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城区老年大学教学大楼建设项目讲课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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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老年大学教学大楼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
造
价
控
制
方
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2)
二、各阶段造价控制原则 (2)
三、设计阶段造价控制 (4)
四、施工阶段造价控制 (7)
五、结算阶段造价控制 (10)
六、合同价款支付 (12)
七、概算和预算编制依据及主要材料定价方式 (15)
广州市增城区老年大学教学大楼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造价控制方案
一、工程概况
广州市增城区老年大学教学大楼建设项目项目项目总投资15000.34万元,规划用地面积12767.5㎡,新建教学大楼1栋,总建筑面积1956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4560㎡,地下建筑面积5000㎡);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用房5120㎡,辅助用房3520㎡,管理用房2720㎡,图书资料用房3200㎡,地下建筑面积5000㎡等;供配电、弱电、空调通风、给排水、消防、电梯等公用工程;对绿江楼实施改造1470㎡;建设250m围墙;同步对红线外部分道路(西侧和平路1380㎡,南侧小路800㎡)及人行道(630㎡)实施升级改造。其中1、生活及办公用品用具购置费、2、多媒体设备、乐器器材、黑板等购置费、3礼堂固定座椅、4礼堂音响及灯光系统的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共1120.63 万元由发包人另行采购,不纳入本次投标范围。
二、各阶段造价控制原则
(一)纳入招标范围的项目包括:(1)工程勘察测量费99.43 万元(含地下管线勘察费)、(2)工程设计费382.46 万元(含绿色建筑星级评价设计认证)、(3)建安工程费(11178.56万元)
(含外水外电费,下同)、(4)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223.57万元)(含临水临电费,下同)四项(以下简称“四项费用”)以及按四项费用之和的8%计取预备费(950.72万元)(按四项费用之和的8%计算,投标阶段不作竞争,下同)。招标控制总价为(12834.74万元)四项费用属承包人可支配费用,预备费属发包人可支配费用。
(二)招标控制价:以立项部门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中四项费用和对应预备费作为招标控制价。
(三)中标价: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四项费用上报投标下浮率,预备费不下浮直接按控制价金额填入,投标价=招标控制价四项费用×(1-投标下浮率)+预备费。中标价为签约暂定合同,签约合同价中的四项费用作为限额设计的依据,是对应项目的封顶结算价(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四)概算造价:承包人编制总概算不得超过可研报告估算总投资(合同另有约定除外)。送审概算的四项费用不得超过可研报告估算总投资对应的四项费用。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超出概算,则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相关规定办理概算调整手续。
概算由承包人负责编制,不另外计算编制费用。承包人编制概算后,由发包人审核完成后送财政评审,项目主体工程开工须完成概算评审工作。(五)预算造价:经审核的建安工程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两项费用,结合投标下浮率计算则为预算造价(下浮后的上述两项费用以下简称“下浮后的预算
造价”),下浮后的预算造价=预算造价×(1-投标下浮率)。下浮后的预算造价不得超过概算中建安工程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下浮后的造价。
预算由承包人负责编制(如承包人无预算编制资质,应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不另外计算编制费用,预算编制费不在概算中开项。
承包人编制预算后,由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
(六)结算造价:除合同约定情况外,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均不得超出经评审概算中的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下浮后的造价;除合同约定情况外,建安工程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结算价均不得超出合同中对应的建安工程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三、设计阶段造价控制
(一)方案设计阶段
前期方案设计阶段对造价影响最为关键,承包人必须在该阶段结合工程中标价对工程的结构选型、基础选型、外观选型等进行综合比选、优化设计,统筹控制造价。
(二)初步设计阶段
1. 初步设计阶段,承包人在满足项目的《设计任务书》、《设计指引》、《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及发包人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必须严格控制概算四项费用不得超过对应可研价,否
则初步设计概算将不被批准(特殊情况除外),初步设计需重新优化。
2. 当遇到以下特殊情况时:①发包人调整项目规模,建筑面积比可研报告增加超过5%;②遇溶洞等严重不良地基(由专家组论证是否属于严重不良地质); 发包人的实际需求或标准超出可研和合同要求(按本项目定位标准应有的基本需求和标准即使可研和合同没明确,也不认为是超出可研和合同的要求,最终由发包人认定是否超出要求,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即使减少原有的需求或降低标准也导致费用大幅增加。承包人应先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合理降低工程造价,涉及合同价款调增事项应按基本建设程序相关规定办理调整手续。
3. 招标时建筑面积为可研报告的暂定建筑面积。当实际建筑面积(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注明的面积为准)比原招标建筑面积增减幅度在±5%以内时,合同价款不作调整。当实际建筑面积比原招标建筑面积减少(增加)超过5%时,按减少(增加)面积比例相应减少(增加)超过5%以外部分合同价中的工程设计费、建安工程费。
4.送审概算评审图纸原则上达到施工图深度。概算中若有部分材料或设备规格参数未能具体确定,导致价格不能确定时,可按暂估价处理。暂估价应列估算清单,在预算环节确定其单价时,原则上不得高于概算估计的暂估价。
5.承包人在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完成概算编制并送发
步审核,出具初步审核意见,承包人对初步审核若有异议,则双方进行对数。因承包人概算送审延迟或对数造成概算送审财政时间延误产生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在概算经财政初步评审后承包人对初步评审若有异议,则进行对数,对数造成概算最终确定时间延误产生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三)施工图设计阶段
1.承包人在施工图审查完成后开展施工图预算编制,并结合投标下浮率计算。当下浮后的预算造价超过概算中建安工程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时,承包人应优化施工图设计,优化内容须经发包人批准,并调整预算造价,直到下浮后的预算造价不超过概算中建安工程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下浮后的造价为止。
2.承包人的中标价为工程的签约合同价,发包人进行预算审核。预算审核时,工程量按有关规范计算,清单单价除非项目内容、技术参数发生改变外,原则上按经财政评审概算的清单单价结合投标下浮率下浮后即为预算清单单价。若经财政评审概算中没有的单价或开项则按有关计价依据组价并结合投标下浮率下浮。概算书暂估价应在送审预算评审确定。预算中的各项费率参照经财政评审概算的各项费率。
3.承包人在施工图审查完成后30天完成预算编制并送发包人审核,由发包人送财政评审或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