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质押的发展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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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质押的发展历史和现状

从世界范围看,关于最早进行知识产权质押的国家和年代没有权威和一致认同的说法,一种意见是日本在1905年开始实施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最早的真正意义的知识产权质押。

在1905年10月,日本通产省公布的《知识产权担保价值评告中方法研究会报告)指出: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可用来融资的有潜力的资产。日本开发银行具体承担日本国家政策实施义务,制定了《新规事业育成融资制度》,形成了专利质押融资机制,调动与专利质押融资相关的主体的积极性,帮助缺乏传统担保物的日本风险企业获得融资,使得日本风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得到了新的融资渠道。

之后,欧美国家纷纷效仿,逐渐开始并完善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虽然从世界范围来看知识产权质押起步较晚,但用知识产权作为担保物进行融资却有很长的历史。美国是最早在法律层面规定知识产权可以作为担保物的国家,但开始时并未要求以知识产权作为担保物的合同必须办理登记,因此也发生了知识产权担保物被转卖引起纠纷的情况。早在100多年前,美国的大发明家爱迪生就曾用其发明的专利作为担保,为当时的美国通用电气公司融资。从世界范围来看,目前进行知识产权质押的企业主要集中在中小企业,大企业较少选择这种融资方式。知识产权质押的融资额也远远小于传统的通过抵押获取的融资额,而且也小于知识产权转让或者许可的交易额,发展比较平稳,在模式有新的创新之前难以有爆发性的增长。

我国在1995年颁布的《担保法》中就确立知识产权可以质押,规定知识产权中的财产

权可以作为一种担保形式,用于银行质押贷款,但是在实践中,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环境并不乐观。在1996年10月至2008年10月12年间,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的专利质押共470件,每年平均只有30多家,质押担保总金额490亿人民币。我国银行机构参与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2006年才开始较大面积试点,其中较为典型的如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推进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2006年,柯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凭借其拥有的一个生物医药方面的发明专利,成功通过质押从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获得一笔150万元的质押贷款,此为我国首个专利质押银行贷款,从此知识产权质押中相对较难估值和操作的专利质押也成功破冰。同年,上海浦东新区启动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武汉基于北京、上海浦东的模式基础上也开始推进知识产权质押工作。北京的模式是“银行+企业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的直接质押贷款,浦东模式是“银行+政府基金担保+专利权反担保”的间接质押贷款,武汉模式则是“银行+科技担保公司+专利权反担保”的间接质押贷款。这三种模式中政府和银行都扮演了重要的创新角色。

(1)政府的角色。在北京模式中,北京市科委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协调、扶持和服务功能,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支持,并承担了相应的服务功能。在上海浦东模式中,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提供企业贷款担保,企业以其拥有的知识产权作为反担保质押给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然后由银行向企业提供贷款,与上海银行约定承担95%~99%的贷款风险,而浦东知识产权中心(浦东知识产权局)等第三方机构则负责对申请知识

产权贷款的企业采用知识产权简易评估方式,简化贷款流程,加快放贷速度,各相关主管部门充当了“担保主体+评估主体+贴息支持”等多重角色,政府成为了参与的主导方。在武汉模式中,武汉市知识产权局与武汉市财政局共同合作,对以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贷款的武汉市中小企业提供贴息支持,知识产权局负责对项目申请进行受理、审核及立项,财政局负责对所立项目发放贴息资金,并和市知识产权局共同监督,各主管部门发挥了“服务型政府”的相关职能,并且在具体职能上做了一定科学合理的分工。

(2)银行角色。在北京模式中,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根据支持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不仅推出了以“展业通”为代表的中小企业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质押货款品种,而且还推出了“文化创意产业版权担保贷款”产品,可以说,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充当的是主动参与的“创新者”角色。在上海浦东模式中,上海银行浦东分行承担风险为1%~5%,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方面持非常谨慎的态度,认为控制风险最重要,在发放贷款方面比较被动。在武汉模式中,相关金融机构在专利权质押融资方面表现还是颇为积极,交通银行武汉分行办理了多笔专利权间接质押贷款,而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也尝试推出专利权直接质押贷款。

为进一步推广和深化全国知识产权质押工作。2007年2月,银监会发布《关于商业银行改善和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的指导意见》、《支持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政策性金融政策的实施细则》,明确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股票、股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以作为质押物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2008年7月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科学技术进步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

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业务。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09年推出了两批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单位,首先于200年1月启动了北京海淀区、吉林长春市、湖南湘市、「东佛山市南海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江西南昌市等第一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单位。

同年9月,又启动了四川成都市、广东广州市、广东东莞市、湖北宜昌市、江苏无锡市、浙江温州市等第二批试点单位。这些试点单位主要面向中小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降低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融资的成本。到目前为止,知识产权质押已经在我国各经济大省试点开展。2015年全年,专利、商标、版权质押融资总额达到931.7亿元,其中专利质押为56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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