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应急预案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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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风险评估说明
依据《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预备案工作的通知》(吉安监管办[2015]54号)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2013-10-01实施)等有关规定,按照我矿实际情况,对我矿危险源辨识依据进行分析、评定和查找潜在危险因素,分析可能造成事故的触发条件,公司成立对矿山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组,并制定《白山市浑江区利锋煤矿应急预案风险评估报告》,在应急预案编制前,对各类事故的类型、原因、事故易发生的场所、事故发生的征兆和防范措施进行评估。
风险评估小组
企业概况
利锋煤矿位于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通沟街道境内,隶属浑江区管辖的乡镇煤矿,为私营企业,投产后预计有职工262人。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
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片盘阶段水平大巷与穿层石门分区开拓;通风方式为中央边界抽出式通风,反风方式为改相反转;提升方式为斜井串车提升;供电方式为双回路供电;落煤方式为爆破落煤;支护方式:采煤采用单体兀钢支护;掘进采用梯形金属支架支护和锚杆、锚喷、砌碹支护;顶板处理方式为全部陷落法。
根据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利锋煤矿瓦斯等级为瓦斯矿井。
煤层不易自燃;煤尘爆炸指数18.03%,有爆炸危险。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9.70m3/t,绝对瓦斯涌出量:0.62m3/min。
矿井最大排水量:51.8m3/h;矿井自然涌水量:最大23m3/h、最小15m3/h。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1 、根据利锋煤矿煤层赋存条件和井下生产实际,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是威胁安全生产致灾因素和重大危险源。
2 、风险分析
(1)、水灾
本矿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但随着开采活动的长期进行,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也可能变得日趋复杂,矿井充水因素主要为大气降水及浅部风化裂隙带水通过基岩裂隙间接渗入井下,威胁着本矿井的安全生产一旦发生透水事故,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矿溃泥,溃水事故多发生在采、掘工作面。
(2)、瓦斯、煤尘
本矿虽然是低瓦斯矿井,但仍有瓦斯爆炸危险,矿井瓦斯涌出形式主要表现为正常式瓦斯涌出,瓦斯涌出量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逐渐增加。在下列情况下:通风系统不合理,存在通风不良的巷道由于不合理停电、停风等情况都可能造成瓦斯积聚,引发瓦斯事故。
粉尘根据其成分不同可以造成两种危险与有害因素:职业病及煤尘爆炸。两种危险与有害因素都会危及人身健康和
生命安全。由于煤尘爆炸的特殊性,如果没有煤尘云(空气中煤尘的浓度达到或超过40g/m3,往往不会发生爆炸。一般是瓦斯爆炸后,产生煤尘云而引起煤尘爆炸。
本矿煤尘爆炸指数为23.08%,具有爆炸性,一旦发生事故,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往往造成重大的人员、财产损失。煤尘事故主要发生在采掘工作面,提升井筒,主要运输大巷。
(3)、火灾
本矿井开采煤层不具有自燃倾向性,但由于井下存在各种易燃物(坑木、油料等)和高温火源(机械摩擦火源、电器火源爆破等)导致矿井火灾的风险也相当大。火灾事故主要发生在采区内及其它通风不良的煤巷。
(4)、冒顶片帮事故
冒顶与片帮灾害是矿山企业常见的灾害之一,本矿井属残区开采,煤层顶板再生,巷道压力大,顶板管理难度较大。由于支护不及时,支护质量不合格,或支护结构不合理,往往可以导致顶板事故。顶板事故多发生在采掘工作面及巷修地点。
(5)、机械、运输事故
我矿提升方式为斜井串车提升。如果管理不到位,违章作业都可能引发机电运输事故。
(6)、电气
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或误操作,电气设备保护不全或保护失
效,都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
1水灾事故风险评估
1.1事故机理
1.1.1事故类型及危害
(1)、事故类型:水灾事故
(2)、事故危害:
1)、突发水灾造成机械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及工作面无法运转。
2)、老窖水灾造成机械设备损坏、人员伤亡。
1.1.2事故原因分析
1)、水文情况探测不清,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后预报不准确;
2)、水情水害预报不及时;
3)、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编制不详细,与实际不符合;
4)、未对工作地点进行“先探后掘”的原则;
5)、大断层内裂隙水,工作面老窖水;
6)、雨季洪水灌入采空区,通过地表裂隙进入工作面;
7)、工作面上方有小煤窖开采过的采空区,采空区内积水不清;
8)、在采掘过程中遇到构造水害,未采取措施;
1.1.3事故易发的场所
采煤工作面上、下巷、巷道内有淋水的地方、工作面上方有
采空区、相邻工作面的老窖水。
1.1.4发生事故的预兆
发生事故的预兆: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有水叫声、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
1.1.2水灾事故预防措施
1.2.1严格执行我矿制定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矿上和区队各自成立矿井防治水领导小组,各小组成员及各职能部门各尽其职,严格执行管理办法中制定的各项措施,负责提供必要的资金和物质材料准备。水灾事故小组成员,必须经常检查井下工作面的涌水情况,并做详细的工作面涌水情况记录,定期给组长汇报。水灾管理小组成员在井下发现有异常情况危及安全生产时,应将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有权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措施处理。
1.2.2严格按作业规程要和水情水害预报要求对工作面管理,工作面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必须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1.2.3在标出积水区和采空区的位置。采掘到标定的位置里,必须进行探水前进。严格按照井下防治水规程进行管理和监测,保证采掘工作面的水灾安全。
采掘工作面预防水灾事故的措施:
1)、必须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2)、工作面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