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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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Z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
预案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2022 Z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
Emergency plan for dangerous cargo accidents at port Z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置港口危险货物事故,积极抢救受害人员,把事故控制在局部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洞头港口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洞头港口区域内所有从事经营、装卸、储存、运输、使用、包装危险货物以及对危险货物集装箱进行拆装和作业的港口经营人。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列入国家标准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和国际海事组织制订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
性等特性,在水路运输、港口装卸和储存等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第四条本预案所称的港口危险货物事故是指危险货物在港口装卸、储存、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泄漏、火灾、爆炸、出现毒害等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五条温州市港航管理局洞头分局在上级部门和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洞头县行政区域内港口的重大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相关企业相应制定适合本辖区本单位有效的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和建立严格的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保证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统一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成立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指挥部,全面指挥、协调此项工作。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施救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
指挥部组成和主要职责:
总指挥部:洞头县人民政府
指挥部:温州市港航管理局洞头分局
指挥部成员:由局领导和职能科室及各港航所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制订并完善本港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网络体系。
2.统一组织指挥全港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统一调配有利于施救的车、船、物资、器材等,统一指挥参加施救的人员,必要时提请总指挥部联系公安、消防、部队、海事等部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3.督促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严格执行《港口法》、《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成立本单位的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预案。
第七条应急求援办公室设在温州市港航管理局洞头分局港口科。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接受报警并向指挥部报告,及时传递、发布预警信息;
2.负责与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
3.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对事故处理、人员疏散和施救工作的指示;
4.帮助指挥部协调对救助资金的筹集、疏运物资的安排、调运。
5.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施救处理组由港航分局和发生事故企业等相关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1.迅速了解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发生状况、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根据上级领导与总指挥部的指示精神,制定抢险与救援方案。
2.调配相关人员维护事故现场交通秩序;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
3.负责筹措、征用、调集应急救援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器材等;
4.组织指挥现场伤员救治及转送;
5.承担指挥部交办其他工作。
第九条后勤保障组由港航分局和发生事故企业等相关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1.集中力量,保证抢险救护物资及生产生活急需物资的供应和落实。
2.负责沟通联系现场各部门之间,现场与外界之间的联系;
3.统筹安排,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及各级现场救援小组的及时联系,确保救援工作的不间断;
4.配合其他应急救援小组处理伤亡的救护工作;
5.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第十条在洞头港口区域内所有从事经营、装卸、储存、运输、使用、包装危险货物以及对危险货物集装箱进行拆装和作业的港口经营人要做好如下准备:
1.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工作职责,并报指挥部备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危险货物作业码头、库场、储罐等港口设施的概
况、重点部位、应急队伍的组成及职责、应急措施、应急救援流程图、指挥序列表、通信方式、应急人员联络表等。
2.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建立从事港口危险货物现场管理,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申报制度,提高职工防范港口危险货物事故意识和能力。
3.配备防护服、防毒面具、氧气袋以及其他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应急器材,并保证在使用时有效。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成立专业(兼职)应急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并做好记录、总结、完善预案,提高应急能力。
第四章事故报告程序与现场保护
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迅速报警,同时如实向当地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类型;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情况;
(3)事故原因和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人和报告时间;
第十三条事故的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单位应努力保护好事故现场,如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第五章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第十四条接到危险货物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应急行动,排除事故危险,控制事故进一步扩散。
第十五条本预案启动时,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相关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工作。
应急反应指挥联络图
第十六条到达现场有关人员应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