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物质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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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使用、不加入、不排放有害物
质。 6. 步骤 6.1RoHS 核心内容 从2006年7月1日起,新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含有以下6种有害物质: 铅(Pb )1000PPM
汞(Hg )1000PPM 镉
(Cd )100PPM 六价铬(Cr6+)1000PPM
多溴联苯(PBB )1000PPM 多溴二苯醚(PBDE )1000PPM
6.2 RoHS 限量标准:
6.2.1包装材料的限量标准:
铅+汞+镉+六价铬<100PPM 其中 镉<5PPM
6.2.2其它类产品限量标准:
有害物质 限量标准(mg/kg ) 铅(Pb )
1000 镉(Cd )
100 汞(Hg )
1000 六价铬(Cr6+)
1000 多溴联苯(PBB )
1000 多溴二苯醚(PBDE ) 1000
6.3.1.1.3.当供应商符合我公司要求时,供物控部人员将【供应商调查表】及相关资料提
交物控部负责人审阅同意后,即可作为潜在合格供应商进一步评审。
6.3.1.2.新供应商的正式评审
6.3.1.2.1物控部组织相关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小组根据产品/材料的特点和其它实际
情况选择以下评审方式):
A.样品确认:
物控部将公司产品技术要求传递给供应商,要求其打样和送样并附详细检测报告
(包括物理性能检测报告、有害物质第三方检测报告、MSDS)。
样品与物理性能检测报告由工程部进行测试和确认;
有害物质第三方检测报告和MSDS由品保部进行确认;
工程部与品保部将确认结果记录于【采购样品确认报告】,并将其和相关的资料提
交到供物控部。
B.批量试用
当价格已确认完毕,样品测试合格后。对需要进行批量试用的,由物控部依据需求发出【采购单】,采购一定批量物料,安排试用。批量试用应于【采购单】上注明。
C.现场审核
须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的,供应商评审小组赴供应商处进行现场审核,依【供
应商现场审核评分表】、【供应商RoHS GP认证及稽核检查表】进行评分。
现场审核低于75分的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可在整改后再次申请现场审核,但
最多不超过三次。
对于某些特殊优势的供应商,现场审核不合格、但具备一定的供货能力的,物控
部可依据运作需要,申请作为临时供应商。临时供应商应按以下方式之一转为正
式供应商:供应商日常供货业绩良好;重新进行现场评审并且合格。如不能满足
以上要求,应取消其供货资格,物控部另行开发其它合格供应商予以替代。
对于国外或其它不便于或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的供应商,报请总经理同意后可不
进行现场审核。
6.3.1.2老供应商按以下方式操作:
6.3.1.2.1由RoHS小组发出【供应商自评RoHS风险表】,由供应自评。
6.3.1.2.2RoHS小组收到自评表后,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直接通知物控予以暂停供应商资
格,并发出【8D改善报告】,整改合格并经现场评审合格,且产品经第三方测试符
合RoHS要求,方可恢复应商资格。
6.3.1.2.3配合供应商评审计划,现场评审。参考【供应商RoHS GP认证及稽核检查表】
6.3.1.2.4只有通过供应商评审成为合格供应商,且符合RoHS要求,并能提供其第三方
测试合格报告的供应商才具备供货资格。
6.3.2供应商承诺:
我司所有原料、辅助材料及消耗性材料,供方必须同我司签订【材料、产品不含有害物质保证书】。承诺所提供之材料符合RoHS要求。
6.3.3实验室的选择:
凡提供给我司的供方需第三方认证,我司指定实验室为“SGS实验室”或“ CTI实验室”,
等权威检测机构。
6.3.4供应商来料检验:
6.3.4.1.IQC接到供应商【送货单】后,依据【合格供应商一览表】确认是否为环保合格供
应商, 是否有检验规范、样品、BOM/图纸等。
6.3.4.2.如不是环保合格供应商,则应停止检验,并呈报上级处理。
6.3.4.3.如检验物料缺少检验规范、样品、BOM/图纸即报品保部负责人处理,在未取得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