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协议4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xxx研究院

乙方:

(重庆)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

鉴于:

甲乙双方存在技术和业务的互补性以及基于前期的良好沟通基础,为进一步增强双方互信深度,充分发挥各自资源领域优势,深度发挥双方战略协同效应,为甲方全面实现国内智慧场景领域优势领先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达成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第一条战略合作协议期限

自签约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合作内容

协助甲方快速实现全国领域智慧场景领域的快速布局,协同甲方全面实现国内智慧场景领先优势地位,同时在未来双方各自优势领域探索能产生业务协同和联合变现的合作,形成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一条特殊情形所涉及限制

1、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等引起的事件,导致甲方/乙方的服务平台被攻击造成损失的,双方认同不属于相对方违约,相应损失由该相对方向侵权方主张索赔,但甲方/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及证明。

第二条知识产权

1、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构成双方之间任何知识产权的转让、授予、赠与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权利转移,乙方在此过程中所享有的仅为在甲方授权前提下

与甲方相关的知识产权及技术的使用权。

2、甲方知识产权、技术秘密、技术资料以及实施该项目过程中形成的文档、文献资料的著作权及所有权为甲方所有。

第三条保密条款与隐私策略

(一)保密条款

1.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一方(以下简称“获取方”)从另一方(以下简称“披露方”)取得的、获知的、或因双方履行本协议而共同创造且具有不可分割性的商业秘密(包括财务秘密)、技术秘密、经营信息和(或)其他应予保密的信息和资料,无论上述信息和资料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披露方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书面等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甲乙双方应共同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对甲乙双方因通过本次合作而从对方取得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以防止商业秘密被泄露、使用及被未经授权第三方知悉或使用。

3.未经信息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将对披露方的任何专有信息保密,并不使用或向任何人或实体披露这些专有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及按照法律要求、或任何监管机构要求、或按有管辖权的法院发出的命令必须披露的除外。

4、保密信息获取方应只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对商业秘密进行使用。并且获取方已促成或将促成其被告知商业秘密的雇员和顾问签署内容实质与本协议本条规定相类似的保密协议。

5、甲乙双方同意对本次合作涉及的具体合作内容、信息、商务价格以及其他的敏感信息,应严格保守秘密,如任一方泄漏上述信息,该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另一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6、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结束后10年有效。

(二)隐私策略

甲乙双方均重视个人用户隐私保护,鉴于双方合作特性,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所采取的适用于双方的隐私策略包括但不仅限于:

1、双方在产品领域的合作,应遵守国家关于个人信息合理使用及个人隐私不可侵犯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利用合作过程中的信息进行反编译与解析,

以达到获知个人隐私的目的。

2、双方应确保合作过程中,双方基于服务而产生的信息,均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或指向个人且不能复原。

3、双方均在信息安全及数据加密方面做出共同努力,使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以防信息的丢失、不当使用、未经授权阅览或披露。

第四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客观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或发生后无法克服。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生效之后,并且阻止一方或双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任一方对其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协议项下任何义务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该不可抗力包括地震等自然事件,也包括黑客袭击或互联网故障等情况),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立即以可能的最为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十五天内向对方出具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能有效证明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文件。

4、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尽量减少因本协议不能或延迟履行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延迟履行其相关义务的时间应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

第五条通知与送达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或其他沟通应采用书面方式,并应送达或发送至下列联系地址与邮件。任一方更换通信地址应提前7日向另一方送达书面通知。

甲方:多维协同人工智能技术研究院(重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三路52号2-2号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通讯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一部分,对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保护措施: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违约方限期继续履行协议或协议,及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均应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一方违法、违规超范围使用基于服务而产生的场景信息,由违法违规一方承担责任,守约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除须支付违约金外,另须按受损一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因解决纠纷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等费用。

4、甲方未按照其余协议或者合同中约定的进度支付款项的,乙方有权视情况单方终止协议。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

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执壹份,协议及其之后的附件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需预付款的自甲方付款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如由市场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需要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调整,提出修改的一方应提前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调整解释说明,双方友好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进行调整。

3、除不可抗力及法律强制性规定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约外,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将立即终止:

1)任何一方提供的营业执照等为虚假信息或未通过年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