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电大学籍管理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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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工作流程

学籍管理工作流程

学籍管理工作流程电大学籍管理工作流程为了充分发挥教务管理工作在促进乐亭电大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系统建设,对标国家开放大学及河北省广播电视大学教务管理的要求和规定,不断提高我校教务管理水平,加强过程管理,进一步持续提升开放教育办学质量,对教务管理过程中的课程注册、学籍异动、学信网退学、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明书办理、错证换证、学信网信息更正等环节工作流程及要求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就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加以说明:一、由于网考数据不同步不能通过毕业审核的解决办法我们在办理毕业证书的过程中发现有些学生虽然网考或免网考已通过,但是由于数据没有与教育部学信网同步,因此毕业审核不能通过。

若出现这种情况,按下列要求办理:1、此情况应填写《河北电大免考信息表》;2、学习中心代码,必须是8位,不足8位的用0补足;3、免考科目代码,大学英语B为71,计算机应用基础为69;4、免考原因,参照表后备注填写;5、填表结束,最后一行填写“/记录行结束/”。

二、学籍异动的办理学籍异动是指学生学籍上的非程序化变动,主要包括休学、复学、转专业、转学(转入及转出)。

应注意以下事项:1、除申请人签名和年月日需由学生本人亲自手签以外,其它均需打印;2、所转专业,必须是教学点内同一年级同一学期有的专业;3、转学是指学生从某一学校转往另一学校相同专业学习。

转学时,不同类型的学生不能互相转学。

比如,开放教育、一村一、助力计划、课程开放之间。

三、学信网退学的办理学信网退学,指的是因为要报考别的院校而退出现有学籍的学生。

申请学信网退学,要求如下:学信网对学籍异动中的退学功能进行了调整,取消了批量上传功能,目前学信网退学只能做单条退学处理,同时还要上传退学材料图片。

结合学信网的功能调整,现对申请学信网退学的要求特做如下说明:(一)应提交电子材料1、申请学信网退学的汇总名单(EXCEL表格)和汇总名单对应的每个学生一人一张图片的退学申请表(JPG /PNG格式)。

学籍管理 操作手册

学籍管理 操作手册

学籍管理操作手册一、学籍管理系统介绍1. 学籍管理系统是学校管理学生信息的重要工具,通过该系统可以实现学生档案信息的录入、查询、修改和统计等功能,是学校对学生信息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平台。

二、学籍管理系统操作流程1. 学生信息录入a. 登录学籍管理系统,选择录入学生信息功能;b. 输入学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入学时间等;c. 输入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信息;d. 上传学生的照片,确保照片清晰可辨认;e. 确认信息无误后保存并打印学生档案。

2. 学生信息查询a. 登录学籍管理系统,选择查询学生信息功能;b. 输入学生姓名或学号进行查询;c. 系统显示学生的基本信息和学习情况;d. 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打印或导出学生信息。

3. 学籍信息修改a. 登录学籍管理系统,选择修改学生信息功能;b. 输入需要修改的学生姓名或学号;c. 修改学生的基本信息或学习情况;d. 确认修改无误后保存并打印学生档案。

4. 学籍管理统计a. 登录学籍管理系统,选择统计功能;b. 可以按年级、班级、性别等条件进行学生信息的统计分析;c. 可以生成学籍报表,对学生信息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

三、学籍管理系统的安全保障1. 系统密码安全a. 每位操作者拥有唯一的账号和密码,不得将账号和密码透露给他人;b. 重要操作需要密码验证,确保操作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2. 数据备份a. 学籍管理系统定期进行数据备份,确保学生信息不会因系统故障或意外丢失;b. 备份数据要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防止数据泄露和丢失。

3. 数据权限管理a. 对不同角色的操作者设定不同的操作权限,保护学生信息的安全;b. 管理员可以随时对权限进行调整,确保系统操作的规范和安全。

四、学籍管理系统的日常运维1. 系统硬件维护a. 定期对学籍管理系统服务器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服务器的正常运行;b. 对硬件设备进行定期更新和维修,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电大工作站开放教育试点教务管理工作流程

电大工作站开放教育试点教务管理工作流程

电大工作站开放教育试点教务管理工作流程为了落实省、市、市电大“开放教育试点”研究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保证开放教育试点教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我校工作站开放教育试点教务管理工作流程。

一、招生第一条根据省、市、市电大安排,由学校开放教育试点办于每年4月初和10月初向省、市、市校上报我校春、秋季试点报告(包括招生专业、人数及教师情况、设备状况)。

第二条按照省、市电大批准的招生计划,学校于每年1---2月和7----8月份开展招生工作,并将招生简章上报省、市、市电大开放教育办备案。

二、注册第三条学生报名时,要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招生报名登记表》,并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第四条报名结束后,将招生报名材料(包括学生名单、《报名登记表》、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报送省、市电大试点办、办理学生入学资格审核手续。

第五条按照省、市电大的统一安排,分别于每年3月初和9月初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入学水平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择优录取,并发给《开放教育录取通知书》。

第六条组织正式录取且报到入学的学生填写《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机读卡)》,分别于每年3月和9月底前到省、市校教务处办理新生注册手续,并给学生签发《学生证》。

第七条按照规定标准和注册人数,向省、市电大缴纳注册建档费。

三、学籍第八条每年春季和秋季开学时对学生进行学期注册,制定学生修课计划,安排学生的学习形式和考试,集中办理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审批手续。

并每年4月和10月到省、市校教务处办理学生课程注册手续,同时向省、市电大缴纳课程费。

第九条于每学期开学后一月内将学生的学籍异动情况(包括转学、专专业、学分替换等)报省、市电大备案。

四、教学计划第十条根据省、市校下达的试点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和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等教学文件,制定本校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和专业教学实施细则,并分别报省、市电大教务处和教学处审核备案。

五、教学过程第十一条根据实施性教学计划及专业实施细则及课程教学大纲,学校扎扎实实做好面授、音像辅导、实践教学、平时作业布置与批改等动态教学环节的管理与运用,做好多媒体教室、视听阅览室等教学设施使用及记录。

电大开放教育学籍管理 ppt课件

电大开放教育学籍管理 ppt课件

2、学籍异动
1)异地转学 2) 转专业 3)留考
2、学籍异动
1)异地转学 2) 转专业 3)留考
2、学籍异动
1)异地转学 2) 转专业 3)留考
3、免修免考和学分替换
1)总的原则 2)一般安排 3) 其他情况
3、免修免考和学分替换
制作团队: 宁德广播电视大学
《》微课系列之
开放教育学籍管理
开放教育教学管理
开 放 教 育 教 学 管 理
教务管理 教学过程管理 考务管理
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
1、管理方式 2、学籍异动 3、免修免考和学分替换 4、证书发放
1、管理方式
1) 统一管理 2) 学习注册
1、管理方式
1) 统一管理 2) 学习注册
1、管理方式
1) 统一管理 2) 学习注册
1)总的原则 2)一般安排 3) 其他情况
3、免修免考和学分替换
1)总的原则 2)一般安排 3) 其他情况
3、免修免考和学分替换
1)总的原则 2)一般安排 3) 其他情况
4、证书发放
1) 毕业要求 2) 毕业证书
4、证书发放
1) 毕业要求 2) 毕业证书
4、证书发放
1) 毕业要求 2) 毕业证书

中央电大学籍管理工作计划

中央电大学籍管理工作计划

一、背景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中央电大作为一所具有鲜明特色和优势的远程教育高校,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学生前来就读。

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学籍,提高教育质量,确保教育公平,特制定本学籍管理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实时性。

2. 提高学籍管理效率,缩短学籍办理时间,为学生提供便捷的服务。

3. 加强学籍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4. 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确保学籍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工作内容1. 学籍信息管理(1)建立健全学籍信息数据库,实现学籍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共享。

(2)及时更新学生学籍信息,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

(3)对学生学籍信息进行分类、归档,便于查询和管理。

2. 学籍变动管理(1)规范学籍变动流程,明确学籍变动申请、审批、备案等环节。

(2)加强对学籍变动的审核,确保学籍变动的合规性。

(3)及时办理学籍变动手续,保障学生权益。

3. 学籍档案管理(1)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环节。

(2)加强学籍档案的数字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3)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确保学籍档案的安全。

4. 学籍查询服务(1)设立学籍查询窗口,提供线上线下学籍查询服务。

(2)简化查询流程,提高查询效率。

(3)加强对查询服务的宣传,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知晓率。

5. 学籍管理队伍建设(1)加强学籍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2)建立健全学籍管理人员考核制度,激发工作积极性。

(3)加强学籍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四、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2. 制定学籍管理制度,明确学籍管理工作的职责、流程和标准。

3. 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学籍管理效率。

4. 开展学籍管理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学籍管理合力。

开放大学学籍管理制度汇编

开放大学学籍管理制度汇编

开放大学学籍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开放大学学生学籍管理的规范和监督,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开放大学学籍管理,遵循自愿报名、平等竞争、免试入学、按学分获得学位的原则。

第三条开放大学学籍管理实行学生自愿报名,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开展能力诊断,确定教学计划,并按照学分制要求,按部就班地完成学习任务。

第四条学生报名入学后,学籍管理机构应当认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协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五条学籍管理机构负责学生的档案管理、学籍信息管理、学籍变更、学籍证明、学籍审查等工作。

第二章学生入学第六条学生入学条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具备相应文化程度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或是符合其他相关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学生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入学资格审查:报名入学时需提供相应的入学资格证明,并参加学业能力测试。

第八条学生在入学时需签订入学协议,并缴纳相应的学费。

第九条学生入学后需完成网上报到手续,并进行学业能力诊断,确定个性化学习计划。

第十条学生在报名时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学历证明材料、报名表等相关材料。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十一条学籍管理是指对学生的接收、管理、迁移、转换和报废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的过程。

第十二条学籍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学生信息库,维护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学籍管理机构应当及时为学生发放学籍证明、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学籍管理机构应当通过学籍审查和学生档案管理,保障学生学籍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十五条学籍管理机构要建立完善的学生信息保密机制,保障学生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第四章学籍变更第十六条学籍变更是指学生因各种原因产生学籍信息变更需要办理的手续。

第十七条学生需要变更学籍信息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变更申请表。

第十八条学籍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学籍变更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籍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籍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籍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学籍档案管理是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我校学籍档案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建立的学籍档案的细目及管理1(生入学后,市级电大应根据学生类别(成人、普通班、开放教育等),分别按教学班、专业,认真填写《学生注册登记表》、《教学班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省、市级电大各存一份),并将新生注册数据输入教务管理系统。

学籍档案管理采用计算机和文字管理方式,保存于省、市级电大学籍管理部门。

2(级电大应及时建立、妥善保存好学生档案。

学生档案包括:入学通知书或报名表、录取档案、操行考核表、奖惩材料等。

学生档案应保存于市级电大学籍管理部门,其中学生操行考核档案的日常管理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

二、省、市级电大应长期保存的学籍档案细目1(招生录取审批表2(学生注册登记表3(教学班基本情况登记表4(学生学籍异动审批表(包括转学、转专业、休学、退学、复学等)5(学生成绩册6(毕业生花名册7(计算机管理电子文档数据资料三、学籍档案日常管理1(省、市级电大应对每学期学生的注册表格及数据、学籍异动、学生成绩、学生奖惩资料等进行分类整理、立档归卷,并及时做好计算机管理电子文档数据资料的安全备份工作。

2(学籍档案保管应有专人负责、专柜存放,应配置防盗、防火、防潮等安全设施,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3(应建立学籍档案借阅和信息查询制度。

4(不得私自涂改和损坏、销毁学籍档案。

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须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销毁。

四、学生毕业档案资料细目及管理1(学生毕业档案资料学生毕业时,市级电大应将下列资料归入毕业生档案。

(1)入学通知书或报名登记表(2)录取档案(成、普招生)(3)奖惩材料(4)学生成绩单(5)毕业生资格审查表(成招生)(6)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7)操行考核登记表(8)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9)毕业生体检表(普招生)(10)就业报到证(普招生)2(学生档案的填写要求(1)各种表格须由毕业生本人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字迹工整。

学籍管理操作流程 ppt课件

学籍管理操作流程 ppt课件
说明:转学全部由转入学校开始登记,省内实行电子化核准方式,跨省转 学中若对方规定必须提供转学联系表的,我方可予配合;跨省转学采取部 、省服务器中间库非实时对接方式,学籍信息对接检索有延迟,需要先以 学籍系统打印的《基本信息表》确认学生原学籍状态。教育部教基一厅 ﹝2016﹞2号文件上学期已上传到群共享,特别是简化转学证明材料了详 细的说明,可能今后纸质办理逐步取消,如家长仍需要办理转学联系单, 这学期学校照样给予办理,但须学校统一上报盖章—用户组管理”,对学 校用户组进行维护,调整设置各个用户组的公共权限。
说明:“全体教师”为系统默 认用户组,学校不能自行修改,其 信息来自省师训平台,凡师训平台 信息有变更(如新增、删除、修改 等),学籍系统将会自动更新;其 他用户组由学校维护,但不建议学 校分设过多用户组。
学籍管理操作流程
(3)出国/回国留学
①出国:进入“出国”,选择欲出国学生,点击“增加”,输入出国原 因、日期,保存提交申请,打印“出国审核表”(一式两份),经学校 签字、盖章后,连同相应证明材料报县教育局核准(需提供护照或其他 出国证明);核准后,学校将审核表及相应证明作为学籍变更档案存档。
学籍管理操作流程
学生学籍辅号由县教育局统一执行一次全年级重编(按班级及班内编号顺 序编排流水号),重编后锁定,不再修改。
学籍管理操作流程
2.新生名册建立
各学校于9月底前将新生数码照片导入系统,详见《学生数码照片导 入学籍系统操作指南》。并在查询统计——打印中心选中新生名册打印 新生名册留档备案。
说明:学校可统一组织为学生拍摄数码照片,以便于统一照片 格式,但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费。
学籍管理操作流程
说明:毕业班学生一般不予休学
学籍管理操作流程
②复学:进入“复学”,出现可复学学生列表,选择要复学的学生,点“复 学”,选择复学班级,提交县教育局核准。

7学籍管理工作规程

7学籍管理工作规程

7.8学籍管理工作规程1目的为了规范管理在校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类在校学生的学籍管理。

3职责3.1教务处、成教处负责拟定学籍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由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3.2教务处、成教处负责新生的入学学籍注册及学号的编排、设计制定有关学籍异动的各种表格、办理新生专业调整手续。

3.3教务处、成教处会同二级学院(部)负责学生退学、休学、半工半读、入伍等相关手续。

3.4教务处、成教处会同二级学院(部)负责学生的毕业资格的审查,学生毕业证书的办理及发放。

4、工作程序。

4.1入学与注册4.1.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院招生办公室予以退档处理。

4.1.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新生学籍信息审核与注册过程详见下文:4.3新生和毕业生学籍信息审核与注册)。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籍管理科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4.1.3.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4.2学籍异动4.2.1休学(按规定学生休学期限最多一年,如遇不可抗拒因素需要再休一年,需在第一年休学期满后再次办理休学手续方可继续休学一年;保留学籍期限为两年)4.2.1.1学生到学籍科查实学籍,领取并填写《学生学籍异动情况报告单》,因病休学者,应当附上医院病历证明;4.2.1.2分别由班主任、院系负责人、校医院、教务处、分管院长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交学籍科备案。

大学学生学籍管理

大学学生学籍管理

本科生学籍管理第一节总则第七条为规范和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八条本细则所称学籍是指学生在学期间应该遵守的法规和享受待遇的资格,其约束力于学生入学注册时间始至学生毕业止。

学生必须具有学籍方能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第九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节入学与注册第十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能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一个月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

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十二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学生每学期开学应办理注册。

开学第1~2周为正常办理注册手续时间。

学生先到财务处缴纳学费和有关费用(当年费用已经交清者除外),凭缴费凭条到所在院系办理注册手续,由所在院系在学生证上加盖注册章。

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暂缓注册审批表》,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家庭经济困难暂交不起学费的学生,应在申请助学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因生产实习等教学活动安排,未按正常开学时间返校者,由学生所在院系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广播电视大学教务管理工作规程

广播电视大学教务管理工作规程

广播电视大学教务管理工作规程为加强教学点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明确工作程序,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办事效率,根据省电大有关管理制度,结合我院教务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教学点设置和审批(一)教学点报批手续1、教学点须具备的基本条件①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有关政策法规,以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为办学宗旨。

②必须是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具有合法办学资格的教育机构。

③设置的专业符合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充足的生源。

④拥有一支政治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熟悉高等教育和远程开放教育规律的管理队伍。

⑤拥有一支能满足教学需求的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与技术队伍,教师人数与学历职称等,应与其专业设置、学生规模等相适应。

⑥有与教学配套的实验设备和电教设施,特别是计算机和VBI数据传输接收等设备,有能满足教学和办公需要的办公场地、实验、实习场所和图书资料。

⑦有稳定可靠的办学经费来源。

2、教学点报批程序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办学单位或教育机构可向我校申请开办教学点。

如实填写《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教学点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交教务部。

教务科组织有关方面人员组成考察组到申报单位实地考察,对照《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教学点基本情况登记表》逐项核实,并提交考察报告。

校长办公会根据考察组的考察意见,集体研究确定办学点,然后会同省校教务处和财务部门,与办学点协商办学的相关事宜,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

签订合同须由双方法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生效,合同一式三份,一份交省校,一份存陵水县电大教务科,一分存教学点。

学校将分别通知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合同履行相关职责。

(二)年审与年检对教学点实行年审年检制度,各教学点务必于每年11月底向教务部递交年审申报表,接受学校的审查。

年审与年检的具体要求详见《电大工作站、教学点年审制度》。

二、教学管理(一)专业教学执行计划新生入学后,教学点应在开学一周内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将新生班级整个学籍期间的全部课程的开设计划按照《班级课程开设计划总表》一式三份报送教务科,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课程注册。

学校学生学籍变动管理流程

学校学生学籍变动管理流程

学校学生学籍变动管理流程学校学生学籍变动是指学生在就读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需要调整其学籍信息,包括转学、休学、退学等。

为了保证学生学籍变动的公正、规范和顺利进行,学校需要建立学生学籍变动管理流程,以确保相关手续的有效办理和信息的准确记录。

以下是学校学生学籍变动管理流程的详细描述:一、学生学籍变动申请学生学籍变动申请由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合适的学籍变动申请表格,要求学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变动原因和变动时间等相关信息,并收集必要的证明文件。

二、学校审核学校收到学生学籍变动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

学校审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教务处审核:教务处负责核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确认学生的学籍变动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和政策。

2. 辅导员审核:辅导员是学生学籍管理的重要联系人,负责与学生及其家长进行沟通,了解学生学籍变动的原因和意愿,并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引导和提醒。

3. 班主任审核:班主任是学生学籍变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核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课程成绩等,并对学生进行相关的辅导和管理。

4. 学校领导审核:学校领导对学生学籍变动有最终审批权,负责对学生学籍变动进行最终的审核和决策。

三、学籍变动办理经过学校审核通过的学生学籍变动申请,学校应当及时为学生办理相应的学籍变动手续。

具体办理程序如下:1. 学籍变动登记:学校应当将学生的学籍变动情况及时登记和录入学籍管理系统,确保学生的学籍信息得到及时更新。

2. 信息通知:学校应当及时将学生学籍变动的情况通知相关部门和教职工,以确保各方对学生变动情况有清晰的了解和配合。

3. 相关证明开具:学校根据学生学籍变动的具体情况,为学生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转学证明、休学证明等。

4. 学费与住宿费处理:对于学生学籍变动引起的学费和住宿费的变动,学校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四、变动后的跟踪管理学生学籍变动后,学校应当进行相应的跟踪管理,保证学生在新的学籍状态下的正常学习和生活:1. 教学安排:根据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学校应当重新安排学生的课程和学习计划,确保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

学籍管理工作指引

学籍管理工作指引
学籍管理工作指引
一、学籍管理主要内容 1、学籍注册(注册、分班)。 2、学籍异动申请(转学、休学、复学等)。 3、数据维护(变更非关键数据、上传照片、 调班)。 4、关键数据变更(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5、问题学籍处理。 6、学籍查询、下载、学籍卡打印等。



三、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1、核查学生人籍对应 2、问题学籍处理. 3、无身份证学生证明上传. 4、无照片学生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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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籍管理操作 1、学籍注册步骤: 学前调档管理-匹配-导出-补充-导入-待查重-审核分班 2、学籍异动申请步骤: 取学籍卡-申请-审核3、数据维护(变更非关键数据、上传照片、调 班) 一般数据修改,即改即保存 4、关键数据变更: 关键数据变更申请-上传证明材料-申核 5、问题学籍处理。 查看问题原因-收集证明材料-处理上传 6、学籍查询、下载。

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80]教视字018号

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80]教视字018号

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正文:---------------------------------------------------------------------------------------------------------------------------------------------------- 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80]教视字018号1980年11月20日教育部发布)为确保广播电视大学有稳定的正常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又红又专的建设人才,根据电大学生比较分散等特点,对在册学生的学籍管理暂作如下规定:一、入学和注册1.凡按招生规定,经省、市、自治区电大核准录取的全科和单科学生,应按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指定的教学班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必须持有关的证明,向教学班申请延期报到。

开学后无故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教学班应填写“学生学籍卡”、“学生名册”。

并按省、市、自治区广播电视大学的要求及时上报。

3.新生入学后,由省、市、自治区电大统一颁发贴有相片的学生证。

4.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到教学班办理注册手续。

教学班应及时将各年级学生的变化情况报工作站(或分校),再由工作站(或分校)转报省、市、自治区电大。

5.凡注册的学生,应建立学籍档案。

全科生的学籍档案应包括“入学审批表”、“学籍卡”以及学生个人的思想小结、毕业鉴定等材料;单科生的学籍档案只需“入学审批表”、“学籍卡”。

学生个人的单行材料,学生转学时,应随人转走;毕业或退学的学生,应交学生原所在单位归档。

学籍档案的分级管理办法,由省、市、自治区电大按实际情况自定。

6.新生入学后,如发现在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或群众揭发是徇私舞弊、“走后门”上学的,经调查属实,由工作站(或分校)报经省、市、自治区广播电视大学批准,取消其学籍。

7.凡全脱产的正式学员学习期间不能报考其他大学。

河南电大学籍管理工作流程

河南电大学籍管理工作流程

河南电大学籍管理工作流程一、学籍注册1、新生注册工作新生入校后,全省各市级电大开始新生学籍注册工作,按要求填写《新生注册登记表》,《新生基本情况统计表》,《教学班基本情况表》,核准新生注册数据,输入教务管理系统,各校在一个月内将有关数据材料上报省电大,省电大将各校上报注册数据汇总核准后,建立学籍档案,打印新生花名册,发放学生证、校徽,并分别向中央电大、省教育厅上报新生注册数据。

注:(1)成、普招新生学籍注册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以招生录取花名册为准。

(2)开放教育注册学员学籍注册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一致。

(3)经学籍注册后的学员姓名、出生年月日不得更改。

此项工作每学期一次,完成时间:3月、9月。

2、学籍异动工作新学期开学后,由各市级电大及时开展学籍异动整理工作,对退学、休学、转学、转专业等学员进行统计汇总,及时注销退学学生,认真填写《学籍异动统计表》,在开学后1 个月内将学生异动情况表一式两份(主管校长签字,加盖校章)上报省电大,省电大及时进行学籍异动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省教育厅、中央电大备案。

省电大据此核准各市级电大各类在校生人数、完成统计报表工作,并以此作为收缴管理费的依据。

注:转学规定:(1)、凡省电大系统内转学者,由转出、转入学校签署意见后,报省电大审批备案。

(2)、成、普招学生凡转出电大者,按省教育厅规定,由市级电大主管校长审批,报省电大加盖“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籍管理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3)、凡从外校转入电大者,由省电大审核签章后,方可办理有关转学手续。

此项工作每学期一次,完成时间:3月、9月。

3、开放教育课程注册工作每学期开学后,由各市级电大组织开展开放教育学生课程注册工作,于一个月内将课程注册数据上报省电大,省电大汇总后上报中央电大,以此作为录入考试课程成绩的依据。

注:开放教育采用课程注册的形式实现完全学分制学籍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先行进行课程注册后方可参加课程考试,否则,计算机进行自动识别不能录入考试成绩。

电大工作站学籍管理规定

电大工作站学籍管理规定

电大工作站学籍管理规定为了保证开放教育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依据中央电大、省、市电大有关开放教育试点教学教务管理和学籍管理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学注册第一条按照省、市电大批准的招生专业和指标组织招生报名工作。

第二条申请参加本科教育试点的注册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高等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者;申请参加专科教育试点的注册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技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者;申请参加课程开放(专科)试点的注册对象为除普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等在校生外,凡有志于接受高等教育者均可注册参加课程开放学习。

第三条申请参加学习者,应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和要求,携带所需有效证件,办理报名手续。

第四条已办理报名验证手续者,由学校集中到省、市电大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并须参加由省、市电大统一命题、我校组织实施的入学水平测试。

第五条对资格审核和入学水平测试合格的学生,发给《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录取通知书》。

经正式录取的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期报到入学手续,无故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对报到入学的学生,持有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省、市电大办理正式注册手续,并由省、市电大发给中央电大统一印制的学生证。

第七条学校按统一的格式和要求建立完整的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生报名登记表、个人基本情况、注册专业、学习课程和考试成绩记录表。

学籍档案同时采用计算机和文字管理方式,在8年内实施有效管理,作为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查询、检查、审核学生毕业资格的依据。

二、学期课程注册第八条开放教育实行完全学分制,学生所获课程成绩及相应学分在入学注册后8年内有效,学生可以自主制定学期修课计划和确定学习进度。

第九条学生凭学生证每学期到所在试点单位申报学期修课计划,办理课程注册手续,申请参加课程或集中实践环节的教学和考核。

第十条每学期在4月、10月底前向省、市电大学籍管理部门办理本单位各年级、各专业学生的课程注册手续。

电大教务、学籍管理员职责

电大教务、学籍管理员职责

电大教务、学籍管理员职责
1、负责学籍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做好学员注册、建立学员电子档案、学生证办理以及转学、休学、退学等事项的审核办理工作。

2、做好实施教学计划的编制及修订工作,制定学期课程表,安排并指导学生参加网上学习和平时的面授学习。

3、做好下发考试通知、准考证和试卷征订,收发,保管,保密工作。

做好监考人员安排和考场布置工作,按要求做好考前培训、设置标语、警戒线,张贴考试制度等考务工作。

4、做好学生的毕业审核和毕业信息校对工作,每年3月和9月审核学员成绩,办理毕业证
5、负责学生学期考试成绩的保存、打印,下发工作。

6、负责核准学生的课程注册,免修免考,补修和学分替换工作、各种补考、重修课程的管理工作。

7、做好学籍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开放大学学籍管理制度

开放大学学籍管理制度

开放大学学籍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完善学籍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权益,提高学校管理效率,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学籍管理的基本原则1. 依法管理:学籍管理必须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2. 公平公正:学校对学生的学籍管理应当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不因任何个人或组织的因素而偏袒或歧视学生;3. 服务宗旨:学籍管理以服务学生学习、生活、发展为宗旨,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4. 信息公开:学籍管理应当加强信息公开,保障学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5. 动态管理:学籍管理是一个动态过程,要随时掌握学生的学籍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和调整。

三、学籍管理的内容1. 学籍注册与变更1.1 学籍注册学生入学后,必须经过学籍注册,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材料,学校对其进行学籍登记,并颁发学生证和学籍证明。

1.2 学籍变更学生学籍变更包括休学、退学、转专业、转学等情况,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办理,提交相应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生效。

2. 学籍管理信息登记学校必须对学生的个人信息、家庭信息等进行详细登记,并及时更新,以保证学籍信息的准确性。

3. 学籍管理与教务管理的衔接学籍管理和教务管理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学校必须建立和完善学籍管理与教务管理之间的联系机制,保障学生的学籍信息和学习成绩的同步发布。

4. 学籍异动处理学校对学生的休学、退学、开除等情况进行管理,并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操作,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5. 学籍管理监督学籍管理监督主要由学校领导、学生管理部门、教务处等机构共同完成,可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评估和评议等,以保证学籍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6. 学籍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学校必须重视学籍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学籍信息的搜集、整理、存储、传递和利用,提高学籍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四、学籍管理的责任1. 学校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工作,制定学籍管理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等,确保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2. 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学籍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制定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和办法;3. 教务处负责学籍管理与教务管理的衔接,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学分绩点等进行管理;4. 班主任和辅导员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与辅导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的学籍信息,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5. 学生本人要认真管理自己的学籍信息,如有异动情况要及时向学校报告,配合学校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电大学籍管理规章制度

电大学籍管理规章制度

电大学籍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研究生学籍管理,规范管理程序,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研究生个人权益,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电子科技大学所有研究生,并由学院和研究生处负责执行。

第三条学校依法对学生进行管理,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学校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引导,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第五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纪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损于学校声誉。

第二章研究生成绩评定第六条学校依照教育教学计划对研究生成绩进行评定,学生应当按时参加考试,不得弄虚作假。

第七条学生在研究生阶段的学业成绩,包括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等,经教师评定后,按照学校规定的成绩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第八条学生在研究生阶段的科研成果,包括科研论文、参加科研项目等,经相关指导教师和学院评定后,按照学校规定的科研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第九条学生在研究生阶段的实习实践成绩,包括实习报告、实习成果等,经相关指导老师和企业单位评定后,按照学校规定的实习实践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第十条学生成绩评定结果将作为研穄生学业成绩单的重要依据,学生可申请复核成绩,但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十一条学校依据学生的学籍情况,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和研究生处审核并获得批准后可休学。

第十三条学生因休学原因中断学籍的,经学校审核并决定后,学生可根据学校规定的流程重新报到。

第十四条学生因患病原因需要退学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和研究生处审核并获得批准后可退学。

第十五条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学制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和研究生处审核并获得批准后可延长学制。

第四章奖惩管理第十六条学生在研究生阶段,如有出勤不足、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退学等。

第十七条学生在研究生阶段,如有优秀表现、科研成果等,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学业奖学金、荣誉称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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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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