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古代民族关系问题的新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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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华夷的文化或礼仪分野,那么,夷之行为
作者简介:李强(1977—),土家族,湖北恩施人,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博士生;闫丽娟(1962—),甘肃张掖人,兰 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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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 合 周 的 礼 乐 文 明 ,夷 可 进 而 为 夏 ,反 之 ,夏 用 夷 礼,则夏退为夷,这就是孔子的夏夷互变论,“所谓 中国有恶则退为夷狄,夷狄有善则进为中国,中国 和夷狄可以互易,不是无可改变的,……善与恶,是 以礼仪作为区分”[7] (P.163),而孟子对此有不同看法,强 调“用夏变夷”,而反对夏“变于夷”。后来的儒家们 多数都坚守孔子之看法。汉代,儒家集大成者董仲 舒在论及“楚庄王问鼎中原”与“晋楚 之战”,总结 到“:《春秋》之常辞也,不与彝狄而中国为礼,至 之战,偏然反之,何也?《春秋》无通辞,从变而移。 今晋变而为彝狄,楚变而为君子,故移其言而从 之。”[8] (卷 2,p.21)至清代,庄存与论述“夷狄”与“中国”的 关系:“夏四月蔡世子般弑其君固”条问该条为什么 不书日,答曰:“不尽其辞也。既尽其尊亲之辞矣。不 日何也?夷狄则尽之,中国而夷狄则夷狄之,以同而 异也。”[9] (卷 384,p.1“2) 中国而夷狄则夷狄之”是“夷狄入 中国则中国之”的反用,它们共同揭示了“中国”与 “夷狄”的概念不是种族的概念,而是礼仪或文化的 概念。“中国”如果丧失了礼仪,则“中国”即为“夷 狄”。刘逢禄以秦楚吴与“中国”之关系,把《春秋》进 黜之义转化为礼仪的绝对重申:符合礼仪的即为中 国,违背礼仪的就是夷狄[10] (卷 4,p45)。相对于庄存与、刘 逢禄的看法,苏舆更加直接,“中国夷狄之判,圣人 以其行,不限以地明矣,”[11] (卷 2,p.46)即判别华与夷的标 准是“以其行”,而不是种族、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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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古代民中心,兰州 730000)
摘 要:以文化或礼仪作为民族政治基础,建构多民族国家的政治认同。这种传统遗产,对探索目前中 国民族关系问题和边疆安全具有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古代中国;民族关系问题 中图分类号:K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 5636(2010)01- 0084- 05
载,表明“天下”观念在古人心中早已清晰。这些概 念根据亲疏关系犹如差序格局[2]( pp.21- 28)一样,把所有 民族无论华夷都纳入到天下秩序之中,正如祭公谋 父劝周穆王:“犬戎氏以其职来王,天子曰:‘予必以 不享征之,且观之兵……’吾闻夫犬戎树 ,帅旧德 而守终纯”,无故兴师,“其无乃废先王之训而王几 顿乎!”[3](p.7)这从制度上与思想上显示出“夷”应当在 天下之内。而“天下”观念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追求 统一,即“大一统”。这种思想产生于夏商周,形成于 西汉,[4] (pp.427-452)并最终成为历代中央政府在政治观念 上的基调,也是历史的基本倾向。
羁縻之制,包括了秦不同于一般郡的“道”,汉 之“属国”,到唐之“羁縻府州”,元之“土官制”,明之 “ 土 司 制 度 ”,以 及 清 朝 对 西 藏 、蒙 古 的 政 策 ,其 推 行,表面上在于统治者很早就认识到“戎夷五方之 民皆有性也,不可移,”承认其文化,“修其教不易其 俗,齐其政不易其宜”[13] (卷 12,p.398)。而本质却归于统治 者意识到“自古为天下者,务广德而不务广地,德不 足矣,地虽广莫能守也”[14] (卷 37,p.960),以此来展现中央 王朝的一种“德治”或“礼治”,重恩德、怀柔的思想, 突出“修文德以来之”的具体实践。这就是以“礼”来 构建一种社会标准,以“教化”来达到周边少数民族 的归依,最终实现天下一统。
早期儒学典籍所展现的天下一家的大一统 意识以及在此基础之上形成的民族观—— —夷夏观 念,即夷夏关系被理解为一种礼仪、文化的差等关 系与在“教化”作用下夷夏以文化或礼仪为标准可
以互易,这原本仅仅只是一种学术理论,但当儒家 思想上升为官方上层建筑后,它们就逐渐演变成为 一种治国方略,归属于思想统治、意识形态统治的 范畴。这是一种明显的“去政治化”或“文化化”的理 论 ,即 以 礼(或 文 化)作 为 处 理 民 族 关 系 的 核 心 原 则,成为古代中国中原王朝处理民族问题与制定民 族政策的指导思想,并以此展开民族政治活动,成 为一种威力持久的理念,于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发挥 着重要作用。
和亲政策是秦汉以降中央政府作为调控民族 关系的法宝来加以自觉运用的,一个关键内容就是 文化输入,以婚姻礼仪为基础,渗透到审美观念、价 值取向以及服饰、建筑、音乐、宗教等各个领域,它 包括与和亲有关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 明。它采取以自上而下的方式,潜移默化的状态,持 久地影响着边疆民族的文化归宿。[18](pp.59- 68)
羁縻之制及其之下的朝贡制度的实施,其更大 的作用在于对少数民族上层进行中原文化普遍性 教育。以唐为例,长安设“国子学”,邻近羁縻府州的 地区设郡学,大量招收少数民族领袖子弟就读,据 史书记载,贞观十四年(640 年),国子学“憎筑学舍千 二百间,增学生满二千二百六十员……于是四方 学者云集京师,乃至高丽、百济、新罗、高昌、 吐蕃诸酋长亦遣子弟请入国学,升讲筵者至八千余 人”[17] (卷 195,p.6153)。连偏远的韦皋领剑南,也有南诏大 臣子弟入质“, 乃尽舍成都,咸遣就学”,在先后五十 年的时间里,到成都求学者数以千计[14] (卷 222 。 上,p.6276) 这样一种常规性的政策,通过对这些边疆精英的教 育,以他们之行为将中原文化渗透于边疆下层之 中,强化边疆与中央王朝的文化纽带。这些彰显出 了中央王朝统治少数民族的一种基本精神,强调 “耀德不观兵”的“德化”,强调文化的吸引和认同, 而不是追求与扩张。当然,在一定程度上必须承认 这样一个事实:基于贸易这一纯粹的利益驱动,削 弱了儒家“向化”功能,有时使“德化”在很大程度上 变成了王朝自己的“文化幻觉”。
民族关系问题是多民族国家中社会问题的核 心问题之一,其处理的好坏关涉着边疆安全而影 响着国家稳定和繁荣发展与否。在漫长的中国历 史长河中,“由追求军事利益的共同目的而不断流 动的人们,人为地构成的……免不了昙花一现的命 运”[1](p.12)的游牧民族与固守于茫茫丛林的山地民族 一起构成边疆民族,与中原王朝之间展开了文化之 争 、领 土 之 争 、统 治 之 争 、政 治 之 争 以 及 直 接 的 战 争,构成古代中国民族关系问题的基本内容。在这 一过程中,中原与边疆筑起一种独特的连接方式, 保障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稳定。通过对这种传统遗产 的展现,把握其合理的东西为构建新的民族关系问 题提供一种思路。
华与夷是一个可以互易的开放体系,其根本差 别在于文化发展的水平不同,不存在种族的优劣。 华如果文化上衰退则可以变为夷,夷接受了先进文 化则可由“夷狄进至于爵”,可转变为华。实现这种 可能的就是“有教无类”[6] (卷 15,p.218)。这种教育理念把 “教”与“类”分层,与以华夏观为中心的以亲疏距离 远近为“中国”和“四夷”之间的层级形成对应,通过 大传统的文化来教化、培育普遍的认同价值,减弱 文化差异性,随着文化的拓展范围的不断变化,使 “华”、“夷”永远处于一种动态转化辩证过程之中, 以 改 变 在 传 统“ 天 下 ”这 一 格 局 中 的 距 离 导 致“ 教 化”的程序逐层弱化、认同层次逐渐淡化的情况,对 现有政治体制和思想体制的认同,最终实现“远人 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6] (卷 ”的 16,p.221) 文化一统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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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宫 廷 朝 觐 ,其 次 ,单 于 应 送 一 名 质 子 ,最 好 是 太 子,第三,单于应该向汉朝皇帝呈现‘贡品’来报答 帝国赏给的‘礼品’”。[15] ( p.374)我们以第一层意义来分 析,它本身就是作为一种“向化”的程序,据明清《会 典》记载,对朝贡的贡期、贡道、贡使、贡品以及与朝 贡有关的各种礼仪,都作了详细而严格的规定,“从 而通过这一路叩拜,使文明程度较低的国家,大大 加强了向化之心 ”,[16]( pp.30- 45)展现出了朝贡的礼治 原 则和人道情怀这般的文化内涵。
二、中央王朝处理边疆少数民族问题的 民族政治实践
古代中国“在其历史上的大部分时间里基本上 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内向型、容易陷于不稳定的国 家,它在筹划外部安全时更关心如何控制或制约广 阔的周边地区对确立以久的中心地区的直接威胁, 而不是获取领土或将中国的权力和影响扩大到离 它边界很远的地区。”[12] (p.19)也就是,中央王朝统治者 在乎的是自己管辖范围之内的统一,对边疆臣服区 域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管理,“不是强调有形的领 土的占领”,而是“文化意识”下的“文化征服”,要求 的是一个形式和一种认同,即“称臣纳贡”和“文化 教化”,这样就等于纳入帝国有效管理范围之内。对 应地,古代王朝也设计出了相匹配的制度,如羁縻 制度、朝贡制度、和亲制度等。
三、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或边疆民族政权的 民族政治实践
少数民族作为一种弱势文化入主文化上强势 的中原,或建立边疆民族政权,在这一过程中,它们 仍然以文化认同或文化竞争来启动政治话语,遵守 着儒家的天下一统之下的夷夏观或民族观。
“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19]( 卷 ,夏 110,p.2879) 国铁弗匈奴人赫连勃勃自称“大禹之后……复大 禹之业”[20] (卷 130,p.3205),北魏拓跋氏称“魏,轩辕之苗 裔”[21] (卷23,p.599),北周宇文氏称“其先出自炎帝”[22(] 卷9,p.311) 等等,这是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之后追溯自己祖先的 记录,史实虽然并非尽如所载,但从一个侧面反映 出他们在确立统治之后极力地寻求一种合法性,追 逐 一 种 文 化 上 的 认 同 感 ,这 与 儒 家 的“ 礼 ”精 神 相 符。这种行为的极致就是北魏改姓:皇族改拓跋位 元氏,献弟兄纥骨氏改为胡氏,次兄普氏改为周氏, 次兄拓跋氏改为长孙氏,次弟丘敦氏改为丘氏,命 令功臣九十九大姓全部改为汉姓,以致“今之大姓, 十九魏裔”。
作为羁縻体系之下的朝贡之制,是维系中央与 边疆民族关系的基本方式 (在这里不包括如越南、 朝鲜等周边小国),是以“礼”为表现形式的“天地之 序[13] (卷 37,p.1090)”的基本原则,是对儒家五服模式的一 种叙述。从朝贡的具体经验而言,其包含着三重意 义,以汉之匈奴为例,“首先,单于或他的代表应该
一、古代中国处理民族关系问题的理论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古代中国各民族之间虽 然一直展开着分分合合的争斗,但是最终都能分而 不离、散而又合,形成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归 咎于历代政府在面对这复杂的统一和分裂的过程 中坚守着作为正统的儒家思想中的解决民族关系 问题的理论。
基于“天下”观念的“大一统”思想。早期古文献 中,“四方”、“五服”、“九畿”、“九服”概念的明确记
天下一统思想在民族问题上虽然表明了华夷 一统,但也承认华夷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别。“诸戎 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5] (卷 32,p.918) 这是风俗、语言、经济形式等基本的物质表层的要 素的区别,而作为区分华夷的最高标准却是— —— “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6] (卷 3,p.30)— ——文化, 即以是否行华夏礼乐文明来辨别,尤其以是否合乎 周礼,孔子《春秋》对杞公死记载为“杞子卒”,杜预 注曰:“杞入春秋称侯,庄公二十年绌称伯,至此用 夷礼,贬称子。”[5] (卷 15,p.407)合于周礼者为华夏,违背周 礼者为夷狄,换句话说,“华”与“夷”是一个文化、礼 仪上的分野而不是种族、民族上的界限。
中央政府在处理边疆民族事务时,不是建立在 中心对边缘的武力征服和掠夺基础上的,相反,它 以儒家的礼治观念为构架,以文化思想的扩散为基 础,表达出缘于中央与边缘少数民族的文化异质而 趋向文化同质,建立起中央与边缘少数民族的文化 连接方式。这种民族政策的实践,包含着深刻的文 化逻辑,从一定意义上讲这是中国文明中特有的政 治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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