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一级学科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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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技学院校级重点学科
建设计划任务书
学科名称:
学科带头人(签字):
学科所在院(系)公章:
所在院(系)负责人:
年月日填报
重庆科技学院制表
填表说明
一、封面:学科名称及所属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代码分别按照国务院
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
二、表中有关数据的统计范围仅限本学科。数据统计的时间范围为近
5年以内,表中有特殊注明时间的部分除外。
三、表中所填报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应是本学科梯队成员为主承
担、完成的项目、成果,且填报的科研成果必须是署名我校名称的成果。
四、表中所填各种科研项目经费应该是实际获得并已经计入单位财
务账目的经费,包括分年度拨款的科研项目经费。
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发表论文数=近五年平均发表论文
数/近五年平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科研经费=近三年平均科研经费/近三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
六、“研究方向”应相当于本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三级学科,不宜划
分太细,以3个左右为宜。
七、为准确了解各学科实力,学科主要成员在学科间不重复交叉,每
一位方向学术带头人、学科梯队骨干成员限填报一个申报学科。
八、本表填写内容必须属实,统计数据要准确无误,学科成员与其项
目、成果相互对应,有据可查。复制(复印)、打印纸张限用A4规格,装订要整齐。在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九、发展目标与重点建设任务、重点考核指标按照3—5年来规划,
内容要具体,有可操作性。
六、学科梯队
七、在研项目
2.项目负责人不是本学科梯队骨干人员的项目不填报。
3.凡涉及填报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重点项目二级课题(或子课题),必须有项目主管部门认可的正式合同,且经费正式计入学校财务帐户。一般性质的个人参与外单位主持的项目部分工作者,不能作为二级课题(或子课题)填报。
附件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附件材料用于说明本学科现有工作基础。
三、本学科主要代表性成果佐证材料要求(A4纸复印,目录顺序与上表一致,连同以上其他附件材料一并装订成册)
1.学术论文提供论文全文复印件及检索收录证明、他人引用证明等;
2.学术著作提供封面、版权页和目录复印件以及他人引用证明等;
3.获奖成果提供单位获奖证书和本学科完成人获奖证书复印件;
4.授权专利提供本学科完成人专利证书及专利单位权属证明复印件;
5.新药、新品种提供国家正式批文或品种审定证书以及本学科完成人证书的复印件;6.其他重大成果(如重大工程设计等)提供业主委托合同(复印件)、成果资料(复印件)、
验收证书(原件)或采用证明(原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