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标准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标准实施细则一、学科整体情况
二、临床工作情况(基础学科不作要求)
三、科研工作情况
四、学术交流与技术引进推广
五、条件建设
注:1、本细则中所涉及的省级单位和市县单位分别指承担重点学科建设任务的省级建设单位和市县级建设单位。
2、本细则中所涉及的课题、成果、技术及论文论著等均必须在3年建设期中取得,与重点学科研究方向相符合的中医药类项目,否则不列入考核内容。
3、本细则中所涉及的层次表述“XX级以上”指XX级以上(含XX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