兰结婚了。婚后,妻子生了三个儿子,许三观分别给他们取名为一乐、二乐和三乐。许三观俨然走上了人生的巅峰,通过自己的奋斗,他过上了平静而安稳的生活。 可是当一乐慢慢长大,他才发现命运用九年时间把他编织进一个天大的谎言。一乐长得不像许三观,反而像妻子的初恋情人何小勇。城里的人传起了闲话,妻子许玉兰亲口承认在婚前与何小勇发生了关系。 像所有男人的正常反应一样,许三观觉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屈辱,并开始有意疏远一乐。打小最亲的儿子怎么就一下子成了别人的种?许三观觉得郁闷而憋屈,他发泄的方式,就是把所有的家务活都推给许玉兰。 祸不单行,福无双至。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面对巨额的医药费,许三观退缩了,因为一乐不是他亲生的。无奈之下的许玉兰,放下作为一个女人的尊严,去求何小勇。何小勇抵死不认,他的女人无情地奚落了许玉兰。 方铁匠带人到家里搬东西。许三观终归于心不忍看着这个家分崩离析,顾不得邻里的窃笑和嘲讽,用第二次卖血换回来一个家的完整。 许三观并非圣人,他的心里一直没能跨过去那个坎。许玉兰给他戴了绿帽子,许三观也要去出轨,只有这样,他才能找回作为个男人的心理平衡。许三观去医院看望摔断了腿的旧情人林芬芳,情不自禁地和她发生了关系。许三观第三次去卖血,是为了补偿林芬芳。 许三观出轨的事情最终闹得人尽皆知,他和许玉兰终于扯平了,谁也不欠谁。遇上了饥荒年景,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为了让家里的人能够吃上一顿饱饭,许三观第四次去卖血了。一家人去胜利饭店,每个人吃了一碗面条。可是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许三观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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