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隆初中学生宿舍公物损坏赔偿制度(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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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隆初中学生宿舍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一、凡无故损坏公物,根据损坏程度,对责任人限期予以不同的经济赔偿,特别严重的要进行处罚。
二、赔偿内容:
1、损坏玻璃(包括消防栓玻璃),按被损坏玻璃整块赔偿。
2、损坏塑钢窗及配件(塑钢窗以215元/M2计算),视损坏程度,赔偿被损窗的20200%。
5、损坏各室三夹板门(以每扇门12020算),依据损坏程度,赔偿整扇门的25%~100%,损坏门锁赔偿10元/付,损坏门吸赔偿7元/只,损坏拉手赔偿3元/只。
10、损坏宿舍床衣橱柜、抽屉、毛巾架:
(1)损坏小梯、档板,视损坏程度赔偿202000元。
(2)折断床板中间板条,赔偿2元/根;折断横档赔偿5元/根;折断床板两侧木架赔偿20200元。
(3)折断床架赔偿50~80元。
(4)损坏床抽屉赔偿15元/只。
(5)损坏衣橱柜赔偿40~80元/只;损坏柜锁赔偿7元/付。
(6)损坏毛巾架赔偿40元/付,损坏叉衣杆赔偿5元/付。
11、损坏水暖设备:
(1)损坏水龙头赔偿7元/只。
(2)损坏塑(铁)管赔偿10元/米。
12、无故损坏、丢失清洁工具:
(1)无故损坏、丢失塑料桶,赔偿7元/只。
(2)无故损坏、丢失畚箕,赔偿3元/只。
(3)无故损坏、丢失拖把,赔偿5元/把。
(4)无故损坏、丢失纸娄,赔偿3元/只。
(5)无故损坏、丢失扫帚,赔偿3元/把。
三、赔偿款一律交学校财会室,损赔人员凭收据负责到总务处报修,如无人承担损坏责任,则由班级或宿舍集体负责赔偿。
四、本办法适用于非自然损坏公物的责任人。
为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良好品质,节约学校的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产是学校得以正常运行的物质基础,凡非正常损坏的财产均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二、无法找到责任人的由使用单位负责赔偿或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
三、实际中的运作,按照赔偿清单执行。
四、清单中末包含的部分物品的赔偿数额,视其价值及损坏程度而定。
五、损坏物品是一般还是严重由具体维修人员来决定,如有异议,交总务处决定。如无异议,则由责任人或使用单位负责赔偿或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
六、损坏物品的赔偿交款一律到财务室。凭财务室收据找有关人员维修。有关人员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完成维修,否则说明理由。
七、损坏物品的赔偿金额:如果完全损坏(不可维修)则按当时市场价赔偿,尚可维修的酌情赔偿。
八、凡因故意破坏的,除实行经济赔偿外,学校还将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九、凡班级财产保管工作搞得好的,除给予表扬还,学校还将适当给予奖励。
为管好用好学校公物,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育人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公物属于国家财产,管好用好公物是全校师生的共同职责,要关心学校,爱护公物,自觉同破坏公物现象作斗争。
二、损坏公物,要及时报告后勤处
属于正常损坏,经后勤处审查,报分管校长签字可免予赔偿。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破坏的,加倍赔偿,并视情况按学校规定给予适当的校纪处分。
三、教室、办公室的公物,由班主任、教研组长负责管理。如有损坏,落实责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该室集体赔偿。
四、班级公物,实行责任制。包干到学生个人,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提倡自觉修理,自觉赔偿。严禁随意更换桌凳,更换的要先落实赔偿,再调换桌凳。后勤处追查班主任,班主任落实责任人,查不出来的由班集体负责赔偿。
五、特种教室的公物,由科教室负责人管理,损坏或丢失的后勤处追查负责人,负责人追
查责任人,查不出的有负责人赔偿。后勤处学期初要和负责人签定物品管理责任书,落实管理物品的质量、数量。
六、赔偿由后勤处写出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字,由会计室执行。交款应持现金按时交会计室。
三、所在班级应经常关注学校公物的维护情况,发现损坏及时查处并报总务处核价赔偿,三日内不报并查无此人,根据《澉浦中学校产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室内将由班级集体赔偿,对积极查处并已赔偿的损坏公物,考核时将不予扣分。
四、凡有下列情形者,将依据《澉浦中学学生违纪犯规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1、故意破坏学校公物,并在广大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2、有人证、物证而拒不承认者。
3、知错不改,认错态度恶劣或重犯者。
损坏公物赔偿制度_规章制度_管理条例_东莞市大岭山中学
为维护国家财产,保持校舍的整洁,对损坏公物者除进行教育外,并给予责令赔偿处理,以达到教育目的。在全校树立“爱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1、损坏学校财物、校舍、墙壁、配备的照明、水电设备要赔偿。
1)、因责任事故,损坏公共财物,按价赔偿。
2)、故意损坏加倍赔偿,情节恶劣者,除赔偿外,学校还将给予纪律处分。
3)、因工作失误损坏的,依情况不同酌情处理。
2、各班使用的公物,由班任负责保管,公物损坏,若追查不出个人,则由班集体赔偿。
3、学生宿舍的公物,由寝室长负责保管,公物损坏,若追查不出个人,则由整个宿舍住宿人员集体赔偿。
4、学生毕业和工作人员调出,所借用公物要如数归还,不得带走或转借他人,缺少或损坏的要按价赔偿。
5、赔偿物品价格由公物保管员提供,会计开收据发票。
6、对维护公共财产、积极与损坏公物行为作斗争,揭发、报告损坏公物者,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