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总思路推动水土保持强监管补短板落地见效

合集下载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19.06.19•【字号】•【施行日期】2019.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市水利(水务)局: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是确保政府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是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抓手,是确保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的重要措施,根据《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9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履行水土保持监管责任党的十九大就生态文明建设从发展理念、目标任务和战略举措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强调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都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此,各市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改革发展的总基调,按照“把工作重心切实转变到监管上来,在监管上强手段,在治理上补短板”的水土保持工作总思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水土保持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水土保持工作重心放到监管上,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到位、监管有力,推动水土保持强监管、补短板落地见效。

二、规范程序,细化措施,明确监督检查任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市要对辖区内所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

要规范程序、细化措施,对在建项目、已完工未验收报备项目、已验收报备项目全监管,每个项目都要填报监督检查表(见附件1)。

对未建的生产建设项目要加强与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跟踪了解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对已明确取消或搁置的项目要提供证明材料。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2.06•【文号】办政法〔2024〕44号•【施行日期】2024.0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的通知办政法〔2024〕44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水利部党组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水利部制定了《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水利部办公厅2024年2月6日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要点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坚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部党组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的要求,统筹做好水利立法、执法、普法和依法行政等各项工作,为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加快重点领域立法进度1.加快推进水法防洪法修改。

举全系统之力,汇各方之智,压茬推进立法调研、专题研究、条文起草、征求意见和专家咨询等工作,提高修改质量。

加强立法协调,加快工作进度,力争2024年底前向国务院报送修改草案稿。

2.着力推动重要法律法规立法及实施。

全力推动节约用水条例尽快颁布出台,认真抓好条例宣贯实施。

积极参与、配合做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涉水条文研究起草工作。

推动长江保护法深入贯彻实施。

组织完善黄河保护法相关配套制度,配合国家立法机关做好法律实施情况检查工作。

3.持续强化规章制度建设。

积极推进流域治理管理、水资源、水利工程等方面规章制度建设,做好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办法审查修改和审议出台工作。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2.01•【文号】办农水〔2024〕30号•【施行日期】2024.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的通知办农水〔2024〕30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扎实做好2024年度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特制定《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水利部办公厅2024年2月1日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真抓实干、久久为功,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

深刻认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标志,坚持城乡统筹,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强化规划引领,全面落实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深入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大力推进灌区现代化建设改造,夯实粮食安全水利基础;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推进小水电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夯实农村水利水电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1.加快编制完善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

各省份要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为目标,以完善“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县域统一管理和专业化管护)为重点,强化目标指标管理,抓紧组织编制、完善省级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力争6月底前完成省级规划编制工作。

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9.06•【文号】水国科〔2024〕241号•【施行日期】2024.09.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标准化正文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国科〔2024〕241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现将修订后的《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水利部2024年9月6日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规范和加强水利标准化工作,满足保障我国水安全,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江河湖泊生态保护治理能力对标准的需求,加快发展水利新质生产力、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关于标准化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水利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利技术标准是指水利行业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水文、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利水电工程、水旱灾害防御、蓄滞洪区、节约用水、河湖管理、水土保持、灌溉排水、农村供水、水利工程移民、数字孪生水利、流域治理管理、综合等领域。

水利技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一般为推荐性标准,工程建设类可以制定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实施及监督管理。

水利部对团体标准的制定进行规范、指导和监督。

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管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水利标准化工作主要任务包括贯彻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开展水利标准化研究,组织制定水利标准化有关政策制度、发展规划、标准体系和年度计划,组织制定、实施标准并进行监督。

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12.04•【文号】水移民〔2019〕365号•【施行日期】2024.12.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利移民与对口扶贫正文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水移民〔2019〕3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行政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积极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管理,压实省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行政管理机构主体责任,着力保障水库移民政策落地见效,我部研究制定了《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现予印发。

请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落实。

水利部2019年12月4日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库移民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新时期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是让移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具体体现。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水库移民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但依然存在制度建设跟不上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基础工作薄弱,在建工程移民搬迁安置进度滞后,后期扶持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移民长远发展动力不足和部分地区稳定压力大等短板,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监管势在必行。

同时,各地水库移民工作监管存在制度不健全、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部分地区长期未开展,特别是机构改革后,提高强监管工作思想认识、落实监管责任和提升监管效能已成为十分必要、非常迫切、必须抓紧的任务。

各省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行政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级移民管理机构)应按照水库移民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工作主体责任,通过强化水库移民工作监管,及时发现、掌握和解决本省水库移民工作中存在问题,在组织协调、制度完善和实施管理等方面补齐短板。

为加强和规范省级移民管理机构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管理,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积极践行水利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改革发展总基调,准确把握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对水库移民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提高水库移民工作监管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多措并举加强监管,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有效破解难题,着力补齐短板,着力保障水库移民政策落地见效。

对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认识和思考

对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认识和思考

对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认识和思考摘要:“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是新时期水利发展总基调。

在当前水利新形势下,要正确认识和全面执行水利改革的总体框架,加快水利新发展,确保补短板落实到位并加强监管,是各级水利部门的核心工作,履行核心职责的关键任务。

本文主要对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认识进行探索和思考,来进一步提高水利工作能力与业务水平。

关键词:水利工程;加强监管;探索思考引言近年来,我国水利工作在农村供水、防洪保安、水生态修复、水利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但是当前我国新老水问题复杂交织,我国治水的主要矛盾已从人民群众对除水害兴水利的需求与水利工程能力不足的矛盾,转变为人民群众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需求与水利行业监管能力不足的矛盾。

水利工程体系和水利工程建设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因此,要大力弘扬新时代水利精神,将工作重心转到“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上来。

一、目前我国水利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短板(一)水利基础设施仍相对落后目前,许多水利设施严重老化和损坏,规模小,工程配套不完善,分布不均匀,建设标准低,逾期运行,重视建设轻视管理,特别是农村水利设施年代久远,缺少维护,受自然条件的严重影响,用水量的急剧增加,并且伴随着水质的污染,对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防洪安全存在薄弱环节我国在60、70年代修建的大批小型水库、塘坝,建设标准低,防洪能力弱,存在许多安全隐患。

中小河流堤防和山洪沟治理还未实施的区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还受到威胁,抗洪保安能力严重不足。

(三)农村供水保障仍然不足通过近年来脱贫攻坚水利扶贫,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虽已全部解决。

但农村供水工程还存在建设标准低、水源不稳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还需进一步提高。

(四)水生态保护修复能力不强公众对水生态的保护意识还较薄弱,还缺乏自觉践行水土保持、水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识。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推进水利工程补短板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9〕259号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推进水利工程补短板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9〕259号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推进水利工程补短板工作的通知正文:----------------------------------------------------------------------------------------------------------------------------------------------------水利部关于进一步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推进水利工程补短板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9〕259号今年以来,各地按照《水利部关于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快推进水利建设的通知》要求,采取多种措施,积极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水利建设,并取得一定成效。

但从实际落实情况看,目前已落实专项债券的省份和债券规模不多,与水利建设需求相比差距较大。

9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的措施,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积极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进一步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快补齐水利工程短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水利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认识。

今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总规模2.15万亿元,据统计,截至7月底仅18个省份落实180亿元专项债券用于水利建设,占已发行专项债券总规模不足2%.有的地方申请专项债券意识不强、认识不深,还存在不敢用、不会用的现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补短板建设任务十分繁重,投资不足仍是制约工程建设的主要因素。

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明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水利工程等领域,对建设和运营期限较长的重大水利工程等项目,鼓励发行10年期以上的长期专项债券。

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工作,将水利基础设施作为专项债券重点投向的领域之一。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0.04.10•【文号】•【施行日期】2020.04.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贯彻落实2020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扎实做好2020年水资源管理工作,我部制定了《2020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水利部办公厅2020年4月10日2020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2020年,水资源管理工作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3·14"重要讲话精神、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央财经委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坚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认真贯彻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以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等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合理分水,管住用水"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监管基础,落实强监管各项措施,提升水资源监管能力和水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动解决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问题,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一、合理分水1.制定出台生态流量管理政策措施。

制定出台关于做好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生态流量确定的原则、程序、方法和保障措施。

提出全国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方案,制定生态流量保障重点河湖名录。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区域内生态流量确定工作方案。

2.确定一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目标并抓好落地实施。

发布实施第一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

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新确定一批重点跨省江河和重要湖泊的生态流量目标。

水利部关于开展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开展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开展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0.07.30•【文号】水保〔2020〕160号•【施行日期】2020.07.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水利部关于开展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水保〔2020〕160号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流域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要求落地见效,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针对生产建设项目违法行为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问题,水利部决定开展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不移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依法查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法,严肃问责,以查促改,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项目梳理、监督检查、遥感监管、重点核实等多种方式,全面排查黄河流域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情况,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对存在“未批先建”“未批先变”“未实施防治措施”“未开展监测”“未验先投”“未缴纳补偿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集中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销号一处。

三、整治范围及对象整治范围为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山东等9个省(自治区)黄河流域内所有县(市、区、旗)。

整治对象为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施行以来已审批及应当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已建和在建生产建设项目。

四、组织分工专项整治行动由水利部统一组织,由黄委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上下协同开展。

(一)黄委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手册,督促指导各省(自治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专项整治行动信息平台,对违法违规项目查、认、改、罚情况进行统一管理;组织部批项目排查、问题认定和整治;对地方各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对完成整治任务的项目进行随机抽查。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水利厅水利督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水利厅水利督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水利厅水利督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0.04.28•【字号】黑水规发〔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行政执法正文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水利厅水利督查办法(试行)》的通知黑水规发〔2020〕3号各市(地)、县(市、区)水务局,建三江管委会,厅有关处室(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发展改革总基调,加强水利督查工作,省水利厅制定了《黑龙江省水利厅水利督查办法(试行)》,已经省水利厅第6次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水利厅2020年4月2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督查范围和事项第三章督查工作组织第四章督查程序及方式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六章附则黑龙江省水利厅水利督查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强化水利监督检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水利监督规定(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利督查,是指黑龙江省水利厅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对本级及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他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的机构及其所属单位履行职责,贯彻落实水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性标准等开展的监督检查。

本条所称“本级”包括水利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第三条水利督查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统筹协调的原则。

第二章督查范围和事项第四条水利督查范围包括: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含农村水电工程,下同)建设与安全运行,节约用水管理,水利资金使用,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等。

第五条水利督查事项主要包括:(一)江河湖泊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二)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三)取水许可、用水效率管理;(四)河流、湖泊水域岸线保护和管理,河道采砂管理;(五)水土流失预防和保护;(六)跨流域调水、供水规划、水量分配;(七)农村供水、农村水电和灌排工程管理;(八)水旱灾害防御;(九)水利建设市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质量与安全监督、安全运行、安全生产;(十)水利资金使用和投资计划执行;(十一)水利网络安全及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十二)地表水、地下水等水利基础设施监测、运行和管理;(十三)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十四)水利扶贫;(十五)其他水利监督事项。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0.06.15•【字号】黑水规发〔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水规发〔2020〕5号各市(地)、县(市、区)水务局,厅有关处室(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发展改革总基调,加快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体制机制,省水利厅制定了《黑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经省水利厅第9次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就贯彻落实好《实施细则》有关工作提出要求如下:一、充分认识制定《实施细则》重要性制定该《实施细则》,不但是落实水利部工作要求的实际举措,更是推进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职责、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的现实需要,特别是对于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体制机制、细化职责分工和操作流程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高度重视《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充实配备相应的工作力量,认真抓好《实施细则》的组织实施和贯彻落实。

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全省水利建设市场步入良性运行轨道。

三、认真执行《实施细则》工作要求各地要加强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管理工作,保证信用信息及时采集、认定和共享。

按照规定,各市(地)在7月1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统计报表,省水利厅对上报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应认定而未认定或不认真认定、应推送而未推送或未及时推送,以及违反本《实施细则》其他情形的问题,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落实效果差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要进行追责问责。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措施的通知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措施的通知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3.10.16•【字号】•【施行日期】2023.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措施的通知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山东省水利厅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措施》已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水利厅2023年10月16日山东省水利厅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落细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经研究,制定以下措施。

1.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土保持工作的全面领导。

厅党组召开贯彻落实会议,组织传达学习贯彻《实施意见》,提出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召开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增强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做好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实施意见》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水土保持处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处室、厅直属单位参与。

完成时限:2023年底)2.推动建立省级部门水土保持协调机制,督促指导市县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责任单位:人事处、水土保持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3.构建省市县三级水土保持率目标体系。

将全省2025年水土保持率86.77%、2035年水土保持率90.67%分解到各市、县。

(责任单位:水土保持处负责;省水文中心、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参与。

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4.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

配合水利部做好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试点工作。

水利部关于印发2019年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水利稽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2019年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水利稽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2019年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水利稽察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9.01.25•【文号】水监督〔2019〕31号•【施行日期】2019.01.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2019年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水利稽察工作要点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根据部党组“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充分发挥部本级、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水利稽察工作力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我部制定了2019年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水利稽察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水利稽察工作要点为贯彻落实2019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部党组关于水利监督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部本级、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水利稽察工作力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水利稽察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思路根据“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紧密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际,主动作为,创新方式,强化措施,严格履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水利稽察职责,加强对172项重大水利工程、面上重点项目监督力度,以问题为导向,严格“查、认、改、罚”,严肃追责问责,突出“严、实、细、硬”的监督工作要求,形成高压严管的“强监管”态势,充分发挥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水利稽察效能,有效管控水利工程建设风险,为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二、主要工作安排(一)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安排1.加强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1)制定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意见,提出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定位、主要职责和任务内容,指导行业质量监督工作开展。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2.08•【文号】办水保〔2024〕54号•【施行日期】2024.02.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4〕54号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24年度水土保持工作,现将《2024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水利部办公厅2024年2月8日2024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2024年水土保持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在健全水土保持体制机制,构建“大水保”工作格局上下功夫,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新阶段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有力支撑。

一、全面强化预防保护和人为水土流失监管1.划定水土保持重点区域。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及划定技术指南要求,组织开展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和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等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工作,12月底前完成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划定落地并按要求将划定成果报送水利部。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0.02.24•【文号】办水保〔2020〕28号•【施行日期】2020.0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0〕28号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深入贯彻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和部党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20年度水土保持强监管补短板工作,现将《2020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水利部办公厅2020年2月24日2020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担当、狠抓落实,以提高水土保持率为目标,以健全制度和强化执行为主线,加快构建系统完备、务实管用的政策制度体系,建立权责明晰、协同高效的责任落实体系,健全以基础扎实、创新引领为核心的工作保障体系。

强化监测、信息化、科研、标准、计量等基础性工作。

切实管住人为水土流失,加快重点地区治理速度,推动水土保持强监管补短板见实效、上台阶。

一、突出水土保持监管1.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制度体系。

制定出台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制、区域评估、监测“三色”评价等制度,修订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5号令)。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系统梳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政策制度,做好“立改废释”。

2.开展人为水土流失卫星遥感常态化监管。

水利部利用2020年上半年卫星遥感影像,组织开展覆盖全国范围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地方负责现场复核、认定和查处。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利用2020年下半年遥感影像,至少加密开展一次遥感监管。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科技推广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科技推广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科技推广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0.06.15•【文号】•【施行日期】2020.06.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科技推广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3·14”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要求,加快推进水利科技推广工作,切实发挥先进适用技术对保障水安全的重要支撑作用,特制定《水利科技推广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水利部办公厅2020年6月15日水利科技推广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为加快推进水利科技推广工作,切实发挥先进适用技术对保障水安全的重要支撑作用,特制定《水利科技推广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积极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强化顶层设计,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成熟适用水利科技成果推广运用,为实现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的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1.强化需求牵引。

紧密围绕水利改革发展重大科技需求和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推动水利科技成果与生产实践的精准对接,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2.创新体制机制。

强化制度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破除体制机制性制约,充分调动行业内外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服务大局,促进科技推广创新发展。

3.提升工作效能。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调水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调水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调水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1.19•【文号】办调管〔2024〕18号•【施行日期】2024.01.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调水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办调管〔2024〕18号部机关有关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持续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按照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扎实做好2024年调水管理工作,我部制定了《2024年调水管理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水利部办公厅2024年1月19日2024年调水管理工作要点2024年调水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按照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以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江河湖泊生态保护治理能力为重点,深入推进水资源统一调度、调水工程管理、调水管理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调水管理力量。

一、持续复苏河湖生态环境1.持续维护河流健康生命。

组织健全永定河生态补水机制,保持永定河全年全线有水。

力争实现西辽河干流全线过流。

继续实现漳河全线贯通。

2.持续强化流域区域生态调度。

实施黄河生态调度,科学向清水沟、刁口河生态补水。

继续加强西北内陆河生态调度,确保黑河东居延海、塔里木河台特玛湖维持一定水面面积。

强化汉江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提高丹江口库区水质安全保障和汉江中下游生态流量保障程度。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0.02.14•【文号】办信息〔2020〕22号•【施行日期】2020.02.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的通知办信息〔2020〕22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积极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和“安全、实用”水利网信发展总要求,深入贯彻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加快补水利网信短板,全力支撑强监管,水利部制定了《2020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水利部办公厅2020年2月14日2020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积极贯彻“十六字”治水思路,坚定不移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按照“安全、实用”水利网信发展总要求,深入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围绕“大力推进智慧水利”一条主线,突出“补水利网信短板、全力推进强监管”两个重点,强化“先行先试、项目前期、标准规范、人才队伍、宣传培训”五项措施,守住水利网络安全底线,加快提升水利网信水平,为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力驱动和有力支撑。

一、补水利网信短板(一)补水利网络安全短板1.实施网络安全能力提升工程。

建成基于大数据的水利部机关网络安全威胁感知和决策指挥平台,提升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推进实施七个流域管理机构网络安全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地方开展水利网络安全威胁感知能力建设。

完成水利政务外网身份认证体系改造。

持续推进水利蓝信应用。

2.推进商用密码应用。

组织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开展水利行业密码应用专题调研,出台推进商用密码应用具体措施。

落实《水利部密码应用与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2年)》,持续推进三峡水利枢纽、南水北调工程等重要水利基础设施和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等重要信息系统的密码应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水土保持SWCC2019年第1期・1・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总思路推动水土保持强监管补短板落地见效蒲朝勇(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北京100053)[关键词]水土保持;强监管;思路目标;主要任务[摘要]2018年,水利部党组组织部机关和直属单位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作出了我国治水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重要判断,提出了“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总思路。

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总思路提出的时代背景、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认真贯彻水利部党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切实把工作重心转到监管上来,着力抓好水土保持社会监管、行业监管、治理补短板和基础支撑工作。

[中图分类号]S157[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000-0941(2019)01-0001-042018年,水利部党组明确了“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总思路。

鄂竟平部长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把工作重心切实转变到监管上来,在监管上强手段,在治理上补短板”的水土保持工作总要求。

陆桂华副部长多次组织召开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工作思路,明确目标要求,督促落实举措。

各级水土保持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党组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水土保持工作重心放到监管上,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水土保持强监管、补短板落地见效。

1水土保持强监管补短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水利部党组提出的“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总思路,是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联系我国治水的历史、现实和未来发展,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系统深入分析而得出的正确结论,完全符合我国水利事业发展的现实,是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对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贯彻落实好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总思路,重点是要牢牢把握“从改变自然、征服自然为主转向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为主”这个核心,从道理上真正搞清楚、弄明白新时期水土保持强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1水土保持工作的本质就是要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建设生态文明,首先要从改变自然、征服自然转向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

要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天人合一,不要试图征服老天爷”。

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水土流失的形成与人的行为密切相关,无论是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还是荒山荒地开发、农业耕作等带来的水土流失,根子上都是不合理的生产方式造成的。

水土保持工作的本质就是要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而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只能靠监管,而且是强有力的监管。

1.2水土保持强监管是解决三大水问题的内在要求水土流失与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坏、水环境污染三大水问题密切相关。

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3•14”重要讲话中作了深刻阐述,总书记指出“解决水供给问题,要从涵养水源入手,从修复破损的生态入手。

不治理水土流失,水库修了最后也会变成沙库”“如果破坏了山、砍光了林,也就破坏了水,山就变成了秃山,水就变成了洪水,泥沙俱下,地就变成了没有养分的不毛之地,水土流失、沟壑纵横”。

严重的水土流失会导致水源涵养能力不足,影响“盛水的盆”,加剧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会造成生态破坏,加剧生态恶化;水土流失作为载体还会带来农业农村等面源污染,进入江河湖泊,造成水环境污染。

因此,解决三大水问题必须要搞好水土保持,也就是要从强监管着手,靠法制、体制、机制来科学地管理和治理水土流失。

1.3水土保持强监管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水土保持工作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水土保持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岀台了一.2•中国水土保持SWCC2019年第1期系列重大政策。

党的十九大就生态文明建设从发展理念、目标任务和战略举措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强调指岀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这些都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我们用严格的制度依法依规加强水土保持监管。

1.4水土保持强监管是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当前水土保持主要矛盾的必然选择通过多年的努力,水土保持有了一套相对完整的法律体系、规划体系和标准体系。

尽管一些地区还存在严重水土流失问题,但总体来看,水土流失防治能力不足的矛盾已经得到了基本解决。

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发生变化,与中央的要求和百姓的需求相比,当前人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还有明显差距,一些该管的还没管,有些虽然管了但还没管到位,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对水生态和生态环境的需求与水土保持监管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转变工作思路,把工作重心切实放到监管上来。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虽然我国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都有了大幅度下降,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变,但我国水土流失量大面广的基本现状并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广大农村居民在相当长时期内仍将依靠土地生存发展,在…些重点区域和地区仍需加快治理速度、提升治理水平,提供更多生态产品满足群众需求。

2新时代水土保持总的思路和目标2.1总的思路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党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总思路,按照鄂竟平部长提出的“把工作重心切实转变到监管上来,在监管上强手段,在治理上补短板”的水土保持工作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狠抓责任落实,以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为核心,以完善政策机制为重点,以严格督查问责为抓手,充分依靠先进技术手段,全面履行水土保持职责,着力提升管理能力与水平,真正做到基础扎实、监管有力、治理有效,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2.2工作目标从现在到2020年,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政策制度体系、统一有序的督查问责体系、两手发力的综合治理体系、科学高效的监测支撑体系;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持续下降,水土流失状况得到总体改善。

在此基础上,再经过15年努力,到2035年,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大幅下降,全国水土流失状况根本好转,水土保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3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围绕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总的思路和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重点要抓好水土保持社会监管、行业监管、治理补短板和基础支撑等四方面工作。

3.1抓好水土保持社会监管水土保持是一项公益性事业,政府有主体责任,相关部门都有职责,企业和个人有法律义务。

水土保持法第四条、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等8项条款明确规定了政府在组织领导、规划实施、资金保障等方面的责任,第五条明确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同时还明确规定了企业和个人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义务。

因此,水土保持社会监管的主要任务有三项:一是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监管;二是地方各级政府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管;三是相关部门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落实的协调。

重点是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建立诚信体系、实施目标考核、完善政策制度等来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实施水土保持目标考核。

按照七部委《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启动实施对省级人民政府的考核评估。

推动各省(区、市)建立并开展对市县人民政府的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

建立考核奖惩与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通过两级考核评估,推动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责任的落实。

二是建立人为水土流失严格监管制度。

出台水土保持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意见,进一步简化优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验收报备程序.全面加强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禁垦陡坡地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管。

建立人为水土流失问题清单,制定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监管与责任追究办法,出台水土保持诚信与信用评价制度,分类明确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责任追究方式。

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严格监管与执法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开展全国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

开展长江经济带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和曝光一批蒲朝勇: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总思路推动水土保持强监管补短板落地见效•3•水土保持违法行为。

在此基础上,建立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与水行政综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形成强监管震慑。

四是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效能。

加强与自然资源部、中科院等相关部门的数据信息共享,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手段.从2019年起在全国实现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全覆盖,逐步实现生产建设活动监管全覆盖,精准发现并严格查处违法行为。

推动建立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举报微信公众号或APP,充分发挥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作用。

3.2抓好水土保持行业监管水土保持法明确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是水土保持工作的主管部门,并明确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测及重点工程管理等十大职责。

水土保持行业监管的主要任务包括:生产建设活动监管中各级水保部门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管,重点治理T.程建设管理情况的监管和资金的监管。

核心是建立依法履职逐级督查制度,通过强有力的督查问责,强化从中央到地方层层监管责任落实。

一是制定水土保持权责清单。

明确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权责事项。

包括在生产建设项目和活动监管方面的权责清单、重点治理工程监管方面的权责清单,以及履行政府监测职能等方面的权责清单。

二是建立对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情况的逐级督查体系。

发挥好部直属水土保持单位和流域机构水土保持部门的作用,按照统一、高效、优化的原则,构建水利部、直属单位、流域机构和省市协同的水土保持行业监督体系,对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情况开展逐级督查。

三是严格落实督查问责制度。

制定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督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大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淤地坝安全度汛等“四不两直”暗访督查,建立督查责任与违规问责长效机制。

通过强有力的督查问责,强化中央到地方各级监管责任的落实。

3.3抓好水土流失治理补短板以长江、黄河上中游、东北黑土区为重点,通过政策机制创新,加快推进坡耕地综合整治、侵蚀沟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贫困地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中央重大战略中的作用。

一是创新政策机制加快推进水土流失治理。

制定出台全面推进村民自建、以奖代补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以奖代补、村民自建方式实施国家重点治理工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