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经验: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增值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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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实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税务处理

劳务公司实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税务处理

劳务公司实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税务处理劳务公司在使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时,税务处理上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原则。

完工百分比法是一种根据劳务的完成进度来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方法。

以下是税务处理的一些关键点:1.收入确认:劳务公司应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即根据实际完成的劳务进度占总劳务量的比例,来确认当期的劳务收入。

这要求劳务公司能够合理估计劳务的总成本和总收入,并能够可靠地计量已发生的成本和已完成的劳务量。

2.成本核算:劳务公司应准确核算已发生的劳务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与提供劳务直接相关的成本,如人工费、材料费等;间接成本是与提供劳务间接相关的成本,如管理费用等。

这些成本应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和归集。

3.税务申报:劳务公司在申报纳税时,应按照税法规定将确认的劳务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缴纳相应的税款。

同时,已发生的劳务成本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税务合规:劳务公司应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遵守税法规定和相关政策。

对于涉及跨地区提供劳务的情况,还需要关注不同地区的税收政策和规定,确保正确申报纳税。

此外,劳务公司在使用完工百分比法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劳务公司应与客户签订明确的劳务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劳务。

合同中应明确劳务的内容、范围、价格、付款方式等条款,以便于后续的收入确认和税务处理。

2.完工进度的确认:劳务公司应合理估计劳务的完工进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完工进度的确认应符合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避免高估或低估收入和成本。

3.内部控制和审计:劳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劳务收入的确认和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同时,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

总之,劳务公司在使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时,需要遵循税法规定和相关政策,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读书笔记2——账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读书笔记2——账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读书笔记 2——账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二、账务处理
(一)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 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当月已认 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 目,按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 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 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发生退货的,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做认 证,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如 原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做认证,应将发票退回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思成笔记:这边(一)“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和(二)中“应根据按规定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 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同一个事情,两种表述方式,是不是两个老师 起草的(⊙﹏⊙)b~~~…… (一)的主语有问题,红字发票应该是企业自 己开具的,囧…… 2.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按照现行 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 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已经计提营业税且未缴纳的,在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时,应借记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 目,并根据调整后的收入计算确定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科目的金额,同时冲减收入。(提示:已计提营业税)

高金平营改增疑难问题解答

高金平营改增疑难问题解答

高金平营改增疑难问题解答(一)建筑企业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收入,但合同约定的结算期在2016年5月1日之后,会计上已计提税金及附加,营改增之后,应缴纳营业税,还是按简易的办法计征增值税?答:由于工程价款结算期在试点之后,因此应当缴纳增值税。

企业应冲回多提的营业税及附加,同时调整主营业务收入、应交增值税科目金额。

我们是一家专门从事电梯安装、维修、养护和电梯零配件出售单位,营改增试点之前配件出售收入按3%在国税缴纳增值税;电梯安装和维修、养护收入按3%在地税缴纳营业税;现国税部门通知,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部到国税部门缴纳增值税,配件出售按收入的17%税率交纳增值税,电梯安装收入按11%税率缴纳增值税;维修和养护收入则按6%税率缴纳增值税。

李克强总理说营改增后税负只减不增,而我司税负恰恰只增不减。

请问:国税的做法是否正确?答:电梯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范围,但安装运行之后,则与建筑物一道形成不动产。

因此,对电梯的安装按照《建筑服务—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对电梯的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应按“建筑服务—修缮服务”征收增值税,税率均为11%。

对同一客户提供安装服务的同时提供零部件的业务,或既提供维修、养护同时提供零部件的业务,属于以应税服务为主的混合销售业务,不应当全部按照安装服务或修缮服务缴纳增值税。

如果只销售零部件不提供安装或维修养护,则零部件销售收入征收17%的增值税。

企业购进货物、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均可按规定抵扣。

从你原来执行的政策来看,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如果公司构成一般纳税人标准,需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二)除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增值税销售收入确认原则

增值税销售收入确认原则

增值税销售收入确认原则增值税是一种按照商品和服务的增值额来征税的消费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在增值税的征收过程中,销售收入的确认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介绍增值税销售收入确认的原则。

一、实质性经济利益原则增值税销售收入的确认应基于实质性经济利益原则,即在销售交易实际发生时确认收入。

按照该原则,销售收入的发生以现金流入或预期现金流入为基础,与货物或服务的交付时间并无直接关系。

二、完工百分比原则根据完工百分比原则,当凭借合同活动预计经济利益将流入企业,以及能够可靠衡量的销售收入的发生时,应确认相应的销售收入。

这个原则适用于复杂的销售交易,如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等。

三、交付时点原则按照交付时点原则,销售收入发生的时间点是以实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完成服务或提供相关利益的时间为准。

在没有交付标准的情况下,应参照相关行业的惯例和实践进行判断。

四、按约定方式的收入确认增值税销售收入确认原则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确认收入。

合同约定的方式可能是按照销售数量、单价、单位服务量或其他方式计算。

在不存在合同的情况下,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认收入。

五、收支匹配原则按照收支匹配原则,销售收入应当与相应的成本和费用进行配比。

即在已发生的成本和费用能够可靠确定的情况下,确认相应的销售收入。

这个原则使得企业能够根据实际的经营状况来确认收入,体现了企业的经济实质。

六、可靠性原则增值税销售收入确认的原则要求收入的确认必须是可靠的。

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衡量,并且与实际经济利益相符合。

能够满足这一原则的确认方法包括现金结算、权利和义务交换等。

七、减免税政策的适用原则根据减免税政策的适用原则,在享受减免税政策的情况下,销售收入的确认应按照相关政策的要求进行。

相关政策可能涉及销售金额的调整、优惠税率、减免税额等。

总结:增值税销售收入确认的原则包括实质性经济利益原则、完工百分比原则、交付时点原则、按约定方式的收入确认原则、收支匹配原则、可靠性原则以及减免税政策的适用原则。

【老会计经验】大型机器设备收入确认和税收问题研究

【老会计经验】大型机器设备收入确认和税收问题研究

【老会计经验】大型机器设备收入确认和税收问题研究大型机器设备收入确认和税收问题研究摘要:本文以汽轮机设备生产为例,对大型机器设备制造行业应用建造合同会计准则确认销售收入的可行性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对建造合同会计准则下的税收问题提出明确的观点。

关键词:大型机器设备;收入确认;税收一、大型机器设备销售收入确认问题研究下面以汽轮机设备生产为例,来说明大型机器设备销售收入确认问题。

(一)适用性分析 1 发电设备的生产都是电厂招标单位提出招标邀请,制造商参加竞标,通过中标而取得,因此,是先有买主后有资产,合同造价是制造商和发标方共同认可的,因此,合同金额是确定的;2 汽轮机产品3MW、6MW、12MW、25MW生产周期为一年;50MW、300MW、600MW生产周期均在14个月以上,因此符合建造周期长,跨越一个会计年度的特点;3 汽轮机产品体积大,50MW以上的产品价格均在3000万元以上;4 汽轮机产品的买卖除国家原因导致机组停产外,是不可取消的。

因此,汽轮机产品生产,符合建造合同的特征,可以按建造合同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二)会计核算对象汽轮机产品可分为主体、辅机、油系统和调节保护四大部分。

通常情况下是整机订价,但也有将汽轮机和辅机分别定价的情况。

我们要解决,是否需要将上述四个部分分别进行核算的问题。

汽轮机的四个部分,我们在生产过程中有单独的制造计划,但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不是分别定价的而是总体定价,而且汽轮机作为一种精密的设备其四个部分是密切相关的,按照建造合同合并和分立的要求,应以汽轮机整机,即订单作为核算对象。

(三)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 1 汽轮机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其合同价格是固定的,因此,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2 根据汽轮机买卖合同的规定,产品通常是按生产进度支付货款,电厂一般都会派驻现场监造人员,对产品的生产进行监督,生产完成指定的进度后,会按合同的规定,支付下一进度货款,因此,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是能够流入企业的;3 企业计划部门和生产部门都会按进度组织生产,安排好产品的外协生产工作,即使产品部套存在大量外协生产的情况下,也应该能够在资产负债表日估计完工进度;生产和计划部门可以根据以前年度相同型号机组的成本或生产车间及外协单位的反馈对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进行估计;4 汽轮机生产已经发生的成本,在正常的成本核算下是可以计量的。

完工百分比法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

完工百分比法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

完工百分比法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
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对预收款和开票的增值税纳税时点很明确,对书面合同约定了付款日期的也容易判断,但对合同未约定付款日期的未开票、未收款的收入部分(基本属于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收入)增值税纳税时点即为“服务完成的当天”。

如何判断“服务完成的当天”?
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了收入,会计上已确定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是否可认定为(阶段)服务已完成,应该算达到了纳税时点,即在确认收入的同时,应该计缴相应的增值税。

未明确收款进度的情况下,即先付出了税款。

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会计分录怎么写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会计分录怎么写,关于这块的内容各位小伙伴是比较关注的,假如不太了解,别焦急,本文比网校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学问,一起来看看吧。

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会计分录怎么写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公式,依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建筑合同收入和费用的公式如下:当期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

当期合同费用=合同估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当期合同收入-当期合同费用。

登记发生的合同成本;登记已结算的合同价款;登记实际收到的合同价款;确认收入和费用;确认合同估计损失;工程完工。

【提示】在会计报表列示中,"工程结算"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应作为"工程施工"科目的抵减科目。

假如"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大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则反映施工企业建筑合同已完成部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总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作一项流淌资产,通过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增设的"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列示;反之,假如"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小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则反映施工企业建筑合同未完工部分已办理了结算的价款总额,在资产负债表上列作一项流淌负债,通过在资产负债表的"预收款项"项目中增设的"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列示。

开具发票的时间是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但就会计处理而言,在确认收入时,即使尚未到法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应当按权责发生制原则估计相应的销项税额,暂计入"其他流淌负债"项目,到法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通常状况下依据完工百分比确认的会计收入与所得税收入时点是全都的。

工程施工收入确认

工程施工收入确认

工程施工收入确认是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到企业利润的计算和税收的缴纳。

在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完成的进度,按比例确认收入。

本文将从工程施工收入确认的原则、方法、会计分录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工程施工收入确认的原则1. 完工百分比法: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工程施工的完成进度,确认相应的收入。

完成进度可以根据工程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工程质量、工程期限等因素综合判断。

2. 实际成本法: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成本,确认收入。

实际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包括人工、材料、设备等,间接成本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3. 控制权转移原则:建筑施工企业应在控制权转移时确认收入。

控制权转移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将工程施工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转移给客户。

二、工程施工收入确认的方法1. 实际完成工程量法: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收入。

这种方法适用于工程量较大、工程周期较长的项目。

2. 工程进度款法:根据工程进度,按比例确认收入。

这种方法适用于工程进度较为均衡的项目。

3. 完成工程百分比法:根据工程完成的百分比,确认收入。

这种方法适用于工程进度不均衡的项目。

三、工程施工收入确认的会计分录1.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材料、设备等直接成本,会计分录为: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2.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间接成本,会计分录为: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3. 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施工合同收入4. 工程完工时,将已提取的损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会计分录为:借:存货跌价准备贷: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四、工程施工收入确认的注意事项1.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收入确认方法。

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增值税问题

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增值税问题

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增值税问题 导读:关于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形成的税会差异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更符合会计准则,根据会计视野网的案例及陈奕蔚老师的答疑,进行一个简单的梳理与扩展分析。

案例来源:会计视野网PIL网友提问:企业属于船舶建造行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期末按完工进度70%确认2000万收入,但未对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故未确认该笔2000万收入所对应的增值税,请问是否应在资产负债表日补记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还是等完工了一次性开具发票?陈奕蔚老师回复:开具发票的时间是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但就会计处理而言,在确认收入时,即使尚未到法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应当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预计相应的销项税额,暂计入“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到法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这个问题是很多建安企业的朋友都会遇到的问题,我在实际工作中也曾经有过接触,在陈奕蔚老师回复的基础上,我想补充几个观点:1、这里面提及的是会计处理,而非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

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仅仅是会计处理,而增值税确认纳税义务发生要参考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即:“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在这里会计处理考虑的是全责发生制,而增值税考虑的更偏向收付实现制。

2、正因为上述差异,造成有时候会计上应确认收入,而增值税并未达到纳税义务时点,此时按照陈奕蔚老师的观点需要预计相应的销项税额,但我认为除了需要确认销项税额以外,还应该根据发生的成本情况预计相应的进项税额,主要考虑的是会计的配比原则以及权责发生制原则。

此部分收入对应成本形成的进项税额是可以合理预计的,且未来极有可能发生,因此完全可以合理计提。

并且,此操作可以减少虚增的负债,使会计报表的资产负债项目更符合企业真实的业务情况。

具体操作可以参考《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的使用方式,或者按照陈老师的观点,将预计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流动负债。

收入完工百分比确认的方法

收入完工百分比确认的方法

收入完工百分比确认的方法一、收入完工百分比确认方法的基础。

1.1 这收入完工百分比确认啊,就像是一场长跑比赛中的阶段性打卡。

它是一种根据项目完成的进度来确认收入的方法。

比如说盖一栋大楼,不能等大楼完全盖好才确认收入吧,那就太晚啦。

这时候就需要用到这个方法,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一点一点地确认收入。

1.2 从本质上讲,它是一种合理的会计处理方式。

就好比你种果树,果子不是一下子全熟的,熟一部分就可以收获一部分,对应的收入也就可以确认一部分。

它基于配比原则,让收入和成本在合理的期间内相匹配,不至于收入都堆到最后或者成本都提前确认了,造成财务数据的混乱。

二、收入完工百分比确认的具体方法。

2.1 首先是产出法。

这就像数果子一样,看已经产出了多少成果。

还拿盖楼举例,根据已经完成的楼层数或者建筑面积来确定完工的比例。

比如说总共要盖20层楼,现在盖好了10层,那按照产出法,完工百分比就是50%。

如果这栋楼总的预计收入是2000万,那现在就可以确认1000万的收入了。

这方法简单直接,就像看菜吃饭,有多少成果就确认多少收入。

2.2 其次是投入法。

这有点像看你为了种果子投入了多少精力和成本。

在工程里,就是看已经投入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例如一个工程预计总成本是1000万,现在已经投入了300万,那完工百分比就是30%。

要是这个工程总的预计收入是1500万,按照这个比例就能确认450万的收入。

不过这里面得注意,投入的成本得是有效的,不能把那些浪费的成本也算进去,不然就成了浑水摸鱼了。

2.3 不管是产出法还是投入法,都不是完美无缺的。

产出法可能会受到一些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比如说天气突然变坏,影响了工程的进度测量。

投入法呢,可能会遇到成本超支或者节约的情况,导致完工百分比失真。

这就要求企业在使用的时候要谨慎,不能稀里糊涂地就确定了,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刀切。

三、收入完工百分比确认方法的重要性与挑战。

3.1 重要性那可真是不言而喻。

收入确认工程施工

收入确认工程施工

收入确认是工程施工企业财务会计中的核心环节,对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收入的确认需要依据工程进度、成本支出和合同条款等因素进行合理判断。

本文将从收入确认的原则、方法和相关问题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收入确认的原则1. 收入与成本匹配原则:收入确认应当与相应的成本支出相匹配,即在收入确认时,应当将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2. 收入实现原则:收入确认应当以收入的实现为基础,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根据工程进度、合同条款等因素,合理确认收入。

3. 谨慎性原则:在收入确认过程中,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不得高估收入或低估成本。

二、收入确认的方法1. 完工百分比法:根据工程施工的完成程度,按照合同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确认收入。

具体计算公式为:确认的收入 = 合同总收入× 完工百分比 - 以前期间已确认的收入。

2. 形象进度法:根据工程施工的形象进度,估算当期完成的工程产值,从而确认收入。

这种方法适用于工程进度较容易量化的施工项目。

3. 实际完成工程量法: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照合同单价确认收入。

这种方法适用于工程量较大、工程进度不易量化的施工项目。

4. 合同进度款法:根据合同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比例,确认收入。

这种方法适用于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了进度款支付比例的施工项目。

三、收入确认的相关问题1. 合同收入的确认时点:合同收入的确认时点应当是企业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且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

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工程进度等因素综合判断。

2. 合同成本的确认:合同成本应当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人工、设备等直接用于工程施工的成本;间接成本主要包括项目管理、行政办公、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成本。

合同成本的确认应当与合同收入相匹配。

3. 合同毛利的确认:合同毛利 = 确认的收入 - 确认的成本。

合同毛利的确认应当合理反映企业的盈利水平,不得高估或低估。

税法工程施工确认收入

税法工程施工确认收入

税法工程施工确认收入工程施工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其收入确认问题一直是税法关注的焦点。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工程施工企业应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即根据工程施工项目的完成程度,按比例确认收入。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工程施工企业收入确认问题却较为复杂,涉及到多个因素的考虑。

本文将从税法角度分析工程施工企业收入确认的相关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工程施工企业收入确认的时间点。

根据税法规定,工程施工企业应在工程施工项目完成时确认收入。

然而,由于工程施工项目的周期较长,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因此,工程施工企业通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具体而言,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工程施工项目的实际完成程度,按比例确认收入。

完成程度可以根据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因素进行判断。

其次,我们需要关注工程施工企业收入确认的金额。

根据税法规定,工程施工企业应按照合同金额确认收入。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工程施工企业可能会存在多种收入来源,如临时设施费、劳动保险费、施工机械调迁费等。

这些收入来源应按照相关规定列作营业收入。

此外,工程施工企业还可能会向发包单位收取各种索赔款,这部分收入也应计入收入总额。

此外,工程施工企业在收入确认过程中还需注意营业税及其附加的计提问题。

由于工程款的收取滞后于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工程施工企业可能会出现会计上计提了营业税及其附加,但对税金入库却没有资金来源的情况。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工程施工企业可以从改进工程结算账务处理方法入手,确保合理合法地为企业管理服务。

最后,我们需要关注工程施工企业收入确认的税务风险。

在实际操作中,工程施工企业可能会存在多报或少报工作量的情况。

与业主结账时,为了多收工程款,工程施工企业可能会多报工作量;向施工企业管理部门上报时,为了延迟交纳管理费和税金,工程施工企业可能会少报工作量。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税法规定,还会加重企业的税负。

因此,工程施工企业应严格遵守税法规定,真实、准确地确认收入。

浅析完工百分比法在房地产企业建造合同收入确认中的运用

浅析完工百分比法在房地产企业建造合同收入确认中的运用

浅析完工百分比法在房地产企业建造合同收入确认中的运用浅析完工百分比法在房地产企业建造合同收入确认中的运用桂燕军关键词:完工百分比法房地产企业建造合同收入确认房地产项目投入大,开发周期长,从项目公司注册到完成项目公司注销,至少会涉及到三个以上会计年度。

在此期间,选择正确的收入确认方法,对于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业绩显得尤为重要。

一、收入确认相关概述20XX年7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稿,明确了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主要判断标准如下:(1)企业享有该商品的现时收款权;(2)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经由企业转移给客户;(3)企业已将该商品转移给客户;(4)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及报酬已由企业转移给客户;(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等情形。

根据以上判断标准,通常情况下,房地产企业采用交付结转法在项目竣工备案后按时点确认收入。

若企业与客户签订的是建造合同,客户能够在项目施工前对房地产设计的主要构成要素做出要求,或者能够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主要结构变动做出决策,企业可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在项目建设期间开始按时段确认收入。

二、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法的项目收入确认及成本确认(一)建造合同项目收入确认建造合同项目的收入构成如下:(1)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随着项目的进行,如果后期增加了补充协议,或者在交付时实际面积有变化,则以增加后的合同金额作为确认收入的依据。

以完工比法确认建造合同当期阶段性收入的,当期应确认的合同收入为累计已完工合同收入与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合同收入之间的差额。

(二)建造合同项目成本确认建造合同项目成本包括所有与执行该合同相关的直接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和资本化财务费用。

成本法在衡量项目完工百分比法时被广泛采用,合同的累计完工比例依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计算确定。

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是指完成当前工程进度的工程实体已耗用的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

会计经验:建筑企业营改增前已确认收入营改增后缴纳增值税应该怎么账务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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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营改增前已确认收入营改增后缴纳增值税应该怎么账
务调
实践中,建筑企业营改增前确认收入,营改增后缴纳增值税的账务调整,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营改增前已确认收入,但因未产生营业税纳税义务而未计提营业税,营改增后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账务调整。

二是营改增前已确认收入,但已经计提营业税且未缴纳的,营改增后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账务调整。

该两种情况下的建筑企业老项目,在营改增后,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应如何进行账务调整?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

笔者通过实地调研、分析和总结如下。

 (一)营改增前已确认收入,但因未产生营业税纳税义务而未计提营业税,营改增后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账务调整。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第二条第(二)项第3款规定:
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已确认收入,但因未产生营业税纳税义务而未计提营业税的,在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时,企业应在确认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同时冲减当期收入。

同时,《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第一条第
(八一)项规定: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基于以上规定,建筑企业在2016年4
月30日之前已经确认收入,但因未发生营业税纳税义务为未计提营业税,营改。

完工百分比法在施工企业收入确认中的运用

完工百分比法在施工企业收入确认中的运用

完工百分比法在施工企业收入确认中的运用摘要收入是施工企业运营过程中的核心指标之一。

在施工项目进行过程中,如何准确计算和确认收入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至关重要。

完工百分比法是一种常见的方法,被广泛应用于施工企业的收入确认过程中。

本文将介绍完工百分比法在施工企业收入确认中的运用,并探讨其优势和注意事项。

1. 简介完工百分比法是一种以工程完成程度为基础来确认收入的方法。

它适用于那些需要较长时间进行的施工项目,尤其是涉及多个阶段或里程碑的大型项目。

2. 完工百分比法的原理和步骤完工百分比法的原理是根据施工项目的完工程度来确认收入。

下面是该方法的步骤:2.1 项目分阶段划分在应用完工百分比法时,需要首先将施工项目分为若干个阶段或里程碑。

每个阶段的完成程度都可以通过相应的数据进行量化。

2.2 计算每个阶段的完工百分比针对每个阶段或里程碑,需要计算其完工百分比。

一般情况下,完工百分比可以根据工程进度、工程量或其他适用的指标来确定。

2.3 计算已完成工程部分的收入根据每个阶段的完工百分比,可以计算已完成工程部分的收入。

这可以通过将项目总收入与完工百分比相乘得到。

2.4 累计已完成工程部分的收入将各个阶段已完成工程部分的收入累加,便可得到整个项目已完成工程部分的累计收入。

2.5 确认收入根据项目合同和相关法规,确认整个项目已完成工程部分的收入,并做好相应的会计记录。

3. 完工百分比法的优势完工百分比法在施工企业收入确认中具有以下优势:3.1 可量化和可衡量完工百分比法基于具体的工程完工程度,可以量化和衡量项目的收入确认。

这使得企业能够更准确地评估项目的进度和收入。

3.2 适用于大型项目完工百分比法特别适用于大型项目,这些项目常常涉及多个阶段和多个合同方。

通过按阶段确认收入,能够更好地管理和控制这些复杂的项目。

3.3 提高收入确认的准确性相比其他方法,完工百分比法能够更准确地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进度,从而提高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会计经验: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会计分录处理

会计经验: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会计分录处理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会计分录处理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完工百分比法下,本期应确认的劳务收入及费用的计算公式如下:上述公式中的劳务总收入通常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在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关键是确定劳务的劳务的完工进度。

1企业应根据所提供劳务的特点,选择确定劳务完工进度的方法。

【例1】甲公司于2007年12月1日接受一项设备安装任务,安装期为3个月,合同总收入300000元,至年底已预收安装费220000元,实际发生安装费用140000元(假定均为安装人员薪酬),估计完成安装任务还需发生安装费用60000元。

假定甲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劳务的完工进度。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实际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140000÷(140000+60000)=70%2007年12月31日确认的劳务收入=300000x70%一0=210000(元)2007年12月31日确认的费用=(140000+60000)x70%一0=140000(元).(1)实际发生劳务成本140000元:借:劳务成本140000贷:应付职工薪酬140000(2)预收劳务款220000元:借:银行存款220000贷:预收账款220000(3)2007年12月31日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劳务成本:借:预收账款21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10000借:主营业务成本140000贷:劳务成本140000【例2】甲公司于2007年10月1日为客户研制一项软件,合同规定的研制开发期为5个月,合同总收入为400000元,至2007年12月31日已发生成本180000元,预收账款250000元。

预计开发完成该项软件的总成本为250000元。

2007年12月31日,经专业测量师测量,软件的完工进度为70%。

假定合同总收入很可能收回,研制开发软件属于甲公司的主营业务。

完工百分比法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完工百分比法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完工百分比法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完工百分比的确定是确认建造合同收入的关键,确定完工百分比有多种方法,这些方法各有利弊,对计量建造合同的收入成本,正确核算和反映企业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实际工作中要根据建造合同的具体执行情况而选用不同的方法,同时应分析相关因素的影响,以便更合理地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提供相对可靠和相关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关键词: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法;利弊分析;适用范围;影响因素《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的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因此,完工百分比的确定对于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确认与计量有着极大的影响,而确定完工百分比也就是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通常确定完工进度有实际成本比例法、完成工作量法与实际测定进度法等三种方法。

这些方法各有特点,但在实际应用中均存在种种问题,文章拟对这三种方法进行比较,分析各自的优缺点,确定它们的适用范围,分析其影响因素,以促进完工百分比法在实务中的恰当运用,提供相对可靠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1完工百分比法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完工百分比法在实际应用中由于其合同完工进度的测定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导致建造合同收入和成本的计量不准确,给企业提供了盈余管理的空间,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①完工百分比法的前提假设过于理想化。

以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工程进度,主要基于投入与产出之间存在着一种理性的对应关系,按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以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来确认收入的额度,即假定完成了一定量的工程就可取得相应的收入和利润。

实际工作中在不同阶段即使完成相同量的工程,并不一定能取得完全相匹配的收入和利润。

例如,有时增加成本不增加进度;生产要素的价格变动会引起成本投入的变化,但它与完工程度的关系却不大;价值高、施工简单的部位,成本投入大,但其代表的完工程度不一定高;相反,价值不高却费工费时的部位,其代表的完工程度却不一定低。

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应注意的问题

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应注意的问题

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应注意的问题1. 了解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基本概念在企业会计中,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是一种常用的收入确认方法。

它适用于长期合同项目,特别是在建筑、制造和工程行业。

根据完工百分比法,收入在项目进度达到一定百分比时确认,而不是等到项目完全完成。

这种方法能够更准确地反映项目的实际进度和业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2. 如何确定完工百分比完工百分比的确定是确认收入的关键。

在确定完工百分比时,需要考虑项目的实际进度、成本、风险等因素。

还需要考虑合同条款中关于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的具体规定。

如果不确定如何计算完工百分比,可能会导致收入确认不准确或不合规。

3. 注意合同条款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基础是合同条款。

在使用完工百分比法时,需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中关于收入确认的规定,明确了解项目进度达到一定百分比时可以确认收入的条件和限制。

如果对合同条款理解不清,可能会导致错误的收入确认,甚至产生合同纠纷。

4. 风险管理在使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时,需要充分考虑项目的风险因素。

由于收入确认是基于项目实际进度的,如果项目遇到延期、变更或其他风险,可能会对收入确认产生影响。

需要进行合理的风险管理,以确保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5. 审核和披露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在企业会计中属于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估计。

需要进行审计和披露,以保证收入确认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在财务报表中,需要清晰地披露使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相关信息,以便外部利益相关方对企业业绩有清晰的理解。

6.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我的文章写手,我认为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是一种能够更准确反映项目进度和业绩的收入确认方法。

然而,在实际应用中,需要特别注意合同条款、完工百分比的确定和风险管理等方面,以确保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总结回顾通过本文的讨论,我们深入探讨了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应注意的问题。

我们了解了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基本概念,并重点讨论了如何确定完工百分比、注意合同条款、风险管理、审核和披露的重要性。

会计经验:完工百分比法收入确认的核查要点

会计经验:完工百分比法收入确认的核查要点

完工百分比法收入确认的核查要点目前,除了传统的建筑安装业外,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这就要求企业具备有效的内部控制和较强的专业判断能力,进而对相应的专项核查工作也提出一定挑战。

本文结合实务对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专项核查要点做出了系统的分析与总结。

一、完工百分比法及其运用条件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劳务、工程等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和成本费用的方法,运用这种方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能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有关合同进度及本期业绩的相关信息。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要求企业具备以下条件:①劳务或工程工期长,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或普遍存在跨年现象,不按照完工百分比核算,将导致财务报表不能合理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影响投资者判断。

②具有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核算制度,能够准确以单个劳务、工程或建造项目为核算单位归集收入、成本,且其中大部分成本为直接归集,而非合理分摊。

③关键时点或节点能够取得客户、监理等外部单位对工程进度的确认单。

④企业具有丰富的成本预算经验,且历史数据表明,企业的成本预算较为准确,与实际成本偏差不大。

二、专项核查要点(一)了解业务特点专项核查项目组进场后首先应了解企业业务特点和行业惯例,核查要点包括:1.通过查看合同、访谈主管业务的负责人,了解公司业务是否存在适合运用完工百分比法的条件和特征。

2.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主要合同条款,结合完工百分比适用条件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具体核算方法,分析企业选用的完工百分比计算方法是否恰当。

(二)内控制度核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核算收入,要求企业拥有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核算制度。

应制定工程管理制度,约束工程预算、成本管理、工程物资管理等,鼓励企业建立ERP系统,实现内部控制职能。

专项核查项目组须对企业与完工百分比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核算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进行核查梳理,包括成本预算、成本归集、合同管理、存货盘点、账户设置等。

(三)预计总成本核查预计总成本的估计直接影响项目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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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增值税问题
导读:关于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形成的税会差异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更符合会计准则,根据会计视野网的案例及陈奕蔚老师的答疑,进行一个简单的梳理与扩展分析。

 案例来源:会计视野网
 PIL网友提问:企业属于船舶建造行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期末按完工进度70%确认2000万收入,但未对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故未确认该笔2000万收入所对应的增值税,请问是否应在资产负债表日补记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还是等完工了一次性开具发票?
 陈奕蔚老师回复:开具发票的时间是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但就会计处理而言,在确认收入时,即使尚未到法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应当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预计相应的销项税额,暂计入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到法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这个问题是很多建安企业的朋友都会遇到的问题,我在实际工作中也曾经有过接触,在陈奕蔚老师回复的基础上,我想补充几个观点:
 1、这里面提及的是会计处理,而非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

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仅仅是会计处理,而增值税确认纳税义务发生要参考增值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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