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预计负债的计税基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预计负债的计税基础
预计负债是指因过去事项而形成的现时义务,且结算该义务时预期会有经济资源流出企业,尽管预计负债在金额上不确定,但可以进行合理的估计。会计处理:按照或有事项准则规定,确认预计负债;税收规定:实际支付时在税前扣除。
预计负债的计税基础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企业应将预计提供售后服务发生的支出在销售当期确认为费用,同时确认预计负债。如果税法规定,与销售产品相关的支出应于发生时税前扣除。因该类事项产生的预计负债在期末的计税基础为其账面价值与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因有关的支出实际发生时可全额税前扣除,其计税基础为0。
因其他事项确认的预计负债,应按税法规定的计税原则确定其计税基础。某些情况下,某些事项确认的预计负债,税法规定基会出无论是否实际发生均不允许税前扣除,即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可予以扣除的金额为0,则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同。
例子说明:
【例16-7】甲公司2008年因销售产品承诺3年的保修服务,在当年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8000000元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当年度发生保修支出
2000000元,预计负债的期末余额为6000000元。假定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可以在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
分析:
该项预计负债在甲公司2008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6000000元。
该项预计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6000000-6000000=0
【例16-8】2009年10月5日,甲公司因为乙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乙公司未如期偿还贷款,而普惠小区套房人家起诉讼,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12月31日,该案件尚未结案。甲公司预计很可能履行的担保责任为3000000元。假定税法规定,企业为其他单位债务提供担保发生的损失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分析:
2009年12月31日,该项预计负债物账面价值为3000000元,计税基础为3000000元(3000000-0)。该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不产生暂时性差异。考了会计证,不会做账怎么办?真账实操才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