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见证取样送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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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见证取样送样方案

市政见证取样送样方案

园区路(建华路-艮山东路)道路工程二期(兴建路-艮山东路)见证取样监理细则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二○一六年十一月目录一、工程概况 (2)二、编制依据 (7)三、监理目标 (8)四、见证人员安排及职责 (8)五、监理见证取样工作程序 (9)六、见证取样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0)附表 (18)见证取样监理细则一、工程概况1、工程简介工程名称:园区路(建华路-艮山东路)道路工程二期(兴建路-艮山东路)建设单位:杭州市江干区艮山东路北区块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勘测单位:浙江省地矿勘察院监理单位:浙江省省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杭州下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监督单位:杭州市江干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程施工范围:施工招标范围内的排水、管道、桥梁等。

质量目标:合格。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于2016年11月10日开工,2017年8月10日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工程情况概述(一)道路工程1、平面设计:园区路(建华路-艮山东路)道路工程二期(兴建路-艮山东路)北起兴建路,南至艮山东路,全长约825米,里程范围为K0+303.722~K1+128.587,道路标准段红线宽28米,在道路里程K0+323.5设七号港桥一座。

设计道路与现状艮山东路接顺。

2、纵断面:道路最小纵坡为0.3%,最大纵坡为2.0%;最小坡长18.587m(接现状艮山东路处),最大坡长126.5m。

3、横断面:道路标准横断面:3m(人行道)+22m(车行道)+3m (人行道)=28m。

4、道路横坡:车行道:1.5%,采用直线型横坡。

人行道:1.5%,采用直线性横坡,坡向车行道。

5、路面结构:机动车道路路面为: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SBS改性)+乳化沥青(0.5±0.1L/m2)+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玻纤格栅+乳化沥青(1.1±0.1L/m2)+17cm水泥稳定碎石+18cm5%水泥稳定碎石+≥80cm糖渣。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方案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方案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方案一、背景及目的在各种工程项目中,对于材料、产品等进行取样送检是非常关键的环节。

为了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我们需要制定一份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方案。

该方案旨在明确参与方责任和要求,以及具体的操作流程,从而保证取样过程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二、计划原则1.合规性原则:本计划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和合同要求制定,并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合规性要求。

2.准确性原则:通过采用先进的取样设备和方法,保证所采样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可追溯性原则:为了能够追溯取样过程,我们会记录相关数据和信息,并确保取样过程的可追溯性。

三、计划内容1.见证人员的确定:a) 见证人员的资质要求:见证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关证书或执照。

b) 见证人员的任务:见证人员将参与取样现场,并确保取样过程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c) 见证人员的数量:根据具体项目需求,确定适当数量的见证人员参与取样现场。

2.取样设备和方法的选择:a) 取样设备:根据所需取样的特性和要求,选择适当的取样设备,如采样器、容器等。

b) 取样方法:根据不同的取样对象,采用合适的取样方法,如随机取样、区域取样等。

3.取样现场的准备:a) 取样点的确定:根据取样要求,确定合适的取样点,并标明具体位置和编号。

b) 取样容器的准备:检查取样容器的完整性和清洁度,并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

4.取样流程:a) 取样前准备:见证人员在现场到位后,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佩戴个人防护装备、核对取样点等。

b) 取样过程:见证人员通过合适的取样设备和方法,按照规定的取样数量和要求进行取样。

c) 取样记录:见证人员应当详细记录取样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包括取样时间、地点、环境条件等。

5.取样样品的封存和标识:a) 样品封存:取样完成后,见证人员应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并尽快将其封存,以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损坏。

b) 样品标识:每个样品都应有明确的标识,包括取样时间、地点、编号等关键信息。

见证取样方案

见证取样方案

见证取样方案见证取样方案1一、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目的保证试件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防止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用于本工程,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涉及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材料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经现场监理见证取样后,应到委托人委托的通过计量认证的并具有建设工程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①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②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

③砂、石常规检验。

④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

⑤简易土工试验。

⑥混凝土掺加剂检验。

⑦《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规定的建筑节能材料。

⑧防水材料。

⑨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及材料。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监理人员:(见证人员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时间:从材料或半成品进场后至该材料或半成品用于本工程前。

五、见证取样人员的基本要求及职责(一)见证取样人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必须具备见证资格。

2.必须具有见证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书。

3.见证人员名单必须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本工程的质监站。

(二)见证取样人员的职责:1.见证人员应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试样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签字,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3.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应在送检委托单上签字。

4.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其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六、见证取样和送检对试件、试样的.要求1.见证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试块采用刻划标识,否则视为无效试块,其他材料可采用标签标识。

刻划标识应包括下列内容:①砼试块类型及组号、强度等级、部位、浇捣日期。

②试块多于一组时,必须标明组号以区分不同时间段(或轴线区间)浇捣的砼。

③标养试块应在试块左上方加刻“B”,同条件试块标识加刻“T”,拆模试块加刻“C”2.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方案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方案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方案一、前言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方案旨在确保取样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后续的检测工作提供有力的依据。

本方案将详细介绍见证取样的目的、步骤和注意事项,以保证取样过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目的见证取样的目的在于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准确反映被测物质的真实情况,并满足后续检测工作的要求。

通过见证取样,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取样过程中的干扰因素,提高取样结果的准确性。

三、步骤1. 确定取样地点和时间:根据被测物质的特点和要求,选择适当的取样地点和时间。

取样地点应代表被测物质的整体情况,避免特殊区域或异常点的影响。

2. 取样器具准备:选择合适的取样器具,并确保其清洁、无污染。

根据被测物质的性质,选择适当的器具材质,避免与样品发生反应或污染。

3. 取样前准备:在取样前,先将取样器具进行洗净并风干。

同时,确保操作人员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以避免外界环境对样品的污染。

4. 取样过程:a. 使用洁净的取样器具,从被测物质中取得适量样品。

b. 根据取样标准或要求,进行取样量的准确控制,确保取得的样品具有代表性。

c. 取样过程中,应尽量避免空气、水分或其他杂质的污染。

5. 样品保存和运输:a. 取样完成后,将样品放入标有相关信息的密封容器中,并确保密封性和标签的清晰可辨。

b. 样品的保存和运输应遵循相关规范和要求,确保样品的稳定性和完整性。

四、注意事项1. 操作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取样操作流程,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2. 取样过程中,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避免对样品的污染。

3. 在取样过程中,应避免突发状况或其他因素的干扰,确保取样过程的顺利进行。

4. 取样器具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避免材质对样品的污染。

5. 样品的保存和运输应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避免样品的变质或损坏。

五、总结见证取样是确保取样过程准确可靠的重要环节,通过科学规范的操作,可以保证样品具有代表性,并为后续的检测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

见证取样送样细则模版(3篇)

见证取样送样细则模版(3篇)

见证取样送样细则模版一、目的和范围本细则旨在规范见证取样送样的操作流程,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适用于各种见证取样送样工作的过程管理和操作规范。

二、术语和定义1. 见证取样:由见证人员亲自参与和监督的样品取样过程。

2. 送样:将取得的样品送交到指定的实验室或相关部门进行检测或分析。

三、操作流程1. 见证取样:(1)见证人员应事先了解被见证单位的样品取样计划和要求;(2)见证人员应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应的见证取样工具,如采样器、容器等;(3)见证人员到达现场后,应与被见证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协商和确认,确保取样过程的顺利进行;(4)见证人员应监督和记录整个取样过程,确保取样的公正、科学和可靠;(5)在取样完成后,见证人员应核对取样样品的标识和数量,并与被见证单位的工作人员签署样品接收确认书。

2. 送样:(1)将取样样品按照被见证单位的要求进行正确的包装和标识;(2)填写送样单,并注明取样地点、时间、见证人员等相关信息;(3)将取样样品送交到指定的实验室或相关部门;(4)与实验室或相关部门进行确认并取得相应的收样凭证;(5)及时将收样凭证和送样单归档,保留相关的样品信息和记录。

四、见证取样注意事项1. 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取样过程和操作流程;2. 见证人员应按照被见证单位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取样工具和容器;3. 见证人员应随时保持观察和监督,并记录取样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操作细节;4. 见证人员应与被见证单位的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解决问题和解答疑问;5. 见证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措施,确保自身安全和样品的完整性和质量。

五、送样注意事项1. 送样人员应确保正确填写送样单,准确记录取样地点、时间和见证人员等相关信息;2. 送样人员应按照被见证单位的要求进行正确的包装和标识,以防止样品的损坏或交叉污染;3. 送样人员应及时将取样样品送交到指定的实验室或相关部门;4. 送样人员应与实验室或相关部门进行确认并取得相应的收样凭证,以确认样品的交接和接受情况;5. 送样人员应将收样凭证和送样单归档,保留相关的样品信息和记录。

青岛市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操作细则 精品

青岛市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操作细则 精品

青岛市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操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政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确保市政工程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山东省建管局《山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等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市政工程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市政工程,是指城市道路、桥梁、涵洞、地下通道、轨道交通等的新建、改建、扩建、维修(中修以上)工程。

第三条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青岛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对全市市政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具体负责市内四区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余各市(区)的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术语第四条本细则有关术语:(一)取样: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试样样品的过程。

(二)送检: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承检的全过程。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指派的取得见证员资格的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取得取样员资格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市政工程中需见证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具备市政工程检测能力的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

(四)见证人员:具备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员资格证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五)取样人员:具备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样员(试验员)资格证的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六)委托检测:是指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委托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检测机构进行的检测。

见证取样专项方案

见证取样专项方案

一、方案背景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防止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见证取样专项方案。

二、方案目标1. 规范见证取样工作,确保取样过程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代表性;2. 提高工程质量检测水平,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3. 加强参建各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检测工作顺利开展。

三、组织机构1. 成立见证取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见证取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2. 设立见证取样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见证取样工作。

四、见证取样范围1. 涉及结构安全、消防安全、节能环保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件)、部品(件)和材料;2. 关键工序、隐蔽工程及变更工程中的试块(件)、部品(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程序1. 取样前的准备工作:取样前,施工单位应将取样部位、取样时间、取样数量、取样方法等信息通知见证人员;2. 取样过程:见证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取样,确保取样过程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代表性;3. 取样记录:见证人员应详细记录取样时间、取样部位、取样数量、取样方法等信息,并签字确认;4. 取样样品的封存:取样样品应封存完好,并注明工程名称、部位、取样时间、见证人员等信息;5. 取样样品的送检:见证人员应将取样样品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六、见证取样要求1. 施工单位应配备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见证人员;2. 取样人员应在见证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取样,确保取样过程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代表性;3. 取样样品的封存、送检等环节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样品的完好性。

七、监督管理1. 见证取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见证取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方案的实施;2. 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对见证取样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3. 质量检测单位负责对取样样品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八、方案实施与总结1.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2. 方案实施过程中,各参建单位应加强沟通协作,确保见证取样工作的顺利进行;3. 方案实施结束后,对见证取样工作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类似工程提供参考。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模板(2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模板(2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模板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指导取样送检工作,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追溯性,保证检测结果真实有效。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取样送检的工作场所。

二、工作责任1. 取样人员负责根据需求收集样品,并确保取样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2. 检测人员负责对取样样品进行检测,并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3. 监督人员负责对取样和检测过程进行监督,并记录相关信息;4. 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整个取样送检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三、取样方案1. 根据检测要求和标准,编制详细的取样计划;2. 确定取样点位和次数,并记录在取样计划中;3. 根据取样计划,制订取样方案,包括取样工具、容器等的选择和使用方法。

四、取样操作1. 取样前,取样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2. 取样人员应按照取样方案规定的取样方式、时间和地点执行取样操作;3. 取样人员应确保取样工具和容器的清洁和无污染,并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4. 取样时,取样人员应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采样量的准确性;5. 取样完毕后,取样人员应按照要求进行样品标识,并记录取样相关信息。

五、送检操作1. 取样人员应将取样样品及时送至检测实验室;2. 送检时,取样人员应与检测人员一同前往实验室,并确保样品的安全和完整性;3. 检测人员应按照标准和检测方法进行样品的检测操作;4. 检测人员应记录检测参数和结果,并制作检测报告。

六、记录与追溯1. 取样人员和检测人员应在各自的记录表中详细记录取样和检测过程;2. 记录内容包括取样时间、地点、样品特征、取样人员和检测人员的信息等;3. 取样人员和检测人员应保留相关记录和样品,以备追溯和核查。

七、培训与评估1. 全体取样人员和检测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本制度的要求和操作规范;2. 定期组织培训,对取样人员和检测人员进行操作技能和知识的评估,以确保工作质量的可控性和稳定性。

八、监督与管理1. 部门负责人应监督和管理取样和检测工作,确保工作的规范执行;2. 监督人员应对取样和检测过程进行监督,并记录相关信息;3. 检测实验室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接受相关监督和评估。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范本(2篇)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范本(2篇)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这份文件旨在确保取样和送样的过程能够准确、可靠地进行,以保证样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取样和送样的场合。

二、定义和角色1. 取样人员:负责在指定地点、时间,按照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取样。

2. 见证人员:独立观察并确认取样过程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3. 送样人员:将取得的样品正确、快速地送至指定实验室或部门。

三、见证取样流程1. 见证人员在取样开始之前,与取样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取样的目的、要求和方法。

2. 取样人员在取样前,必须准备好所有必要的取样工具和容器,并经过相关培训和授权。

3. 见证人员在取样过程中,全程观察,确保取样人员操作规范,按照要求采集样品。

4. 取样人员按照规定的取样点和数量,以合适的方法进行取样,同时注意避免任何可能引起样品污染的行为。

5. 见证人员在取样过程中,可以对取样人员的操作进行交流、提问,确保取样过程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6. 取样结束后,取样人员将样品放入指定容器,并密封、标注好取样信息,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7. 见证人员在取样结束后,对整个取样过程进行确认,并对样品的容器和标识进行核对和签字。

四、送样流程1. 送样人员在取样结束后,将样品迅速且安全地送至指定实验室或部门。

2. 送样人员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标识、包装和安全规定,避免样品的丢失、破损或污染。

3. 送样人员在送样时,必须将样品的相关信息和要求清晰填写在送样单上,并将送样单正确附着于样品容器上。

4. 送样人员在到达实验室或部门后,将样品交给指定的接收人员,并在接收人员的协助下检查样品的完整性和数量。

5. 接收人员在收到样品后,必须及时进行记录和处理,并保证样品的存放和保存符合相关规定。

五、不良事件处理1. 若发生任何样品损坏、遗失、污染等情况,相关人员必须立即上报,记录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处理措施。

2. 相关部门需要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估,并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模版(6篇)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模版(6篇)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模版第一条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凡本工程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工作,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本制度所称见证取样送检是指在项目监理机构见证人的监督下。

由承包单位的取样人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送检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人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

取样人由承包单位选派实验室人员或专职质检人员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合格后担任。

项目监理机构对承担试验的检测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对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审核:(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3)、实验室的管理制度;(4)、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5)、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项目监理机构将审核合格的送检检测单报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得到认可,同时将负责本项目的见证人在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第八条项目监理机构将获得质量监督机构认可的检测单位见证人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第九条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接到承包单位要求见证____后,由负责本项目的见证人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

第十条见证取样的样品,由承包单位装入木箱,见证人加封,不能装入箱中的试件,由见证人贴上专用加封标志。

取样人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和取样人签字。

见证人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纳入施工技术档案盒监理档案。

第十一条见证取样的样品,送检时应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送检单”,由项目监理机构盖上“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人和送检人签字。

第十二条见证取样的频率,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执行相关规定;施工承包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执行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

第十三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结构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添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范本(5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范本(5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确保取样过程中的公正性、可靠性和准确性,规范取样过程以及后续的送检工作,确保样品能够按照要求进行检测,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取样和送检的工作。

三、主要内容:1. 取样人员的资格要求:- 取样人员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接受相应的培训。

- 取样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标准操作规程,保证取样过程的规范性和可靠性。

2. 取样方法:- 取样前应仔细阅读相关的取样要求和检测要求,根据要求确定取样的方法和样品的数量。

- 取样过程中应确保采样容器的清洁和密封性,避免污染和样品交叉污染。

3. 取样见证:- 对重要样品或需要特殊处理的样品进行取样见证,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

- 见证人员应全程参与取样过程,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4. 取样记录:- 取样人员应记录取样的时间、地点、样品的名称、数量等必要信息,并签名确认。

- 取样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取样过程中的问题和特殊情况。

5. 样品标识和保管:- 取样完毕后,应对样品进行标识,标明样品的名称、取样日期和取样人员。

- 样品应妥善保管,避免样品丢失、损坏或被污染,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代表性。

6. 送检要求:- 根据检测要求,将样品送交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检测。

- 送检时应填写样品送检单,并注明样品的相关信息和检测要求。

7. 处理异常情况:- 在取样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和报告,确保问题的及时解决和纠正。

四、违规处理:对于不按照本制度进行取样和送检的人员,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进行修订,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以上是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范本,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并结合公司内部的具体要求进行制定。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范本(2)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确保取样和送检过程的公正、准确和可靠,促进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效益化,制定本制度。

一建市政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正确做法

一建市政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正确做法

一建市政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正确做法市政见证取样和送检是市政工程施工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其正确的操作流程和方法可以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下面是一建市政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正确做法:1. 确定取样位置: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取样位置。

取样点应当覆盖施工过程中的各个工序和关键部位。

2. 准备工具和材料:取样前,确保准备好必要的工具和材料,如样品容器、密封袋、标签、笔记本等。

3. 进行现场检查:在取样前,对施工现场进行仔细检查,包括环境卫生、施工质量、材料标识等。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记录并报告相关部门。

4. 确定取样数量:根据施工规模和工程要求,合理确定取样数量。

一般情况下,应尽可能多取样,以提高检测的准确性和代表性。

5. 进行取样操作: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取样操作。

取样时要注意避免外界污染和杂质的混入。

6. 标识和封存样品:每个样品都应进行标识,包括工程名称、取样点位置、取样时间等信息。

同时,将样品密封并记录好封存信息。

7. 编制样品送检清单:根据取样点信息和工程要求,编制样品送检清单。

清单上需详细列出每个样品的信息和要求。

8. 选择合格实验室:选择合格的实验室进行样品检测。

实验室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能够准确、及时地完成检测工作。

9. 安全运输样品:在样品送检前,确保样品的安全运输。

避免样品受损或污染,影响检测结果。

10. 跟踪检测结果:及时关注检测结果,根据结果进行必要的整改和调整。

对于不合格的样品,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以上是一建市政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正确做法,通过遵循正确的操作流程和方法,可以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市政工程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2024年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范例(四篇)

2024年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范例(四篇)

2024年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范例一、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现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及取样的随机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设计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设计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

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送样人员签字。

材料进场要登记台账,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账。

四、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由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7、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8、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程序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的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六、见证人员的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范本(3篇)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范本(3篇)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范本为保证式样能真实代表母材质量状况,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根据国家关于建筑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的相关规定,由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人员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并送至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呢对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上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授权见证人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持证取样人员在现场取样,同时,也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授权见证人的见证下送至由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测试。

一、见证取样、送样范围1、见证取样的程序(1)建设单位应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2)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3)见证人应对试件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5)检测单位应在检测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发生式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建设工程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2、见证取样范围(1)用于工程结构的所有混凝土试块;(2)用于工程的所有砂浆试块;(3)用于工程架构的所有钢筋及连接头试件;(4)用于墙体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的水泥;(6)用于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7)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2)必须由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施工专业知识;(3)必须具有建设单位的见证人书面授权书;(4)必须向质监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授权书;2、见证人的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2)见证人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3)见证人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式样送至检测单位;(4)由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必须亲自封样;(5)见证人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并出示“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6)鉴证人员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由法律责任。

市政道路工程见证取样计划

市政道路工程见证取样计划

市政道路工程见证取样计划为贯彻《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建【2000】211号文《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技术特点特制定本见证取样计划,用以本工程见证取样试验工作的指导。

1.见证取样的范围:凡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均应做见证取样(涉及结构安全试块、试件和材料都应做见证取样),以保证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

2.见证取样规则、方法:2.1见证人员按规定备案并通知有关单位;2.2见证取样数量为30%;2.3见证人员应对见证取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将见证人所作记录归档;2.4对试件要做好标识、封志、标明工程名称、取样日期、样品名称、数量及有见证人签名;2.5检测单位应有相应资质、检测单位应按委托单检查试件上的标识和封套,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检测。

检测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检测报告应科学、真实、准确、可靠。

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2.6应有定期试验结果的比对资料,为抽样试块与质量控制试块的评定结果的比较,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以下试块、试件、材料必须做见证取样。

3.以下市政工程材料必须做见证取样3.1沟槽开挖及井室回填的素土、砂砾石;3.2井室所用的水泥、砖块、钢筋、砂、碎石;3.3井室砌筑的砂浆试块;3.4钢筋混凝土盖板、井室混凝土试块;3.5结构层的水泥稳定土;3.6路面沥青混凝土;3.7电工套管、电线电缆、UPVC波纹管、人行道砖等其他国家规定必须送检复试的材料。

4.见证取样的材料、试块及要求4.1素土、砂砾石的取样:①依据《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中规定:路基压实度每1000m2、每压实层抽检3点;基层压实度每1000m2,每压实层抽检一点;沥青面层压实度每1000m2测一点。

见证取样送样细则范本(2篇)

见证取样送样细则范本(2篇)

见证取样送样细则范本一、绪论为确保取样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公正性,特制定本见证取样送样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实验室和检测机构的取样工作。

二、取样方法1. 取样人员应持有相关资质和证书,具备取样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 取样前,应检查取样设备的完好性和可用性,确保取样过程不会对样品产生污染或损害。

3. 取样人员应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包括手套、口罩、帽子等,以减少人为污染的可能性。

4. 取样时应根据取样的目的和要求,在统一的取样点进行,避免取样点的选择和位置带来的偏差。

5. 取样时应遵循统一的取样流程和方法,确保每个样品的取样量和取样位置的一致性。

6. 取样时应仔细记录有关信息,包括取样时间、地点、天气等环境条件,以便后续分析和判断。

三、取样设备和容器1. 取样设备应经过合格的校准和验证,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取样设备应与待取样品相容,不产生反应或污染。

3. 取样容器应具备密封性和耐腐蚀性,确保样品在取样和运输过程中不受外界条件的影响。

4. 取样容器应在取样前进行内部清洁和消毒,以防止污染。

四、取样程序1. 取样前应进行若干次预冲,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一致性。

2. 取样人员应根据取样工作的要求,确定所需的取样量和取样频率。

3. 取样时应选择合适的方法和工具,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4. 取样时应根据不同的取样对象,采用不同的取样方式,如表面取样、深度取样等。

5. 取样时应避免取样工具直接接触样品,以减少人为污染的可能性。

6. 取样后应立即进行样品的封存和标识,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追踪性。

五、取样现场管理1. 取样现场应干净整洁,无异味和污染源,以确保取样的可靠性和环境的安全性。

2. 取样现场应设置专门的标识和指示牌,明确取样区域和注意事项。

3. 取样时应避免人员的交叉污染,确保每个取样点的独立性和代表性。

4. 取样现场应设置专门的样品收集区域和存储区域,确保样品的安全、有序和可追溯。

六、取样记录和报告1. 取样人员应及时、准确地记录有关取样的信息,包括取样点的编号、位置、取样时间、环境条件等。

市政工程见证取样方案

市政工程见证取样方案

市政工程见证取样方案1.背景与目的市政工程的建设是城市改善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取样是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和评估的重要环节。

市政工程取样方案的设计与执行,对于保障建设质量、促进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取样范围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城市管道、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燃气管道等设施。

取样范围包括建设前、中、后的各个环节,覆盖建设材料、施工工艺、设施运行情况等多个方面。

3.取样目的市政工程取样方案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市政工程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保障市政工程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4.取样程序第一步:确定取样点根据市政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取样点的位置和数量,确保取样点的代表性和随机性。

第二步:制定取样计划根据市政工程的建设阶段和具体要求,制定取样计划,包括取样时间、取样人员、取样工具等。

第三步:进行取样在取样计划的指导下,进行取样工作,保证取样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步:标识取样对取样进行标识,确保取样的可追溯性和可比性。

第五步:送样检测将取样送至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保证取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六步:报告分析依据检测结果,组织进行报告分析,从而评估市政工程的质量状况。

5.取样方法(1)现场取样根据实际情况,在市政工程建设现场进行取样。

(2)实验室取样将取样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获取定量数据。

(3)问卷调查取样对市政工程相关人员进行问卷调查,获取定性数据。

6.取样要求(1)取样应该保证取样点的代表性和随机性,确保取样的结果能够代表整体情况。

(2)取样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取样应保证取样标识的清晰和准确,确保取样的可追溯性和可比性。

(4)取样后应及时送样检测,确保取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取样管理(1)建立取样登记制度,确保取样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比性。

(2)建立取样档案,对取样结果进行记录和保存,确保取样结果的可追溯性和可比性。

(3)建立取样标本库,对取样标本进行保存和管理,确保取样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比性。

市政道路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市政道路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市政道路见证取样送检计划XXX组团主干道路及桥梁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已编制并审批通过。

该工程位于XXX西区,包括道路总长约1500米,桥梁3座,最大单跨14米。

道路分近远期阶段实施,工程为一期道路,桥梁一次性实施到位。

主干路道路工程主要包括吉英路和万安路,吉英路长约840米,宽24米,万安路长约687米,宽24米,均为校内主干路。

主干路桥梁工程主要包括万安路15号桥、和吉英路16号桥、17号桥。

见证取样依据包括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条文、经有关部门批准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说明等设计资料、《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技术标准、规程等。

其中,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和《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08)。

见证取样和送检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职责,要求严格,以确保取样和送检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取样和送检的范围、程序及承担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单位也需要明确确定。

本工程的道路、排水、桥梁除主材外的其他试验取样频率以及各种桩的取样频率也需要规定。

最后,本工程的试块、试件等材料的取样制作要求也需要明确。

通过以上的计划和规定,可以有效地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以下是修正过的文章: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20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5)、《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52-2006)、《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8)、《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18-2012)、《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T27-2014)、《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2002)、《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201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79-2012)、《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106-2014)是建筑工程中必须遵守的标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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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路(建华路-艮山东路)道路工程二期(兴建路-艮山东路)见证取样监理细则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二○一六年十一月目录一、工程概况 (2)二、编制依据 (7)三、监理目标 (8)四、见证人员安排及职责 (8)五、监理见证取样工作程序 (9)六、见证取样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0)附表 (18)见证取样监理细则一、工程概况1、工程简介工程名称:园区路(建华路-艮山东路)道路工程二期(兴建路-艮山东路)建设单位:杭州市江干区艮山东路北区块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勘测单位:浙江省地矿勘察院监理单位:浙江省省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杭州下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监督单位:杭州市江干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程施工范围:施工招标范围内的排水、管道、桥梁等。

质量目标:合格。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于2016年11月10日开工,2017年8月10日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工程情况概述(一)道路工程1、平面设计:园区路(建华路-艮山东路)道路工程二期(兴建路-艮山东路)北起兴建路,南至艮山东路,全长约825米,里程范围为K0+303.722~K1+128.587,道路标准段红线宽28米,在道路里程K0+323.5设七号港桥一座。

设计道路与现状艮山东路接顺。

2、纵断面:道路最小纵坡为0.3%,最大纵坡为2.0%;最小坡长18.587m(接现状艮山东路处),最大坡长126.5m。

3、横断面:道路标准横断面:3m(人行道)+22m(车行道)+3m (人行道)=28m。

4、道路横坡:车行道:1.5%,采用直线型横坡。

人行道:1.5%,采用直线性横坡,坡向车行道。

5、路面结构:机动车道路路面为: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SBS改性)+乳化沥青(0.5±0.1L/m2)+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玻纤格栅+乳化沥青(1.1±0.1L/m2)+17cm水泥稳定碎石+18cm5%水泥稳定碎石+≥80cm糖渣。

人行道道路路面为:6cm仿石条纹砖人行道板+3cmM10水泥砂浆+15cmC15砼+10cm级配碎石+≥30cm糖渣。

6、路基:⑴土质路基压实度(采用重型击实标准),土路基压实度不小于90%,回弹模量不小于20Mpa。

车行道、人行道下填方路基采用塘渣填筑压实,塘渣分层松铺厚度不大于30cm,最大粒径不大于10cm,含泥量不大于12%;车行道塘渣层最小厚度80cm,人行道塘渣层最小厚度30cm,否则进行超挖。

填方段自路面结构层地面以下0~80cm 范围内压实度不小于94%, 80cm-150cm范围内,压实度不小于92%,挖方段0~30cm范围内压实度不小于94%,挖方段30cm~80cm范围内压实度不小于94%。

⑵路基填筑前应清除表层不小于50cm,如遇耕值土及其他非适用材料则全部清除,并碾压密实。

垫层填筑材料选用具有一定级配的塘渣。

7、水泥搅拌桩水泥搅拌桩的水泥掺量以试验确定,加固后土体28天无侧限抗压强度不低于 1.5MPa。

搅拌桩加固处理,应根据工程实际合理制定水泥浆水灰比,搅拌桩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

(二)排水工程1、本工程为园区路(建华路-艮山东路)道路工程二期(兴建路-艮山东路),其给排水专业的设计范围从桩号为K0+035.22至桩号为K1+156.742路段的雨水、污水排水设计,设计原则为雨水、污水分别排放的完全分流制。

2、根据污水规划及污水汇水范围,本工程雨水管道分三个排水系统:兴建路~红建路:雨水管布置在道路中心线下,雨水管道收集路面及道路两侧地块雨水后,排入七号港;红建路~华家竹园路:雨水管布置在道路中心线下,雨水管道收集路面及道路两侧地块雨水后,排入红建路规划雨水管中;华家竹园路~艮山东路:雨水管布置在道路中心线下,雨水管道收集路面及道路两侧地块雨水后,排入华家竹园路规划雨水管中。

污水管道分两个排水系统:兴建路~红建路:污水管布置在道路中心线以西9.0米处,污水管收集道路两侧地块污水后,接入红建规划污水管中;红建路~艮山东路:污水管布置在道路中心线以西9.0米处,污水管收集道路两侧地块污水后,接入红建路规划污水管中。

3、管材与基础:本工程雨﹑污水管采用钢筋混凝土管,采用承插式“O”型橡胶圈接口,D200~D1000管道采用钢筋砼承插管采用1350砼基础,D1200管道采用钢筋砼承插管采用1800砼基础。

4、检查井:采用砖砌或钢筋砼,砖砌井室用MU15砼实心砖砌砖,钢筋砼井室用C25钢筋砼,检查井都采用C25钢筋砼底板及顶板,100厚C15素砼垫层。

井筒采用M10水泥砂浆﹑MU15砼实心砖砌筑。

检查井井盖采用钢纤维混凝土材料,井座采用铸铁材料。

并在检查井井筒距地面150mm处安装高强度尼龙安全护网,8只不锈钢挂钩固定。

雨水口采用平篦式。

5、其他事项(1)雨水口采用平篦式单篦雨水口,道路最低点采用平篦式双篦雨水口;(2)单篦雨水口连接管采用D200钢筋混凝土管,坡度为1.0%,双篦雨水口采用D300钢筋混凝土管,坡度为0.5%;(3)道路纵坡最低处及交叉口最低点处设置的雨水口位置不应移动,其准确位置需按道路纵断面及交叉口竖向设计图确定;(4)除落底检查井外,雨污水检查井均需做流槽。

检查井落底50cm,雨水口落底30cm。

(5)车行道上的检查井井盖采用D400级钢纤维混凝土材料,其余采用C250级。

检查井井座采用铸铁。

井盖上标识管线类别,井盖下方设防跌落装置及标识牌;(6)雨水口预留管处,其位置偏移检查井2米,便于施工,车行道上雨水口均采用I级钢纤维混凝土水篦盖;(7)所有检查井的井顶设计标高如与道路设计图不符时,应以相应位置的道路设计地面标高为准,位于道路上的检查井井盖接触面必须加工精细,确保安装平稳;(8)现状红建路下有暗渠,施工时复测暗渠底标高,并按图纸连通;(9)雨水口连接管起端覆土应大于等于80cm,否则采用加固措施;(10)施工时如发现与现场实际情况有出入及遇有特殊情况时,应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三)桥梁工程本工程在道路里程K0+323.5设七号港桥一座,桥梁中心桩号K0+323.5,为单跨15m上承式空腹板拱桥,全桥长25.8m,桥面总宽33.6m;桥梁中心标高为8.526m,桥梁结构设计:上部结构为单跨15m 上承式空腹板拱桥,桥梁下部结构采用重力式桥台,台身高6.683m;基础采用双排桩接承台形式,桩径为120cm,桩长为40m,为钻孔灌注桩;桩基底部进入圆砾层。

为平衡拱桥水平推力,在承台间设置系梁,系梁采用现浇混凝土结构,,系梁间距4.45m,全桥共8根。

桥梁上部结构主拱圈跨径为L=15m,净矢跨比f/L=1/6,腹拱净跨2m、2.5m,其中紧靠桥台的腹拱为三铰拱,其余腹拱均为无铰拱,腹拱净矢跨比为1/5。

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桥面铺装自下而上为:4cm细粒式SBS改性沥青砼(AC-13C)+8cm粗粒式沥青砼(AC-25C)+5%水泥稳定碎石填料。

栏杆采用青石栏杆。

二、编制依据根据园区路(建华路-艮山东路)道路工程二期(兴建路-艮山东路)施工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的所列要求,在严格遵守有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的前提下,按市政工程施工与组织的一般程序,编制本工程的监理见证取样方案。

(一)所涉及的图纸、文件如下:1、园区路(建华路-艮山东路)道路工程二期(兴建路-艮山东路)的施工招标文件及补充招标文件。

2、浙江省地矿勘察院提供的园区路(建华路-艮山东路)道路工程二期(兴建路-艮山东路)工程设计施工图。

(二)所涉及的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如下:1、浙江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的通知(建建[2000]185号)2、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的通知(建发[2000]211号)3、《砼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4、《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2010)5、《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6、《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7、《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9、《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1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T-2013)11、《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33\T1104-2014)12、已批准的《监理规划》13、本公司的工作标准、质量文件和程序文件14、国家、地方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和标准。

三、监理目标:1、严格落实材料进场验收制度,形成材料质量控制体系。

2、通过材料进场检查、见证取样复试、报审、监理审批等程序,确保所有使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材料都为合格产品,杜绝不合格材料流入本工地、用于本工程。

四、见证人员安排及职责1、试样、试块的见证:根据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安排计划,委托桑国峰同志为本项目的见证员。

2、见证人员的工作内容及职责●参与对选用实验室或检测单位的资质审查●参与对施工单位送检方案的审查。

●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实施见证。

●对施工单位的材料复试取样或试块制作等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监督施工单位取样、送样过程中对有关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

●和取样人员一起在试样试件上或其包装上做出标示、封记。

●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并在委托单上签字、盖章。

●负责对实验结果信息的跟踪,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情况。

五、监理见证取样工作程序(一)材料见证取样送样程序①、材料进场检查:材料进场后,督促施工单位堆放到指定的材料堆放的点(库),并核对包装、标牌和外观质量,根据质保书、准用证、合格证等核对材料产地、厂家、规格,特殊或新型材料应收集其产品说明书、行业规范等。

②、外观检查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按规定对材料进行取样,监理人员对取样进行见证,并详细记录;③、监理同时按要求对平行抽检(10%)试样由指定的检测中心进行现场取样抽检试验;④、复试合格后监理审批同意使用于本工程。

具体流程如下:(二)试块见证取样送样程序(三)见证存样送样编制台帐和旁站日记:1、建筑材料台帐登记,由专业监理编制登记;2、各种试块、试件的监理见证取样、送样及复试结果应登记台帐管理,台帐格式为自编制,应包括序号、抽样部位、设计强度、成型日期、试验日期、龄期、试验结果等子项。

台帐设置应从委托试验单签认时开始登记,在复试审核后登记完成,反复循环;3、监理见证取样及送样过程视为监理旁站监理,见证监理人员应记好旁站日记。

项目总监应对指定的监理见证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委托抽样单所填各子项进行审查确认后,进行签字,并加盖项目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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