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虚词以词性判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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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虚词以词性判别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文言虚词“以”词性判别

文言文中,虚词“以”既可以作连词,也可以作介词。如:

⑴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出师表》)

⑵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狼》)

⑴句中“以”用在动词“告”前,连接前后分句,表目的关系,是连词;⑵句中“以”用在名词“刀”前,与“刀”一起组成介宾短语作动词“劈”的状语,是介词。

那么,如何判别具体语境中“以”的词性呢

一、处在谓语动词前,连接前后分句,格式为“以 + 动词”的“以”为连词,如:

⑶封闭宫室,还军霸上,以待大王来。(《鸿门宴》)

⑷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出师表》)

⑶⑷句中“以”分别用在动词“待”与活用的动词“光”前,连接前后分句,“以”为连词。

二、处在同一性质的短语或词之间,“以”为连词。如:

⑸焉用亡郑以陪邻(《烛之武退秦师》)

⑹夫夷以近,则游者众。(《游褒禅山记》)

⑸句中“以”连接两个动词短语“亡郑”“陪邻”,表示承接关系,⑹句中“以”连接两个形容词“夷”“近”,都是连词。(其实⑸句也属于“以 + 动词”格式。)

三、处在状语与中心词之间,“以”为连词。如:

⑺愿夫子辅吾志,明以教我。(《齐桓晋文之事》)

⑻余与四人拥火以入。(《游褒禅山记》)

⑺⑻句中“以”分别用在状语“明”、“拥火”与中心词“教”、“入”之间,表修饰关系,都是连词。(这种形式实属“以+ 动词”格式。)

四、处在名(代)词或名词短语前,格式为“以 + 名(代)词或名词短语”,“以”为介词

如:⑼必以长安君为质,兵乃出。(《触龙说赵太后》)

⑽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出师表》)

⑾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烛之武退秦师》)

⑿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

⑼⑽句中“以”分别用在名词“长安君”、名词短语“大事”前,构成两个介宾短语分别作动词“为”“寄”的状语或后置状语,都是介词。⑾句中“以”后省略代词宾语“之”,⑿句中名词短语“一言”是“以”的宾语,只不过是为了强调它而被提前。⑾⑿句这两种现象仍属“以 + 名(代)词或名词短语”格式。两句中的“以”仍为介词,不能看作“以 + 动词”格式中的连词。

上述四点可用一句话概括:符合“以 + 动词(短语)”格式,“以”为连词;符合“以+ 名(代)词或名词短语”格式,“以”为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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