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比赛规则及裁判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排球比赛规则
排球竞赛主要规则
●场地设备
●计分方法
●暂停和换人
●发球犯规与判罚
●击球时的犯规
●队员在球网附近的犯规
●拦发球及后排犯规
●自由防守人员
裁判法
●裁判员的组成及其工作位置
●裁判员的权力和责任
●鸣哨
●裁判手势要求
比赛计分方法
比赛采用每球得分制,胜一球即得1分,比赛的前四局以先得25分并同时超出对方2分为胜一局。决胜局以先得15分并同时超出对方2的队获得。一般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或三局两胜制。
三局两胜制:比赛前两局以先得11分并同时超过对方2分为胜一局。各一场交换场地。前两局若2:0比赛结束;若1:1局打第三局,第三局一方累计第五球时交换场地,最后以先得11分或同时超过对方2分为胜。
暂停和换人
在比赛间断时,教练员或场上队长都可以要求合法的暂停和换人。第一至第四局,每局有两次技术暂停,各为1分钟。每当领先队达到8分或16分时自动执行。在每局中各队还有一次普通暂停,时间为30S。决胜局无技术暂停,各队有再次30S的普通暂停。每局每队最多允许请示6次换人。队员一上一下为一个次换人,主力队员可以换下场和再次上场,但是再上场时,只能换原来替换他的替补队员。替补队员在一局比赛中只有一次上场机会。
发球
比赛开始由发球队的1号位队员在发球区发球。
发球队员必须在裁判鸣哨后8S内把球发出。
发球不能踏及场区或发球区外地面。
发球区外发球犯规由第一裁判员及负责端线的司线员共同负责判定,判犯规队失1分。
发球次序
获得发球权的一方,发球权队的6名场上队员,先按顺时针方向轮转一
个位置,由轮到1号位的队员发球。未按记分表上所登记的发球次序发球为发球次序错误。记录员在比赛中负责对每一发球人次进行核对,发现发球次序错误立即示意(铃或哨)及时通知第二裁判员,再由第二裁判员通知第一裁判员作出判罚。
发球次序错误的处理:
1、队员恢复到正确位置。
2、如果在发球次序错误。
3、记录员必须准确地确定发球次序错误从何时发生,从而取消其发球次序错误过程中所得的所有分数,对方得分仍然有效,再判罚失1分。
位置错误
发球击球瞬间,双方任何一名队员不在规则规定的位置上,则构成位置错误犯规。判断位置错误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1、位置错误犯规只在发球击球瞬间才有可能造成。发球前、后两队队员可在本场区内任意移动或交换位置,不受任何限制。
2、队员的场上位置应根据脚的着地部位来确定。
3、明确“同排”与“同列”。1、6、5及2、3、4号队员为同排队员。1、2号位,3、6号位,
4、5号位队员为同列队员。规则规定同排左边或右边队员的一只脚的某部位必须比同排中间队员的双脚距离边线更近。同列队员中,前排队员一只脚的某部分必须比同列后排队员的双脚距离中线更近。
4、位置错误,接发球主由每二裁判负责并判罚,发球方由每一裁判员负责并判罚。位置错误的队被判罚失1分,且队员恢复正确位置。
击球时的犯规
1、四次击球
2、持球
3、连击
队员在球网附近的犯规
1、过中线
2、触网
网上犯规
1、过网击球
2、拦网犯规
拦发球及后排犯规
1、拦发球
2、后排犯规
自由防守队员
各队在12名队员中,可选择1名队员为“自由人”。
1、“自由人”必须穿着与其他队员不同颜色的上衣,比赛中断时在后场区可以自由进出换下任一后排队员,可不经换人过程。
2、换人次数不计入正常换人,其上下次数来限。但其上上两次之间必须经过一次发球比赛过程。
3、“自由人”不得发球、拦网和度图拦网。
4、“自由人”在任何地区都不得将高球球网的球直接击入对方。
5、“自由人”在前场区及前场区外无障碍区进行上手传球,传出的球高于球网上沿时,其他队员不得进行进攻性击球。
裁判员的组成
第一裁判员
第二裁判员
记录员
两名边裁
辅助裁判员:播间员、记分员、两名捡球员
裁判员的场上位置
记录台
第一裁判员权力和责任
权力:第一裁判员自始至终是比赛的领导者,他对所有裁判员和比赛队员行使权力,在比赛中他的判定是最终判定,如果发现其他裁判员的错误,他有权力改判,甚至他可以撤换一名不称职的裁判员,他有权力决定涉及比赛的一切问题,包括规则中没有规定的问题,以及决定赛场条件是否符合比赛要求和掌管拣球员和擦
板员的工作。
责任:比赛前第一裁判员应检查场地、器材和比赛用球,主持抽签,掌握正式准备活动时间。比赛中对双方队的成员的不良行为和延误比赛进行判罚,对发球犯规和发示次序错误,包括对发球掩护、比赛击球的犯规、高于球网和球网上部犯
规的判定。
第二裁判员权力和责任
权力:第二裁判员是每裁判员的助手,当第一裁判员不能继续工作时,他可以替第一裁判员执行职责,他有权允许比赛间断请示或拒绝不合规定的请求,他负责掌握间断的时间及各队暂停、交换人的次数,并将某队暂停次数和第5、6人次换人报告第一裁判员和有关教练没。当发现队员受伤时,他有权允许替换或给以恢复时间;第二裁判员负责掌握记录员的工作及准备活动区中的队员;比赛中他还负责检查场地地面和球是否任命比赛要求;比赛中,第二裁判员可以用手势指出他职权以外的犯规,但不得鸣哨,也不得坚持自己的判断。
责任:第二裁判员在每局比赛开始、决胜局交换场地以及任何必要的时候,检查场地上队员的实际位置是否与位置表相符。在比赛中发现以下犯规应立即鸣哨并做出手势:接发球队的位置错误;队员触及球网和第二裁判员一侧的标志杆下穿越进入对方场区和空间;后排队员进攻性击球和拦网犯规;球从第二裁判员一侧网区以外过网;球触及场外物体或球触及地面,第一裁判员难以观察的情况是,第二裁判员对第一裁判员的手势都要重复,进行配合。
裁判员鸣哨
鸣哨的情况:发球、比赛中队员的犯规、影响比赛的各种情况。
哨声:要坚决、果断、及时、响亮、有节奏、有轻重、有长短。避免第一、二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