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系统及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管理制度(2011年版)

安全监控系统及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管理制度(2011年版)
安全监控系统及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管理制度(2011年版)

福建省永安煤业公司半罗山煤矿

安全监控系统、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管理制度

2011年

福建省永安煤业公司半罗山煤矿

安全监控系统、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

管理制度目录

1.中心站管理制度

2.安全监控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制度

3.安全监控系统主要信息报表制度

4.安全监控系统巡回检查制度

5.安全监测系统安装、回收管理制度

6.监测传感器调校制度

7.安全监测传感器检修制度

8.安全监控系统管理部门岗位责任制

9.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10.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11.安全监控中心值班制度

12.安全监控系统应急预案

中心站管理制度

一、地面中心站设置在矿调度内,每班至少应有1名值班员值班,地面机房值班人员应忠于职守,遵章守纪,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法》(AQ1029-2007)、《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及《福建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维护使用指导意见》(闽煤安监综合〔2008〕1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闽煤安监综合(2008)30号)等有关规定,设置好各检测点,并定义各监测点,定义好的监测点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

二、中心站应保持肃静、整洁、卫生,定期进行除尘。工作人员应爱护设备,所有设备应摆设整齐有序,不得将任何废弃物品留在机房内,机房内物品不得私自带出。

三、中心站机房内严禁烟火,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四、严禁中心站值班人员对机房服务器(计算机)进行与监控系统工作方面无关的操作,不得浏览网页,不得插接U盘等有可能感染计算机病毒的外部设备。

五、中心站工作人员不得随意邀请无关人员进入机房参观,需进入中心站值班室的其他人员须经调度室批准方可进入。安全监控系统维修人员如要进入机房,需提前与中心站值班人员联系,批准后方可进入。被允许进入中心站的人员,不得随意操作监控设备,不得随意搬动或接触网络设备。如因操作不当,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

六、中心站的所有设备应由专业人员定期按各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保养和维护,严禁非专业人员进行维护。中心站工作人员须对机房电源和UPS设备的工作异常做好记录,并及时联系有关单位进行处理;须定期对机房空调进行巡视,确保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

七、中心站监测值班员须随时观察设备监控的运行状况,发现运行异常或数据报警时,须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并要详细做好记录。中心站所获取的技术资料应保存三年以上,对井下事故状态的记录,应长期保存,并建立相应的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和归档保存制度。

八、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交接班过程中必须对班中情况、系统情况、故障点、故障原因及处理情况交接清楚,对各系统运行状态、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机身温度及环境温度、系统设备供电情况作出全面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填写在相应的记录表

格中,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处理。

九、故障处理完毕后,对于故障时间、故障状态、解决办法、正常时间、作业人员等相关信息必须作出详细记录,并根据规定把有关情况向相关部门汇报。

十、在监控系统的定期校验过程中,中心站值班员要随时与维修人员保持联系,了解井下设备的运行状况,验证中心站数据与现场数据是否相符,并且作好记录。

十一、中心站值班员应熟悉和掌握中心站所有设备的操作程序,出现任何问题应立即向领导汇报。

十二、中心站所建立各种记录,监测员应认真填写,并摆放整齐,随时保证中心站的环境卫生清洁,符合达标工作要求。

十三、中心站操作人员应由经培训合格取得结业证的人员担任,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24小时实时监测,了解监测数据,能分析监测状况。

十四、如机房发现意外和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对重大事故要注意保护现场。

安全监控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制度

一、日常维护的主要工作:

1、开机前检查机器运行的环境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2、电源电压是否正常;

3、机器设备的开关、插头、插座、接线、端子等是否正常,有无错位、松动;

4、开机后检查设备的各指示和运行状况是否正常;

5、做好设备清洁工作。

二、周维护的主要工作:

1、清除设备表面灰尘,保持机内卫生;

2、检查设备主要性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通知维修部门解决;

3、清理磁盘空间,清理删除过期文件。

三、月维护的主要工作:

1、运行诊断程序或用仪表对设备进行全面、认真检查,调整设备有关参数和指标;

2、用吸尘器清理机内灰尘;

3、对电源、空调系统、接地系统等运行环境系统进行检查。

四、年维护的主要工作:

1、清理工作间地板下部和走槽的灰尘,检查电缆的完好性和隔离性,更换老化、变质和绝缘不好的电缆;

2、检查机房的防火、防水、防盗等设备和安全报警装置;

3、全面检查电源、空调、接地等系统并进行全面检修;

4、对设备的软、硬件进行全面测试,调整设备有关参数,并按上级要求进行系统参数的调整;

5、校正各种设备仪表等。

安全监控系统主要信息报表制度

一、监控中心值班员负责各类主要信息报表的查询、打印,当天的报表当天完成后签字并送值班领导审阅。

二、安全监控系统应生成安全监控系统模拟量日报表及监控系统报警、断电月报表(各矿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监控软件自动生成的报表)。

三、对于系统出现异常情况及重点数据,应生成相应报表及曲线并存档,数据保存周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

四、对于各级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查询相应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数据后,应根据实际需求提供相应报表并及时打印。

安全监控系统巡回检查制度

一、为保障安全监控系统及井下通讯的正常运行,执行安全监控系统巡回检查制度,巡检人员应由培训合格后的人员担任。

二、巡检人员应保证每天对各种传感器、线路及设备巡检一遍,覆盖达100%,每天巡检结果应及时填写在日巡检记录表中。

三、每位巡检人员应根据指定的各自巡检范围,认真对线路及设备进行维护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能处理的立即处理,现场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安排有关人员处理。

四、巡检人员应保证巡检后的监测设备完好率达100%,线路及设备卫生清洁,吊挂符合规定。

五、巡检过程中如发现使用单位人为损坏装置和线缆的现象,应立即向领导汇报,说明损坏程度和维修所需材料,以便维修处理。

六、巡检过程中必须以“三不伤害”为基本要求,加强自主保安意识,行走及检查时严禁违章。

安全监测系统设备安装、回收管理制度

一、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法》(AQ1029-2007)、《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福建省煤矿好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闽煤安监综合〔2008〕30号)等有关规定。

二、根据矿井生产接续情况及时安装或回收安全监测设备及监测线缆。矿井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 , 必须对安全监测系统做出设计 , 内容应包括 : 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动力开关和被控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二、在安装配电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的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安全监控设备的井下电源及断电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三、安全监控设备安装完毕后, 施工人员必须对监测设备进行认真调校,符合规定并经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四、施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填写有关记录,并将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五、井下设备及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设置,严禁将监测设备及传感器安装在有淋水或有腐蚀性的气体中。

六、监控设备的传感器只能与符合规定的配接设备连接并严格按施工设计安装。

七、安装或回收监测设备,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施工人员签字后,方可进行安装或回收工作。

八、施工人员在安装或回收时,必须与使用单位紧密配合,严禁相互推诿以至造成事故,或损坏设备。

九、安装或回收的监测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严禁野蛮操作,应避免剧烈冲击、震动、损坏监测设备,并应专车运输。

十、回收监控设备时,不得随意剪断监测线缆,造成材料浪费。

十一、在安装或回收的搬运过程中,应做好自主保安,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监测传感器调校制度

一、监测传感器的调校工作应由专业监测维修人员担任。

二、调校人员应了解、掌握设备性能和传感器的调校程序,在调校过程中按各传感器

的调校步骤逐一进行调校。

三、监测传感器敏感元件在使用中其输出信号会逐渐衰减,致使测量精度下降,各种不同类型的传感器调校周期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四、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的调校,应使用相应的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调校,并佩带与其相适应的流量计等器具;温度传感器、风速传感器调校应使用相应器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调校。

五、调校前,调校人员应用毛刷将传感器探头进行清扫,保持传感器清洁,以免影响调校数据。

六、在调校过程中,调校值如超过允许误差,应使用万用表对电位器进行调校,合格后在通入标气进行二次调校合格为止,但不得改变电器元件的电器参数。

七、传感器调校失效时,应立即更换,并升井检修。

八、在调校过程中,应有使用单位的电工配合整个调校过程,调校合格后,调校人员通知有关人员后,使用单位的电工方可按规定对电气设备复电。

九、调校前后应与地面中心站保持联系,并校对中心站系统与现场的数据是否一致,保证系统的传输数据的准确性。

十、调校中应及时记录调校中有关数据,调校人员必须如实填写记录表并签字。

安全监测传感器检修制度

一、安全测控仪器检修室应配备甲烷传感器、测定器检定装置、稳压电源、示波器、频率计、万用表、流量计、声级计、甲烷校准气体、标准气体等仪器装备。安全测控仪器检修中心除应配备上述仪器装备外,须配备甲烷校准气体配气装置、气相色谱仪或红外线分析仪、风洞等。

二、安全监测传感器检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调校,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整。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及有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

三、检修人员应详尽了解监测传感器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在检修过程中不得改变电路中元器件的规格、型号和电器参数。

四、监测传感器在检修时,必须用毛刷清洁设备内部板件和探头及壳体等,敏感元件外的过滤器被污物堵塞不能清除的,应及时更换。

五、安全测控仪器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必须升井检修。安全测控仪器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测试、调校合格,并在地面试运行24~48h方能下井,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六、在检修过程中,对传感器的敏感元件超过使用年限的,应及时更换,对更换后的敏感元件和电路板应集中放置,返回厂家维修。

七、在更新传感器的敏感元件时,应用小螺丝刀拧掉传感器头上的小螺钉,在拧去传感器头罩,漏出敏感元件后,应轻轻拔掉敏感元件,要注意不得损坏插孔,重新拧紧外罩,上好螺钉。更换元件后,要进行调校。

八、在检修过程中,应避免剧烈冲击和震动。检修传感器时,应注意不得损坏板件上的小元件,如二进制地址、点号、编程器,各接线口等易损元件。

九、检修好的传感器应保证设备完好,应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必要的实验。检修好的传感器应放置在室温0~35℃、相对湿度不大于85%的库房内保管。

十、矿井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齐各类传感器,传感器装备率要达到100﹪,备用量不小于20﹪。零配件材料和维修校正用仪表须妥善存放,以保证安全监控设备的正常工作。

十一、安全监测系统严禁超期服役或带病运转,符合下列条件的,应按有关程序办理报废手续。

1、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年限的老旧设备;

2、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3、严重损坏,无法修理或修理后无法恢复精度和性能的;

4、严重失爆,不能修复的;

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十二、维修中应及时记录有关数据,维修人员必须如实填写记录表并签字。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部门岗位责任制

矿长: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监管系统的正常运行;要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保证传输消息真实可靠;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经常分析故障类别及解决办法。

副矿长:协助矿长具体负责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负责检查监控系统有关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解决安全监控制度贯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保证实施;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对发生的弄虚作假、消息不真实传输等情况,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总工程师:根据本矿具体情况,负责制定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制定不真实消息上传的处理方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业人员培训学习,经常浏览矿井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

安监站: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网络系统正常运行的维护保

养工作;负责本矿各种传感器、井下分站的校验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时掌握矿井风量和采掘面的瓦斯含量,经常浏览矿井消息传输情况,提出解决的措施和方法,并组织实施。

调度室: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浏览矿井消息传输情况;深入井下第一线抓好监管系统正常运行工作,及时掌握矿井生产动态;对井下出现的弄虚作假、消息不真实传输等隐患情况,要及时加以解决和处理,对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有关负责人处理。

机供股: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该系统供电线路运行正常;深入现场第一线解决系统运行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系统的瓦斯电闭锁是否正常,传输线路是否存在隐患等情况;协调该系统检修与供电之间的关系,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处理监控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

生产股:根据矿井生产接续情况,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 必须对安全监测系统做出设计, 内容包括: 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动力开关和被控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在开工前10 天,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全监控设备安装申请单》,由矿安全副总工程师审批后,送交监测部门。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浏览矿井消息传输情况,及时掌握矿井采掘动态;督促测绘员及时做好系统的采掘跟踪和图纸填绘工作,杜绝越层越界和“三下”采煤,杜绝不真实消息上传。

安全员: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井下第一线,抓好系统正常运行工作,专职管理监控系统分站、传感器、通讯电缆及局扇的“三专两闭锁”等装置。如有损坏,须及时向安监汇报处理。发现监控系统运行中出现弄虚作假、不真实消息传输、瓦斯超限、无数据、无信号等重大隐患的,有权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处理,及时向调度室及有关领导汇报。必须定期对瓦斯报表中记录的光学瓦斯检测仪检测数据与甲烷传感器的

数据进行对照。

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一、中心站值班人员应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二、中心站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安全监控及井下人员管理系统正确的操作程序和机房有关管理规定,应按规范要求操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三、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系统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并做好机房内各种记录,如报警记录、交接班记录、外来人员登记记录等,打印监测日(班)报表,报矿长和有关负责人审阅。

四、值班人员应及时掌握井上、下各安全监控仪器和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维护人员进行检修维护,并做好相关记录。井下作业点发生变化时,应对监控系统各

监测点作出相应修改,确保监控系统各监测点与井下实际情况相符。

五、值班人员在监控系统中发现采掘面瓦斯超限、主通风机停机时、人员入井超时未升井、紧急救援报警或接到系统其它报警时,应立即通知生产调度和值班领导,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安全监控系统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井下作业人员安全,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备案。

六、应及时对监控的各类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安全生产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七、机房值班人员应定期做好监控设备保养工作,定期清洁机房及设备,保持机房整洁卫生,温度、湿度合适,设备摆放整齐有序。值班人员应妥善保管机房所有设备、仪器及有关资料等,防止丢失,外借必须经批准并履行手续。严禁在机房内从事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操作,严禁外来盘片带入机房。

八、定期检查机房内电源、消防、避雷等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理。

监控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安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井下人员管理系统各部分设备的结构、功能、主要性能指标和使用方法,严格遵守各系统和设备的操作规程,同时还要有一定的电工和计算机基础知识,以及煤矿安全知识。

二、各类设备在开机前必须检查环境条件,电源电压和连接线缆等,符合要求后方可开机。开机必须按规定顺序和操作规程进行,并待设备稳定后方能进行工作。

三、所有设备必须进行定期维护保养,长期不用的库存设备必须定期通电检查。

四、安全监控及井下人员管理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必须双机或多机备份,24 h 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使监控系统正常进行,确保矿井现场安全生产。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1h时,应及时更换。

五、安全监控系统设置的瓦斯报警浓度数值为≧1%,一氧化炭报警浓度数值为24ppm,温度报警值为34度,入井总人数超员报警,人员入井超8小时报警,进入限制区域报警,紧急救援报警。系统在数值超限后,自动通过屏幕显示及音箱报警。

六、安全监控系统和网络中心应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图纸、技术资料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

七、当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矿井调度部门,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上一级网络中心,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值班人员对于无法处理的故障问题,应保护故障现场,并请专职维修人员检修。

八、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向公司安全监控网络中心上传实时测控数据。

九、中心站值班人员发现煤矿瓦斯超限报警、一氧化碳超限报警、馈电状态异常情况、入井总人数超员报警,人员入井超时报警、进入限制区域报警、紧急救援报警等,必须通

知有关人员核查情况,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十、雷雨天气,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将中心站电源切断,防止雷电损坏监控系统设备。

安全监控中心值班制度

1、安全监控中心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

2、中心站值班人员负责接收上一级网络中心下达的指令,在接到上一级中心下达的指令后,应及时进行处理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向上一级中心反馈。

3、安全监控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矿井安监站和矿值班领导,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上一级网络中心。处理结果和过程应记录备案。

4、值班人员应按要求填写运行日志,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矿主要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负责人审阅。

5、监控机房设备应由矿指定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

6、机房操作人员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监控设备,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

7、机房所有设备、仪器及有关资料等要妥善保管,向外移(带)设备及物品要经分管矿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后方可带出机房。

8、值班员应保证机房卫生清洁、保持合适的温度、湿度,严禁在机房内及工作台附近放置可能危及设备安全的物品,确保主机的安全运行。

安全监控系统应急预案

第一节、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一、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职责

1) 安全监控系统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

组长:庄建祥

组员:陈启标、黄启林、郑荣榜、张发炜、李富生、陈恩、肖文灿、张二平、李文光、朱发焱、陈发成

值班电话:3568531

2) 安全监控系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监控系统事故的应急处理。

2、安全监控系统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系统遭雷击

2)机房火灾

3)监控系统故障(计算机、井下通讯中断、网络系统故障等)

4)监控系统超限报警

5)井下人员管理系统报警(入井总人数超限报警、人员入井超时未出井报警、进入限制区域报警、紧急救援报警)

3、培训和演练

1)安监站负责主持、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监控系统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存。

2) 安监站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4、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1)应急准备和响应物资:简易担架、安全绳、夹板、木棒、绷带、纱布、酒精棉、三角巾等药品、灭火器材、消防沙、自救器、警示牌、急救箱

2)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急救箱的配备应以简单和适用为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第二节、应急响应

一、发生系统遭雷击:

1、处置原则:雷击是突发性事件,本着“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原则,应做好抗雷救灾工作,提高单位应急意识和抵御雷击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雷击造成的损失。

2、预防措施:

1)雷电可能对接地不好的建筑物或设备造成危害,机电组要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接地检查。尤其是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避雷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打压试验,对不合格的装置立即更换,对未设避雷装置的建筑物等设施要重新装设。

2)通讯线路必须在入口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其接地极电阻不得大于2欧姆。

3、雷击事故的处置方法

1)雷电正在发生时:应当关好门窗,防止球形雷(滚雷)窜入室内造成危害;不得打电话和接听手机;人员不要靠近室内的金属设备(如水管)及门窗等容易被雷击中的

地方。

2)当发生事故后,由现场负责人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害的严重程度等。中心站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须立即向当事人单位负责人、值班矿领导、机电矿长、调度主任汇报。

3)发现有人被雷击后,立即转移该地点,现场负责人在指挥就地抢救的同时,尽快向有关医疗单位求援。受雷击后烧伤或严重休克的人,应立即让其躺下,扑灭身上的火,并对其进行抢救。若伤者虽失去意识,但仍有呼吸或心跳,则自行恢复的可能性很大,应让伤者舒适平卧,安静休息后,再送医院治疗。若伤者已停止呼吸或心脏跳动,应迅速对其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在送往医院的途中要继续进行心肺复苏的急救,由救生员对呼吸和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和心脏胸外挤压,直至呼吸和心跳恢复为止。如呼吸不恢复,人工呼吸至少应坚持 4 小时,出现尸僵和尸斑时方可放弃抢救,有条件时直接给予氧气吸入更佳。

4)在遭受雷击灾害后,现场负责人待天气正常时应检查监控系统及防雷装置能否正常使用,检查情况要及时报告公司调度室,并向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5)在遭受雷击灾害后,若安全监控系统遭受破坏,值班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抢修,尽快恢复工作。当设备遭受严重破坏时,应请求外部支援,联系的人员有:公司调度室,电话:3568131,同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

二、机房火灾:

1、处置原则:沉着冷静、消于初期、忙而不乱、先人后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财产的损失。

2、预防措施

1)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

2)机房远离散发有害气体及生产储存腐蚀物体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不宜设在雷电活动频繁地区,还要避开有强电磁场、强震动源和强噪音源。

3)加强机房防雷电侵入保护措施。

4)设备应由专职电工按照规范安装。电源线和信号线不应混在一起敷设,机房内禁止私接乱拉电源线

5)机房内严禁存放腐蚀性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检修时必须先关闭设备电源后进行作业

6)应配置和维护好消防器材

1)立即报警:发生火情,第一发现人应高声呼喊,使附近人员能够听到或协助

扑救,同时通知调度部门。

2)控制火情:对初级火灾,先切断电源,运用消防器材,全力进行扑救。机电股负责断电,行政股负责水源,矿领导组织各部门人员用灭火器材等进行灭火。如果是由于电路失火,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使用水或液体灭火器灭火,以防触心事故发生。

3)抢救重要资料和物品: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应组织抢救监控中心站内的重要资料和物品。为防止有人被困,发生窒息伤害,由供销准备部分毛巾,湿润后蒙在口、鼻上;抢救被困人员时,为其准备同样毛巾,以备应急时使用,防止有毒有害气体吸入肺中,造成窒息伤害。被烧人员救出后应采取简单的救护方法急救,如用净水冲洗一下被烧部位,将污物冲净,再用干净纱布简单包扎,同时联系急救车抢救。

4)当火灾有蔓延趋势时:迅速向“119”报警,并观察火势蔓延方向和现场情况,向火场救灾指挥部报告。调度室负责拨打火警电话"119"。电话描述如下内容:单位名称、所在区域、周围显著标志性建筑物、主要路线、候车人姓名、主要特征、等候地址、火源、着火部位、火势情况及程度,随后到路口引导消防车辆。

5)火灾消除后:防止事故扩大,必须以最快的方式逐级上报,如实汇报,不得隐瞒。安全部门要做好现场保护,调查火灾发生原因,事发部门及时总结教训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监控系统故障(计算机、井下通讯中断、网络系统故障等)

1、处置原则:监控系统的故障除了设备自身故障外,加强管理是关键,须提高使用人员和维护人员的基本素质,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及管理程序进行管理和运行,提高系统运行的可靠性。

2、预防措施:

1)提高人员素质;2)定期检查和维护;3)双机备份;4)按照有关规定备好备品备件;5)监控计算机不运行游戏软件、不插接U盘、不上公共网络、不做与监控系统工作无关事项。

3、监控系统故障的处置方法

1)监控系统故障时:应当及时切换到备用计算机,观察故障现象是否恢复。

2)当发生事故后,由现场负责人将故障情况向调度室报告,汇报故障发生的时间、情况、严重程度等。

3)在监控系统故障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应做好故障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监控系统发生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必要时通知设备供应商协助处理。

四、监控系统超限报警

1、处置原则:监控值班人员必须在接到系统报警后,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及调度室,

组织有关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处理超限地点问题,并继续监控超限地点各类数据及设备状态。

2、预防措施:

安全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在监控设备发生报警后30分钟内通知瓦检员,对故障地点瓦斯浓度进行时时监测,有发现瓦斯异常情况时(采掘工作面及其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必须通知现场作业人员撤离并切断电源,同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3 、监控系统超限处置方法

1)采掘工作面出现CO和CH4浓度数值超限异常情况的处理办法:监控值班人员通过显示屏幕及音箱报警,发现CO和CH4浓度数值超限,应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及调度室,采取措施通知工作面作业人员立即撤离至安全地点,同时通知现场安全员到该工作面查明CO和CH4浓度超限的原因。如若采掘工作面出现片帮、贯通老空区、或工作面见煤点瓦斯突出等原因引起的超限,应加强局部通风;如若局扇有效风量减少,风筒吊挂不整齐,破口多等原因造成供风不足引起的超限,应及时更换局扇或整改风筒等措施,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量。

2)采区总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出现CO和CH4浓度数值超限异常情况的处理办法:监控值班人员通过显示屏幕及音箱报警,发现CO和CH4浓度数值超限, 应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及调度室,采取措施在安全监控系统上查明采区总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的风量是否正常。如若主扇运转不正常而造成采区总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的风量不足,应通知抽风机房的值班人员立即切换备用主扇,如若无法正常切换时,应通知受威胁的作业人员立即升井,并立即组织人员抢修主扇和抽风机房的有关受损设施;如若巷道片帮、冒顶引起的巷道堵塞,造成总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的风量突然变小,出现CO和CH4浓度超限时,矿值班领导应通知受威胁的作业人员立即升井,并组织施工队伍维修失修巷道。

3)采掘工作面局扇开关断电异常情况的处理办法:监控值班人员通过显示屏幕及音箱报警,发现采掘工作面局扇开关断电,应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及调度室,采取措施通知该工作面作业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待局扇正常运转20分钟后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继续作业。

4)主扇开关断电异常情况的处理办法:监控值班人员通过显示屏幕及音箱报警,发现主扇开关断电,应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及调度室,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主扇用电。如若无法在短时间内恢复主扇用电时,应通知抽风工把风井风门打开,形成自然通风,同时通知井下受威胁的作业人员及时撤离至井口,待主扇恢复正常时方可通知作业人员下井作业。

5)超限报警处理完毕后,对于报警时间、报警状态、解决办法、正常时间、作业人

员等相关信息必须作出详细记录,并根据规定把有情况向相关部门汇报。

五、人员管理系统报警(入井总人数超限、人员入井超时未出井、进入限制区域报警、接到紧急救援报警)

1、处置原则:监控值班人员必须在接到系统报警后,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及调度室,组织有关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系统监控发现的危险因素,并继续监控各类数据及设备状态。

2、预防措施:

完善并落实管理制度,加强入井人员管理系统设备、线缆、监测监控设备检修和维护,确保入井人员管理系统能正常投入运行;要充分发挥入井人员管理系统在人员入井考勤、定位方面的作用,确保所有入井人员佩带考勤定位识别卡,实现对入井人员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做到问题、隐患早发现、早解决,杜绝事故发生。

3、人员管理系统报警处置方法

1)当人员管理系统发出入井总人数超限报警时,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在5分钟内通知值班领导和调度值班人员,并提供入井人数超限情况。由值班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人数超限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一是通过人员管理系统通知非本班计划的入井人员立即出井;二是通知非计划下井人员当前所处位置附近的管理人员、安监员、队长等人员立即到现场指挥人员出井;三是责令在副井井底附近的未到作业点的人员立刻回到地面待命,必需等到非计划入井人员全部出井且人员不会超限后方能入井作业。

2)当人员管理系统发出有人员入井超时未出井的报警时,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在5分钟内通知值班领导和调度值班人员,并提供入井超时人员人数,所在部门、单位,所从事工种和所处位置,超时的可能原因等情况,由值班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一是通过人员管理系统呼叫超时人员和调度室联系;二是当经呼叫后仍未联系上时,应立即通知就近的井下管理人员或其它人员进行查找并及时与调度室联系;三是当确认发生人身事故时,立即启动矿井紧急救援预案。

3)当人员管理系统发出有人员进入限制区域的报警时,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在5分钟内通知值班领导和调度值班人员,并提供进入限制区域人员人数,所在部门、单位,所从事工种和所处位置等情况,值班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一是通过人员管理系统呼叫进入限制区域人员和调度室联系;二是当经呼叫后仍未联系上时,应立即通知就近的井下管理人员、瓦检员或队长进行查找并及时与调度室联系,并做好自主保安工作;三是当确认发生人身事故时,立即启动矿井紧急救援预案。

4)当人员管理系统发出紧急救援的报警时,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在5分钟内通知值班领导和调度值班人员,并提供请求紧急救援的人数,所在部门、单位,所从事工种和所

处位置,人员当前人身安全状况等情况,值班领导应根据值班人员提供的情况,立即启动矿井紧急救援预案,对需紧急救援的人员进行紧急援救。

第三节、事故后处理工作

一、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二、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受伤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位。

三、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四、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五、向所有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doc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预防煤矿瓦斯事故,完善我矿的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规范安全监控系统操作、充分发挥安全监控系统的作用,发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结合我矿实际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总则 1、煤矿安全监控装备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取得“MA”标志和防爆合格证。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连线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并严格按信号电缆的要求进行缚设,吊挂整齐有序,严禁与调度电话线或动力电缆共用,确保其本质安全防爆性能。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防雷保护,调度室负责定期对防雷接地进行检查和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 2、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当系统主机和主通信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由分站实施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为了保证甲烷浓度的连续检测,当电网停电 后,备用电池必须保证正常工作不小于2小时,且系统具有馈电检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 3、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备机和服务器必须专人专用,不得安装与安全监

控无关的软件,定期进行系统和数据维护,并及时进行系统更新,定期进行病毒检测。 4、甲烷传感器和甲烷断电仪应具备下列闭锁功能: ⑴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报警浓度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⑵甲烷浓度达到断电浓度时,切断该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甲烷浓度低于复电浓度时,自动解锁; ⑶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应切断该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 5、煤矿的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安全测控仪器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二、职责范围 1、调度室负责对安全生产监控系统管理、维护和使用,从地面机房到监控分站及大巷、采区上车场主干线路由调度 室负责维护,分站以下通信线路及各种传感器由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护和撤除。 2、调度室负责根据现场实际布置及时绘制和修改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布置图,并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传输电缆等。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及维护人员必须经技术和业务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9771

集团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集团公司总体安全,维护集团公司利益,提高集团公司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是指集团公司所辖的各部门单位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六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15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七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集团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第八条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 第九条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条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一条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以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业务技能。 第十四条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不准私自关机或使用无关功能。 第十五条严守保密制度,不准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第十六条按时上岗,坚守岗位,做到接班人不到位,在班人不

安全监控中心值班管理制度

编号:SM-ZD-27506 安全监控中心值班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监控中心值班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为确保煤矿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实现监控平台标准化、科学化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我旗煤炭工业的发展。现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务员管理条例》和劳动用工管理、监控系统管理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我局监控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监控中心人员对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有爱护和保护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对本系统设备、设施进行破坏。 三、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及中心管理规定,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四、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上班期间禁止公话私用、上网玩游戏、聊天、看电影、听音乐、看娱乐书籍或窜岗、睡岗。 监控中心控制室内严禁擅带小孩及其他外来人员入内。 五、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打扫监控室清洁卫生,保证办公用品放置有序,监控室干净整洁。 六、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脱岗,值班期间应认真

安全生产监控系统日常管理办法

编号:SM-ZD-16880 安全生产监控系统日常管 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生产监控系统日常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确保我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准确及时的反映井下作业环境状况,充分发挥监控系统在矿井安全生产中的作用,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29-2007及矿“一通三防”文件中有关要求执行,做到“监控有效”,即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为此,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职责范围:电气仪表室:1、负责地面中心站及其监测设备、线缆的标准化管理。2、在相关单位(机电、通风、使用单位)的配合下,负责井下安全监测设备、线缆的一次性安装。3、对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做到及时处理。4、监督检查各使用单位监测设备及线路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并按照相关文件进行考核。 使用单位:1、负责本单位区域内的监测设备及线缆的安全、防爆和标准化管理。每天检查监测传感器线路及按标准吊挂传感器,保证传感器清洁卫生。2、提供与监测分站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运行,提高监控系统的安全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在公司进行作业的相关方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监控控制平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负责所属区域内视频监视器、安全报警系统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信息管理部负责公司内治安保卫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内消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三章细则 第七条凡安装配备有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单位,单位主管领导应教育广大员工对监控系统设备设施及线路进行监管和维护,不得对监控系统实施破坏。

第八条确保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正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视频监控范围内设置障碍物阻挡监控视线,影响正常监控。 第九条公司相关单位安装配备有监控系统设施设备的,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移动视频监视器安装位置和监视器线路。 第十条监控系统值班 (一)监控系统值班员由公司保安担任。 (二)监控系统值班员必须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随时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敏锐掌握监控信息,发现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三)监控系统值班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因特殊情况需离开时,经直接领导批准,在接班人员接班后方可离开,做到监控系统二十四小时有人监控管理。 (四)监控系统值班员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因私事会客,因特殊情况需会客时,必须经直接领导批准,会客时要严守秘密,不得将客人带入监控室内。 (五)在监控中发现的可疑人员及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进行跟踪监控,情况紧急时,可根据情况灵活果断进行处置。 (六)监控系统值班员要严格控制监控室内人员进出,无关人员不得在监控室(值班室)内聊天和处理其他事务。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条视频监控系统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二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三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除, 更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信息记录。 第四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第五条严守保密制度,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应用与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查看和复制相关信息,必须由部门经理和督察部负责人同意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相关

信息不得随意传播,复制或用于个人目的的查询使用。第七条公安等行政执法机关因行政和执法工作需要可以无偿调取、复制或查看监控系统图像资料,但必须经过督察部领 导同意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登记。 第七条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工作需要调取、查看和复制视频监控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对其他 单位或个人,原则不予提供视频资料,如确有必要须分管 领导书面同意,方可提取,发生重大特殊事件提取录像资 料,必须经公司负责人同意,方可提取。 责任追究 第八条对盗窃、毁坏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设施或设置障碍影响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对本单位相关肇事者给予开除 处分,并照价赔偿设备;非本单位肇事者进行照价赔偿并 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九条违反本制度,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1000元罚款,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制度使用安全监控系统的。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做好公司监控中心管理工作,保障监控管理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确保公司财 产和员工人生安全,监控厂区内生产运行状况,提高生产安全和事故防控应变能力,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人员、及相关方。 3. 职责 环保安全部/ 负责本标准制定与监督职责 各部门/ 按照本标准执行。 4. 作业内容 安全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当班期间必须着装整齐,按时上下班,认真填写监控值班记录和岗位记录表,每天7:00 (19:00 )点之前向部门经理汇报当天的监控情况。 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处理各种监控工作,不得擅离职守(安全巡查除外),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 严格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无关人员不得擅入监控中心。禁止在监控中心内喧哗、打闹。经领导批准的人员进入监控中心参观时,要热情接待,主动介绍有关情况。 严格请示报告制度。遇到严重污染事故、重大突发性事件和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事件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系统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确定问题来源并进行相应处置,做好运行记录。 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及与值班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监控中心;工作时要集中精力,严禁看报刊杂志,玩手机、打打瞌睡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密切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对发现的 情况和处理的办法做好详细记录。 进入监控中心必须随手关门,保持环境的整洁和室温稳定。 监控中心的任何设施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拆卸和带出,保证系统运行安全和个人安全。 交接班要严肃认真,做到交接清楚,责任分明。交接班前认真核对监控数据记录,认真打扫监控中心的卫生,并将当班期间监控记录、异常处理情况情况向接班监控员说明,按规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目录 调度监控室值班管理制度 (1) 安全监控系统维护人员值班制度 (1) 调度室交接班制度 (2) 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3) 计算机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3) 监控仪器周期维护试验制度 (4) 安全仪器仪表保管制度 (5) 安全仪器仪表调校、维修、保养制度 (5) 安全仪器仪表定期送检制度 (6) 安全仪器仪表发放、领用制度 (7) 防火管理制度 (7)

高压气瓶使用管理规定 (8) 调度室主任、副主任岗位责任制 (9) 调度室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0) 调度室业务员岗位责任制 (10) 调度员岗位责任制 (11) 安全监控系统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 (12) 统计员岗位责任制 (12) 电话维护工岗位责任制 (13) 调度值班人员责任制 (13) 监控室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14) 检测仪器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4) 安全监控员岗位责任

制 (15)

调度监控室值班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调度室各项管理制度,监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换好拖鞋方可进入监控室。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监控室内,严禁在监控室内会客闲谈。 2、监控室内要保持清洁。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及乱扔垃圾。每班都要将室内卫生清理一遍。 3、监控室内要保持安静,禁止在室内打闹及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值班员进行生产调度。 4、值班人员要正确操作室内有关设备(视频切换仪、调度电话、录像机等),不得有破坏行为出现。录像机及监控电视机只准用作生产监控使用,禁止用来观看电视节目及录像带、计算机及模拟盘系统由专人管理;禁止值班人员擅自摆弄。 5、监控室避免洒水和扫地,防止电脑受潮和吸附灰尘,影响煤矿的安全生产监控工作。 6、不准关闭监控主机,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7、不能使用监控主机打印与监控任务无关的材料,禁止在监控室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安全监控系统维护人员值班制度 1、维护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通讯系统的维修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值班期间不准休班、脱岗及影响正常值班的事,如遇特殊情

公司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公司监控室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视频监控信息系统的正常、有序、稳定运行,充分发挥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防范作用,制定了监控相关管理规定。 一、监控报警值班监看责任制 1、电子监控室实行保安管理人员值班制度。监控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监控、报警、交接班和值班记录以及内部安全保卫等工作。 2、电子监控室未经许可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参观、采访。监控室值班人员不得将图像信息、操作员密码、监控点数及探头安装的位置对外泄露,违者将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 3、电子监控室设备实行专业化管理,所有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按要求做好审核、登记备查等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操作各种设备并学会常用故障的排除。 4、电子监控室的信息按保密信息进行管理,所有信息独立备份、建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和销毁。查阅、复制、销毁信息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 5、发现重大或紧急情况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站领导并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6、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保密意识和高度的责任心。严禁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 7、非维修、保养人员禁止随意关闭硬盘录像机、摄像头的电源,防止人为对硬盘录像机的损坏。突发停电或系统故障,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工作人员应立即上报设备管理人员,由设备管理人员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监控系统运行中如出现死机等情况,应退出后再重新启动。 二、监控报警资料查阅调用责任制 1、客运站安排一名熟悉电脑的保安员负责视频信息的管理工作,对我站监控信息负有保管保密责任。 2、监控过程中获取的违法人员活动或重要事件的视频信息须备份存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或销毁;严禁自行删除存储设备上的视频信息。 3、严禁将视频信息带出监控室或指定的存放区域。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严禁随意拷贝视频信息,因工作需要查阅、拷贝视频信息,必须做好记录。 4、需要查阅、复制或销毁监控视频信息的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系统领导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安保人员应及时报告站领导,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并给予积极配合。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客运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 维护,充分发挥安防监控系统实时监视的作用,保障总站总体安全;为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职责,规范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提高总站安全管理能力,维护总站利益,结合总站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总站安防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与周界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就是指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等区域所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与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就是指安装在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等被保护区周界或围墙上的红外对射探测器、周界报警器及设在终端控制室的报警控制主机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总站、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不包括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所有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安装、使用、管理、维护、检修以及与之相关的部门与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总站保卫处的职责 一、总站保卫处负责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所辖区域内的视频监控系统与周界报警系统设备、易损易耗品或备品备件的采购与安装。 二、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中包含的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与安装由工程建设部门负责。工程建成并交付使用后其安防监控系统移交总站保卫处纳入统一管理、使用、维护与检修。 三、安防监控系统设备的交接及专管员的培训。 四、根据供应商或安装单位提供的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总站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 五、总站保卫处定期对总站所有安防监控系统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与故障进行登记,联系维修单位,及时解决问题、排除故障,督促各使用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切实保障安防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建立安防监控系统管理档案。 七、制定与完善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安防监控系统使用单位的职责 一、设专管员负责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二、专管员设置操作员的管理权限,并设置管理员密码与操作员密码,严禁将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三、做好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实时监控。 四、做好安防监控系统的自我检测与维修,及时发现问题与故障,及时解决并做好纪录,需专业人员维修或更换设备,包括主要零部件的应及时上报总站保卫处,由总站保卫处统一安排。 五、配合总站保卫处做好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测与维护工作。 六、由专管员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使用手册的规定操作与使用。 第三章管理与维护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编号:SM-ZD-11347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发生,使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准确有效地对井下各有害气体进行实时监测监控,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装备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58条的规定和AQ1029-2007标准正确安装,特别是甲烷传感器的安装应具有瓦斯超限断电功能。 二.各煤矿每月至少一次把井下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布置图和煤矿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报局调度中心。 三.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特别是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体和空气调校一次。 四.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发生故障(如出现数字信号中断、分站信号中断、传感器掉线、传感器数据不准或传感器数据出现负值等现象)时,应及时进行处理,2小时处理不完的,立即上报局调度中心。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全套

煤业有限公司二号井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目录 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3 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5 三、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7 四、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8 五、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监测日报制度9 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9 七、瓦斯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0 八、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5 九、瓦斯信息反馈制度15 十、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16十一、系统故障信息反馈制度17十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17十三、监控室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19十四、煤矿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20十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21十六、关于监控系统出现故障的处理措施22十七、安全监测监控室工作制度23 1

十八、瓦斯日报表审查管理制度23十九、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及处理办法24二十、“一通三防”设施使用前验收制度29二十一、“双闭锁”管理制度29二十二、通风、瓦斯、监控资料管理制度31二十三、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32二十四、通风设备维护保养制度33二十五、监控系统防雷保护措施34二十六、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安全措施34二十七、甲烷传感器中断追究制度35二十八、甲烷传感器检验制度36二十九、瓦斯监控系统设备调试、校正制度36三十、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制度37三十二、系统故障信息传输制度37三十三、瓦斯信息传输制度38

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监测机构。配备足额的监测队伍。负责安全监 测装置的使用、维护、调试工作。 二、监测监控队伍,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资质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安全监测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不得兼职,如需调动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同意。 三、根据煤炭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工作面如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健全,不准验收投产。 四、凡应安设安全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和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开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铺设,控制区域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监测系统图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由通风队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五、应安设监控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表,分送通风、机电科。 六、安全科接到安装申请表后,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和机电队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缆和控制线、电 源线,进行连接时,必须要有井下监控负责人现场监护。 3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含表格)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ISO9001-2015) 1.0目的 为强化和规范化管理公司视频监控系统,所以颁布此管理规定。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部门和各相关职能部门。 3.0定义 视频监控系统是通过监控电视的实时监控,随时掌握重要设备运行情况、重要场所安全状况等,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相应处理,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公司调度中心,利于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了解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做出正确的生产指令。 4.0职责 4.1公司环安部是视频监控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工业电视视频监控的总体计划,审核批复各单位前端设施、接入端、后端设施的设置报告和权限设置报告,组织相关管理制度的制修订。 4.2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组织、协调维护单位进行工业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协议审核和部分合同的签订工作,负责对维护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3公司各生产部负责视频监控系统新增监控点、权限管理的审核,负责审核监控点设置、停用及搬迁报告,负责发现视频监控故障问题及时向维护单位反映。 4.4公司电务部负责组织对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检修,电视视频监控系统客户端显示系统软件、硬件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并将其纳入日常设备及检维修管

理,。同时负责工业电视视频监控系统的备品备件报备及备件技术确认,如有委外发包,电务部负责所签订维护合同范围单位内的工业电视视频监控系统的配合与监督。 4.5行政部负责周界防范所用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监控点所在的位置、场所监控设施的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向维护单位反映。 5.0管理内容与要求 5.1总要求 5.1.1公司视频监控系统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设施,纳入公司正常的生产管理内容。各单位应确保其持续、稳定的运行。 5.1.2工业电视视频监控系统在技术架构上,主要是以现有网络为平台,软件为核心,实现分布监控,集中管理的原则。 5.1.3公司工业电视整体运行完好率、使用率要求达到95%以上。 6.0监控点设置、停用及搬迁 6.1视频监控系统监控点设置原则包括: a)关键要害部位。 b)无人值守但需24小时监控的生产场所。 c)其他生产和安防需要监控的部位、场所(含周界防范)。 6.2视频监控系统监控点的新增,由安装监控点所在各装置、场所的属地单位(或行政部)提出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报电务部进行增加,如需委外发包,由电务部提写发包方案后报设备管理部,由设备管理部发包找供应商到厂安装,电务部与设备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共同验收及监督。 6.3视频监控系统监控点停用或搬迁,由安装监控点所在各装置、场所的属地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公司总体安全,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所辖的公司办公楼、厂区内、车间、库房内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 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六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90 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七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第八条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 第九条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条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一条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以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第十四条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不准私自关机或使用无关功能。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汾西瑞泰正中煤业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编写:梁震 单位:信息中心 日期:2016-1-1

目录 值班制度 (2) 岗位责任制 (3) 操作规程 (4)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9) 设备管理制度 (9) 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1) 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11) 监控故障报告制度 (12) 监控异常情况上报制度 (13) 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 (14) 事故分析、追查处理制度 (15) 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17) 帐卡及报表管理制度 (18) 安装、维护制度 (19) “三闭锁”测试管理制度 (22) 机房管理制度 (2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3)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24) 机房交接班制度 (24) 数据分析汇报制度 (25)

正中煤业安全监控队由机电矿长分管,负责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移动、拆除、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为规范安全监控 系统的操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可靠运行,特制订以下各项管 理制度。 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测监控特种作业培训,持证上岗。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值班表值班,如因特殊原因需换班,必须提 前一天通知信息中心负责人。 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信息中心值班台24小时不 离人。 四、值班人员必须认真监视各测点数据及状态变化并填写各项记录。 五、遇到瓦斯、一氧化碳超限等异常情况,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矿 调度、信息中心责人,通风区长,并汇报值班领导。 六、值班人员进行中心站操作时必须使用自已的用户名登录,必须 认真操作并进行记录。 七、值班人员负责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信息中心负责人、通风 区长、总工程师和矿长审阅。 八、值班人员负责当班信息中心值班台、机房及资料室的卫生清洁 工作。 九、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地点(即矿调度室)现场交接班,交接班 要做到“手对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篇一: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保卫防控应变能 力,保证安全生产及内部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保卫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对行政办公楼、生产现场及重要目 标、要害部位等区域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的视频监控场所部分由分管生产的公司主要领导及相关二级部门主要领导、生产调度室掌握和监控使用。安全生产管理视频信息采集由安全生产技术部、生产部负责调取、使用和管理。保卫安全视频信息由办公室负责调取、使用和管理。 1.3本规定适用于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负责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的部门和有关工 作人员。 2职责范围 2.1保卫部负责行政办公楼及安全保卫所辖区域内所对应的视频监控场所的监控值班和信息 的控制、使用、调取。根据监视控制区域内所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3.3动力装备技术部负责公司所属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依照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在监控系统投入使用前组织使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使用操作手册。建立监控系统设备档案。设置监控操作员管理权限、管理员和操作员密码、严禁将权限和密码告知无关人员,做好保密工作。 4.4动力装备技术部负责(生产计划部配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和移交相应管理部门 使用,异常情况和故障的排除。确定摄像监控器系统的专门管理员,制定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做好每周技术维护、检修等工作,如:异常发热、异常噪音、图像消失或不能录像以及监控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其他异常情况,建立检修档案,保证及时为生产、安全管理提供第一手录像资料和现场状态。 5.5生产计划部、办公室分别负责制定对本部门所辖视频监控值班的值班制度并监督值班工 作人员认真执行。 3管理维护 6.1使用视频监控系统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在监控时应切实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发 现监控设备和所对应监控场所的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不安全情况进行处理,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安全生产及内部正常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 7.2使用监控系统部门的值班工作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以备查,不得擅自更改监视画面,改 变监视摄像角度,发现生产现场或安全保卫场所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置并报告部门领导,避免扩大事故及造成治安案件。 8.3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采取24小时时实值班,生产系统由使用的生产部门对所管辖的 监控器进行管理。发现故障应通知动力装备技术部进行检修,并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故障原因、检修人、检修时间、什么时间能够检修完毕、何时恢复投入使用等。生产系统范围使用的监控器由生产计划部比照进行上述工作。 9.4值班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脱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利用监控室计算 机做与监控值班无关的事:不得随意在监控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删除系统任一程序,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25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标准版本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总则 1.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保卫防控应变能力,保证内部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公司日常营运管理和保卫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营运现场及重要目标、要害部位等区域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 1.3本规定适用于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负责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

职责范围 2.1办公室负责行政办公楼及安全保卫所辖区域内所对应的视频监控场所的监控值班和信息的控制、使用、调取。根据监视控制区域内所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2.2安全生产技术部、生产部、原料部、市场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所对应得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监控值班和视频信息的采集、使用和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3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所属视频监控系统的采购。依照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在监控系统投入使用前组织使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使用操作手册。建立监控系统设备档案。设置监控操作员管理权限、管理员和操作员密码、严禁将权限和密码告知无关人员,做好保密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做好公司监控中心管理工作,保障监控管理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确保公司财产和 员工人生安全,监控厂区内生产运行状况,提高生产安全和事故防控应变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适用公司全体人员、及相关方。 3.职责 3.1环保安全部/负责本标准制定与监督职责 3.2各部门/按照本标准执行。 4.作业内容 4.1安全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4.1.1当班期间必须着装整齐,按时上下班,认真填写监控值班记录和岗位记录表,每天7:00(19:00) 点之前向部门经理汇报当天的监控情况。 4.1.2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处理各种监控工作,不得擅离职守(安全 巡查除外),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 4.1.3严格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无关人员不得擅入监控中心。禁止在监控中心内喧哗、 打闹。经领导批准的人员进入监控中心参观时,要热情接待,主动介绍有关情况。 4.1.4严格请示报告制度。遇到严重污染事故、重大突发性事件和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事件应及 时向领导报告。 4.1.5系统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确定问题来源并进行相应处置,做好运行记录。 4.1.6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及与值班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监控中心;工作时要集中精力,严禁看报 刊杂志,玩手机、打打瞌睡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密切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对发现的情况和处理的办法做好详细记录。 4.1.7进入监控中心必须随手关门,保持环境的整洁和室温稳定。 4.1.8监控中心的任何设施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拆卸和带出,保证系统运行安全和个人安全。 4.1.9交接班要严肃认真,做到交接清楚,责任分明。交接班前认真核对监控数据记录,认真打扫 监控中心的卫生,并将当班期间监控记录、异常处理情况情况向接班监控员说明,按规定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4.1.10接班人员不得迟到,交班人员不得早退。 4.1.11交接双方要认真填写交接班登记表。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交明工作情况,接班人员在认真 核对上一班次的监控记录确认无误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去。遇有重大事件需要推迟交接班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新版)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22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稳定、可靠,正常发挥系统的监测监控作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区域公司技术总监是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技术部负责安全监控中心的管理,安全监控中心值守人员由技术部负责管理,负责监视全公司监控信息,填写运行日志,打印报警信息日报表,报值班领导审阅,发现问题应及时调度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三条矿总工程师是本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第一责任人,主要

负责安全监控系统的建立、设计和升级改造,通风矿长(或通防科长)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安全监控设备设施的现场管理负责,具体业务由通防管理部门或专门的安全监控管理部门负责。驻矿安监站负责监督、检查。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纳入矿井安全生产调度指挥系统,实时监控各监测点通防安全参数变化及被控制设备通断电状态。 第五条各矿必须建立煤矿安全监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每矿至少有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中心站值班人员不少于4人,安全监控维护员配备数量必须能保证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各矿安全监控维护员及值班员必须经过通风和监控技术专业培训,经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各矿应对通风、采掘、机电区(科)的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生产调度员、瓦检工、爆破工、采掘班组长及机电维护员等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监控设备管理与使用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各矿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安全监控设备,传感器和分站的备用量不少于在用量的20%,并配备足够的零配件和维修校正

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部门:万宝沟电站 年度:2016年度

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万宝沟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计算机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运行管理、维护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管理。 第二章运行管理 第四条电站是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部门,贯彻执行计算机监控系统各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管理制度;负责保障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相关设备正常工作所需条件,保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对系统运行率指标负责;负责电站计算机监控相关设备的日常巡视;负责自动化数据可靠上传、缺陷处理等维护、定检工作。 第五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安全是电站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集中中心负责计算机监控系统软硬件的管理和维护,运行值班人员负责在操作员站上监视和控制。 第六条运行值班人员对计算机监控系统各设备进行定时巡检,及时发现计算机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并及时汇报处理。巡检内容应包括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各主机是否运行正常,各设备运行指示灯指示应正常,监控程序数据正常刷新,和各监控装置、智能设备通讯正常,监控功能正常。 第七条运行人员可按照现场运行规程的规定,对监控装置进行断电复位等简单缺陷处理工作。 第八条监控主机经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如无特殊情况不得退出监控程序。 第九条运行人员严禁修改监控系统数据、配置,严禁在监控画面私自添加用户帐号和更改监控画面。 第十条运行人员如果发现监控装置设备紧急故障,如设备电源起火、有冒烟现象等,应立即断开监控装置电源,缓解故障情况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三章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电站维护专责对电站所有监控计算机及信息进行统筹管理,对电站所有监控计算机、设备进行登记、造册备案和维修;对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和改造。 第十二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维护包括:系统故障后的系统软硬件、应用软件重新安装、根据运行需要对原有系统的功能完善,数据及系统备份,以及版本的升级等。 第十三条凡在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上的检修、试验、故障处理等工作,包括软件的修改、测试、对网络及硬件的维护等,必须办理工作票。 第十四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验收应按设备检修的验收规范进行。 第十五条应用软件(逻辑控制程序、数据库、画面及配置文件等)和硬件的更改必须经电站批准,重大技术更改须经总工程师批准。修改工作完成后需填写《计算机监控系统软硬件修改记录表》,集控中心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电站根据定期工作计划,每月对计算机监控系统进行一次检测维护,并填写《计算机监控系统日常维护检测表》,班组审查、存档。 第十七条在对软件、监控程序、数据库、通讯规约、配置文件等进行修改之前及修改完成后均需对系统进行备份,以备意外情况下的及时恢复。 第十八条未经电站负责人批准,不允许任何人改变计算机监控系统网络拓扑结构。禁止计算机监控系统与Internet及其他系统连接。 第十九条计算机监控系统必须使用专用磁盘。 第二十条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监控程序、数据库、通讯规约、配置文件、历史记录进行备份,应有不少于两份的可用备份,并存放于不同介质与不同地点。 第二十一条新增监控设备需经相应的验收程序后,方可投运。 第二十二条电站的计算机监控系统各装置由运行人员负责清洁。 第二十三条电站应建立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定期巡检、定期校验、轮换规定,建立巡检记录簿、检验记录簿、缺陷处理记录簿,上述各项工作均应详细记录在相应的记录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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