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学]西方文学中的复仇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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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学中的复仇主题
【摘要】复仇记载了人类悲苦的心灵历程,是一种超越国家的文学主题,它能反映不同民族的文化精神和价值取向。在西方叙事文学中,有许多不朽的以复仇为主题的作品,这类作品在西方文学史上占据重要地位。本文将复仇分为血亲复仇、痴心女子负心汉式复仇、第三类复仇,以复仇为主线对于文学作品进行分析,发掘人性的美与丑。
【关键词】复仇;西方文学;人性
一、引言
在西方文学中,有许多不朽的以复仇为主题的作品。作为一种直接而又原始的解决矛盾的方式,复仇或直接或隐晦地出现在西方各种文学作品中。研究复仇能够发现人性的优点与缺点,从中发掘人性的悲与美。
二、不同模式的复仇
复仇是用一种超越法律的、非常规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以超常态的、极端的方式向某个对象发泄自己的不满。复仇涉及到三个因素,即:复仇者、复仇动机、复仇方式。进而在复仇的活动中展现出主人公复杂的思想斗争和人格变化。每个复仇者的方式方法都不一样,其中展现出的人性也不一样。根据复仇的原因和内容,现将复仇归纳为血亲复仇、痴心女子负心汉式复仇、第三类复仇。第三类复仇主要指除了前两种复仇以外,以捍卫个人或者群体的尊严与名誉为目的的复仇。
1、血亲复仇
在这三种复仇方式中,血亲复仇最为惨痛。其中代表作当属古希腊悲剧作家埃斯库罗斯的《俄瑞斯特斯》。其中血亲复仇的悲剧有某些连锁效应。旧复仇带来新的复仇,主人公在复仇的漩涡里面越陷越深,不能自拔,逃不脱悲剧的命运。阿伽门农的妻子之所以杀夫是为了被丈夫杀死祭神的女儿报仇。俄瑞斯特斯和姐姐又联手杀死了自己的母亲及其情人为自己的父亲报仇。吕泰涅斯特拉只把阿伽门农当做杀死自己亲生女儿的凶手,同时俄瑞斯特斯无法逃脱复仇女神的纠缠,为自己申辩的时候,也辩护说自己杀死母亲时候只是把她看做杀害父亲的凶手。反映了西方社会以血缘为主题的社会道德的“合理性”与“正义性”的矛盾冲突。他们割裂了伦理与正义,情感与公平之间的存在的联系,选择了近乎疯狂的复仇。这与西方“以血还血”的观念有关,这个观念深深地根植于西方文明。此外,俄瑞斯特斯杀其生母为父报仇后,被复仇女神追拿,于是俄瑞斯特斯请求雅典娜援助,后者决定将此案交雅典市民审判,最终俄瑞斯特斯被判无罪。正义的复仇仍要由法律来裁定是否要负责任,从而开启了用法律裁判取代血腥仇杀的先例,对后世西方文化对复仇的态度的评价有着不可忽视
的影响。古希腊神话也展示了血亲复仇的主题。墨勒阿革洛斯的几个舅舅在哄抢猎物时被外甥杀死,其母阿尔泰亚为弟报仇,焚毁象征儿子性命的木片,墨勒阿革洛斯很快身亡。娘家亲族的利益使阿尔泰亚舍弃亲子之爱,而母爱又使她产生了难以平复的心灵冲突,终究选择用自缢来解脱自酿的痛苦。同样另外一部作品也堪称血亲的复仇经典之作――《哈姆雷特》。哈姆雷特的血亲式复仇具有三层结构涵义:哈姆雷特向杀父娶母篡位的叔叔克劳狄斯复仇;大臣波洛涅斯之子雷欧提斯向哈姆雷特报杀父之仇;挪威老王被哈姆雷特的父亲所杀,其王子福丁布拉斯也具有为父复仇的义务。以哈姆雷特的复仇为主线,其他为支线。复仇不同于《俄瑞斯特斯》的连锁反应,《哈姆雷特》的复仇在于三段仇恨并行,彼此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哈姆雷特不仅仅是为了维护家族的荣耀。而且试图改变现状,肩负起保卫皇权的重担。哈姆雷特身上具有更多人的特性,更加真实。“生存还是灭亡?”可以体现出王子当时所处的犹豫、迟疑、彷徨的两难境地。他不需要去拯救这个世界,而是大仇得报的证明――虽然他复仇的悲剧性结局未能起到“重整乾坤”的实际效果,但的确证明了时代的颠倒混乱,并为他根本不可能完成的复仇使命提供了有目共睹的历史证据。相对而言,这正是哈姆雷特式的血亲复仇悲剧模式的伟大超越之处。另一方面,从悲剧意味的审美构成形式而言,正如拉法格在《思想起源论》中认定:“人使自己的激情神圣化和神圣,特别是当这些激情可以帮助他在个人的和社会的关系上保存自己的时候。‘对血的无厌的渴求’,被提升为神圣义务的复仇变成义务的第一位”。[1]
2、痴心女子负心汉式复仇
在创作的艺术审美层面上,痴心女子负心汉式复仇模式丝毫都不亚于血亲复仇模式。西方文学中的痴心女子负心汉模式也可以被称之为“美狄亚模式”。古希腊悲剧《美狄亚》中,美狄亚最大限度地惩罚“负心汉”伊阿宋,要杀死他的亦即自己的儿子。她也曾在思想感情上经历了犹豫和反复,但最后复仇的欲望压制了母子的亲情,她决意让伊阿宋断子绝孙,永远处于孤独、愧悔之中。欧里庇得斯的悲剧《希波吕托斯》、法国古典主义剧作家拉辛的《安德洛玛克》以及根据《希波吕托斯》改编的《费德拉》、美国当代剧作家奥尼尔的剧作《榆树下的欲望》等作品也凸显了这个主题。在以男权为中心的封建社会,单方面的许诺只能是男子给予而女子被动承受。女子的痴心便是对这种单方面的情感许诺的忠贞和痴心。显然,这是一种别无选
择下的单方面的痴情。而现代意义上的情爱是两相情愿的结果,不是施舍,无从索报,因而基本上不存在“背负”的问题,只有爱以外的东西才可以索报。随着西方社会文明形态的不断进化,女性的个性意识的高涨使得女性不再将自己的幸福寄托在对男子的依附上,古代意义上的“负心”与“痴心”已失去了其道德同情和道德义愤的涵义,反映在文学中也就是有关“痴心女子负心汉式复仇模式”的叙事迅速弱化、淡化。这种模式的复仇展示给人对于深陷情爱中无法自拔的一种被动的反应,有其时代的局限性。
3、第三类复仇
三、结论
培根在17世纪初,曾专门对复仇有所罗列,他将复仇分为公仇与私仇,还论析了复仇与法律的关系,总体上他是否定私自复仇的。无疑地,复了仇不过使一个人和他的仇人得平而已,但若置而不较,他就比他的仇人高出一等了,因为宽宥仇敌是君王的气概。正如所罗门所言:“人有怨仇而不报是他的光荣。”过去的事情是已经过去了,并且已经不回来了;明智的人留心现在和将来的事情已经够忙的了;所以那些沉浸于过去的人简直是枉费心机而已。含怨深而喜报复的人所度的生活是妖魔般的生活。这种人活着的时候于己不利, 死了也是于己不幸。在西方作品中,复仇悲剧的产生无可避免,不仅仅是因为主人公的性格使然,还有很多社会意识形态影响。悲剧让我们看到人性的美与丑,善与恶。文学创作中复仇已不单能从伦理上具体的是是非非、善恶美丑予以解释。另外,随着时间的变迁,以复仇为主题的文学创作在西方文学中不断衰落,这可以从任何一部西方文学史中看出来。
注释:
[1]拉法格著,王子野译.思想起源论[M].北京:三联书店,1963.
[2]赫尔曼?麦尔维尔著,罗山川译.白鲸[M].,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
【参考文献】
[1]艾米莉?勃朗特著,杨苡译.呼啸山庄[M].译林出版社,1998.
[2][法]大仲马.基督山伯爵[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
[3]拉法格著,王子野译.思想起源论[M].北京:三联书店,1963.
[4]赫尔曼?麦尔维尔著,罗山川译.白鲸[M].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