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系统招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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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中央空调系统

建设地点:***** 建筑面积:*****㎡

结构层数:框剪**层质量等级:*****

招标容:中央空调系统,包括提供按照图纸设计要求配置的螺杆水冷机组、风机盘管等末端部分、配套设备等货物。以及货物安装、调试、验收、技术、维修、培训等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及其它相关服务。

招标设备主要技术规格说明:

1、本工程采暖热源由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提供,直接供本楼空调系统采暖;

2、采暖与空调系统为冬夏两用冬季供热水夏季供冷水风机盘管。

一主机技术参数及设计要求:(螺杆冷水机组三台)

1技术参数

1.1 单台制冷量(冷却水进出口水温32/37℃)≥1408KW

1.2 冷媒R22或134a

1.3 负荷调节围25-100%

1.4 蒸发器水侧工作压力≥1.0MPa

1.5 蒸发器进/出口水温12/7℃

1.6 冷凝器水侧工作压力≥1.0 MPa

1.7 冷凝器进/出口水温32/37℃

1.8 COP >4.8

1.9 噪音≤85分贝

1.10 压缩机国外进口

1.11 控制方式微电脑全自动控制

1.12 保护功能高低压保护/水系统故障保护/压缩机过热过载保护

2 设计要求:

2.1 工作电源:三相五线制,380V±10%,50±1HZ

2.2 换热器铜管水侧应采用高效换热铜管,并具有防水垢、污物聚集的措施,清洗方便。

2.3 每台机组具备25-100%负荷调节能力。设备能自动根据负荷变化的情况进行调

整(说明控制精度)。

2.4 必需的电气与油路系统保护功能。

2.5 设备应是标准产品,选自制造商公开发布的产品样本。

2.6 投标方应提供所选设备的能量调节围及部分负荷性能曲线图(按冷却水温度稳定和变化两种情况)。

2.7 设备本体、电气、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已执行的最新版本国家标准的标准和规。

2.8 除轴承、密封圈及运转部件可能在正常寿命期间更换外,其余的材料和部件应在正常情况下运行10年。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和部件,投标方应提供一指明更换前预定的正常寿命表。

2.9 机组应含有控制柜,并注明启动方式。

2.10 投标方提供距噪音源1米处的噪音等级。

3控制系统须具备并不限于如下功能(列表提供所具备功能):

3.1 控制盘须为中文显示,或方便友好界面。列出显示所有信息数据容。

3.2 安全控制------冷冻水温过低、蒸发器制冷剂温度过低、冷凝器制冷剂温度过高,蒸发器/冷凝器气压差太低、油压过低、油压过高、油温过高过低、电机电流过高、启动故障,欠相、三相不平衡、反相欠相保护、电源断电。

3.3 状态监测显示与通讯运转状态(设定温度、设定授权及水温显示、冷水温度重置),

运行参数(如冷冻水进出口温度、冷却水进出口温度、吸、排气压力等),电流设定,压缩机启动次数及运转计时,提供报表(故障停机日期及运转时数、故障停机日期及时间故障报告)。

3.4 设定温度控制及显示,冷凝压力控制及显示,蒸发温度蒸发压力控制及显示,机

组能量控制及显示。

3.5 对机组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故障等进行检测、诊断、报警及记忆功能。应有紧

急情况下的自动保护停机功能。

3.6 控制系统能对主机、水泵、冷却塔等系统设备进行有效控制。

4 其它要求

4.1 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完整的设备型号和规格,并注明外型尺寸。

4.2 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机组及控制系统的主要部件、材料、元件名称、技术参数、制造厂、单价、数量、产地。

4.3 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随机组提供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维修工具的名称、技术参数、制造厂、单价、数量、产地。

4.4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机组的技术特点和主要技术指标。

4.5 投标方提供机组其它附属设备及附件:润滑油、隔震装置、水流开关、冷媒等。二空气源热泵机组

1技术参数

1.1 单台制冷量(冷却水进出口水温32/37℃)≥1408KW

1.2 冷媒R 134a

1.3 环境温度适用围-5~40℃

1.4 热水出水温度55℃

1.5 额定制热水量7.92m3/h

1.6 COP >3.6

1.7 压缩机国外进口

1.8 控制方式微电脑全自动控制

2 设计要求:

2.1 机组外壳应采用为不锈钢板,或作严格的防锈处理。

2.2 工作电源:三相五线制,380V±10%,50±1HZ

2.3 必需的电气与油路系统保护功能。

2.4 设备应是标准产品,选自制造商公开发布的产品样本。

2.5 投标方应提供所选设备的能量调节围及部分负荷性能曲线图(按冷却水温度稳定和变化两种情况)。

2.6 设备本体、电气、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已执行的最新版本国家标准的标准和规。

三风机盘管技术要求:

5 基本要求

5.1 风机盘管必须为经用户认可的符合系统冷热量设计要求的产品。各投标方必须在

招标前提供样品,并书面详细说明用材情况。

5.2 风机盘管必须与主机为同一种品牌,并注明产地。选用经用户认可的国产名牌或

进口材质。

5.3 必须采用紫铜管且在四排以上(含四排),其中供热侧一排(靠出风口),供冷侧为

三排。

5.4 盘管在加工制作过程中应严格按规进行。

5.5盘管应按规定要求作水压和气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规规定。

5.6 产品上的标记:

每台产品都应有一块铭牌,且永久性固定在设备上,铭牌上至少应有以下

几项容:

A、招标方所确定的设备编号

B、制造厂的名称及成品和系列编号

C、设备名称

D、机组的铭牌数据

5.7 应提供备品备件和安装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规格型号按招标书要求由投标方填写。

5.8 厂家应提供不同温度下运行工况曲线。

5.9 承压:≥1.0Mpa。

5.10 所用水盘需带保温层。

5.11 噪音须符合国家标准。

四工程配套设备及安装材料

6 选型及质量要求

6.1 选用产品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并经用户认可同意。

6.2 选用的水泵、冷却塔、软化水处理、换热器等配套设备及安装材料应达到系统设计所需技术参数要求,优先选用合资或国名牌产品,设备及材料安全可靠,能满足设计运行要求。水泵选用凯泉牌,冷却塔选用良机牌,且须为总厂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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